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尙氏學·卷六 上經
䷐隨,元亨利貞,无咎。
歸藏曰馬徒。馬徒,卽周禮太僕職所謂前驅。越語:勾踐親爲夫差前馬。注:前馬,前驅,在馬前也。按震爲馬,互艮爲徒隸。馬徒皆隨貴人馬,前行以辟道;而兌爲口,爲傳呼,於卦象頗合。茲周易名隨,似取隨時之義。震春,故曰元亨;兌秋,故曰利貞。言春而夏可賅,言秋而冬可賅。元亨利貞,卽春夏秋冬,周而復始,循環不窮,故曰隨。隨時而動,不過不忒,故无咎。
象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王肅本,隨時皆作隨之,將卦義全失。朱子從之,過矣。故夫讀易以明理爲先也。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艮爲君子,艮止故宴息。兌爲昧,爲晦。震往,往而遇兌,故曰嚮晦。巽伏,故君子法此象,以嚮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官,蜀才作館,見釋文。惠棟云:官,古文館。以穆天子傳,官人陳牲爲證。按作館是也。艮爲館,下卦艮覆,故曰館有渝。渝,變也。初至四爲正覆艮。象覆卽於覆取義,易通例也。自覆象失傳,渝之故舊解皆不能說其所以然。而用覆之辭,如蒙彖,如中孚之二三爻,詁皆誤矣。渝而得位,故貞吉,與下貞凶爲對文。艮爲門,初臨之,而震爲出,故曰出門。出門則有交接,陽遇陰則通,故有功。凡陽臨重陰者无不吉,此其一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失與佚通用。佚,逸也。震動故不佚,言不敢安逸也。此與比六二不自失,小畜九二亦不自失,皆讀爲佚。與吉韻。義詳比九五失前禽注。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此爻舊解,淆亂至今者,一由卦象失傳,二由同性相敵之理不明也。初震爲小子,四艮爲丈夫。二近初,故係小子。爲六三所隔,不能承四,故失丈夫。易林家人之巽云:孩子貪餌。以伏震爲孩子也。孩子卽小子。是焦氏以震爲小子,義卽本此也。又復之剝云:夫亡從軍。以剝上艮爲夫。是艮爲丈夫,焦氏仍本之易。蓋以二人言,初生者長,後生者少,故說卦以震爲長子,艮爲少子。而以一人言,則初少、上老,故經以震爲小子,艮爲丈夫。先儒不知經取象往往與說卦不同,不敢直認。豈知象傳所釋至明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二居初四之間,近初遠四,故曰弗兼與。虞翻謂二應五,以五爲小子。五爲少女,焉能爲小子?失之遠矣。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句】,得【句】,利居貞。
三近四承陽,故上係丈夫。爲二所阻,故下失小子。象謂志舍下,是明以震爲小子,艮爲丈夫也。隨有求句,與下隨有獲對文。艮爲求,陰承陽故有得。巽爲利。咸六二云:居吉。茲云利居貞,似亦以動爲戒。蓋上无應,靜而承陽則吉,動則不利。舊解謂之正應上,於居義相背,非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下謂初。經以艮爲丈夫,以震爲小子,可謂明白矣。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下乘重陰得民,故有獲。不當位,前遇敵,故貞凶。然下孚於衆,光明正大,遵循正道,亦无咎也。艮爲道,爲光明。虞氏命三四全變成離,取明象,迂曲失經旨。【大畜彖傳曰:剛健篤實輝光。剛健謂乾,輝光謂艮。是艮爲光明,易有明文。】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其義凶者,謂四本不凶,而凶者以不當位也。【大畜、頤上九皆下孚于陰而吉。】
九五,孚于嘉,吉。
易林每以震爲嘉,蓋本此也。嘉指二。五孚於二,二震體,故曰孚于嘉。
象曰:孚于嘉,位正中也。
二五皆當位,故曰正中。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
伏艮爲拘,爲山。兌西,故曰西山。兌口,故曰享。王謂五。三至上正反巽,巽爲繩,故曰係,曰維。虞翻曰:兩係稱維【正反兩巽】。詩所謂縶之維之也。卦以隨爲義,六窮于上,五恐其去,拘係之,從維之,或卽其隱居之處而宴享之。言六无所隨,而五必隨之也。【西谿易說云:先儒說易,遇西山、西鄰,皆曰文王事也。可謂大謬。】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窮,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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