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經河上公章句·卷一
至虚極,
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於虚極。
守静篤,
守清静,行篤厚。
萬物並作,
作,生也。萬物並生也。
吾以觀其復。
言吾以觀見萬物無不皆歸其本也。人當念重〔其〕本也。
夫物芸芸,
芸芸者,華葉盛也。
各復歸其根。
言萬物無不枯落,各復反其根而更生也。
歸根曰静。
静謂根也。根安静柔弱,謙卑處下,故不復死也。
是謂復命。
言安静者是爲復還性命,使不死也。
復命曰常。
復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爲明。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詐,則失神明,故凶也。
知常容。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去情忘欲,無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
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衆邪莫當。
公乃王。
公正無私,〔則〕可以爲天下王。治身正則形一,神明千萬,共湊己躬也。
王乃天。
能王,〔則〕德合神明,乃與天通。
天乃道。
德與天通,則與道合同也。
道乃久。
與道合同,乃能長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純備,道德弘遠,無殃無咎,乃與天地俱没,不危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