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尙氏學·卷三 上經
䷉履虎尾,不咥人,亨。
爾雅釋言:履者,禮也。故太玄卽擬爲禮。禮莫大於辯上下,定尊卑。卦上天下澤,尊卑判然。人之行履,莫大於是,故曰履。乾爲虎,四虎尾,兌在乾後,故曰履虎尾。履,躡也。言三躡乾後也。乾爲人,兌口爲咥。人在外,故不受咥。彖傳曰:柔履剛。言三步乾剛之後也。荀爽謂三履二,祇以下卦爲說。豈知卦名皆合上下卦取義,无取一卦者。且三履二,是柔乘剛,與卦義正相背,非也。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說而應乎乾,謂三應上也。五下履巽,巽爲病,宜有疚。疚卽病也。然而不疚者,以五履帝位而中正也。互離爲日,故光明。人知坎爲病,不知巽亦爲病,故說疚象无有合者。豈知巽爲隕落,當然亦爲病。易林巽之鼎云:病傷不治。以鼎下巽爲病。兌之蠱云:瘡痍多病。以蠱上艮爲瘡痍,下巽爲病也。由易林推之易,遯九三云有疾厲,豐六二云往得疑疾,易原以巽爲疾病。故易林本之也。【集解荀注,多利貞二字,兌秋乾冬正合。然他本皆无。】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謙坤爲民爲志,艮止爲定。民志之所以不定者,以不知上下也。上天下澤,尊卑顯然,故君子法之,以定民志。周公制禮,是其事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四无應,二陽,陽遇陽得敵,宜有咎。然而无咎者,以能素位而行也,故曰素履。言屏去浮華,安常蹈素,循分自守也。能如此,故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得敵无應,故曰獨行。甘於獨行,故无咎也。先儒於同性相違之義知者鮮,故獨行之故,无有詳者。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伏艮爲道路。比陰得中,故坦坦。坦坦者,寬平也。兌爲昧,无應,故曰幽人。居中故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象多釋貞爲正。此以不亂釋貞,明貞有正、定二義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爲于大君。
說文:眇,一目小也。兌爲小,離目,故曰眇能視。震爲履,二三半震,故曰跛能履。眇而視,跛而履,皆力不足而不止之象,故象曰不足以有明,不足以與行也。三正在乾虎後,故曰履虎尾。彖言不咥,此言咥者,蓋以上下卦言,乾虎在外,兌在後,故不咥;而以爻言,四虎尾,上虎首,三應在上,上必來三,虎首回噬,故三獨受咥而凶也。伏震爲武人,乾爲大君,三承乾,故曰武人爲于大君。言武人忠于大君。陰順陽,代終事,與訟三之從王事同。象釋曰志剛,剛卽謂大君,志剛卽釋爲義也。虞翻謂三失位,變得正成乾,直以武人變爲大君,失之。近師俞蔭甫謂此與坤、訟六三之或從王事同義,略露曙光。特又以三升乾上釋爲字,仍誤也。震武之象,國語重耳筮遇貞屯悔豫,皆有震,曰車有震武。武,足迹也。震健,故震爲武。易林本之,遇震卽言武。於是履及巽之武人,象始大明。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爲于大君,志剛也。
三承重陽,故曰志剛。言志在順陽而行,卽坤六三、訟六三之所謂從王事也。巽爲志。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子夏傳:愬愬,恐懼也。四當乾末,正爲虎尾。乾爲惕,故爲懼。然下孚於三,三陰,陽得陰志行,故終吉。小畜九五云有孚,謂孚于四陰,此與同義。又大有上九吉,隨九四有孚,皆以下乘陰而吉。昔賢不究陰陽相孚之理,但云懼則吉者,非也。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陽孚陰故曰志行。巽爲志。
九五,夬履,貞厲。
夬,決也,絕也。言五承乘皆陽,上下應予絕也。貞,卜問。厲,危也。五居互巽之上,巽隕落,故危。否九五云其亡其亡,兌九五云孚于剝有厲,亦皆以居巽上,故危也。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五正當巽上,故貞厲。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視履謂三。祥,吉凶之朕兆。上處履之終,故可回視已往之行事,而察其善惡之徵祥。三上相上下,上來三,則皆當位,故曰其旋元吉。旋,復也,來也。元吉,大吉也。祥,荀作詳。祥、詳古通。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五陽獨上有應,故大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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