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七
      1. 復卦第二十四

周易尙氏學·卷七 上經


復卦第二十四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陽反,故曰復。出入反復,皆對姤言。復者姤之反,若舍姤不言,則復何所自乎?入者入巽,出者出震。坤爲疾。【象失傳。詳焦氏易詁。】陽通故无疾。陰以陽爲朋,剝窮上反下,故曰朋來。陽遇陰,故无咎。陽自姤而消,消至剝上,六日,反復則七日。自復而息,息至夬上,六日,反姤仍七日。循環不已,故曰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復陽長,故曰利有攸往。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震動坤順,故曰動而以順。天行,天道也。言陰陽剛柔往來消長,天道固如斯也。此天地之心也。坤爲心。【象失傳。詳焦氏易詁。】此以爻數括天地間之公例公理。其謂卦氣起中孚,至復爲七日,不惟於數不合【祇六日七分】,且於理大謬。是皆執於自姤至復爲七月,經言七日,故疑也。豈知易辭皆舉一例,包括萬有。【十日數至七必相反,辰數亦然。】卽以日言,豳詩云:一之日,二之日。日皆謂月,侯果已言之矣。陰陽相遇爲朋。自此象失傳,皆用卦變,俟陽息至二成兌,二陽爲朋,虞氏之說訛誤至今。

又五行志:京房易傳曰,復崩來无咎。讀朋爲崩。是用覆象,謂剝艮覆在下爲山崩。而易林遇此象,亦往往曰山崩。京所受也。其詳皆在焦氏易詁中。覆象久失傳,後惟惠棟用此說。實易言覆象者,不止此也。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曰至日,則兼二至言也。姤云:施命誥四方。卽誥戒商旅將閉關也。易林晉之解,所謂二至之戒也。蓋古最重二至。漢書薛宣傳:日至休吏,所繇來久。後漢魯恭傳:易五月姤用事,先王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是夏至亦休息,與冬至同。坤爲門戶,故曰關。震爲商旅。坤閉,故曰閉關,曰不行。坤爲方,震爲王。

初九,不遠復,无祇悔,元吉。

復在內,故曰不遠復。嚴元照云:祇從氐,非,此當從氏。氏、是同用,故王肅作禔。坎祇旣平,京房亦作禔。王陶廬云:唐石經卽作祇。氏、是古同部,故得同用。若氐則另爲一部,不同部者不相假,古之例也。然則今作祗者誤也。祇,鄭云病也。段玉裁云:鄭蓋借祇爲疧。按祇之訓病,詩小雅何人斯:壹者之來,俾我祇也。毛傳:祇,病也。茲訓爲病,正本毛傳。段謂借祇爲疧,非。病猶菑也。復出入无疾,故无菑悔。乾元通,故元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坤爲身。陽微,故宜修養以待。

六二,休復,吉。

休者,俟也。俟陽息至二,故吉。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仁者,初也。陽主生,故曰仁。以下仁者,言下陽卽息至二,靜俟則吉也。

六三,频復,厲,无咎。

虞翻曰:頻蹙也,三失位,故頻復。按頻古文顰字,故云頻蹙。三失位,承乘皆陰,又无應予,失類極矣,故頻復厲也。知其危厲而振奮焉,則无咎矣。

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

文言乾九四云:中不在人。中謂三四,居一卦之中也。又繫辭云:其初難知,其上易知;若夫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中爻謂中四爻,卽下所謂二與四、三與五也。四居卦中,獨與初應,故曰中行獨復。虞翻謂四不在二五,何得稱中行?豈知三四稱中爻,易固有明例也。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道謂初,從道謂應初。

六五,敦復,无悔。

敦與屯通。詩大雅:鋪敦淮濆。箋:敦當作屯。揚雄甘泉賦:敦萬騎於中營兮。注:敦與屯同。又按豳風云:敦彼獨宿。卽屯彼獨宿也。屯者止也,次也。而敦又與頓同。爾雅釋丘:丘一成爲敦丘。疏:卽衛風之頓丘。頓亦止也。史記王翦傳:三日三夜不頓舍,是也。是敦有止意、待意。敦復者,言五應在二,陽卽升二,五稍待卽有應也。故臨上六亦曰敦臨,以上六亦稍待,陽卽息三,有應也。舊詁皆訓爲敦厚,非。

象曰: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向秀曰:考,察也。五中位,應在二,亦中位;陽息卽至二,五有應,故无悔。中以自考者,釋敦之故。易之道貴將來,言頓止以待中二之陽息,自考省也。與臨上之志在內義同。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凡上六多不吉。上窮也,坤爲迷、爲死喪,故有災眚。坤爲衆,故爲師。坤爲死喪,故行師終有大敗。坤爲國,震爲君,【象失傳。詳焦氏易詁。】故曰國君。坤爲十年,震爲征。不克征,言不能興起也。比上六後夫凶,師上六小人勿用,皆以其不承陽也。【他爻皆可承陽,獨上六不能。】不承陽則背叛君命,而殃及國君,故曰以其國君凶。君者國之本,國君受脅,根本動搖,故其凶至于十年也。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反君道,卽謂上六不承陽。舊解皆以不順君命爲反君道,然上六之何以獨反君道,其故无能明者。此與六五敦復,及臨之敦臨義晦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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