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八
      1. 離卦第三十

周易尙氏學·卷八 上經


離卦第三十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乾交坤爲坎,坤交乾爲離。坎爲隱而離則明矣。凡相對之卦,其義皆對。二五中正,故利貞。二五麗於陽中,故亨。坤爲牛,離得坤中爻,故亦爲牛。俞云:說文,牝,畜母也。牝牛卽母牛。虞翻謂以離爲牝牛爲俗說,豈知左傳昭五年明云純離爲牛。由是證虞翻未見左氏。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地。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五爲天位。離日兌月,【象失傳。詳焦氏易詁。】皆在五,故曰日月麗乎天。禮王制:郵罰麗于事。注:麗,附也。言日月附于天也。二四互巽,爲百穀,爲草木,而二爲地位,故曰麗乎地【從王肅不作土】。兩象,故重明。萬物得日以化成。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嚮明而治,故曰大人。重明,故曰繼。

初九,履錯然,敬之【句】,无咎。

王注:錯然,敬愼之貌。處離之始,故宜愼所履,以敬爲務,避其咎也。按初爲震爻,震爲履。錯然,蓋又有鄭重不苟之意,故曰敬。以敬之連无咎讀者,非。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坤色黃,離得坤中爻,故曰黃離。得中,故大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三居離終,故曰日昃,故象曰不可久。此爻全用伏象。伏震爲鼓,爲缶,爲歌。伏艮爲堅,故易林常以艮爲壽、爲老。釋言:耋,老也。蓋三居下卦之終,時已遲暮,故曰不鼓缶而歌。詩:坎其擊缶。缶固古樂也。而三居互艮之初,艮爲大耋,言不及時行樂,則將有衰老之嗟也。震爲樂,震反爲艮則嗟矣。此與中孚六三之或鼓或罷,或泣或歌,皆正覆象並用。與雜卦震起艮止,兌見巽伏之義同也。而能識此旨者,在古則左傳,在西漢則易林,後則无知者。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九四雖失位,然其凶不至如此之甚。蓋此爻之義,仍取覆象。自覆象失傳,故說者皆莫明其故。離二至四巽,巽順;三至五巽覆,卽不順矣。兌剛鹵,故突如其來如。突與𠫓同,亦作𡿮。說文云:不順忽出也,从倒子,易曰突如其來如,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內也。𠫓亦作𡿮者,說文𡿮下云:或从倒古文子,卽易突字。按古文子作㜽,倒之卽爲𡿮。惠棟校集解,竟改爲𡿮。然說文明曰卽易突字,是古本易作突,與今同。改作𡿮,非也。巽覆故不順,子體倒故曰不孝子,不孝子无所容于世。體離,故焚如。兌毀折,故死如,棄如。說文:棄,捐也。从𡿮,𡿮不孝子也。故匈奴傳:王莽造焚如之刑。如淳云:焚如死如棄如者,謂不孝子也。不畜於父母,不容於朋友,故燒殺棄之。按如淳及許愼之說,皆與象傳无所容義合,蓋古義如此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目汁出曰涕。五離爲目,兌爲雨水。【夬九三:往遇雨。革傳:水火相息。】水出自目,故曰涕沱。沱,說文:水別流。言涕被面而支溢也。清儒皆以伏坎爲涕,於卦象之神妙全失。兌口爲嗟。若者,語辭。象本不吉,然而云吉者,以麗於陽中也。

象曰:六五之吉,麗王公也。

乾爲王爲公,謂四上。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此與大有、鼎上九義同也。大有上九云:自天右之,吉无不利。鼎上九云:大吉。蓋大有、鼎中爻皆不利,凡中爻不通利者,上九必利。大畜中爻爲艮所畜,至上九忽亨,則以上九高出庶物,不爲所畜也。大有、鼎、離與大畜理同也。茹敦和云:離有征伐象。明夷九三曰:南狩,得其大首。晉上九曰:維用伐邑。皆爲離上爻。蓋一陽突出兌說之上,而兌爲斧鉞,離爲甲兵,故曰王用出征。兌爲毀折,乾爲首。先儒皆謂坎折坤,則離亦折乾也【皆以中爻】,故離有殺象。旣濟云東鄰殺牛是也。折首,謂殺敵。于思泊云:虢季盤,折首五百,執訊五十,不𡢁𣪘,女多禽折首,執訊。徵之金文,皆謂殺敵,非謂魁首。按于說是也。匪與分古通。周禮地官廩人:以待國之匪頒。注:匪讀爲分。獲匪其醜者,謂匪頒所獲醜虜於有功,以爲奴隸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征,正也。折首獲醜,皆正邦之事。邦象未詳。諸家皆以坤爲邦。按三至五伏艮,艮爲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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