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德經河上公章句·卷四
民不畏死,
治國者刑罰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傷神,貪財殺身,民不知畏之也。
奈何以死懼之?
以道教化而民不從,反爲奇巧,乃應王法執而殺之,誰敢有犯者?老子疾時王,不先〔以〕道德化之,而先刑罰也。
夫代司殺者,是謂代大匠斵。
天道至明,司殺有常,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斗杓運移,以節度行之。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斵木,勞而無功也。
人君行刑罰,猶拙夫代大匠斵〔木〕,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其手〕。代天殺者失〔其〕紀綱,不得其紀綱,還受其殃也。
〔五〕治要此句作「不知畏之」,顧本作「而民不知畏也」,道藏本作「民不知所畏也」。P二六三九作「民不知畏」。
〔六〕影宋本漏「其」字,據顧本、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與治要補:又道藏本與集注本「不寬」作「當寬」。
〔七〕影宋本漏「其」,據顧本與道藏本補。又治要、强本、P二六三九、道藏本「民」字均作「人」。道藏本漏「教」字。
〔八〕强本「刑法」作「刑罰」,治要與P二六三九作「刑罰法」。顧本句末有「乎」字。
〔一〇〕S三九二六「剋」作「尅」,P二六三九、治要與道藏本作「刻」。又道藏本無「所」。
〔一一〕道藏本此句作「教民之去利欲」,顧本作「而教人去其利欲之心也」。P二六三九「民」字作「人」。
〔一二〕S三九二六「得執」作「執得」。P二六三九「殺」作「煞」,下文同。
〔一三〕治要、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句末并有「矣」字。
〔一四〕集注本「教化」作「教民」。道藏本無「化」字,「從」字作「徙」。
〔一六〕取善集「應」字下有「以」。S三九二六「執而殺之」作「吾執得而殺之」。
〔一九〕影宋本無「以」字,據道藏本與取善集補。又道藏本、取善集「之」字作「人」,危大有作「民」。
〔二一〕俞樾謂此句「常」當作「尚」,尚者上也。「上有司殺者」,謂天也。河上公注曰:「司殺者天,居高臨下,司察人過」,是正作「上」字解。案俞説是。
〔二四〕陳景元「司察」作「司殺」。顧本、道藏本與陳景元「人」字下皆有「之」。
〔二五〕顧本、强本、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道藏本「也」字上均有「者是」二字。又P二六三九「天網」作「天綱」。
〔二六〕影宋本原作「司殺者常」,顧本與道藏本作「司察有常」。今從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强本、集注本改作「司殺有常」。
〔二七〕顧本、强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秋收」均作「秋成」。
〔三〇〕顧本、道藏本、取善集「勞」字上均有「乃」。又P二六三九「猶」字作「由」,「無功」作「無有功」。
〔三一〕意林無「夫」字。S三九二六無「斵者」二字。P二六三九此句作「夫唯代大匠斵者」。
〔三二〕意林、道藏本、P二六三九、S三九二六「手」字上皆有「其」。S三九二六無「矣」。
〔三三〕影宋本此句誤作「猶拙人代大匠斵」,今據S三九二六、P二六三九、顧本、道藏本、取善集改「人」作「夫」,又補「木」字。
〔三五〕影宋本漏「其手」,據顧本、道藏本、取善集補。又道藏本無句首「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