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二
      1. 蒙卦第四

周易尙氏學·卷二 上經


蒙卦第四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艮少,坎隱伏不明,故名曰蒙。蒙,穉也,不明也。二得中有應,故亨。艮爲童蒙,爲求,而二至上正反艮,自二言若求五,自五言若求二,有互相求之象。然二陽也,陽大明;五陰也,陰迷。我謂二。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二不必求五,五自來應二也。傳曰志應,言二五相應與,相上下也。舊解詁實匪字,定謂二不應五者,非也。坎爲聖,爲通,故爲筮。比曰原筮,亦以坎爲筮。震爲言,故曰告。而二至上正反震,言多,故曰瀆。瀆,褻瀆也。震反爲艮,艮止,故不告。昔賢說此,總不知再三瀆之故何在,由正覆象並用之義失傳故也。又筮象亦失傳,故初筮不知何所指。豈知坎在下故曰初筮,專指九二。艮坎皆冬日卦,故曰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志應,言二五互求也。坎爲聖,故曰聖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艮爲君子,爲堅,爲果。震爲行,故曰果行。果行者,言堅定不易也。傳曰:致果爲毅。是其義也。震爲生,爲德,故曰育德。以者,法也。言君子法蒙象,而果毅其行,養育其德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發,啓也。詩大雅思齊篇曰:刑于寡妻。左傳襄十三年:一人刑善,數世賴之。注皆訓刑爲法。是刑與型同。利用刑人者,言宜樹之模型,使童蒙有所法式,得爲成人,永免罪辟也。坎爲桎梏。說文:桎足械,梏手械。四无應,故往吝。說文引作遴,云行難也。吝、遴古通。漢書魯安王傳:晚節遴。王莽傳:性實遴嗇。義皆爲吝。以往,王安石、朱震、王宗傳、朱子,皆訓爲以後,大誤。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正,平也。坎爲平,故曰正法。言以法則示人,俾童蒙有所則效。卽釋刑人之義也。

九二,苞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陽居陰中,故曰苞蒙。五陰來應,故曰納婦吉。震爲子,艮爲家。五艮體,二應之,故曰子克家。克者,能也,言能任家事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接與龍戰于野戰字義同,言交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取、娶同。坤爲女。見金夫,不有躬,申勿用之故也。金夫者美稱。詩: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左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皆以金喻人之美。艮爲金,爲夫。人徒知乾爲金,不知艮堅亦爲金。易林隨之屯云:金玉滿堂。以屯之互艮爲金也。人徒知震有夫象,不知三男皆爲夫。比曰:後夫凶。以艮爲夫也。易林復之剝云:夫亡從軍。以剝上艮爲夫也。三與上艮應,故曰見金夫。坤爲躬。三體震,震爲行而決躁,故見金夫而亟欲往上,不顧四五之阻,故曰不有躬。女行如此不順,故无所利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坤爲順,震躁動,故不順。案此爻舊解,虞翻以陽爲金,謂三爲二所淫。朱子謂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事。均堪噴飯。若夫王弼以金夫爲剛夫,毛大可、惠棟等用卦變,又以兌陽爲金,皆非。故夫卦象一失傳,无論若何揣測,皆不能當,其關係之重若是。

六四,困蒙,吝。

四无應,承乘皆失類,故曰困。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謂陽。初三五皆近陽,四獨否,故曰獨遠實。

六五,童蒙,吉。

艮爲童蒙。上承陽,下應二,雖不當位而居中,故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承陽,順陽而行,下與二相上下,故曰順以巽。

上九,擊蒙,不利爲寇,利禦寇。

艮手爲擊,亦啓發之意。上應在三,三坎爲寇,道窮於上,故不利爲寇。然艮爲堅爲守,下擁羣陰勢衆,故利禦寇。坎彖傳云: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守謂互艮也,能守故利。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君子守其前,小人隨其後,故利禦寇。上下順者,言坤民順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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