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懸解·卷十·運氣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爲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問義詳下文。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歲六六三百六十日,是爲六六之節。其法原於黃鐘之管,黃鐘之管九寸,一寸九分,九九八十一分,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律度衡量,莫不由之,是爲九九制會。以九九之數,推六六之節,所以正周天之度,測四季之數也。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日月運行,不離宿度,故以天度制日月之行。陰陽化生,不離氣數,故以氣數紀化生之用。
天爲陽,地爲陰,日爲陽,月爲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
天圓在外,動而不息,是爲陽,地方居中,靜而不遷,是爲陰。陽氣外光則爲日,陰精內明則爲月。日月旋運,循環不息,其行則有分紀,其周則有道理。
蓋地居天中,天象渾圓,圍包地外,半在地上,半在地下。周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子午爲經,卯酉爲緯,朝則東昇,暮則西降,日一小周,歲一大周,遍歷十二辰次,終而復始。
天象杳茫,無跡可尋,而鬥綱所指,每月一辰,是即天氣之所在也。正月指寅(北極七星,其一曰魁,其五曰衡,其七曰杓,三星謂之鬥綱。正月建寅,黃昏杓指寅,夜半衡指寅,平旦魁指寅。余月皆如此),二月指卯,三月指辰,四月指已,五月指午,六月指未,七月指申,八月指酉,九月指戌,十月指亥,十一月指子,十二月指醜。天氣在卯則爲春,在午則爲夏,在酉則爲秋,在子則爲冬,四時八節,於此分焉。
日月隨天升降,亦是同行。但天行速,日一周天而過日一度,日行遲,日一周天而少天一度,則天日益進,日日益退。自冬至子半,積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二十五刻),日退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與天會於子位。月行尤遲,日一周而少天十三度有奇,少日十二度有奇,則日日益進,月日益退。自上月所會辰次,積二十九日有奇,月退一周天,而與日會於下月辰次。故仲冬鬥建在子,日月會於星紀(鬥宿醜宮),季冬鬥建在醜,日月會於玄枵(女宿子宮),孟春鬥建在寅,日月會於娵訾(室宿亥宮),仲春鬥建在卯,日月會於降婁(奎宿戌宮),季春鬥建在辰,日月會於大梁(胃宿酉宮),孟夏鬥建在巳,日月會於實沉(畢宿申宮),仲夏鬥建在午,日月會於鶉首(井宿未宮),季夏鬥建在未,日月會於鶉火(柳宿午宮),孟秋鬥建在申,日月會於鶉尾(翼宿巳宮),仲秋鬥建在酉,日月會於壽星(角宿辰宮),季秋鬥建在戌,日月會於大火(房宿卯宮),孟冬鬥建在亥,日月會於析木(尾宿寅宮),仲冬鬥建又臨子位,復交冬至,是一年周天之度也。
冬至以後,天氣自北而東會,夏至以後,天氣自南而西行。日月自南而東會,是以星家以天爲順行,日月爲逆行,不知乃進退遲速之不同,非有逆順之殊也。
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共計一千零八分。房至畢,十四宿,爲陽,昴至心,十四宿,爲陰,陽主晝,陰主夜。一日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春秋二分,日晝行地上五十刻,計五百零四分,夜行地下五十刻,計五百零四分。自春分以後,晝漸長,夜漸短,至夏至午半,晝五十九刻,計五百九十四分有奇,夜四十一刻,計四百一十三分有奇。自秋分以後,晝漸短,夜漸長,至冬至子半,晝四十一刻,計四百一十三分有奇,夜五十九刻,計五百九十四分有奇。是行有分紀也。
天周一百八萬里,人一息天行八十里,晝夜百刻,一萬三千五百息,日行一千零八分,天周一百八萬里。日行不及天,歲退一周,月行不及日,月退一周。是周有道理也。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不及天,日退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乃退一周,而與天會。一歲三百六十日,天氣常盈五日二十五刻之度。月行又不及日,一日較天退十三度有奇,較日退十二度有奇,積二十九日五十三刻零,乃退一周,而與日會。一歲三百六十日,月行又縮五日六十三刻之度,則一歲止得三百五十四日三十七刻。一歲十二月,一月三十日,分之不足,是六大六小。天氣所盈,一年十日零八十八刻,是以三年一閏。以三歲計之,合得三十二日六十四刻,一閏而不盡。以五歲計之,合得五十四日四十刻,再閏而未足。積十九年,合得二百六日又七十二刻,二十九日五十三刻爲一月,共計七月,七閏時刻不差,是謂一章也。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
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自上古甲子推至本年冬至子半,一歲節氣,皆自此始,立端於此,以次推之,是曆法之原也。
《周禮》:大司空之職,立土圭,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周公營洛,置五表,潁川陽城置中表,中表東西南北各千里置四表,即其法也。
蓋子午卯酉,爲天地四方,南北二極,正當子午之線,是謂天樞。北極出天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有奇。赤道居其中,去兩極各九十一度有奇。冬至日行赤道之南二十四度,去北極一百一十五度有奇,其景最長,其時晝行地上一百四十六度余,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余,故夜長而晝短。夏至日行赤道之北二十四度,去北極六十七度余有奇,其景最短,其時晝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余,夜行地下一百四十六度余,故夜短而晝長。春秋二分,日行於赤道之中,度在兩極遠近之介,景居二至長短之交,故晝夜平。
土圭測景之法,表長八尺,圭長一尺五寸,立表於四方之中,冬至之日,表景長一丈三尺,夏至之日,表景長一尺五寸。夏至爲一年之中,嵩山爲四方之中,立表於此,以土圭量其日景,正長一尺五寸,與度相合,所以准四時之節序,正八方之氣候也。自此以南,則景短而多暑(南方去日近,故景短而偏熱),自此以北,則景長而多寒(北方去日遠,故景長而偏寒),自此以東,則景夕而多風(東方日在其西,故雖午中而景如日夕之東傾),自此以西,則景朝而多陰(西方日在其東,故雖午中而景如日朝之西斜),皆非中也,惟表正於中,則節序均而氣候得矣。一歲之內,天氣盈餘,推之於終,以置閏月,即上文氣余盈閏之法也。始、中、終皆得其法,則歷數明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岐伯曰:天以六六爲節,地以九九制會,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天有十日,謂天干也,天干紀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凡十日。干支相錯,凡六十日,天干六竟,正六十日,而六甲之數周。六甲六復,正六六三百六十日,而一歲之數終,是一歲之日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在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自古人物之生,悉通於天,以其生之本,本於陰陽。陰陽者,天氣也,其在地則有九州,在人則有九竅,皆本此陰陽,則皆通乎天氣。陰陽以升降而化五行,以太少而化三氣(太陽陽明少陽爲三陽,太陰少陰厥陰爲三陰),是其生以五,其氣爲三。以此三氣而成天,三氣而成地,三氣而成人,天地人雖殊,不過此三陰三陽而已。
三而三之,合則爲九,九分爲九野,九野爲九臟,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爲九臟以應之也。
三三爲九,地以此分而爲九野即九州也。人以此分爲九臟。故人有形臟四,腦髓骨脈膽(義詳「五臟別論」),神臟五,肝心脾肺腎(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精,是謂五神),合爲九臟以應之,是天地人氣數相合之妙也。(上文帝問氣數何以合之?此答其義)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帝曰:請遂聞之。
上帝,天帝。先師,僦貸季。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一年節序,五日而候變,故五日謂之候。三候而氣改,故三候謂之氣,六氣而時更,故六氣謂之時,四時而歲成,故四時謂之歲。五行相代,各從其主治之時以爲氣令,寒暑溫涼所以殊也。(春夏秋冬,五氣主治,義詳「臟氣法時論」中)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
春爲木,夏爲火,長夏爲土,秋爲金,冬爲水,五運迭相承襲,而皆治其主令之時,終其期歲之日,周而復始。四時既立,則二十四氣流布於中,如環無端,而七十二候亦旋運於內,同此法度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爲工矣。
年歲有陰陽,氣運有盛衰,此虛實所由起也。醫家推步一年氣候,欲知天人虛實之原耳,不知此則不足爲工矣。
帝曰:有不襲乎?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五運相襲,天氣之常,蒼天之氣,不得無常。若其不襲,木已去而火未來,金既退而水不進,是謂非常,非常則爲變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變至則人物感之而爲病,是其所勝之邪則病微,其所不勝之邪則病甚,若因而重感於邪,正氣再傷,不止甚也,則人死矣。故感非其時,是爲所勝,則病微(如春受土邪,夏受金邪,秋受木邪,冬受火邪),感當其時,是所不勝,則病甚矣。
帝曰:何謂所勝?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四時(舊誤作五行時,今依「金匱真言論」改正。)之勝,各以其氣命其臟。
春木勝長夏土,土勝冬水,水勝夏火,火勝秋金,金勝春木,是謂得四時之勝者,各以五行之氣命其五臟。如春得風邪則傷在脾,夏得火邪則傷在肺,長夏得濕邪則傷在腎,秋得燥邪則傷在肝,冬得寒邪則傷在心,得一時之勝氣,其所被克之臟必當受病,知其何氣爲邪,則知何臟受病矣。
帝曰:何以知其勝?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未至而至,此爲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一年氣候,始於立春,欲知何氣之勝,先於立春候之。未應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木反侮金,乘其所勝,木邪賊土,命曰木氣過盛而爲淫也。已應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土邪無畏,所生受病,火敗莫炎,所不勝薄之,金邪肆虐,命曰他氣乘虛而相迫也。得一氣則餘氣可知矣。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求其至者,必於此氣應至之時,謹候其時,則氣可與之相期,失其時而反其候,則五邪相感,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傳變諸病,工亦不能禁之也。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應至而至,是爲來氣平和。應至而不至,是爲來氣不及。未應至而至,是爲來氣有餘。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帝曰:善。請言其應。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以上二段,舊誤在「六微旨論」中,今移正也。)
來氣愆時,人物必應之,應之則爲順,不應則爲逆,逆則變生而病作矣。天地人物,同氣相應,欲知其應,觀之萬物之發生,人身之氣脈,則知之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五運循環,氣化更改,何忽有此太過不及?緣五氣更立,各有所勝,勝者爲盛,不勝者爲虛,盛虛之變,此其常理,盛則太過,虛則不及,無足爲怪也。
帝曰:大過不及奈何?岐伯曰:在經有也。帝曰:平氣何如?岐伯曰:無過者也。
太過不及之法,詳見「氣交變」、「五常政」論中,故曰在經有也。平氣無過,即至而至者和也。
帝曰:臟象何如?岐伯曰: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此爲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罷,音疲。
肝藏魂而主筋,罷極則傷筋力,故肝爲罷極之本,魂之居也。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肝爲乙木,木旺於春,春時三陰方降,三陽方升,故爲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心者,生之本,神之處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爲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藏神而主脈,其德生長,故心爲生之本,神之處也。面者宗脈所聚,故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爲丁火,火旺於夏,夏時六陰全降,六陽全升,故爲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爲陰中之少陰,通於秋氣。
肺藏魄而統氣,故肺爲氣之本,魄之處也。肺主皮而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爲辛金,金旺於秋,秋時三陽方降,三陰方升,故爲陰中之少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爲陰中之太陰,通於冬氣。
腎藏精而主藏,故腎者主蟄,爲封藏之本,精之處也。腎主骨而榮發,故其華在發,其充在骨。腎爲癸水,水旺於冬,冬時六陽全降,六陰全升,故爲陰中之太陰,通於冬氣。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脾藏營而主消磨水穀,故脾爲倉廩之本,營之居也。胃者脾之腑,主盛受水穀,水穀消化,穀滓由大腸小腸而下,水滓由三焦膀胱而下,是皆名曰器,能消化水穀糟粕,運轉五味,入於上口而出於下竅者也。脾主肌肉,開竅於口,口唇者,肌肉之本,故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脾爲己土,土無專位,故不主時,其寄宮在長夏而旺於四季之月,各十八日,此與胃腸三焦膀胱諸腑,同爲至陰之類,通於土氣,一歲土旺之時,則應之也。精神魂魄意,是爲五神,上文所謂神臟五者即此,此言營不言意者,《靈樞·本神》脾藏營,營舍意,營者,意之所在也。上文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各以其氣命其臟,是人之五臟本應四時,故帝問五臟應四時之象,岐伯以五臟之通於四時者答之。膽主決斷,諸臟腑所取決,言十一臟者,連膽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