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說戒(三)

說戒


說百病

老君曰:救灾解難,不如防之爲易;療疾治病,不如備之爲吉。今人見背,不務防之而務救之,不務備之而務藥之。故有君者不能保社稷,有身者不能全壽命。是以聖人求福於未兆,絕禍於未有。蓋灾生於稍稍,病起於微微。人以小善爲無益,故不肯爲;以小惡爲無損,故不肯改。小善不積,大德不成;小惡不止,以成大罪。故摘出其要,使知其所生焉,乃百病者也。

喜怒無常是一病。忘義取利是一病。
好色壞德是一病。專心係愛是一病。
憎欲令死是一病。縱貪蔽過是一病。
毀人自譽是一病。擅變自可是一病。
輕口喜言是一病。快意逐非是一病。
以智輕人是一病。乘權縱橫是一病。
非人自是是一病。侮易孤弱是一病。
以力勝人是一病。威勢自愶是一病。
語欲勝人是一病。貸不念償是一病。
曲人自直是一病。以直傷人是一病。
惡人自喜是一病。喜怒自伐是一病。
愚人自賢是一病。以功自與是一病。
名人有非是一病。以勞自怨是一病。
以虛爲實是一病。喜說人過是一病。
以富驕人是一病。以貴輕人是一病。
以貧妬富是一病。以賤訕貴是一病。
讒人求媚是一病。以德自顯是一病。
敗人成功是一病。以私亂公是一病。
好自掩意是一病。危人自安是一病。
陰陽嫉妬是一病。激厲旁悖是一病。
多憎少愛是一病。評論是非是一病。
推負著人是一病。文拒鉤錫是一病。
持人長短是一病。假人自信是一病。
施人望報是一病。無施責人是一病。
與人追悔是一病。好自怨諍是一病。
駡詈蟲畜是一病。蠱道厭人是一病。
毀訾高才是一病。憎人勝己是一病。
毒藥酖飲是一病。心不平等是一病。
以賢嗊嗃是一病。追念舊惡是一病。
不受諫喻是一病。內疏外親是一病。
投書敗人是一病。談愚癡人是一病。
煩苛輕躁是一病。擿捶無理是一病。
好自作正是一病。多疑少信是一病。
笑顛狂人是一病。蹲踞無禮是一病。
醜言惡語是一病。輕易老少是一病。
惡態醜對是一病。了戾自用是一病。
好喜嗜笑是一病。喜禁固人是一病。
詭譎諛諂是一病。嗜得懷詐是一病。
兩舌無信是一病。乘酒歌橫是一病。
駡詈風雨是一病。惡言好殺是一病。
教人墮胎是一病。干預人事是一病。
孔穴窺視是一病。借不念還是一病。
負債逃竊是一病。背向異辭是一病。
喜抵捍戾是一病。調戲必固是一病。
故迷誤人是一病。探巢破卵是一病。
刳胎剖形是一病。水火敗傷是一病。
笑盲聾暗是一病。教人嫁娶是一病。
教人擿捶是一病。教人作惡是一病。
禍離愛是一病。唱禍道非是一病。
見便欲得是一病。強奪人物是一病。

老君曰:能念除此百病,則無灾累,痛疾自愈,濟度苦厄,子孫蒙祐矣。

崇百藥

老君曰:古之聖人,其於善也,無小而不得;其於惡也,無微而不改。而能行之,可謂餌藥焉。所謂百藥者:

體弱性柔是一藥。行寬心和是一藥。
動靜有禮是一藥。起居有度是一藥。
近德遠色是一藥。除去欲心是一藥。
推分引義是一藥。不取非分是一藥。
雖憎猶愛是一藥。好相申用是一藥。
爲人願福是一藥。救禍濟難是一藥。
教化愚蔽是一藥。諫正邪亂是一藥。
戒敕童蒙是一藥。開導迷誤是一藥。
扶接老弱是一藥。以力助人是一藥。
與窮卹寡是一藥。矜貧救厄是一藥。
位高下士是一藥。語言謙遜是一藥。
恭敬卑微是一藥。不負宿債是一藥。
愍慰篤信是一藥。質言端愨是一藥。
推直引曲是一藥。不争是非是一藥。
逢侵不鄙是一藥。受辱不怨是一藥。
推善隱惡是一藥。推好取醜是一藥。
推多取少是一藥。稱嘆賢良是一藥。
見賢自省是一藥。不自彰顯是一藥。
推功引苦是一藥。不自伐善是一藥。
不掩人功是一藥。勞苦不恨是一藥。
懷實信厚是一藥。覆蔽陰惡是一藥。
富有假乞是一藥。祟進勝己是一藥。
安貧不怨是一藥。不自尊大是一藥。
好成人功是一藥。不好陰私是一藥。
得失自觀是一藥。陰德樹恩是一藥。
生不駡詈是一藥。不評論人是一藥。
好言善語是一藥。灾病自咎是一藥。
苦不假推是一藥。施不望報是一藥。
不駡畜生是一藥。爲人祝願是一藥。
心平意等是一藥。心靜意定是一藥。
不念舊惡是一藥。匡邪弼惡是一藥。
聽諫受化是一藥。不干預人是一藥。
忿怒自制是一藥。解散思慮是一藥。
尊奉老者是一藥。閉門恭肅是一藥。
內修孝悌是一藥。蔽惡揚善是一藥。
清廉守分是一藥。好飲食人是一藥。
助人執忠是一藥。救日月蝕是一藥。
遠嫌避疑是一藥。恬淡寬舒是一藥。
尊奉聖文是一藥。思神念道是一藥。
宣揚聖化是一藥。立功不倦是一藥。
尊天敬地是一藥。拜謁三光是一藥。
恬恢無欲是一藥。仁順謙讓是一藥。
好生惡殺是一藥。不多聚財是一藥。
不犯禁忌是一藥。廉潔忠信是一藥。
不多貪財是一藥。不燒山木是一藥。
空車助載是一藥。直諫忠信是一藥。
喜人有德是一藥。赴與窮乏是一藥。
代老負擔是一藥。除情去愛是一藥。
慈心愍念是一藥。好稱人善是一藥。
因富而施是一藥。因貴爲惠是一藥。

老君曰:此爲百藥也。人有疾病。皆有過惡。陰掩不見,故應以疾病。因緣飲食、風寒、溫氣而起。由其人犯違於神,致魂逝魄喪,不在形中,體肌空虛,精炁不守,故風寒惡炁得中之。是以聖人雖處幽間,不敢爲非;雖居榮祿,不敢爲利。度形而衣,量分而食。雖富且貴,不敢恣欲;雖貧且賤,不敢犯非。是以外無殘暴,內無疾痛,可不慎之焉!

初真十戒

天真言:出家超俗,皆宿有良契,故能獨拔常倫。若慎終如始,精至修練,當福延七祖,慶流一門。所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乃至功成德就,白日昇天。於是乎,開度之時,宜受初真之戒。其戒有十爾,當受之。

第一戒者,不得陰賊濳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

第二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

第三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氣,當守貞操,使無缺犯。

第四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

第五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

第六戒者,不得飲酒過差,食肉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第七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卹貧窮。

第八戒者,不得交游非賢,居處穢雜,當慕勝己,棲集清虛。

第九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詞,以道德爲務。

能保此十戒,始終無虧,則天道祐之,神明輔之,欲求兇橫,不可得也。若朝爲夕替,泄慢正真,自貽其殃,無怨咎於高靈也。凡初入道之子,可不勗之。

清戒

太玄部卷第八《老君傳授經戒儀注訣》云:凡受戒及經畢後,月晦日半夜,不可不齋。齋則清戒。清戒竟夜,誦之百遍千遍,限外無數。未堪如此者,不可减九遍。他日齋靜行來,出入得誦,更不必齋。時宜諮師訪友,思而行之,不須高聲,心口相知,在人眾中,勿發於口,審能感通上聖。

《正一法文》下卷云:凡爲道民,便受護身符及三戒,進受五戒、八戒,然後受錄。從前未受戒者,受籙之後,依次受之,誦習通利,恒存思行持憶不謬忘,則不犯科。未受籙之時,無所呼召。受籙已後,動靜呼神。不行戒者,呼之不至。破戒之人,吏兵遠身。還上天曹,考官便逮。致諸厄疾,公私灾橫,轗軻衰否,所作不成。成功立德,捨闇入明,施善禳惡,以吉除凶,要在行戒,神即祐之。戒有別文,精詳修習。或有不解,或有遺忘,或有謬誤,或冒禁故,或尊上逼迫,或畏死犯之,皆是招愆,悉名破戒,即應懺悔,首謝自新也。凡違戒者,背負鞫言,協道信邪,雜事佛俗,此爲不專,中心懷貳,愚迷猶豫,惑障纏深。師三誨之,必能改革,守一不迴,召神有效。三誨不悛,是爲叛道。乖逆師尊,法應奪籙。入佛奉俗,及元所事,師慈愍之,不追咎責。怨慧事他,棄本逐末,雖名奉道,實犯正科,諸官不得容受,積久知悔,更立功乞還,許依聽昇遷矣!

太玄都中宮女青律戒

凡修上清之法,不得北向及本命之上二處便溺,觸忤玉晨,穢慢本真。五犯不得入仙也,十犯被考左官,死入地獄三塗之中,萬劫還生不人之道。

凡上學之士,受三天正法,四明之科,佩帶真文,出入三光,及宜卧息不得露頭,不著巾帽,及脫衣露形,毀慢身神,耻辱真文,令真靈遠逝,空尸獨在。三犯不得入仙也,五犯死入地獄,萬劫還生不人之道。

凡上學之士,受三天正法,四極明科,妄入殗穢,哭泣悲淚,吊問死喪。五犯伐功斷事,不得入仙也。十犯死入地獄,萬劫還生不人之道。

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戒

凡道士存思上法,及修學太一事,皆禁見死尸血穢之物。當以真硃一銖,散入水中,因以洗目漱口,並洗手足,微咒曰:

三元上道,太一護形。司命公子,五神黃寧。血尸散滅,凶穢沉零,七液纏注,五臟華生。令我仙度,長亨利貞。

凡道士受學長生法,不得稱死事。稱死事者,則生氣變動,不居常宅;故炁運入,魂神離棄。是以惡炁游尸陳其間孔矣,持病將死之漸也。

《真一條檢經》云:夫立功德者,不得觸禁犯忌,當與身神相和,不可更相尅賊。更相尅賊,則生灾起禍也。夫消灾散禍,不得用本命行年,如用本命行年,賊害汝身。

金書仙誌戒

夫學仙之人,勿北向便曲,仰視三光。勿北向理髮,解脫衣裳。勿北向唾罵,犯破毀王。破謂歲下辰也,王謂王炁之所在也。勿怒見日月星辰,勿以八節日行威刑,勿以月朔日怒志,勿以三月三日食百草心,勿以四月八日殺草伐樹,勿以五月五日見血物,勿以六月六日起土,勿以七月七日思存惡事,勿以八月四日市履屐附足之物,勿以九月九日起將蓆,勿以十月五日罰責人也,勿以十一月十一日不沐浴,勿以十二月三日不齋燒香念仙也。諸如此忌,天人大禁,三官告察,以是爲重罪矣。或令人三魂七魄流競,或胎神所憎,三官受惡之時也。是以惡夢交於丹心,妖魅乘其朱闕,精液觸犯神真,煩惱流變多禁,莫識其術。子能奉修,則爲仙才,不奉天禁,則爲傷敗。

受法之身,不入產婦之戶及不見尸者,謂異處斷隔於來往,則乃朝禮無廢,不拘日數之限。若家無隔異者,四十五日外,方得朝禮。

《正一法文》下卷云:協道信邪,此爲不專,中心懷貳,愚迷猶豫,是爲叛道。乖逆師尊,法應奪筭。

《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云:凡修太一之事及行上法存神之道,慎不可見尸及血穢之物。見一尸則一年不得行事,又却傾一年之功。然此帝一之科常,却罰於既往,又進塞於將來。若一年三見尸者,則罰功斷事各三年也。若過見二十四尸者,皆不得復行太一,以求仙也。

凡修受上法及雌一太一之事者,兆身中三魂五神之炁,常薰於巾服之中;七魄九靈餘精,常棲於履屐之下。是以道士學長生不死,不得雜席而寢;故衣褐之服,不借非己之炁,履屐之物,常惡土穢之糞,亦不故使雜人犯觸,以驚三魂。

凡道士吐納和炁,存神服霞,修求長生之事,慎不可食五葷之菜,及爲酒色之病敗也。是故古之神人云:五葷爲伐藏之斧斤,酒色爲喪身之棺槨。夫能斷斧斤之所傷,塞棺槨之死宅者,然後可以陸長生之途徑,漸神仙之蹊路乎!

凡存修太一之事,欲有所禮願,慎不可叩頭。叩頭者,則傾九天,動千真,神官迴覆,泥丸倒懸,天帝號於上府,太一泣於中田。數如此者,則存念無益,三真棄宮,七神漂散,玄宅納凶,是爲太一五神之至忌也。故古之真人,但心存叩頭,運精感而行事,不因頰顙以祈靈也。

凡修行太一之事,真人之道,不得有所禮拜。禮拜亦帝君、五神之所忌也。若有所精思行禮願之時,但心拜而已,不形屈也。

上清大洞戒

凡修雌一之法,不得哀哭。哀哭感則五神號於上府,太一泣於中田,神喪精亡,靈真去身,空尸獨立,復何仙冀哉?不得見尸,一年不得行事,却傾一年之功。若一年見三尸者,則三年不得行事,亦卻三年之功。見二十四尸,子失道矣。前文太素亦與此大同小異矣。亦不得言稱死事,恚怒願己之死,言滿四十,不得爲真人,以爲棄生之罪,三年身亡滅矣。不得衣五色衣裳,敷華好服則真靈去身,淫邪內發馳心,猖獗濳逸,赤子飛飈,長離玄宮,破形解骸,身死名滅。若衣服,勿雜色蘭布之服,可以終日詠誦洞章,奚求不得乘雲駕龍,逍遙太極。

靈寶戒

《真仙內科》云:玄功之人,常布衣草履,不得榮華之服,犯者失道。祖父母、己父母同法可拜,不同法不得拜,叔伯以下,不同法亦不得拜,犯者身亡。父母吉會,不得預坐。父母兄弟妻子同契,雖有骨血之親,皆不得同牀而坐,同盤而食。其法不同,皆爲尸穢,犯者失道。夫妻不得同室而寢,若邪念在心,長失道矣。自非同盟,不得同室而寢。自非同契,不得同牀而坐,同盤而食,同衣而服,犯者失道。

凡身荷仙官靈籙,不得妄拜妄哀,不得妄哭。凡於父母、國君、官長二千石、刺史、三公,皆設敬,不得即誤禮拜。

受持八戒齋文

劉宋朝陸先生脩靜上啟:

元始天尊,無極大道,感應靈聖,一切神明。今有善男子、善女人等,求欲受持八戒清齋一日一夜,用以檢御身心,滅諸三業罪惱者。故《洞神經》第十二云:夫齋以齊整身心爲急。身心齊整,保無亂敗。起發多端,大略有八:

一者,不得殺生以自活。

二者,不得婬慾以爲悅。

三者,不得盜他物以自供給。

四者,不得妄語以爲能。

五者,不得醉酒以恣意。

六者,不得雜卧高廣大缽。

七者,不得普習香油,以爲華飾。

八者,不得躭著歌舞,以作倡伎。

今日善男子、善女人等人,若能不犯此之八事,則八敗無從以起,則八成自然而立。立久不失,則延年保命,神通洞達。是故齋者,受持八戒,思真行道,通而無窮,顯驗必速,皆如所期也。今請受既畢,再拜起,奉戒而退。

雲笈七籤卷之四十



[1]、逐:四庫本作『遂』。
[2]、捶:叢刊本、四庫本作『搖』。
[3]、喜禁固人:《遵生八箋》引作『當權任性』。
[4]、歌:《遵生八箋》引作『凶』。
[5]、孔穴窺視:《遵生八箋》引作『鑽穴窺人』。
[6]、刳胎剖形:《遵生八箋》引作『驚胎損形』。
[7]、含:四庫本、輯要本作『舍』,《遵生八箋》引作『含』。
[8]、便:《遵生八箋》引作『貨』。
[9]、痛: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無。
[10]、體弱性柔:《遵生八箋》引作『思無邪僻』。
[11]、除去欲心:《遵生八箋》引作『清心寡欲』。
[12]、質言:《遵生八箋》引作『語言』。
[13]、嘆: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均誤作『難』。
[14]、等:原誤作『寺』,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15]、初真十戒: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無該篇。
[16]、鞫言:四庫本正作『誓言』。
[17]、協:四庫本作『疑』。
[18]、科:叢刊本、四庫本作『利』。
[19]、十:原誤作『士』,據叢刊本、四庫本改。
[20]、行:叢刊本、四庫本作『以』。
[21]、蓆:同『席』。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皆作『席』。
[22]、也: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無。
[23]、『正一法文』一段:叢刊本、四庫本無。
[24]、《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云:此段叢刊本、四庫本無。
[25]、食: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無。
[26]、叔伯:四庫本缺。
[27]、得預:四庫本缺。
[28]、夫妻:四庫本缺。
[29]、者: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無。
字數:4714,最後更新時間: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