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蜂蠆虺蛇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赤子,無求無欲,不犯衆物,故毒(蟲)〔螫〕之物無犯(之)〔於〕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於物,故無物以損其全也。
骨弱筋柔而握固,
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
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
作,長也。無物以損其身,故能全長也。言含德之厚者,無物可以損其德、渝其真。柔弱不争而不摧折,皆若此也。
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
無争欲之心,故終日出聲而不嗄也。
和之至也。知和曰常,
物以和爲常,故知和則得常也。
知常曰明,
不皦不昧,不温不涼,此常也。無形不可得而見,〔故曰:「知常〕曰明」也。
益生曰祥,
生不可益,益之則夭也。
心使氣曰强。
心宜無有,使氣則强。
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