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四

解精微論篇第八十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論解〉。」

黃帝在明堂,雷公請曰:「臣授業傳之行教,以經論《從容》,形法陰陽,刺灸湯藥,所滋行治,有賢不肖,未必能十全。言所自授,用可十全,然傳所教習,未能必爾也。賢,謂心明智遠。不肖,謂擁造不法。若先言悲哀喜怒,燥濕寒暑,陰陽婦女,請問其所以然者?卑賤富貴,人之形體,所從群下,通使臨事,以適道術,謹聞命矣。皆以先聞聖旨,猶未究其意端。請問有毚愚仆漏之問,不在經者,欲聞其狀。言不智狡見頓問多也。漏,脫漏也,謂經有所未解者也。毚,狡也。愚,不智見也。仆,猶頓也,猶不漸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仆』作『朴』。」

帝曰:「大矣。人之所大要也。

公請問:「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其故何也。言何藏之所爲而致是乎!

帝曰:「在經有也。《靈樞經》:「有悲哀涕泣之義。」

復問:「不知水所從生,涕所從出也。復問,謂重問也,欲知水涕所生之由也。

帝曰:「若問此者,無益於治也。工之所知,道之所生也。言涕水者,皆道氣之所生,問之何也。

「夫心者,五藏之專精也。專,任也,言五藏精氣任心之所使,以爲神明之府,是故能焉。目者,其竅也。神內守,明外鑒,故目其竅也。華色者,其榮也。華色,其神明之外飾。是以人有德也,則氣和於目。有亡憂,知於色。德者,道之用,人之生也。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氣者,生之主,神之舍也。天布德,地化氣,故人因之以生也。氣和則神安,神安則外鑒明矣。氣不和則神不守,神不守則外榮減矣。故曰:「人有德也,氣和於目。有亡也,憂知於色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德』作『得』。」是以悲哀則泣下,泣下水所由生,水宗者,積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水宗』作『衆精』。」。積水者,至陰也。至陰者,腎之精也。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也。輔之裹之,故水不行也。天水之精爲志,火之精爲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目爲上液之道,故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水液上行,方生於目。故諺言曰:「心悲名曰志悲。」志與心精共湊於目也。水火相感,故曰心悲,名曰志悲。神志俱升,故志與心神共奔湊於目。

「是以俱悲則神氣傳於心精,上不傳於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泣涕者,腦也。腦者,陰也。〈五藏別論〉以腦爲地氣所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言腦者,陰陽上鑠也,鑠則消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陰』作『陽』。」髓者,骨之充也。充,滿也。言髓填於骨,充而滿也。故腦滲爲涕。鼻竅通腦,故腦滲爲涕,流於鼻中矣。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其行類也。類,謂同類。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同源,故生死俱。 新校正云:「按《太素》『生則俱生』作『出則俱亡。』」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行』恐當作『流』。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所屬之類也。所屬謂於腦也,何者?上文云:「涕泣者,腦也。」

雷公曰:「大矣。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不從之,何也?怪其所屬同,而行出異也。

帝曰:「夫泣不出者,哭不悲也。不泣者,神不慈也。神不慈則志不悲,陰陽相持,泣安能獨來。泣不出者,謂淚也。不泣者,泣謂哭也。水之精爲志,火之精爲神,水爲陰,火爲陽,故曰「陰陽相持,安能獨來」也。夫志悲者,惋惋則冲陰,冲陰則志去目,志去則神不守精,精神去目,涕泣出也。惋,謂內爍也。冲,猶升也。神志相感,泣由是生,故內爍則陽氣升於陰也。陰,腦也。去目,謂陰陽不守目也。志去於目,故神亦浮游,夫志去目則光無內照,神失守則精不外明,故曰「精神去目,涕泣出也」。且子獨不誦不念,夫經言乎厥則目無所見,夫人厥則陽氣并於上,陰氣并於下。并,謂各并於本位也。陽并於上,則火獨光也。陰并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眥盲。眥,視也。一水,目也。五火,謂五藏之厥陽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盲』字。」是以衝風,泣下而不止。夫風之中目也,陽氣內守於精,是火氣燔目,故見風則泣下也。風迫陽伏不發,故內燔也。有以比之,夫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故陽并,則火獨光盛於上,不明於下,是故目者陽之所生,系於藏,故陰陽和則精明也。陽厥則光不上,陰厥則足冷而脹也。言一水不可勝五火者,是手足之陽爲五火,下一陰者,肝之氣也,衝風泣下而不止者,言風之中於目也,是陽氣內守於精,故陽氣盛而火氣燔於目,風與熱交,故泣下,是故火疾而風生,乃能雨,以陽火之熱而風生於泣,以此譬之類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火』字,《太素》云:『天之疾風乃能雨。』無『生』字。」

字數:1460,最後更新時間:20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