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爲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

萬物萬形,其歸一也。何由致一?由於無也。由無乃一,一可謂無?已謂之一,豈得無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從無之有,數盡乎斯,過此以往,非道之流。故萬物之生,吾知其主,雖有萬形,沖氣一焉。百姓有心,異國殊風,而(得一者)王侯〔得一者〕主焉。以一爲主,一何可舍?愈多愈遠,損則近之。損之至盡,乃得其極。既謂之一,猶乃至三,況本不一,而道可近乎?損之而益,〔益之而損〕,豈虚言也。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我之〔教人〕,非强使(人)從之也,而用夫自然。舉其至理,順之必吉,違之必凶。故人相教,違之〔必〕自取其凶也。亦如我之教人,勿違之也。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爲教父。

强梁則必不得其死。人相教爲强梁,則必如我之教人不當爲强梁也。舉其强梁不得其死以教邪,若云順吾教之必吉也。故得其違教之徒,適可以爲教父也。



校勘記

 「由無乃一」,道藏集注本作「因無乃一」。

 「一可謂無」句,陶鴻慶説:「『謂無』乃『無言』二字之誤。『由無乃一,一可無言?已謂之一,豈得無言?』語氣自爲呼應。」

 「遂生乎三」之「遂」,道藏集注本作「子」。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爲一。既已爲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爲二,二與一爲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此爲王弼注文所本。

 「雖有萬形」之「萬」,道藏集注本作「主」。

 「得一者」三字,據陶鴻慶説校改。陶説:「『得一者』三字,當在『王侯』之下。三十九章經云:『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可證。」波多野太郎從陶説,然以爲「得一者」之「者」,宜作「以」字。

 「舍」,通「捨」。道藏集注本誤作「今」字。

 上「愈」字,道藏集注本誤作「先」字。

 「益之而損」四字,據陶鴻慶説校補。陶説:「此乃叠經文也。」按,陶説是。

 此句據陶鴻慶説校改。陶説:「『我之』下奪『教』字,『人』字又誤脱在下。當云:『我之教人,非强使從之也。』」按,陶説是,下文「亦如我之教人,勿違之也」可證。

 「必」字,據道藏集注本校補。按,當有「必」字。上文説:「順之必吉,違之必凶」可爲證。

 「則必如我之教人不當爲强梁也」之「則」字,陶鴻慶説:「『則』當爲『非』。作『則』者,涉上文而誤也。此章經旨,言人與我之教人,趣舍不同而歸宿則一。人相教爲强梁,我之教人不當爲强梁,此其異也。舉强梁不得其死以爲教,則强梁者適可以爲教父,此其同也。即經所謂:『人之所教,我亦教之』也。今文以隻字之譌,使經注全文俱不明瞭,不可不正。」波多野太郎説:「『則』字如字,不必改而可。」又引一説:「『必』、『如』間疑脱『凶』字。」按,陶分析經注之義是,然改「則」字爲「非」字則非。「則」字不必改而文義自通。此與上節注:「故人相教,違之〔必〕自取其凶也;亦如我之教人,勿違之也」文義一致。

 「邪」,耶,語氣辭。道藏集注本誤作「即」。

 「若」,如。道藏集注本誤作「吉」。

字數:350,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