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尙氏學·卷五 上經
䷍大有,元亨。
離乾皆居南,故曰大有。與同人義同也。元亨,謂五也。五得尊位,故曰元。上下應,故曰亨。坤五曰元吉,比五曰元永貞,損五、益五、鼎五皆曰元吉,是其證。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五天位,二應之,故曰應乎天。離爲夏,萬物相見,故曰時行。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離爲惡人,乾爲善。二五相應予,而皆不當位,九二云:有攸往。是二必往五也。二往五,是揚善也;二往五則五下居二,是遏惡也。乾爲天爲命,陰承乾,故曰順天休命。休,美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初无應,陽遇陽失類,故无交。无交故无害。然須艱貞自守,方无咎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伏坤爲大車,爲載。按考工記車人:大車,牛車也。兩轅,牛在轅內。凡載物皆用大車,與馬車迥異。馬車皆小車,一轅,兩服在左右,專備人乘。若載物必大車也,故曰大車以載。上有應,往則得位,故无咎。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二得中,承乘皆陽,故曰積中。乾爲實,故爲積也。陽上升,故曰大車以載。義則本爻,象則用伏。【盧氏以乾爲大車,乾似无此象。】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三爲三公,兌爲亨。天子謂五,小人謂四。四不中不正,失位无應,故曰小人。三兌體,可受亨於五。然而弗能者,以四亦陽害之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釋文云:彭,子夏傳作旁,虞作尫。云作彭、作旁,聲字之誤。王陶廬云:諸家易俱不作尫,此仲翔故生異說,與先儒爲難。按說文云:彭,鼓聲也。釋名:彭,旁也。然則彭之與旁,音義並同。詩魯頌:以車彭彭。毛傳:有力有容也。齊風:行人彭彭。毛傳:多也。集韻云:强盛也。然則彭之義,爲聲容盛大无疑。兌爲剛魯,故曰彭。離爲文,故曰匪。考工記:且其匪色。注:匪,采貌也。少儀:車馬之美,匪匪翼翼。注:行而有文也。匪其彭者,言文采之盛大顯著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
明辨晢,卽釋文盛之義。蓋離爲嘉會爲禮,有禮則有文,上下秩然,明辨以晢,故无咎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孚,信也。五陽全孚於五,故曰交如。離南面嚮明而治,故曰威如。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五孚於諸陽,得行其志。孚卽信,故曰信以發志。伏坎爲信爲志也。居尊位,人皆敬之,左右咸宜,故不必有所戒備。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五天位。祐,助也。王弼云:餘爻皆乘剛,上獨履柔,故吉利也。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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