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三

五藏別論篇第十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爲藏,或以腸胃爲藏,或以爲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方士,謂明悟方術之士也。言互爲藏府之差異者,經中猶有之矣。〈靈蘭秘典論〉:「以腸胃爲十二藏相使之次。」〈六節藏象論〉云:「十一藏取決於膽。」〈五藏生成篇〉云:「五藏之象可以類推,五藏相音可以意識。」此則互相矛楯爾。腦髓爲藏,應在別經。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寫,名曰奇恒之府。腦、髓、骨、脈,雖名爲府,不正與神藏爲表裏。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寫。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寫,名曰奇恒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寫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寫者也。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寫令去而已,傳寫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魄門亦爲五藏使,水穀不得久藏。謂肛之門也。內通於肺,故曰魄門。受已化物則爲五藏行使,然水穀亦不得久藏於中。所謂五藏者,藏精氣而不寫也,故滿而不能實。精氣爲滿,水穀爲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以不藏精氣,但受水穀故也。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以未下也。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水穀下也。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帝曰:「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脈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脈之動靜,故云脈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穀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爲六府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氣口亦太陰也。氣口在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氣口之所候脈動者,是手太陰脈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榮氣之道,內穀爲實。 新校正云:「詳此注出《靈樞》,『實』作『寶』。」穀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循肺氣行於氣口,故云變見於氣口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出』作『入』。」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也。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下,謂目下所見可否也。調適其脈之盈虛,觀量志意之邪正,及病深淺成敗之宜,乃守法以治之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志意邪則好祈禱,言至德則事必違,故不可與言至德也。惡於鍼石者,不可與言至巧。惡於鍼石,則巧不得施,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心不許人治之,是其必死,強爲治者功亦不成,故曰治之無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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