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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注·下篇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以道治國則國平,以正治國則奇(正)〔兵〕起也。以無事,則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無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國,則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國,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國,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淺,民無所及,故必至於〔以〕奇用兵也。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
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民强則國家弱。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民多智慧,則巧僞生;巧僞生,則邪事起。
法令滋彰,盗賊多有。
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諱欲以耻貧,而民彌貧;利器欲以强國者也,而國愈昏(多)〔弱〕;皆舍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
故聖人云,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上之所欲,民從之速也。我之所欲唯無欲,而民亦無欲而自樸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