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十六
      1. 巽卦第五十七

周易尙氏學·卷十六 下經


巽卦第五十七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初、四皆承陽,故曰巽。巽,順也。順陽故小亨,往遇陽故利。陽居二五得中,故利見大人。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爲命令。虞書:申命羲叔。傳:申,重也。重巽以申命者,謂王者一再宣布命令,以示鄭重也。巽爲風,行莫疾於風。命令一出,傳達天下,有若於風,故巽爲命也。二五中正,下陰順承,故志行。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重巽,故曰隨風。隨,繼也,從也。言後風之隨前風也。令出惟行,萬事以治,故君子以之。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初臨重陽得主,故宜於進。而四無應與,故進而又退。象釋曰志疑,疑四無應也。震爲武人。此巽卦也,何以利武人之占?因震巽相反復,巽究則爲震。易貴將來,故武人利也。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巽不果,故志疑。返震,故志治。言得行其志,以治天下。

九二,巽在牀下,用史巫紛若,吉,无咎。

巽爲牀,初順二,故曰巽在牀下。初至四正覆兌,兌口多,故曰用史巫紛若。按周禮內史云:凡命諸侯孤卿大夫,則策命之;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儀禮云:辭多則史。又司巫云:男巫女巫,凡邦之大烖,則歌哭而請。是史巫皆以口舌爲用。而二居正反兌之間,故曰紛若。紛若,言不一也。二得中,故吉无咎。此義先儒无知者,祇茹敦和云:巽初之陰,伏于牀下,慝也,於是乎用史巫以袪之;史巫云者互兌也。象始大明。而茹氏仍不知初至三爲覆兌,故紛若不得解。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二无應,失位,遇敵。然下孚於陰,得中,故吉。

九三,頻巽,吝。

王弼云:頻,頻蹙不樂。按玉篇顰下云:易本作頻。是頻卽古文字顰字。三居巽上,雖當位而下橈,故頻蹙不安而吝也。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巽爲心志。上无應,下乘陽,故曰志窮。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當位承陽,故悔亡。伏震爲田獵,兌羊、離牛、巽豕,故田獲三品。離卦數三也。凡陰遇重陽多吉。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有所獲,故有功。

九五,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九五得位,下孚於陰,故貞吉悔亡。巽爲利,故无不利。震巽相反復,无初者,言巽之初爲震。震納庚,一爻當一日,故曰先庚三日。今震究爲巽,故无初。有終者,言巽之究仍爲震。終卽後也,故曰後庚三日。以其終爲震,故曰有終。震陽復,故吉。先庚三日,言巽之先;後庚三日,言巽之究。與蠱之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義同。无初有終,與蠱之終則有始,義亦同。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九五旣中且正,故吉。

上九,巽在牀下,喪其資斧,貞凶。

巽,順也。謂四。巽在牀下,言順我者在下。上九失其輔助,故曰喪其資斧。斧、輔通用。兌爲斧,亦爲輔。上卦兌覆,故曰喪。喪,失也。說詳旅卦。

象曰: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九窮於上而下橈,故貞凶。象仍釋貞爲正,其義不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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