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子道經河上公章句
    1. 卷一
      1. 歸根第十六

老子道經河上公章句·卷一


歸根第十六


至虚極,

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於虚極

守静篤,

守清静,行篤厚。

萬物並作,

作,生也。萬物並生也

吾以觀其復

言吾以觀見萬物無不皆歸其本也。人當念重〔其〕本也

夫物芸芸,

芸芸者,華葉盛也

各復歸其根。

言萬物無不枯落,各復反其根而更生也

歸根曰静。

静謂根也。根安静柔弱,謙卑處下,故不復死也

是謂復命

言安静者是爲復還性命,使不死也

復命曰常。

復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爲明。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詐,則失神明,故凶也

知常容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去情忘欲,無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

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衆邪莫當

公乃王。

公正無私,〔則〕可以爲天下王。治身正則形一,神明千萬,共湊己躬也

王乃天。

能王,〔則〕德合神明,乃與天通

天乃道。

德與天通,則與道合同也。

道乃久。

與道合同,乃能長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純備,道德弘遠,無殃無咎,乃與天地俱没,不危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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