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子道德經注
    1. 上篇
      1. 十七章

老子道德經注·上篇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謂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大人在上,居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爲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從上也。

其次,親而譽之。

不能以無爲居事,不言爲教,立善行施,使下得親而譽之也。

其次,畏之。

不復能以恩仁令物,而賴威權也。

其次,侮之。

不能(法)以正齊民,而以智治國,下知避之,其令不從,故曰:「侮之」也。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夫御體失性,則疾病生;輔物失真,則疵釁作。信不足焉,則有不信,此自然之道也。已處不足,非智之所(齊)〔濟〕也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見也,其意趣不可得而覩也。無物可以易其言,言必有應,故曰「悠兮其貴言」也。居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不以形立物,故功成事遂,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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