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十六
      1. 兌卦第五十八

周易尙氏學·卷十六 下經


兌卦第五十八


䷹兌,亨,利貞。

兌,悅也。兌何以悅?以一陰見于二陽之上,陽得陰而悅也。剛中柔外,與泰義合,故亨。陰陽相遇,故利貞。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陰陽相遇故悅,悅故利貞。所謂保合太和,各正性命也。五天位,上順之,故曰順乎天。互巽爲順也。三人位,巽于二,故曰應乎人。互巽爲應也。三至上大坎。坎爲民,爲勞,爲險難,爲棺槨,故爲死。而三至上正反兌,坎民來往,皆在兌說之中,故役之而忘勞,犯難而不知死也。兌見在上,故曰先民。先民說,先使民悅也,故民勸。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玉篇:麗,偶也。周禮夏官校人:麗馬一圉。注:麗,耦也。又士冠禮:主人酬賓,束帛,儷皮。注:儷皮,兩鹿皮。古文儷作離。離傳云:離,麗也。是麗與儷通,仍耦也。重兌,故曰麗澤。猶重巽曰隨風。其以互離爲義者,非也。陰陽相遇相悅爲朋友,兌口故曰講習。初至五正反兌相對,正朋友互相講習之象,故君子法之。虞翻謂兌二陽同類爲朋。夫陽遇陽,陰遇陰,則爲害爲敵,艮與中孚皆言之,豈得爲朋友?又云伏艮爲友。蓋取義於損六三,一人行則得其友。豈知艮之爲友,以一陽上行,遇二陰爲友,與兌之以一陰下降,遇二陽爲朋友同,皆取義于陰陽相遇。朋友之詁旣誤,于是卦无艮兌而言朋者,必百計變動以求兌象,甚至用參同契納甲之法,謂八日兌象月見丁,以解坤彖之得朋。凡易之言朋者,无不誤矣。

初九,和兌,吉。

與二並行,故曰和。當位故吉。初與二本爲敵,卦以兌說爲義,和以處之,自然吉矣。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初得敵,故疑於二。和以處之,故行不疑。損三云:三則疑也。易於陽遇陽相疑相忌之故,言之至爲明白矣。乃竟失傳,何哉?

九二,孚兌,吉,悔亡。

孚於三,陽遇陰,故吉。得中,故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陽遇陰,故志得伸。巽爲志。三巽主爻,二遇之,故信志。

六三,來兌,凶。

在內稱來。來就二陽以爲悅,行爲不正則有之,无所謂凶;但三本多凶,又不當位,來而不正遂不宜矣。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來而不當位,故凶。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四不當位,无應,前又遇陽,似不吉;然而有喜者,以下履陰也。小畜九五曰有孚,履九四曰志行,皆以下遇陰而吉。此與之同。商,量度也。商兌者,以初至五正反兌相對,而四若與下對語者,故曰商兌。講習之象,亦以此也。三至五巽,進退不果,故未寧。互大坎爲疾。乃四獨履陰,志行,是疾去也。介,助也。詩以介眉壽是也。介疾有喜者,言助疾使愈,兌悅故有喜也。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四獨履陰。履陰故有喜,故曰有慶。

九五,孚于剝,有厲。

陽遇陰則通,故二五皆孚於三上。然吉凶不同者,兌爲秋,六三當正秋,萬物成熟,故二孚之而吉。若上六則爲季秋,其辰在戌,其卦爲剝。雜卦云:剝,爛也。當此時,萬物荒落,陽氣爲陰所剝將盡矣,九五若再孚於是,必爲所剝無疑也,故曰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以人事言,上六處悅之極,是小人佞倖之尤。九五當人君之位,而昵近此等小人,其爲禍有不可勝言者。象曰位正當,言正當人君之位,不可與上六近也。

上六,引兌。

引,開弓視的也。伏艮爲手,故引兌。言上六來就五陽以爲悅,猶射者之志於的也。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兌闇昧,故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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