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經河上公章句·卷二
〔佳,飾也〕。祥,善也。兵者驚精神,濁和氣,不善之器,不當修飾之。
物或惡之,
故有道者不處。
有道之人不處其國。
君子居則貴左,
貴柔弱也。
用兵則貴右。
兵者,不祥之器,
兵革者,不善之器也。
非君子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
勝而不美,
爲人君而樂殺人〔者〕,此不可使得志於天下矣。爲人主必專制人命,妄行刑誅。
言以喪禮處之。
古者戰勝,將軍居喪主禮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貴德而賤兵,不得以〔而〕誅不祥,心不樂之,比於喪也。知後世用兵不已,故悲痛之。
1、〔一〕影宋本原缺「者」,據强本與道藏本補。
2、〔二〕影宋本原無「佳飾也」三字,據釋文補。
3、〔三〕影宋本原作「不善人之器也」,今據顧本删「人」字。後文「兵革者,不善之器也」,亦無「人」字。
4、〔四〕顧本、强本與道藏本均無「之」。
5、〔五〕影宋本原無「者」,據顧本與强本補。
6、〔六〕影宋本原缺「之」字,據道藏本補。
7、〔七〕道藏本無「者異」二字。
8、〔八〕影宋本原缺「之」,據顧本與道藏本補。
9、〔九〕「逆亂禍」,道藏本作「逢禍亂」,顧本與集注本作「逢亂禍」,治要作「逢亂」,當以治要最善,今仍從影宋本。
10、〔一〇〕道藏本無「以」。
11、〔一一〕廣明幢與道藏本「恬惔」並作「恬淡」,强本作「澹」。釋文云:「恬澹,河上作恢。」案「恢」當爲「惔」字之誤,「惔」乃「淡」之借字。
12、〔一二〕影宋本原作「利人財寶」,顧本作「不利民財寶」,强本作「利人則寶」,今據顧本補「不」字。又影宋本此句下有「惔,一本作然」五字,爲它本所無,蓋後人增益,非河上原注,今删去。
13、〔一三〕「而不以爲利美也」,治要與强本作「不以爲利美」,道藏本作「不以爲美利」,顧本作「不以美爲利」,影宋本與天禄本作「而不以爲利己也」。今從集注本改「己」爲「美」。
14、〔一四〕廣明幢「殺人」作「煞人」。
15、〔一五〕道藏本「美」作「善」,集注本作「是」。
16、〔一六〕顧本與道藏本此句並作「是謂喜樂殺人」。
17、〔一七〕顧本此句作「不可得志於天下」,道藏本無「矣」。
18、〔一八〕影宋本缺「者」,據强本補。顧本無「而」。
19、〔一九〕集注本無「使」字。影宋本句末有「矣」字。據强本補。
20、〔二〇〕道藏本「人命」作「人性命」。
21、〔二一〕道藏本作「妄行誅戮也」,顧本作「不可妄行刑罰」,强本作「不妄行刑誅也」。
22、〔二二〕道藏本句首有「故」字。治要「尚」作「上」。
23、〔二三〕取善集此句作「左陽主生」。顧本「生」字上有「主」字,强本有「吉」字。
24、〔二四〕治要「尚」作「上」。
25、〔二五〕取善集此句作「右陰主殺」,道藏本與顧本作「陰道主殺」,治要與集注本並作「陰道殺也」。
26、〔二六〕〔二九〕治要、强本與道藏本兩「居」字均作「處」。
27、〔二七〕影宋本「陽位」原作「陽者」,顧本作「陽位者」,今從道藏本與取善集作「陽位」,與下文「陰位」相對。
28、〔二八〕顧本「殺」字下有「故」字。
29、〔二六〕〔二九〕治要、强本與道藏本兩「居」字均作「處」。
30、〔三〇〕顧本無「而」字,强本「而」作「故」。「陰位」,影宋本原作「右者」,道藏本作「右位」,强本僅作「右」字。今從取善集作「陰位」,與上文「陽位」相對應。
31、〔三一〕影宋本「以」原誤作「言」,强本無「言」,今據治要、顧本、道藏本、取善集改作「以」。
32、〔三二〕影宋本原無「專」字,據前文「不專殺也」,此處亦當有「專」,今從取善集補。道藏本句末「也」作「矣」。
33、〔三三〕影宋本「居右」原作「於右」,據顧本與道藏本改正。
34、〔三四〕道藏本「喪禮」之上另有「喪禮」二字。
35、〔三五〕影宋本原作「殺人之衆」,道藏本作「殺人之衆多」,今從治要改作「殺人衆多」。
36、〔三六〕道藏本「化人」作「化民」。顧本「之民」作「之人」。
37、〔三七〕治要「以」字上有「則」。
38、〔三八〕治要無「禮」字。
39、〔三九〕影宋本漏「而」字,據顧本、道藏本與取善集補。
40、〔四〇〕强本作「不樂之心」。
41、〔四一〕道藏本此句作「故悲而痛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