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懸解
    1. 卷八
      1. 刺法
        1. 繆刺論(六十三)

素問懸解·卷八·刺法


繆刺論(六十三)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

邪客於形,先舍皮毛,留而不去,自皮毛而入孫脈,自孫脈而入絡脈,自絡脈而入經脈,自經脈而內連五臟,散於腸胃,表爲陽,里爲陰,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自皮毛而入經隧,極於五臟之次第也,如此則治其經脈焉,是巨刺之法也。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不入於經腧,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命曰繆刺。

邪客皮毛,入舍孫絡,留而不去,皮毛閉塞不通,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夫邪客大絡者,左注於右,右注於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不入於經脈腧穴,而散布於四末(四肢),其氣無有常處,是以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以中其經,非絡脈也。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邪客於經脈,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左病刺左,右病刺右,是其常也。亦有移易而不拘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右脈既病,則右半亦將痛矣。如此者,必巨刺之,以中其經脈,非絡脈也。若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繆刺即巨刺之淺者也。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挾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旁三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太陽經自頭下項,挾脊抵腰,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肝主筋,脈行脅肋,水寒而筋急也。刺之從項始,數其脊椎挾脊兩傍,疾按之應手如痛,是即邪客之處,刺之旁其處三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

足陽明經循鼻外,入上齒,下足跗,入中指,邪客其絡,令人鼻鼽衄血,上齒寒生,陽明上逆,濁氣不降也。刺足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厲兌穴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爲數,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少陽經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邪客其絡,令人邪氣留於髀樞之中,痛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多留其針以致氣,使針下熱生,以月死生爲痏數(法詳後文),立已。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爲痏數,髮針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太陰經入腹屬脾,邪客其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牽䏚肋(季脅),不可以仰息,以脾土濕陷,肝木抑遏,淪於腎水之中,升氣不遂故也(腎位在腰,肝木生於腎水,脈自少腹行於脅肋,木陷於水,衝擊不寧,故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也)。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足太陽之下髎穴也。解,骨解(骨縫)。胂,腰下堅肉。刺「腰痛論」與此段同義,詳彼篇。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足少陰經上股屬腎,貫胸膈,入肺中,從肺出絡心,邪客其絡,令人卒心痛,暴發䐜脹,胸脅偏支作滿,寒水凌心,火敗而木鬱也(肝木位於左脅)。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然谷穴也。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厥陰經起於大指,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邪客其絡,令人卒疝暴痛,水寒而木鬱也。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大敦穴也。女子有頃已,血盛而邪旺也。

邪客於手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手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手太陽經起於小指,循臑外,交肩上,循頸上頰,邪客其絡,令人頭項肩痛。刺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少澤穴也。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新病,數日已。

手陽明經起於大指之次指,上肩,入缺盆,絡肺,上頸貫頰,邪客其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燥旺而筋縮也(手陽明爲燥金)。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商陽穴也。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取右,右取左。

手少陽經起於小指之次指,上項,系耳後,入耳中,邪客其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關衝穴也。刺手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手厥陰之中衝也,手少陽與手厥陰爲表裏,故並刺之。其不時聞者,經閉竅塞,故不可刺。耳中生風者,聾之漸也,經阻氣滯,故風動耳鳴。

邪客於手太陰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刺手大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如食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手太陰經起於中焦,上膈屬肺,循臂內,入寸口,出大指,邪客其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支胠(胠脅偏支壅滿),胸中熱發。刺手大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少商穴也。

邪客於手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納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刺足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嗌中痛,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

手少陰經起於心中,上挾咽,系目系,邪客其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心主喜,肝主怒,無故生怒者,心火抑鬱而不暢也。《難經》:胃爲賁門,氣上走賁門者,氣逆於上脘之上也。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足少陰之湧泉也,手足少陰同經,刺湧泉以泄心火之上炎也。刺然骨之前出血,即足少陰之然谷也。

邪客於手厥陰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取右,右取左。不已,復如法。

手厥陰經起於胸中.循胸出脅下腋,出中指,其支者,出小指之次指,邪客其絡,令人脅痛不得喘息,咳而汗出,相火之刑肺金也。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手少陽之關衝也,手厥陰與手少陽爲表裏,故刺之。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後刺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鬄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邪客於手少陰、足少陰、手太陰、足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於左角,五絡之氣俱竭(邪束而經閉也),令人一身之脈俱動而形體無知覺也,其狀如屍,或曰屍厥,《史·扁鵲傳》:虢太子病屍厥,即此。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足太陰之隱白也,後刺足心,足少陰之湧泉也,後刺足中指爪甲上,足陽明之厲兌也,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手太陰之少商也,後刺手心主,手厥陰之中衝也,後刺少陰銳骨之端,手少陰之神門也。以竹管吹其兩耳,令五絡之氣通也。鬄其左角之發方一寸,治以燔針,飲以美酒,以五絡上絡左角,所以溫行五絡之寒澀也(鬄與剃同)

耳聾,刺手少陽,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足陽明中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手少陽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通於足少陽之聽宮,耳聾,刺手少陽之關衝。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足少陽之聽宮也。《靈樞·經脈》:三焦手少陽之脈,是動則病耳聾是也。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齒齲,刺手陽明之商陽。不已,刺其脈之入下齒中者。足陽明循鼻外入上齒,若繆傳足陽明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手陽明之脈有瘀血者去之。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手陽明之商陽也。足陽明中指爪甲上各一痏,足陽明之厲兌也。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左取右,右取左,如行十里頃而已。

陽蹺之脈,足太陽之別,起於太陽之申脈,止於太陽之睛明,邪客其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睛明在目內眥也。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申脈穴也。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爲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爲數,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爲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

邪客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即痹邪也。刺其踝後,內踝之後,手太陰之經渠也,外踝之後,手少陰之通里也。凡痹之往來,行無常處,在分肉間痛者,刺之亦如此法。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先飲利藥,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善悲驚不樂,刺如上法。

有所墮墜,惡血留結,以致中氣壅阻,腹中滿脹,不得前後,此上傷厥陰之脈,肝主筋,其志驚也,下傷少陰之絡,腎主骨,其志恐也。先飲通利惡血之藥,後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足少陰之然谷也,刺足跗上之動脈,足厥陰之太衝也,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足厥陰之大敦也。善悲驚不樂,手少陰足厥陰之病,故刺如前法。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手足爪甲,統言臟脈之井穴也。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經刺,刺其經脈,即巨刺也。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此段舊誤在陰陽應象論。)

見微得過,見於隱微,而得其過差也。

字數:3472,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