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卷第十九

六微旨大論篇第六十八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天之道也,如迎浮雲,若視深淵,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深淵靜瀅而澄澈,故視之可測其深淺,浮雲飄泊而合散,故迎之莫詣其邊涯,言蒼天之象如淵,可視乎!鱗介運化之道,猶雲莫測其去留,六氣深微,其於運化,當知是喻矣。 新校正云:「詳此文與〈疏五過論〉文重。」夫子數言,謹奉天道,余聞而藏之,心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願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天之道可得聞乎!運化生成之道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六六之節,經已答問,天師夫敷其旨,故重問之。

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上下,謂司天地之氣二也,餘左右四氣,在歲之左右也。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也。標,末也,聖人南面而立,以閱氣之至也。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此之謂也。移光,謂日移光。定位,謂面南觀氣,正立觀歲數,氣之至則氣可待之也。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少陽南方火,故上見火氣治之,與厥陰合,故中見厥陰也。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陽明西方金,故上燥,氣治之,與太陰合,故氣燥之下,中見大陰也。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太陽北方水,故上寒氣治之,與少陰合,故寒氣之下,中見少陰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所至爲寒生,中爲溫。』與此義同。」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厥陰東方木,故上風氣治之,與少陽合,故風氣之下,中見少陽也。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少陰東南方君火,故上熱氣治之,與太陽合,故熱氣之下,中見太陽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爲熱生,中爲寒。』與此義同。」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太陰西南方土,故上濕氣治之,與陽明合,故濕氣之下,中見陽明也。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謂元氣也。氣則爲主,則文言著矣。 新校正云:「詳注云:『文言著矣。』疑誤。」本標不同,氣應異象。本者,應之元。標者,病之始。病生形用,求之標,方施其用,求之本,標本不同,求之中,見法萬全。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六氣標本不同,氣有從本者,有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爲化。」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皆謂天之六氣也。初之氣起於立春前十五日,餘二三四五終氣次至,而分治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時至而氣至,和平之應,此則爲平歲也。假令甲子歲氣有餘於癸亥歲,未當至之期,先時而至也。乙丑歲氣不足於甲子歲,當至之期,後時而至也,故曰「來氣不及、來氣有餘也。」言初氣之至期如此。歲氣有餘,六氣之至皆先時。歲氣不及,六氣之至皆後時。先時後至,後時先至,各差十三日而應也。 新校正云:「按金匱要略云:『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冬至之後,得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陰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爲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爲至而不至。以得甲子而天寒不解,此爲至而不去。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時,此爲至而太過。』此亦論氣應之一端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言太過不及,歲當至晚至早之時應也。

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則病。當期爲應,愆時爲否,天地之氣,生化不息,無止礙也。不應有而有,應有而不有,是造化之氣失常,失常則氣變,變常則氣血紛撓而爲病也,天地變而失常,則萬物皆病。

帝曰:「善。請言其應?」

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物之生榮有常時,脈之至有常期,有餘歲早,不及歲晚,皆依期至也。

帝曰:「善。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日出,謂之顯明,則卯,地氣分春也。自春分後六十日有奇,斗建卯正至于巳,正君火位也。自斗建巳正至未之中,三之氣分,相火治之,所謂少陽也。君火之位,所謂少陰熱之分也,天度至此,暄淑大行,居熱之分,不行炎暑,君之德也。少陽居之,爲僣逆,大熱早行,疫癘乃生。陽明居之,爲溫涼不時。太陽居之,爲寒雨閒熱。厥陰居之,爲風濕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爲天下疵疫,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太陰居之,爲時雨。火有二位,故以君火爲六氣之始也。相火則夏至日前後各三十日也,少陽之分,火之位也,天度至此,炎熱大行。少陽居之,爲熱暴至草萎,河乾炎亢,濕化晚布。陽明居之,爲涼氣間發。太陽居之,爲寒氣間至,熱爭冰雹。厥陰居之,爲風熱大行,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爲大暑炎亢。太陰居之,爲雲雨雷電。退,謂南面視之在位之右也。一步,凡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餘氣同法。復行一步,土氣治之。雨之分也,即秋分前六十日而有奇,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四之氣也。天度至此,雲雨大行,濕蒸乃作。少陽居之,爲炎熱沸騰,雲雨雷雹。陽明居之,爲清雨霧露。太陽居之,爲寒雨害物。厥陰居之,爲暴風雨摧拉,雨生倮蟲。少陰居之,爲寒熱氣反用,山澤浮雲,暴雨溽蒸。太陰居之,爲大雨霪霪。復行一步,金氣治之。燥之分也,即秋分後六十日而有奇,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五之氣也。天度至此,萬物皆燥。少陽居之,爲溫清更正,萬物乃榮。陽明居之,爲大涼燥疾。太陽居之,爲早寒。厥陰居之,爲涼風大行,雨生介蟲。少陰居之,爲秋濕,熱病時行。太陰居之,爲時雨沉陰。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寒之分也,即冬至日前後各三十日,自斗建亥至丑之中,六之氣也。天度至此,寒氣大行。少陽居之,爲冬溫,蟄蟲不藏,流水不冰。陽明居之,爲燥寒勁切。太陽居之,爲大寒凝冽。厥陰居之,爲寒風摽揚,雨生鱗蟲。少陰居之,爲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太陰居之,爲凝陰寒雪,地氣濕也。復行一步,木氣治之。風之分也,即春分前六十日而有奇也,自斗建丑正至卯之中,初之氣也。天度至此,風氣乃行,天地神明號,今之始也,天之使也。少陽居之,爲溫疫至。陽明居之,爲清風,霧露朦昧。太陽居之,爲寒風切冽,霜雪水冰。厥陰居之,爲大風發榮,雨生毛蟲。少陰居之,爲熱風傷人,時氣流行。太陰居之,爲風雨,凝陰不散。復行一步,君火治之。熱之分也,復春分始也,自斗建卯正至已之中,二之氣也。凡此六位,終紀一年,六六三百六十日,六八四百八十刻,六七四十二刻,其餘半刻積而爲三,約終三百六十五度也餘,奇細分率之可也。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熱盛水承,條蔓柔弱。湊潤衍溢,水象可見。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陽所至爲火生,終爲蒸溽。』則水承之義可見。又云:『少陽所至,爲摽風燔燎霜凝。』亦下承之水氣也。」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寒甚物堅,水冰流涸,土象斯見,承下明矣。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所至,爲寒雪冰雹白埃。』則土氣承之之義也。」土位之下,風氣承之。疾風之後,時雨乃零,是則濕爲風吹化而爲雨。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陰所至爲濕生,終爲注雨。』則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而爲雨也,又云:『太陰所至,爲雷霆驟注烈風。』則風承之義也。」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風動氣清,萬物皆燥,金承木下,其象昭然。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厥陰所至,爲風生,終爲肅。』則金承之義可見,又云:『厥陰所至,飄怒大涼。』亦金承之義也。」金位之下,火氣承之。鍛金生熱則火流,金乘火之上理無妄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陽明所至,爲散落溫。』則火乘之義也。」君火之下,陰精承之。君火之位,大熱不行,蓋爲陰精制承其下也。諸以所勝之氣乘於下者,皆折其摽盛,此天地造化之大體爾。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爲熱生,中爲寒。』則陰承之義可知,又云:『少陰所至,爲大暄寒。』亦其義也,又按六元正紀云:『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發而清明,火發而曛昧,何氣使然?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徵其下氣而見可知也。』所謂徵其下者,即此六承氣也。」

帝曰:「何也?」

岐伯曰:「亢則害,承廼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亢,過極也,物惡其極。

帝曰:「盛衰何如?」

岐伯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

帝曰:「何謂當位?」

岐伯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非太過非不及是謂平運主歲也。平歲之氣,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也。 新校正云:「詳木運臨卯,丁卯歲也。火運臨午,戊午歲也。土運臨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歲也。金運臨酉,乙酉歲也。水運臨子,丙子歲也。內戊午、己丑、己未、乙酉,又爲太一天符。」

帝曰:「非位何如?」

岐伯曰:「歲不與會也。不與本辰相逢會也。

帝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少陰少陽皆火氣。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柰何?」

岐伯曰:「天之與會也。天氣與運氣相逢會也。 新校正云:「詳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己丑、己未也。火運之歲,上見少陽,戊寅、戊申也,上見少陰,戊子、戊午也。金運之歲,上見陽明,乙卯、乙酉也。木運之歲,上見厥陰,丁巳、丁亥也。水運之歲,上見太陽,丙辰、丙戌。內己丑、己未、戌午、乙酉又爲太一天符,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臨者,太過不及,皆曰天符。」故《天元冊》曰:『天符。』」

帝曰:「天符、歲會何如?」

岐伯曰:「太一天符之會也。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也。〈天元紀大論〉曰:「三合爲治。」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太一天符之詳其〈天元紀大論〉注中。」

帝曰:「其貴賤何如?」

岐伯曰:「天符爲執法,歲位爲行令,太一天符爲貴人。執法猶相輔,行令猶方伯,貴人猶君主。

帝曰:「邪之中也柰何?」

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執法官人之繩準,自爲邪僻,故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特。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但執持而已。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義無凌犯,故病則暴而死。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

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相火居君火是臣位居君位,故逆也。君火居相火,是君居臣位,君臨臣位,故順也。遠,謂里遠。近,謂里近也。

帝曰:「善。願聞其步何如?」

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奇,謂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此言天度之餘也,夫言周天之度者,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二十四步,正四歲也。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四歲氣乘積,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

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位,地位也。氣,天氣也。氣與位互有差移,故氣之初,天用事,氣之中,地主之,地主則氣流于地,天用則氣騰於天,初與中皆分天步而率刻爾。初中各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帝曰:「求之柰何?」

岐伯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子甲相合,命曰歲立,則甲子歲也,謹候水刻早晏,則六氣悉可與期爾。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常起於平明寅初一刻,艮中之南也。 新校正云:「按戊辰、壬申、丙子、庚辰、甲申、戊子、壬辰、丙申、庚子、甲辰、戊申、壬子、丙辰、庚申歲同此,所謂辰申子歲氣會,同陰陽法,以是爲三合。」終於八十七刻半。子正之中,夜之半也,外十二刻半,入二氣之初,諸餘刻同入也。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子中之左也。終於七十五刻。戌之後四刻也,外二十五刻,入次三氣之初率。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亥初之一刻。終於六十二刻半。酉正之中也,外三十七刻半差入後。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酉中之北。終於五十刻。未後之四刻也,外五十刻差入後。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申初之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午正之中,晝之半也,外六十二刻半差入後。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午中之酉。終於二十五刻。辰正之後四刻,外七十五刻差入後。所謂初六天之數也。天地之數,二十四氣乃大會而同,故命此曰初六天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巳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己巳、癸酉、丁丑、辛巳、乙酉、己丑、癸巳、丁酉、辛丑、乙巳、己酉、癸丑、丁巳、辛酉歲同,所謂巳酉丑歲氣會同也。」終於一十二刻半。卯正之中。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卯中之南。終於水下百刻。丑後之四刻。三之氣始於一刻,又寅初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子正之中。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子中正東。終於七十五刻。戌後之四刻。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亥初之一刻。終於六十二刻半。酉正之中。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酉中之北。終於五十刻。未後之四刻。所謂六二天之數也。一六爲初六,二六爲六二,名次也。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申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庚午、甲戌、戊寅、壬午、丙戌、庚寅、甲午、戊戌、壬寅、丙午、庚戌、甲寅、戌午、壬戌歲同此,所謂寅午戌歲氣會同。」終於三十七刻半。午正之中。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午中之西。終於二十五刻。辰後之四刻。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巳初之一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卯正之中。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卯中之南。終於水下百刻。丑後之四刻。五之氣始於一刻,寅初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子正之中。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子中之左。終於七十五刻。戌後之四刻。所謂六三天之數也。

丁卯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七十六刻,亥初之一刻。 新校正云:「按辛未、乙亥、己卯、癸未、丁亥、辛卯、乙未、己亥、癸卯、丁未、辛亥、乙卯、己未、癸亥歲同此,所謂卯未亥歲氣會同。」終於六十二刻半。酉正之中。二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酉中之北。終於五十刻。未後之四刻。三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申初之二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午正之中。四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午中之西。終於二十五刻。辰後之四刻。五之氣始於二十六刻,已初之一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卯正之中。六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卯中之南。終於水下百刻。丑後之四刻。所謂六四天之數也,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始自甲子年,終於癸亥歲,常以四歲爲一小周,一十五周爲一大周,以辰命歲,則氣可與期。

帝曰:「願聞其歲候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日行一周,天氣始於一刻。甲子歲也。日行再周,天氣始於二十六刻。乙丑歲也。日行三周天氣始於五十一刻。丙寅歲也。日行四周,天氣始於七十六刻,丁卯歲也。日行五周天氣復始於一刻,戊辰歲也,餘五十五歲循環周而復始矣。所謂一紀也。法以四年爲一紀,循環不已餘三歲一會同,故有三合也。是故寅午戌歲氣會同,卯未亥歲氣會同,辰申子歲氣會同,巳酉丑歲氣會同,終而復始。陰陽法以是爲三合者,緣其氣會同也,不爾則各在一方,義無由合。

帝曰:「願聞其用也?」

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氣交。本,謂天六氣,寒暑燥濕風火也,三陰三陽由是生化,故云本。所謂六元者也,位,謂金木火土水君火也,天地之氣,上下相交,人之所處者也。

帝曰:「何謂氣交?」

岐伯曰:「上下之位,氣交之中,人之居也。自天之下,地之上,則二氣交合之分也,人居地上,故氣交合之中,人之居也,是以化生變易,皆在氣交之中也。故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此之謂也。天樞,當齊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所遇寒暑燥濕風火,勝復之變之化,故人氣從之,萬物生化悉由而合散也。

帝曰:「何謂初中?」

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氣同法。奇,謂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又四十分刻之三十也。初中相合,則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也,以各餘四十分刻之三十,故云中氣同法也。

帝曰:「初中何也?」

岐伯曰:「所以分天地也。以是知氣高下,生人病主之也。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初者,地氣也。中者,天氣也。氣之初,天用事,天用事則地氣上騰於太虛之內。氣之中,地氣主之,地氣主則天氣下降於有質之中。

帝曰:「其升降何如?」

岐伯曰:「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升,謂上升。降,謂下降。升極則降,降極則升,升降不已,故彰天地之更用也。

帝曰:「願聞其用何如?」

岐伯曰:「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氣之初,地氣升。氣之中,天氣降。升已而降,以下彰天氣之下流,降已而升,以上表地氣之上應,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交合,泰之象也。《易》曰:「天地交,泰。」是以天地之氣升降,常以三十日半下上,下上不已,故萬物生化無有休息,而各得其所也。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氣有勝復,故變生也。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天地之氣盈虛何如?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和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也。』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

帝曰:「善。寒濕相遘,燥熱相臨,風火相值,其有聞乎!」

岐伯曰:「氣有勝復,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變則邪氣居之。夫撫掌成聲,沃火生沸,物之交合,象出其間,萬類交合,亦由是矣。天地交合則八風鼓拆,六氣交馳於其間,故氣不能正者,反成邪氣。

帝曰:「何謂邪乎?邪者,不正之目也。天地勝復,則寒暑燥濕風火六氣互爲邪也。

岐伯曰:「夫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夫氣之有生化也,不見其形,不知其情,莫測其所起,莫究其所止,而萬物自生自化,近成無極,是謂天和。見其象,彰其動,震烈、剛暴、飄泊、驟卒、拉堅、摧殘、摺拆、鼓憟,是謂邪氣。故物之生也,靜而化成。其毀也,躁而變革。是以生從於化,極由乎變,變化不息,則成敗之由常在,生有涯分者,言有終始爾。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也。」故氣有往復,用有遲速,四者之有,而化而變,風之來也。天地易位,寒暑移方,水火易處,當動用時,氣之遲速往復,故不常在,雖不可究識意端,然微甚之用而爲化爲變,風所由來也。人氣不勝,因而感之,故病生焉,風匪求勝於人也。

帝曰:「遲速往復,風所由生,而化而變,故因盛衰之變耳,成敗倚伏,遊乎中,何也?夫倚伏者,禍福之萌也。有禍者,福之所倚也。有福者,禍之所伏也。由是故禍福互爲倚伏,物盛則衰,樂極則哀,是福之極,故爲禍所倚。否極之泰,未濟之濟,是禍之極,故爲福所伏。然吉凶成敗,目擊道存,不可以終自然之理,故無尤也。

岐伯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動靜之理,氣有常運。其微也,爲物之化。其甚也,爲物之變。化流於物,故物得之以生。變行於物,故物得之以死。由是成敗倚伏生於動之微甚遲速爾,豈唯氣獨有是哉!人在氣中,養生之道,進退之用,當皆然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陰陽之氣清靜則化生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帝曰:「有期乎!」

岐伯曰:「不生不化,靜之期也。人之期可見者,二也。天地之期不可見也。夫二可見者,一曰生之終也。其二曰變易。與上同體,然後捨小生化歸於大化,以死後猶化變未已,故可見者二也。天地終極,人壽有分,長短不相及,故人見之者鮮矣。

帝曰:「不生化乎!言亦有不生不化者乎!

岐伯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出入,謂喘息也。升降,謂化氣也。夫毛、羽、倮、鱗、介及飛、走、蚑、行皆去氣根於身中,以神爲動靜之主,故曰神機也。然金、玉、土、石、鎔、埏、草、木皆生氣根於外,假氣以成立主特,故曰氣立也。〈五常政大論〉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于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此之謂也。故無是四者,則神機與氣立者,生死皆絕。 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大司徒〉云動物植物,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

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夫自東、自西、自南、自北者,假出入息以爲化主,因物以全質者,陰陽升降之氣,以作生源,若非此道,則無能致是十者也。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包藏生氣者,皆謂生化之器觸物然矣。夫竅橫者,皆有出入去來之氣。竅堅者,皆有陰陽升降之氣往復於中。何以明之?則壁窗戶牖兩面伺之,皆承來氣衝擊於人,是則出入氣也。夫陽升則井寒,陰升則水煖,以物投井及葉墜空中翩翩不疾,皆升氣所礙也。虛管溉滿,捻土懸之,水固不泄,爲無升氣而不能降也。空瓶小口,頓溉不入,爲氣不出而不能入也。由是觀之,升無所不降,降無所不升,無出則不入,無入則不出。夫群品之中,皆出入升降,不失常守,而云非化者,未之有也。有識無識,有情無情,去出入已,升降而云存者,未之有也。故曰升降出入,無器不有。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則分之,生化息矣。器,謂天地及諸身也。宇,謂屋宇也。以其身形包藏府,藏受納神靈與天地同,故皆名器也。諸身者,小生化之器宇。太虛者,廣生化之器宇也。生化之器,自有小大,無不散也,夫小大器皆生有涯,分散有遠近也。故無不出入,無不升降。真生假立形器者,無不有此二者。化有小大,期有近遠。近者不見遠,謂遠者無涯。遠者無常見近,而嘆其其涯矣。既近遠不同,期合散殊,時節即有無、交競、異見、常乖,及至分散之時,則近遠同歸於一變。四者之有,而貴常守。四者,謂出入升降也。有出入升降則爲常守,有出無入,有入無出,有升無降,有降無升,則非生之氣也。若非胎息道成,居常而生,則未之有。屏出入息,泯升降氣,而能存其生化者,故貴當守。反常則災害至矣。出入升降,生化之元生,故不可無之,反常之道則神去其室,生之微絕,非災害而何哉!故曰:『無形無患。』此之謂也。夫喜於遂,悅於色,畏於難,懼於禍,外惡風寒暑濕,內繁飢飽愛欲,皆以形無所隱,故常嬰患累於人間也。若便想慕滋蔓,嗜慾無厭,外附權門,內豐情偽,則動以牢網,坐招燔焫,欲思釋縛,其可得乎!是以身爲患階爾。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此之謂也。夫身形與太虛釋然消散,復未知生化之氣,爲有而聚耶!爲無而滅乎!」

帝曰:「善。有不生不化乎!言人有逃陰陽免生化,而不生不化,無始無終,同太虛自然者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與道合同,惟真人也。真人之身,隱見莫測,出入天地內外,順道至真以生。其爲小也,入於無間。其爲大也,過虛空界。不與道如一,其孰能爾乎!

帝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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