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尙氏學·卷十二 下經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貞我悔彼,以我之陽,益彼之上,故曰損。歸藏作員,朱彜尊謂卽損卦。然歸藏以益爲諴,則此未必取義於損。按員,古作云。商頌:景員維何。箋:員,古文作云。以此例之,歸藏必原作云也。說文:云,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是云卽雲字。卦上艮下兌。說卦:山澤通氣。氣卽雲。中互坤,坤正爲雲。卦二至上正反震,震爲出。雲出澤中,至上而反,正回轉之形,與說文合,與卦象合。六爻皆有應,故曰有孚。二陽遇陰,乾元通,故曰元吉。可貞,言二不宜升五再損也。利有攸往,謂上也。上九下乘重陰,頤曰利涉大川,利涉卽利往也。爾雅釋詁:曷,止也。而曷與愒通。詩大雅:汔可小愒。傳:愒,息也。息、止義同。故集韻云:愒,或作曷也。而愒與憇通。詩甘棠篇:召伯所憇。釋文:憇,本又作愒。曷之用,言憇息之時也。上卦艮,故云憇。震爲簋,坤數二,故曰二簋。兌爲享。享、饗通。左傳成十二年:享以訓恭儉。釋文:享,本亦作饗。又莊四年:止而饗之。周語:大臣饗其祿。注皆訓饗爲食。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言當休暇之時,可以二簋爲享。二簋雖儉,然處損時,亦可也。清儒承荀氏舊說,見言簋卽以爲祭宗廟,侈陳禮制。豈知儀禮公食大夫禮:宰夫啓簋。詩秦風:於我乎,每食四簋。凡宴享皆用簋,非必祭宗廟始用也。且於易義之謂何矣?崔憬以曷爲何。荀爽等祇說二簋可用享,不及曷義。於是清儒如惠棟、焦循、張惠言、孫星衍等,亦不釋曷義。祇一姚配中襲崔憬說,疑非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貞我悔彼,內與外,上與下,其親疏迥不相同。故夫以內陽益外,則我損矣。上下卽內外也。泰三往上,故曰其道上行。震爲應,二至四震,乃上卦震覆,若反聲相應者,故曰二簋應,與中孚之鶴鳴子和理同也。二簋應有時,言時當愒息,用二簋享,正與時應也。泰極還否,損者泰之終,否之始。損剛益柔有時者,按卦氣損爲七月卦,時已當否,陽日減,陰日增,正損剛益柔之時,不可不預知也。時當益則益,時當損則損,益則盈,損則虛,乾盈坤虛,應時而行。所謂窮則變,變則通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震爲決躁,爲武人,故爲忿。乃上卦震覆爲艮,艮止,故曰懲忿。二至上正覆震,震爲口有爭食象,坤閉,故曰窒欲。學易之君子,因以取法焉。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已,虞作祀。晁氏云:已,古文祀字。按金文沈子它敦銘:用𩛥饗已公。已公卽祀公。初應在四,四震爲祭祀,兌爲饗。遄,速也。祀事遄往者,言宜往應四也。當位,故无咎。所應爲陰,故曰酌損。
象曰:已事遄往,尙合志也。
尙、上同。上謂四,初四婚媾,故曰合志。四坤爲志。其用卦變以坎爲志者,非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三已損矣,二不宜再損,故利於貞定也。震爲征,二陽臨重陰,更利於征;然二往五則下愈損,故征凶也。弗損者,卽貞於二不動,不再損下也。弗損卽益二矣,故曰益之。夫貞我悔彼,泰三陽三陰,而陽全在我,此所以爲泰也。損我一陽以益外,已非善徵,若損之不已,則成否矣。否天地閉,賢人隱,故於二爻著以爲戒,曰利貞,曰征凶。舊解惟王弼能識二之不宜往五,謂剛全上則剝道成。若虞翻則謂二不征之五則凶,故反經爲說。豈知二陽得五陰爲應,利往誠爲常例;獨損二因其利往,再損內也,故因以爲戒。乃後世如惠棟、張惠言等,多祖述其說。獨姚配中識虞義之反經,乃又以利貞爲之正,二之正成陰,陰與陰不相應,故征凶,仍以卦變爲穿鑿。然則不獨易象失傳,易理之失傳更甚也。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爲志也。
中謂二。言志貞於二,不前進也,故曰中以爲志。舊解无不誤者。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乾爲人。泰三陽原爲三人,今成兌,損一人矣。損三以益上,上乘重陰,陽以陰爲友,故曰一人行則得其友。友謂四、五。舊解以下應兌爲友,故於三則疑之故,無有通者。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三陽上行則成否,否上九爲四、五所阻格,所謂敵也,敵則相疑相忌,而不相友矣。釋得友之故也。易於陰陽相遇爲朋友之故,言之可謂明白矣。乃自荀、虞以來,以兌二陽、艮二陰爲朋友,相承至今。豈知陽遇陽、陰遇陰,艮謂之敵應,中孚謂之得敵哉?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坤爲疾,四得陽應,故曰損其疾。遄,往也。坤爲憂,乾爲喜。使遄有喜者,言往得陽應而喜也。坤疾象失傳,舊解故多不當。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疾損,故可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艮爲龜。漢書食貨志注:蘇林曰,兩貝爲朋,朋値二百一十六。元龜十朋。艮爲朋友,坤數十,故曰十朋之龜。言陽在上,五得承之,若大寶之益也。陰順陽,故曰弗克違。五卦位最尊,故曰元吉。艮龜象失傳。侯果謂內柔外剛龜之象,豈知艮卽爲龜。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上爲陽,五承之,故曰自上祐。祐,福也。釋文:或作佑。无言漢人作右者。惠棟擅改之,後學盲從之,於是集解之文遂亂矣,不可不知。又自虞翻以來,皆以二益五爲說,清儒皆宗之,不惟與象傳背,且與經背。經於九二言征凶,言利貞,言弗損,則二固不往五。況象傳明言自上祐,則十朋之龜指上也。弗克違,言五承上也。則以二益五爲說者,其誤益明矣。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上之三則上損矣,不動則益上,故曰弗損益之。貞吉者,卜問吉也。上乘重陰,故利有攸往。與頤上九同。坤爲臣,上據坤,是得臣爲助也。三者上九之家,上旣得臣爲助,卽不返三,故曰得臣无家。言公而忘私也。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坤爲志。上據坤,陽乘陰,故曰大得志。舊解皆以上返三爲說,非。
粤公网安备 445122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