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祕要訣法【修真旨要】
    1. 黃素內法第一
    2. 八朝三元內禮隱法第二
    3. 內除罪籍第三
    4. 三元隱謝解穢內法第四
    5. 大帝開結經法第五
    6. 祝太一帝君法第六
    7. 慎忌法第七
    8. 帝君捕神祝第八
    9. 遏邪大祝第九
    10. 三天正法祝魔神第十
    11. 思三台猒惡法第十一
    12. 帝一燒香祝第十二
    13. 魂胎受馨祝第十三
    14. 理髮祝第十四
    15. 大帝隱祝第十五
    16. 猒惡夢咒第十六
    17. 揮神內咒第十七
    18. 太帝寢神滅鬼除凶咒第十八
    19. 又滅鬼除惡咒第十九
    20. 澡穢除凶七房祝法第二十
    21. 除六天隱咒第二十一
    22. 太帝制魂伐尸神咒第二十二
    23. 太帝辟夢神咒第二十三
    24. 三元八節朝隱祝第二十四
    25. 雜法第二十五

卷之四十六·秘要訣法·修真旨要(二)

祕要訣法【修真旨要】


黃素內法第一

凡精誠密向,耽味玄真,清齋苦志,感慕神仙,忽自遇此三品之經,而不師受者,其人皆玄會宿感,列籍帝鄉,真人密授應得此經,其人異挺以標世功,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聽得隱盟玄誓神科也。當以甲子之日,清齋入室,夜半生氣之時,眠坐任意,臨目髣髴,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畢而微祝曰:

太上九靈,三素元精,仙都大神,四極三清。昔奉法化,遇會上經。玄師冥遠,靡覽真形。乞山隱盟,誓以神明,玉童侍衛,玉華扶生。八願九合,妙慧通靈,願神願仙,飛行上清。祝畢,又叩齒二十四通,嚥液十過,心拜經前,因此而寢。亦可起坐誦經,必有吉感。常能行之,三年之中,得爲經師,成其真人大夫之任矣。此是黃素內法,不煩復經營師及歃血之盟也。真人雖已受經,亦常行之。

八朝三元內禮隱法第二

凡爲道士,受三真品經雌一、洞玄、隱玄羽章者,當勤慕上契,感會神明,精心齋净,專道固生,孜孜不替,味景玄清。若此人者,必獲上仙。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得行八朝三元內禮隱法,當以甲寅、丙寅、戊申、庚申、丁巳、己巳、癸亥、乙亥之日,平旦入室,燒香左右,臨目髣髴,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微祝曰:

太上太靈,三素元精,謹以吉日,內朝真經。神童玉女,散香虛庭,使我神仙,天地相傾。祝畢,疾閉兩目,使內外冥合,不相聞見。又叩齒三七通,嚥液三過,開目,都畢也,此名爲八朝三元內禮隱法。常能行之,令人通靈徹視,精應三元真會,妙感陟降太玄。侍經玉女,奏子求生,神仙不死,天地相傾。諸未受經者,行之三年,得爲經師,靈瑞吉祥。

內除罪籍第三

凡修受《大洞真經》雌一奇文者,皆當別寢一室,不交人物,常置經於朹格潔净之處,旦夕燒香禮拜,陳願人間,內除罪籍。常以月三日、七日、二十一日,侍經玉女乃奏人罪過於三元與太一帝君,共詳子之云爲,是其日也,當入室燒香,叩齒三七通,冥目,微祝曰:

太上神方,《大洞真經》,昔以有幸,遭遇神明,啟蔭七圖,受會三清。若有陰罪,帝君散靈,二象開明,上帝合形,令我飛仙,神真長生。祝畢,又叩齒二七通,心拜四方,開目,都畢。常當行之者,則三元密感,帝君赦過,諸有奏子之罪者,皆不見用也。

三元隱謝解穢內法第四

凡道士存思上法,及修學太一之事,皆禁見死尸血穢之物。若兆見之者,得聽三元隱謝解穢內法,當以朱砂一銖散內水中,因以洗目、漱口,並洗手足。畢,入室正寢,交手心上,叩齒二七通,心拜四方,乃微祝曰:

三元上道,太一護形,司命公子,五神黃寧,血尸散滅,凶穢沈零,七液灌注,五藏華生,令我神仙,長亨利貞。祝畢,因疾閉兩目,并氣自持,使內外冥合,不相聞見。良久,覺身中小熱爲候。竟又叩齒七下,嚥液三過。都畢,誦此三元隱謝解穢之內法也。

大帝開結經法第五

凡道士修受上法,欲有所看省,誦讀經文發篋之時,皆當燒香左右,心拜經前,叩齒三通,乃微祝曰:

玉帝上法,上聞三清,吉日齋戒,敢開神經,萬試隱伏,所向皆成。玉童侍衛,玉華散馨,上告三元,與我長生。祝畢,開經,然後乃得誦讀之。此名爲大帝開經之法。令玉女、玉童侍守燒香,啟降神靈,上聞九天。

祝太一帝君法第六

凡道士受學《洞經》,修行太一之事,不得宣洩太一帝君之名字,以語於不同志之人。洩則犯太玄陰考,兆三犯之者,則五神廢宅,不得復爲仙矣。過三以往,死爲下鬼,已無仙冀。

凡道士受經以後,常晨夕存祝太一帝君之名字,先叩齒三通,微祝曰:

凌梵履昌,七靈丈人,太一務猷,五神黃寧,上昇九天,與帝共并。乞願飛仙,七祖胎嬰,解愆釋罪,上登玉清。畢,又啄齒七通,嚥液三過,此爲存神釋罪,請帝求仙也。行之七年,則神明感會,帝君喜歡,玄母注生,五神常存,七祖罪釋,受胎南仙,長生不死,白日昇晨。

慎忌法第七

凡修太一之事,及行上法,存神之道,慎不可見尸及血穢之物,見一死尸,則一年不得行事,又却傾一年之功。然此帝一之科,常却罰於既往,又進塞於將來。若一年三見尸者,則罰功斷事各三年也;若遇見二十四尸者,皆不得復修太一求仙也。

帝君捕神祝第八

凡道士獨宿山林,而多爲山精惡鬼所犯試者,當叩齒二七通,閉氣咒曰:

吾昨被帝君召,攝領真元,令我封掌此五嶽,摧割酆山山精。萬靈受事,俱會帝前,七神所引,三元司真,若有小妖,即時梟殘。山精澤尉,速來奉迎,神師口命,上聞三清。一如大洞之法,不得稽停。咒畢,又叩齒三七通,此爲帝君捕神祝伐山精百鬼法。諸山神地祇,房祠正氣之神,聞此之咒,皆來執鞭奉迎,神兵侍衛,若與萬人同宿矣!

遏邪大祝第九

《大洞真經高上內章遏邪大祝上法》曰:每當經危險之路、鬼廟之間,意有疑難之處,心有微忌者,乃當返舌內向喉,嚥液三過。畢,以左手第二、第三指,捻兩鼻孔下人中之本,鼻中鬲孔之內際也,三十六過,即手急按,勿舉指計數也。鼻中鬲之際,名曰山源,一名鬼井,一名神池,一名邪根,、一名魂臺也。捻畢,因叩齒七通,畢。又進左手心以掩鼻,於是臨目,乃咒曰:

朱鳥凌天,神威內張,山源四鎮,鬼井逃亡,神池吐氣,邪根伏藏,魂臺四明,瓊房玲琅,玉真巍峨,坐鎮明堂,手揮紫霞,頭建晨光。執詠《洞經三十九章》,中有辟邪龍虎,截嶽斬崗;猛狩奔牛,銜刀吞槍;揭山玃天,神雀毒龍;六頭吐火,啖鬼之王;電猪雷父,掣星流橫;梟嗑駮灼,逆風橫行;天禽羅陣,皆在我傍;吐火萬丈,以除不祥;群精啟道,封落山鄉;千神百靈,併首叩顆;澤尉捧罏,爲我燒香;所在所經,萬神奉迎。畢,又叩齒三通,乃開目,徐去左手。手按山源,則鬼井閉門;手薄神池,則邪根散發;手臨魂臺,則真神手闕。於是感激靈根,天獸來衛,千精震伏,莫干我真。此自然之理,忽爾而然也。鼻下山源,是我一身之靈津,真邪之通府。背真者所以生邪氣,爲真者所以遏萬邪,在我運攝之爾,故吉凶兆焉。

三天正法祝魔神第十

凡道士隱迹山林,精思感應,或讀《洞經》發響之時,多爲北帝大魔來試敗兆。每至昏夜,當叩齒三十六通。畢,乃咒曰:

北帝大魔王,受事帝君前。泉曲之鬼,四明酆山,千祅混形,九首同身。神虎放毒,馘減雷霆,神公吐咒,所戮無親。太微有命,攝錄山川,鳴鈴交擲,流煥九天。風火征伐,神鋒十陳,凶試伏滅,萬精梟殘。祆毒敢起,受閉三關,請依洞法,莫不如言。咒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爲三天正法咒魔神方。常能行之,則神兵侍衛,山川攝精,千妖受閉,萬試不干。

思三台猒惡法第十一

上台【虛精】、中台【六淳,又作六停】、下台【曲生】

右三台內諱知者,眾惡悉除,諸善備至。

凡於靜房端坐,思三台覆頭;次思兩腎氣,從胸中出,與三台相連。久久思畢,二七啄齒,二鼻微微內氣,閉口滿便嚥之。嚥畢,乃咒曰:節節榮榮,願乞長生,太玄三台,常覆我形。出入行來,萬神携營。步之五年,仙骨自成;步之七年,令藥皆精;步之十年,上昇天庭。急急如律令。

正月三日,二月二日,五月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二十六日【法在本經】

帝一燒香祝第十二

凡修行洞法,及太一、帝一之事者,常至黃昏時入室燒香,心拜經前,因叩齒二七通,乃微咒曰:

太一帝尊,帝一玄經,五雲散景,鬱徹三清。玉童玉女,燒香侍靈,上願開陳,與我合形,使我神仙,長亨利貞。咒畢,又叩齒二七通,此名爲帝一燒香,開陳上願,與靈合形之道也。常能爾者,則玉華侍衛,神靈輔真,鬱散香雲,上徹九天。將來三年,則玉童玉女,都見於子矣。

魂胎受馨祝第十三

凡道士入室齋戒之時,臨食當以左手持筋,琢枓三過,乃微咒曰:

二玄上道,四極清泠,太一帝君,百神黃寧。受粮三宮,灌溉脾靈,上饗太和,餐味五馨。魂胎之命,七液流停,百關通和,五臟華明。雙星合景,飛行上清。食畢,又啄齒三通,此名爲魂胎受馨,百神饗粮之道。常能行之,令人神明氣和,魂魄安寧,群惡除試,常保利津。

理髮祝第十四

凡道士理髮及沐頭,將散髮之時,先啄齒七通,乃微咒曰:

太帝散華,玄歸大神,今日吉日,理髮沐塵,辟惡除病,長生神仙。咒畢,乃髻髻竟,叩齒一通,都畢。此名爲太帝散華理髮內法。令人終年不病,耳目聰明,頭腦不痛。理髮常向本命,既櫛髮之始而陰咒曰:

太帝散靈,五老返神,泥丸玄華,保精長存。左拘隱月,右引日根,六合清鍊,百神受恩。畢。行之使人頭腦不痛。

《太極綠華經》曰:理髮欲向土地,既櫛之始而微咒曰:

泥丸玄華,保精長存,左爲隱月,右爲日根。六合清鍊,百神受恩。畢,嚥液三過。能行之,使髮不落而日生。當數易櫛,櫛之取多而不使痛。亦可令侍者櫛,取多也,於是脉脈不滯,髮根常堅。

大帝隱祝第十五

凡道士入室燒香,有所修願,皆先啄齒三通,乃微咒曰:

玉華散景,九炁含煙,香雲密羅,徑衝九天。侍香玉女,上聞帝前,令我長生,世爲神仙。所向所願,莫不如言。祝畢,心拜精念,亦適意所陳矣,此名大帝隱祝。散香九天,降靈寢室,願會神仙也。

猒惡夢咒第十六

若人夢寤不真,魄協百氣以校其心,欲伺我神之間伏也。每遇惡夢,但北向啟:

太上大道君,具言其狀,不過四五,則自消絕也。青童君口訣曰:夜遇惡夢非好,覺當即返枕而咒曰:

靈玉女,侍真衛魂,六宮金童,來守生門,化惡返善,上書三元,使我長生,乘景駕雲。畢,嚥液七過,叩齒七通而更卧,如此四五,亦自都絕也。此咒亦返惡夢而更吉祥也

揮神內咒第十七

凡道士行來獨宿山林廟座之間,或有魔精、惡鬼之地,當先啄齒三十六通,閉氣微咒曰:

太帝陽元,四羅幽關,千妖萬毒,敢當吾前,巨獸重吻,刳腹屠肝,神公使者,守衛營蕃。黃衣帥兵,斬伐妖魂,馘滅千魔,摧落凶奸。絕種滅類,取令梟殘,玉帝上命,清蕩三元。咒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爲太帝揮神內咒塞滅萬魔之法。常能誦之,則神兵見衛,萬鬼受事,千妖死伏。

太帝寢神滅鬼除凶咒第十八

凡道士臨眠解衣之時,先啄齒三通,立而咒曰:

受命太帝,上昇九宮,百神安位,列侍神公。魂魄和鍊,五藏華豐,百醴玄注,七液虛充。火鈴交煥,滅鬼除凶,上願神仙,常生無窮。咒畢,又叩齒三通,脫衣而卧,此名爲太帝寢神滅鬼除凶之法。令人精明不病,魂魄常存,數有吉感。

又滅鬼除惡咒第十九

本命之日,及有心震之地,閉關精思,叩齒三通,安氣呼吸,正身北向,而心存微祝曰:

羅勒那朝,方奈關鍊,班目勃隊,憚漢巨蛇,赫察白鼠,丹利大魔,真馥廣敷,虛靈峙霄。總攬吉凶,發洞暢幽,儛眄眾品,領括繁條,百方千塗,莫不豁寥,天地齊度,孰雲能彫。

澡穢除凶七房祝法第二十

凡道士沐身,及洗手之時,先臨水,啄齒三通,乃微祝曰:

四大開朗,天地爲常。玄水澡穢,辟除不祥。雙皇守門,七靈安房。雲津煉灌,萬氣混康。內外利貞,保玆黃裳。咒畢,又叩齒三通,乃洗沐手面,此名爲澡穢除凶七房咒法。常能行之者,使人神明血今,解諸凶炁。

除六天隱咒第二十一

凡道士夜行之時,及有所畏恐震之地,叩齒二七通,乃咒曰:

吾是小有真王,三天師君,昔受太上神方,殺邪之文。夜行遊尸,七惡妖魂,九鬼共賊,千魔成群。赫柏圖兵,巨獸羅千,揮割萬妖,當我者殘。龍烽七燭,逐邪無閒,玉帝神咒,揮劍東西,滅凶除邪,萬鬼即懸,三天正法,皆如我言。咒畢,又叩齒二七通,此名爲三天正法除六天之隱咒也。鬼有被此咒者,皆目盲腳殘,自然死滅矣。凡行來有恐之處,但按如此,不必須夜行事也。常能誦之,則萬魔伏試,千妖滅形。

太帝制魂伐尸神咒第二十二

凡道士祝滅三尸之法,常以月晦、朔之日,及甲寅、庚寅、庚申之日,兆身中七魄遊尸、諸血尸之鬼,上天白人罪過,自還中傷於身,或遊走他鄉,召呼外鬼,協進爲妖賊,是以惡夢交於寢魂,痾眚纏於神室。人所以惡夢疾病者,皆七魄遊尸之所爲也。至其日,常當沐浴净服,燒香入室,精思勤懇,不營他事,以夜半生炁時,或黃昏時,正寢東首,按手心上,先叩齒三七通,乃微咒曰:

七靈八神,八願四陳,上告靈命,中皇雙真,錄魂鍊魄,塞滅邪精,血鬼遊尸,穢滯長泯,利我生關,閉我死門。若有真命,聽對帝前,使我長生,劫齡常存,太帝之法,敢告三元。畢,又叩齒三七通,嚥液十過,都畢。此名爲太帝制魂伐尸神咒之法也。血尸七惡,被此咒者,皆得滅於死尸之下。魂明魄柔,受化於三宮之中,辟惡除病,令人神明不死。常能誦之,則終身不被魘昧。凡存念上道咒,除三尸之時,常當採取白芷草根及青木香,合以東流水,煮取其汁,以沐浴於身,辟諸血尸惡氣,亦常可和香燒之,以致神明。若無青木香香,亦可單用白芷。凡庚申、甲寅之日,是血鬼遊尸直合之日也。天炁交合,七魄競亂,淫穢混真,邪津流煥,明法動精,七神飈散。每至、其日,當清齋別處,不雜他席,慎不可與夫妻相見,及同床而寢,又不可争競財色,所行非道之方也。每當燒香感炁修行之時,消咒之法,亦可誦經混神。若思洞房帝一之事,唯使精真以爲意也。

太帝辟夢神咒第二十三

凡道士忽得不祥之夢,或夢與人鬬爭,或相收錄者,此亦七魄遊尸所爲也,或導將外鬼來入本宅;或三魂散翳,五神戰勃;或被束縛不得來還。故使惡夢非祥,將有禍敗之漸也。卧覺之時,即正寢上向,接手心上,叩齒三七通。畢,微咒曰:

九天上帝,四門八靈,七房二玄,三素元精,太一桃康,上詣三清,速告帝君,攝命黃寧,速召七魄,校實神庭。若有不祥,七尸鬼兵。從呼雙真,流燭鍊形,太微大神,斬伐邪精,三魂和柔,血尸沈零,神歸絕宅,觸向利貞,使我神仙,長保劫齡。咒畢,又啄齒二七通,嚥液十過。此名爲太帝神咒辟夢除凶之法。能行之者,則三魂和鍊,七魄受制,神明氣正,尸穢散滅,而向所咒之鬼,即已受考於地獄矣。經三咒之後,自非靈感吉應,不復夢於非常也。

三元八節朝隱祝第二十四

凡道士禮願神明,精思上法,行諸隱咒之時,皆當燒香,心拜密咒而已,勿使得耳聞之也。若欲咒伐六天滅諸凶鬼者,乃可小發聲耳,亦不得絕大高響,使傍人聞解之也。若讀誦之時,乃任意耳。凡八節之日,皆三天仙靈,朝宴禮會之日也。兆修行禮願,朝禮之時,皆當齋用此日。至於朔、望朝禮,非上法也。凡是其日,欲行禮願陳祝之時,當先叩齒七通,心拜四方,乃微祝曰:

上清玉帝,三素元君,太上高靈,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願開陳。上願飛霄,長生神仙;中願天地,合景風雲;下願五藏,與我長存;次願七祖,釋罪脫愆;又願帝君,斫伐胞根;六願世世,智慧開全;七願滅鬼,馘斬六天;八願降靈,徹聽東西。上願一合,莫不如言,願神願仙,上朝三元。祝畢,又拜如初,亦適意所陳,求解脫七祖之愆,及首己之罪狀,一續於行事之後也。此名爲三元八節朝億祝上願神仙之要法也。行之三年,七祖父母及己之罪都解釋矣。然後,玉華降衛,感會神明,八願開陳,必獲靈仙之要契。

雜法第二十五

凡行來畏恐,常嗚鳴鍾,於左齒三十六通。先閉氣,左噓之,叱叱五通。常行之,辟精邪惡物、不祥之氣。常夜寢臨欲眠時,以手撫心,叩齒三通,閉目,微咒曰:

太靈九宮,太一守房,百神參位,魂魄和同,長生不死,塞滅邪凶。咒畢而寢。此名爲九宮隱咒寢魂之法。常能行之,使人魂魄安寧,常保吉祥。

凡傳授上法之時,有經之師,當先求感應,然後傳之。乃入室燒香,密願神明,即心拜經前,微咒曰:

太上元君,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願開陳,欲傳某上法,敢告靈元,未知可否?須應乃宣。祝畢便寢,必獲靈應。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也

凡經師授經之法,先心拜四方,以感神明爲宗師之主,餘乃執經起立,仰天而祝告,誓神靈以爲玄科之約。當說受經者之姓名,並啟天神,陳受經之品目爲之科條,名策告誓,合麗文傳,諱而陳之。祝畢,弟子再拜跪,受畢,又再拜。此真人告神之盟內法,不必盡存割血爲敢漏之約也。

凡經師傳授之時,皆當依如上法,清齋別處,不交人事,先啟告神明,求請密感,即乃傳之。若真應橫錯,所感非祥者,此皆天靈顯報不使傳也。若弟子不順神明,違而傳之,依黃素之科,受子冥考,七祖魂魄,長閉地獄,身亦將亡,仙安所冀?

凡存修太一之事,欲有所禮願,不可叩頭。叩頭者,則傾九天,動千真,神官迴覆,泥丸倒懸,天帝號於上府,太一泣於中田。數如此者,則存念無益,三真棄宮,七神漂散,玄宅納凶,是爲太上五神之至忌也。故古之真人,但心存叩頭,運精感而行事,不因頰顙以祈靈也。

凡修行太一之事,真人道士,不得有所禮拜,亦帝君五神之所忌也。若有所精思,行禮願之時,但心拜而已,不形屈也。自不修受上法者,不得同於外學之夫矣。

凡道士登齋入室,忽有靈感妙應,當有吉祥之夢,皆道之欲成,兆當勤修苦志,感慕上會,如是不替,則真靈玉女將憩子之寢矣。卧覺之時,當正身上向,叩齒三七通,閉目,微咒曰:

上一赤子,丹皇運珠,太一帝尊,凝天伯無,七靈上感,五神歸遊,靈童玉女,豁落雙符。七星同昇,上登晨丘。咒畢,又叩齒三七通,嚥液三過,開目,都畢。此名爲太一留神感會仙賢之咒也。如此者三年,則九天諸神,及太玄玉女將降衛於兆身。

凡道士入室齋戒,有存修而數有不祥之物,及奇怪血光,諸鬼精惡氣,來恐試人者,兆當行北帝咒鬼殺邪神方。先叩齒三十六通,乃咒之曰:

二象迴傾,玄一之旌,七靈護命,上詣三清。雙皇驅除,赫柏羅兵;三十萬人,侍衛神營;巨獸百丈,吐威攝精;揮劍逐邪,馘落魔靈;神伯所咒,千妖滅形。咒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爲北帝咒鬼殺邪神方。諸神靈、正氣,聞此之咒,皆來奉衛於子,而向不祥之氣,得即死滅矣。

雲笈七籤卷之四十六



[1]、朹格: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機格』。
[2]、常:叢刊本、四庫本作『蓋』。
[3]、人:輯要本同,叢刊本、四庫本均作『大』。太一: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太乙』。
[4]、當:四庫本作『常』。者: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5]、三元:原誤作『二元』,據前文及四庫本、輯要本改。
[6]、慎忌法第七:四庫本、輯要本均缺此篇。
[7]、第八:四庫本、輯要本作『第七』,以下順延。
[8]、咒:四庫本、輯要本均作『祝』。
[9]、左:原奪,據四庫本、輯要本補。
[10]、手:原奪,據四庫本、輯要本補。
[11]、闕:四庫本、輯要本作『門』;叢刊本作『聞』。
[12]、咒:叢刊本、四庫本均作『祝』。
[13]、祆: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妖』,下同。
[14]、猒:四庫本、輯要本作『厭』。
[15]、上台:此起至『諸善備至』兩行,四庫本、輯要本均置於『急急如律令』後。
[16]、十月二十六日: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十二月二十六日』。又,此下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另有『步臺法』,文錄如下:步臺法:凡道士步臺,當先齋,沐净身,凝神閉關,精思三臺復頭;次思兩腎氣從胸中出,與三臺相連。久久思畢,叩齒二七通,咽液三七過。咒曰:上臺一黃,袪却不祥;中臺二白,護身鎮宅;下臺三青,袂病除精。臺精到處,大賜威靈。急急如律令。
[17]、枓: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拌』。
[18]、土地:四庫本、輯要本均作『王地』。
[19]、大帝隱祝: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大帝修願隱祝』。
[20]、若人夢寤不真:此起至『但北向啟』三十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21]、四五:此下疑奪『遍』字,下同。
[22]、太:原誤作『大』,據篇題及四庫本、輯要本改。
[23]、也:此下四庫本、輯要本均有『一云,每遇惡夢,但北向啟』十字。
[24]、千:原誤作『十』,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25]、按:原誤作『接』,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26]、妻: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婦』。
[27]、色:四庫本作『物』。
[28]、接:疑爲『按』之誤。
[29]、自非:四庫本、輯要本均作『自然』。
[30]、三:『叢刊本作『五』。
[31]、九:叢刊本、四庫本均作『化』。
[32]、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也: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33]、凡經師傳授之時:此起至『仙安所冀』一段計九十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34]、丘:四庫本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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