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和大怨,必有餘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傷不復,故〔必〕有餘怨也。
安可以爲善?是以聖人執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念)〔令〕怨生而後責於人也。
無德司徹。
徹,司人之過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以」字,據道藏本及道藏集注本校補。「德以和之」,意爲用德來調和大怨。
「必」字,據道藏本及道藏集注本校補。按,經文作「必有餘怨」可證。
「令」字,據道藏本及道藏集注本校改。作「念」者,義不可通,涉「念思其契」之「念」而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