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十四
      1. 鼎卦第五十

周易尙氏學·卷十四 下經


鼎卦第五十


䷱鼎,元吉,亨。

元謂五。得位有應,故吉亨。端木國瑚曰: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屯下震爲足,互坤爲腹,上坎爲耳,爲鉉,凡鼎之象无一不備。後人不知易於正伏象不分,謂下陰爲足,中三陽爲腹,五陰爲耳。易焉有巽足、乾腹、離耳之象哉?按端木氏說是也。二千年誤解,得是而正,其功甚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鼎之用在亨飪。以木巽火,鼎之用也。乾爲聖人,離爲目,兌爲耳。六五爲離兌主爻,故曰耳目聰明。虞翻謂三動成坎離,以坎爲耳,後儒多從之。豈知三當位,焉能之不正?任意如此,何象不可得!按易林觀之中孚云:鼎焬其耳。以中孚下兌爲耳。比之豐云:李耳彙鵲。亦以豐互兌爲耳。蓋坎之爲耳以其陷,兌亦坑坎也,故亦爲耳。三爻鼎耳革,五爻鼎黃耳,象甚明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偏倚則勢危,故貴正,不正則餗覆。鼎斂實於內,故貴凝,不凝則實漫矣。故君子取之,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震爲趾,震伏巽隕,故曰顚趾。巽爲臭腐,故曰否。否,惡也,汚也。初在下卑汚之地,出之四則各當位而利矣。四兌爲妾,四來初是得妾也。初之四體震,震爲子,是得妾兼得子也,故利出也。

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悖,逆也。初陰順陽,故曰未悖。初承陽應四,故曰從貴。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卽,吉。

乾爲實。仇,匹也,指五。五乘陽勢逆,不能卽二,故曰有疾。豫六五乘剛曰貞疾,茲與之同。我謂二。二爲三四所隔,旣不能卽五;五因乘剛有疾,亦不能卽二。然我與我仇,究爲正應,始雖阻,終必合也,故結之曰吉。象曰終无尤,卽謂二五終合也。

象曰:鼎有實,愼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之,往也。二前臨重陽,行不利,故愼所之。二五終合,故終无尤。按此爻舊解,鮮有當者。一仇字失詁,虞翻謂二據四婦,四爲仇;朱子以仇爲初。陽遇陽爲敵之義,自漢失傳,故愼所之三字,皆莫知所謂。清儒以漢爲步趨,漢儒誤遂无不誤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三至五兌爲耳,巽隕落,故曰耳革。行,道也。易林復之中孚云:鼎焬其耳,熱不可舉;大路壅塞,旅人心苦。以行爲道路。蓋三承乘皆陽,陽遇陽故其行塞。上離爲雉,兌爲膏。雉膏在上,乃上不應三,故雉膏不食。兌爲雨,爲昧,故曰虧悔。虧悔,不明也。吳先生云:悔,晦也。按易林復之鼎云:陰霧作匿,不見白日。不見白日,虧也。子虛賦:日月蔽虧。江淹詩:金峯各虧日。是也。陰霧作匿,晦也。吳讀與易林同也。終吉者,初之四則三臨重陰,陽得陰則通,故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義,宜也。鼎之用全在耳,今耳革失其用,故曰失義。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凶。

震爲足。三至五兌,兌二折震,震象毁,故曰鼎折足。巽爲餗。馬云䭈也,鄭云菜也。乃三至五巽覆,四爲諸侯,三公之位,故曰覆公餗。刑剭,王弼作形渥,古音同通用。管子心術下云:意然后刑,刑然后思。注:意感其事,然後呈形。是刑、形古通用。茲從各家。京云:刑在頄爲剭。漢書敍傳:底剭鼎臣。師古注:剭,厚刑。又周禮秋官司煊氏:邦若屋誅。鄭注云:屋當讀爲其刑剭之剭。剭誅,謂不於市也。蓋四不當位,故象凶如是。巽餗之象,按易林未濟之无妄云:求糜耕田。以无妄互巽爲糜。而馬氏訓餗爲䭈,與易林同,䭈卽糜也。鄭氏訓爲菜。按韓奕之詩曰:其䔩維何,維筍及蒲。疏引易曰鼎折足,覆公䔩。是餗與䔩通用。而鄭訓與詩合。蓋皆巽象,可從。九家云:三公調陰陽,猶鼎之調五味。足折餗覆,猶三公不勝其任,而覆天子之美,故受此重辜也。王弼以形渥爲沾濡,程子謂爲汗赧。豈知下繫云:德薄而位尊,鮮不及矣。謂及于刑辟也,卽讀爲刑剭也。王、程所釋,皆望文生義,非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乾爲信。信如何者,言行爲如此,信仰失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兌爲耳,離黃中,故曰黃耳。乾爲金,故曰金鉉。鉉與扃同。士冠禮:設扃鼏。鄭注:扃,今文爲鉉。釋文:扃,鼎扛也。孔疏所謂貫鼎耳而扛之是也。伏坎象也。六五得中,下有應,故利貞。利貞言二五應也。

象曰:鼎黃耳,中以爲實也。

亁爲實。九二云鼎有實,五得中應二,故中以爲實。實指二,黃中色,故曰中以爲實。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乾爲玉,上九陽爲直,故象玉鉉。又上九以鉉舉鼎,動作自如,無有滯礙,故大吉无不利,與大畜上九義同。象釋曰剛柔節,以五陰爲承也。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上陽得五陰爲承,故曰剛柔節。諸家多以三變應上成未濟,爲剛柔節。豈知六爻獨三當位,胡可使其失正?且變而成未濟,六爻皆不安,胡能大吉?此自虞翻卦變伎倆,以濟其窮者。可復申述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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