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易尙氏學
    1. 卷六
      1. 蠱卦第十八

周易尙氏學·卷六 上經


蠱卦第十八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左傳,皿蟲爲蠱”。據稿本校改。按此語出《左傳》昭公元年,醫和對趙孟問:“於文,皿蟲爲蠱。”釋蠱字義也。">。而歸藏作蜀。詩豳風:蜎蜎者蠋。蠋,葵中蠶也。詩詁蜀已有虫,再加虫,俗字。然則蜀亦蟲,與蠱義同也。蠱,敗也,壞也。卦上山、震木,爲材木之所出;乃下卦爲巽,巽隕落,故敗。又巽爲蟲,蟲蠧物朽腐。大過曰:棟橈。易林旅之履云:木內生蠧。蠧卽蠱。皆以巽也,故壞。禮王制:執左道以亂政。疏云:蠱者損壞之名。周禮秋官庶氏:掌除毒蠱。鄭注:毒蠱,蟲物而病害人者。又翦氏:掌除蠧物,凡庶蠱之事。注:蠱,蠧之類。又史記: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禦蠱。注:蠱,惡氣。是蠱之爲蠧、爲腐壞甚明。又左傳云: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女惑男,男敗;風落山,山敗。亦以敗壞說蠱。荀爽謂蠱爲事。朱子蓋以爲不安,又曰壞極而有事。夫卦名皆由卦象而生,詁蠱爲事、爲惑,皆正訓不誤。而此則義爲敗壞,亦卦象所命也。彖曰巽而止蠱,亦以敗壞爲說。若必拘序卦而訓爲事,則此句義難通矣。陽得陰則通。坤爲大川,爲事,剛往坤上,下履重陰,容民得衆,故曰利涉大川,曰往有事。乾元爲甲,蠱之先爲泰,乾爲日,三爻故曰先甲三日。乃由泰反否而蠱爲之始,初爻上爲蠱,二三隨上成否,甲之在下者反上,先甲變爲後甲矣,故又曰後甲三日。蠱旁通隨,隨者由否反泰之始,上爻下成隨,四五隨下成泰,甲之在上者反下,後甲又變爲先甲矣。否泰相循環相終始,來往詘信,天道固如是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行,道也。泰者隨之終,蠱者否之始,故曰終則有始。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風止山下,氣鬱不通,故蠱。蠱則不生育。振而作之,所以救蠱而育德也。象義有因卦象而取法者,有反省者。茲則反省者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初雖不當位,然上承重陽,與上合志,與升初六同,故吉。易林以震巽爲父母【詳焦氏易詁】,朱漢上以復姤爲小父母。復姤仍震巽。初伏震,故曰父,曰子。幹,正也。能正父蠱,故曰有子考。逸周書諡法云:考,成也。左氏襄十三年禰廟疏:考,成也。言有成德也。有子考者,卽謂有子能成就先業也,故无咎。風隕故厲,承陽故終吉。馬融、王肅讀考字絕句。王注作考无咎,非也。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意承考,謂初上承重陽,能承繼先德也。承,順也。巽象。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巽爲母。貞,定也。不可貞,言二宜升五也。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二五得中。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三震體,故亦曰父。按九三上雖無應,然當位,前臨重陰,與大畜九三象同,當吉。乃大畜九三利往,此云小悔无大咎者,以體下斷也。凡巽體上爻多不吉,先儒不知其故在本弱,故多誤解。

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九三前臨重陰,利往,故終无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裕,寬也。虞云:不能諍父過也。前遇敵,陰遇陰則窒,故往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得中有應,上承陽,而艮爲名,故可致聞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德谓陽。承以德,言上承陽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尙其事。

三震爲王,爲諸侯,上不應之,故曰不事王侯。言不事王侯之事也。高居物表,逍遙事外,故曰高尙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則,法也。不事王侯,若共伯和、吳季札之流是也。作奉事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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