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尙氏學·卷十七 下經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上卦節。節,信也。節何以爲信?以中爻兩震竹相合。中孚初至五象與節同,仍兩竹相合,而在中四爻,故曰中孚。孚,信也。歸藏曰大明。大明者,離日。晉,順而麗乎大明是也。是以小過爲坎,大明爲離,取義與周易微異也。巽爲豚,爲魚。魚象人知之,豚卽失傳。豈知姤初云:羸豕孚蹢躅。卽以巽爲豕。易林大有之姤:牝豕无猳。旅之遯:彭生爲豕。皆以巽爲豕。蓋坎爲豕以其隱伏,巽爲伏故亦爲豕。而中孚正覆巽,豚魚合居於中,故吉。坤爲大川,震爲舟,爲虛,爲木。五履重陰,乘震舟之上,故曰利涉大川。傳釋曰:乘木舟虛。按渙傳云:乘木有功。乘木卽乘舟。又益傳云:木道乃行。木亦謂舟。據王應麟所輯鄭注云:舟,謂集板如今船。【原作自,阮校詩谷風正義云:自,當爲船。】空大木爲之曰虛。卽古又名曰虛,總名皆曰舟。據鄭注,木舟虛三者平列爲義,皆船也。利貞,傳釋爲應乎天。五天位,三四皆陰爻,陽得陰則通,陰順陽故曰應乎天。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中爻艮爲邦。艮邦、震舟、震虛象皆失傳,詳焦氏易詁。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玉篇:獄謂之牢,又謂圜土。中爻艮止爲獄,兩艮相合,則圜獄也。震爲言,故議獄。兌爲毀折,故曰死。議獄緩死,欲孚及罪人而向善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儀禮士虞禮注,釋虞爲安。初陽遇陽,不宜動,與節初同。節初九,不出戶庭无咎,卽謂安吉也。它謂四,四巽爲隕落。有它,謂不安於初,不顧二阻而它往應四,則不燕也。燕與宴通,亦安也。兌爲燕,四巽兌覆,故曰不燕。易林小畜之兌、隨之萃,皆曰燕雀銜茅,則皆以兌爲燕。除易林外,他无用者。故易林爲易象藪。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巽爲志。志未變,言安於初而不應四。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震爲鶴,爲鳴,爲子。陰,山陰。二至五正反震,下震鶴鳴于山陰,三至五震反,如聲回答,若相和然,故曰其子和之。其子,謂覆震,非互震,判然二物也。易林大有之屯云:噂噂所言。噂噂,對語也。屯初至五亦正覆震相對,與中孚同。又同人之中孚云:衣裳顚倒。震爲衣,三至五震覆,故曰顚倒。渙之中孚云:聞言不信。震言,三至五震覆,故不信。不信取其相反,子和取其相對,仍同也。而二至五亦正反艮,艮納丙爲山陽,下二至四艮覆,則山陰矣。而二正當其處,故曰鳴鶴在陰。易林頤之中孚云:熊羆豺狼,在山陰陽。正覆艮,故旣曰熊羆,又曰豺狼。上艮爲山陽,下覆艮爲山陰也,故曰在山陰陽。易林釋此語,可謂明白矣。山陰之義,知者甚鮮。後獨茹敦和以陰爲山陰,而取義於兌。兌者艮之反,艮山陽,兌山陰。義不本易林,而取義與易林同。故夫有清一代之易家,主張自己,不隨聲附和者,莫茹氏若也。爵,說文:飲器。酒尊也。震爲尊,爲爵,爲嘉,故曰好爵。正覆震相對,故曰吾與爾靡之。孟喜云:靡,共也。貞我悔彼,爾謂五。言二五共此爵也。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巽爲心志。鳴和全在中四爻,故曰中心願。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子夏傳:三與四爲敵,故曰得敵。荀爽曰:三四俱陰,故稱敵也。中四爻艮震相反覆,震爲鼓,艮止故罷。罷、疲通,音婆,下與歌叶。諸家或作罷音,非也。震爲歌,震反則泣矣。與艮爲山陽,艮反爲山陰義同也。蓋三不當位而遇敵,故不常如此也。得敵,與頤二之失類,艮之敵應,爲易義之根本,所關甚大。乃得敵,韓子夏與荀知之,失類則无知者,致陰遇陰、陽遇陽之處皆失解,可喟也!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義見前。
六四,月旣望,馬匹亡,无咎。
兌爲月。十五日,日月望,乾象月盈甲;十六日,平明,巽象月退辛。六四巽主,故曰旣望。旣,王弼作幾,孟、荀皆作旣。孟云十六日也。作旣於巽象方切。震爲馬,四匹在初。馬匹亡,言不應初而承上也。承陽故无咎。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陰陽相遇方爲類。舊解皆以陰遇陰爲類,故全易類字皆失詁。絕者,決也。言四遇三敵,不能應初。類上,卽承上也。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五下乘重陰,得類,故曰有孚。言孚于二陰也。攣,係也,戀也。前書李夫人傳:攣攣顧念我。有孚攣如者,言係攣三、四也。五得位,故无咎。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五旣中且正。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曲禮曰:雞曰翰音。巽爲雞,爲高。居巽上,又居卦之極上,故曰翰音登于天。上應在三,三震爲翰、爲音也。巽下隕,故貞凶。王注: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至之謂也。居卦之上,華美外揚,虛聲無實,故不可久長。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窮上失位,下虛,故不長。翰音取象皆在應,非祇巽雞。易无一字不由象生,觀此益信矣!震翰象失傳,詳焦氏易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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