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上義爲之而有以爲,上禮爲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爲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爲用。以無爲用,則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爲心;聖王雖大,以虚爲主。故曰以復而視,則天地之心見;至日而思之,則先王之至覩也。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爲。不求而得,不爲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爲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爲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也。無以爲者,無所(徧)〔偏〕爲也。凡不能無爲而爲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至於無以爲,極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爲而猶爲之焉。爲之而無以爲,故有爲爲之患矣。本在無爲,母在無名。棄本捨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有不濟;名雖美焉,僞亦必生。不能不爲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爲之,故有宏普博施仁愛之者。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也。愛不能兼,則有抑抗正(真)〔直〕而義理之者。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爲矣。故上義爲之而有以爲也。直不能篤,則有游飾修文禮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閒忿怒生焉。故上(德)〔禮〕爲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足尊哉!故雖〔德〕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而未能自周也。故天不能爲載,地不能爲覆,人不能爲贍。萬物〕雖貴,以無爲用,不能捨無以爲體也。(不能)捨無以爲體,則失其爲大矣,所謂失道而後德也。以無爲用,〔則〕(德)〔得〕其母,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不能無爲,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陽,責備於表,機微争制。夫仁義發於内,爲之猶僞,況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前人而識也,即下德之倫也。竭其聰明以爲前識,役其智力以營庶事,雖(德)〔得〕其情,姦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勞而事昏,務而治薉,雖竭聖智,而民愈害。舍己任物,則無爲而泰。守夫素樸,則不順典制。(聽)〔耽〕彼所獲,棄此所守,〔故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首。故苟得其爲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仁義可顯,禮敬可彰也。夫載之以大道,鎮之以無名,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禮敬清焉。棄其所載,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聰明,仁則(誠)〔尚〕焉,義(其)〔則〕競焉,禮(其)〔則〕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爲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爲匠也。捨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功在爲之,豈足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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