1. 周易尙氏學
    1. 卷一
      1. 周易尙氏學校理述例

周易尙氏學·附錄


周易尙氏學校理述例


一、《周易尙氏學》二十卷,尙秉和先生撰。據《滋溪老人傳》自述,蓋作者《焦氏易詁》、《焦氏易林注》旣成之後,於“易象”所發已多,諸生遂環請注《易》,乃成《易注》,“以其與先儒舊說十七八不同,而又不敢自匿其非,因名曰《周易尙氏學》”。尙先生弟子梁容若云:先生是編“定稿於民國三十年【1941】,年已七十二。此書迄北平淪陷,未能印出。”【一九六二年臺灣文星書店影印本《辛壬春秋》梁氏《前言》】尙先生殁後十年,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先生哲嗣尙驤以稿付北京中華書局出版,排字付型已畢,因“文化大革命”未果印行。至一九八○年五月,始正式面世,是爲中華書局本【簡稱“中華本”】。時距此書脫稿已四十年矣。

二、是書依《周易》經傳次序,爲之章解句釋。卷一至十七爲上下經,卷十八至二十爲《繫辭》以下諸傳。卷首載《自序》、《說例》、《總論》。作者承春秋、西漢易家象數學傳統,謂《易》辭皆觀象而繫,故重在以象釋《易》。除依《說卦》取象外,另從《左傳》、《國語》、《逸周書》,尤其《焦氏易林》中,硏尋出諸多失傳已久的“佚象”,並結合“互象”、“覆象”、“大象”、“半象”諸例,形成獨具創獲之象學理論體系,以之闡說《易》恉。論者稱其“解決了舊所不解的不可勝數的易象問題”、“對易象的貢獻是空前的”【詳附錄于省吾《周易尙氏學前言》】

三、此書稿本今存二種,一爲前稿本,一爲後稿本。後者視前者頗多增删修訂,當爲作者最終審改之定本,亦卽“中華本”之底本。今以後稿本爲據【簡稱“稿本”】,參校“中華本”。凡中華本錯舛訛誤而稿本不誤者,依稿本校改。偶或稿本、中華本皆誤者,卽據有關文獻校訂。間有疑義者,則檢錄舊說以備攷覽。綜此,乃得校記百六十餘條,皆詳頁下腳注中。

四、中華本附錄二種,其《左傳國語易象釋》爲尙先生舊作,原附《焦氏易詁》後,今返歸《易詁》書中,以復其舊。又《滋溪老人傳》一篇,爲尙先生民國二十八年【1939】所作自傳,原載《槐軒文集》未刊稿本中,今亦移列《尙氏易學存稿》首册《周易古筮攷》卷前,庶便統觀焉。

五、于省吾《周易尙氏學前言》,中華本原列卷首,今改列書後附錄中。並附尙驤《與黃之六書》一首,有敍及于氏《前言》所論數事者,可備讀《前言》者參攷。

六、原稿卷首未列目錄,中華本目錄蓋尙驤先生所擬,宜稱善矣。今於目錄六十四卦名下補入諸卦次序,如“乾卦第一”、“坤卦第二”等,庶便檢閱。又内文六十四卦各篇,中華本沿從稿本不標卦名,今則依卷首目錄校理之例,逐卦皆增題卦名,使與卷首相應,亦醒全書眉目。

七、茲編校理,黃生黎星曾協助進行初步標點,其用力亦已勤矣。然攀考一代宿儒若尙先生之精粹著述,誠宜倍加敬愼。於是平情凝慮,取作者前後稿本,參以中華書局印本,多番審理更定,或復檢前修文獻以領會作者學術思路,或硏索諸家義例以參悟作者取象用心,句梳字核,未敢一絲苟且,雖句讀之微亦酌之又酌,始告校理初定。

八、風雅頌電腦工作室章夏、陳華、連玲玲三員,先後察政校理稿中魯魚亥豕者亦非少焉,每令我歎喟汗顔,益信“校書如掃落葉”之語之不虛也。世有治《易》而好此書者,惟乞多所匡正,則固著書先輩之幸、當今學術之幸矣!

門下晩生張善文
謹識於福建師範大學易學硏究所


公元二○○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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