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釋
○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考異】皇本「人」下有而字。
【集解】王曰:「君子當思慮而豫防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人生當思漸慮遠,防於未然,則憂患之事不得近至。若不爲遠慮,則憂患之來不朝則夕,故云必有近憂也。
【集注】蘇氏曰:「人之所履者,容足之外,皆爲無用之地,而不可廢也。故慮不在千里之外,則患在幾席之下矣。」
【餘論】四書辨疑:蘇氏論地理遠近,義有未安。君子以正心修身爲本,近思約守,事來則應,未聞所慮必須長在千里外也。存心於千里之外,以備幾席之間,咫尺之患,計亦疎矣。遠,久遠也。但凡作事不爲將來久遠之慮,必有日近傾敗之憂也。梁氏旁證:蔡氏淵曰:「蘇氏之說,遠近以地言,若以時言,恐亦可通。如國家立一法度,若不爲長遠之慮,則目前即有近憂矣。」按皇疏云:「人當思漸慮遠,防於未然,則憂患之事不得近。」蔡氏之說蓋本此也。四書釋地三續:京山郝氏曰:「居安而不慮危,危即生於安。處治而不慮亂,亂即伏於治。故曰慮不遠,憂必近也。慮者預備,非虛慮也。凡造化人事,憂樂相循,利害相倚,日中則昃,月盈則虧,自然之數。能慮則神明常醒,灼見消息盈虛之理,不敢爲貫盈履滿之事;兢業早圖,則造化可回,雖氣數有固然,而意外卒至之患無矣。」
【發明】困學紀聞:思欲近,近則精;慮欲遠,遠則周。論語集注補正述疏:所謂遠慮者,以正謀,非以私計也。如私計乎,古人之戒室家,子孫蓄財多害;秦燔書而銷兵,二世速亡。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後世若斯類者,豈可言遠慮哉!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考異】皇本無「乎」字。
【考證】論語稽:此章與子罕篇所記同,而多「已矣乎」三字,疑因季桓子受女樂而郊不致膰,孔子時將去魯而發也。曰已矣乎,有惜功業不就,吾道不行之意。
【唐以前古注】皇疏:既先云已矣,明久已不見也。疾時色興德廢,故起斯歎也。此語亦是重出,亦孔子再行教也。
【集注】已矣乎,歎其終不得而見之也。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考異】文選西京賦注引國語曰:臧文仲聞柳下惠之賢。又報孫惠宗書注引論語,「與立」下無「也」字。
【考證】列女傳:柳下惠處魯,三黜而不去,仕於下位。既死,門人將誄之。妻乃誄曰:「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屈柔從容,不强察兮。蒙恥救民,德彌大兮。雖遇三黜,終不蔽兮。愷悌君子,永能厲兮。嗟呼惜哉!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嗚呼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諡,宜爲惠兮。」門人從之。瞥記:柳下惠氏展,名獲,字禽,又字季,諡惠,而柳下之稱未知是邑是號。趙岐孟子注以柳下爲號。廣韻及唐書宰相表云食采柳下,遂爲氏,故左傳、論語疏謂柳下食邑名。莊子盜蹠釋文一曰邑名,而藝文類聚八十九引許慎淮南子注云:「展禽之家樹柳行惠德,號柳下惠。」莊子釋文、荀子成相、大略注並同其說,以爲居於柳下也。魯地無名柳者,展季卑爲士師,亦未必有食邑,當是因所居號之。四書釋地續:展禽爲魯公族,居應於曲阜,而食邑則在柳下。柳下今不可的知所在,以顏蠋言「秦攻齊,令有敢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樵採者,死不赦」證之,古人多葬於食邑,壟所在即邑所在,則柳下者自當在齊之南,魯之北,二國壤接處,方昔爲魯地,後爲齊有也,可以想見。予獨怪集注於論語柳下既曰食邑矣,於孟子柳下忽用莊子注「居柳下而施德惠」之文曰居柳下,雖居含有食義,而食邑不可徒言居。意者展禽亦如李伯陽,生而指李樹因以爲姓;又如晉五柳先生,宅邊有五柳樹,因以爲號焉者耶?潘氏集箋:孟子公孫醜篇趙岐注:「姓展名禽字季,柳下是其號。」高誘淮南子注:「展禽之家有柳樹,身行惠德,因號柳下惠。」皆不以柳下爲邑,與鄭義異。高誘以邑名列於後,一解。莊子盜蹠釋文亦云一曰邑名。瞥記又據荀子成相、大略篇注亦云居柳下謂魯地無名柳者,展季卑爲士師,亦未必有食邑,當是因所居號之。錢塘梁履繩左通補釋曰:「余於乾隆己酉孟夏,至曲阜,過宋家營,有柳下惠墓,豈即春秋之柳下乎?」據閻百詩謂古人多葬於食邑,梁說是也。
按:柳下惠邑里字名諸說各異,鄭以爲食采柳下,朱子從之,而注孟子則又云居柳下。趙岐注孟子,柳下是其號,朱子以爲展獲字子禽,趙岐以爲名禽字季。考柳下爲食邑,見左傳孔疏。居柳下,見莊子注。皆不知其據何書。至謂柳下爲號,則更無可見矣。柳下氏展,係公子展之後,名獲,見國語;字季,見國策;字禽,見左傳,以居柳下,姓展,名獲,字禽,私諡惠爲近。其曰季者,蓋以行第稱之也。高誘淮南子注:「展禽家有柳樹,身行惠德,因號柳下惠。」藝文類聚八十九引作許慎注。荀子成相、大略篇注亦云居柳下,然魯地無名柳下者。展季卑爲士師,未必有食邑,當是因所居號之,如東門遂、南宮適、東郭偃之類。
羣經義證:左傳宣十八年:「臧宣叔怒曰:『子欲去之,許請去之。』」注:「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許其名也。時爲司宼,主行刑。」襄二十一年,季孫謂臧武仲曰:「子爲司宼,將盜是務去。」此兩世皆爲司宼。獨文仲無文,古者仕有世官,文仲蓋居是位而子孫因之。文十八年傳:「僕因國人以弑紀公,以其寳玉來奔,季文子使司宼出諸境,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是文仲告文子皆舉其職言之,無禮則誅,司宼責也。文仲居是官。實身爲其屬,日相從事,材與不材必無不悉,夫子故探其實,曰知獄,無遁辭矣。羣經識小:臧氏世爲司宼,文仲當己爲之,或爲司空而兼司寇也。惠士師,正其屬官,無容不知。此與文子同升事正相反也。論語述何:在魯言魯,前乎夫子而聖與仁,柳下惠一人而已,仲忌而不舉,罪與三家者同。春秋於莊公二十八年書臧孫辰告糴於齊,譏其爲國不知禮也。自後大亂三世,臧文仲柄爲政,若罔聞知,曆莊僖文之篇,凡四十有八年,而書其卒,餘事曾不一見,於策蓋削之也。若曰素餐屍位,妨賢病國之文臣,不若遄死之爲愈矣。論語偶記:展喜犒齊師,使受命於展禽,正臧孫辰爲政之時。見內傳。展禽譏文仲祀爰居,文仲曰:「是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書之以爲三筴。見外傳。並是文仲知柳下惠之證。繹史:魯國之無治也,世卿柄政而公室不張,臧孫蔽賢而展禽伏處於下位,屬有疆場之事,則談言可以却强敵,要信足以孚鄰國(呂氏春秋,齊攻魯,求岑鼎。魯君載他鼎以往,齊侯弗信,必取信於柳下惠是。)亦唯柳下惠是問,彼肉食者安往乎?故惠之三黜,不足以損惠之聖,而魯不用惠,非惠之不幸,是魯之不幸也。羣經平議:不與立於朝廷,而但曰不與立,文義未足。立當讀爲位,周官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注曰:「故書位作立,立讀爲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爲「公即立」,然則「不與立」即「不與位」,言知柳下惠之賢不與之禄位也。上句竊位作位字,下句不與位作立字,猶孟子公孫醜篇「有仕於子而子悦之」作仕字,「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作士字也。
【集解】孔曰:「柳下惠,展禽也。知其賢而不舉,是爲竊位。」
【唐以前古注】文選陶徵士誄注引鄭注:柳下惠,魯大夫展禽。食邑柳下,諡曰惠。
按:御覽四百二引鄭注:「柳下惠,魯士師展禽也。其邑名柳下,諡曰惠。」文小異。
【集注】竊位,言不稱其位而有愧於心,如盜得而陰據之也。柳下惠,魯大夫展獲,字禽,食邑柳下,諡曰惠。與立謂與之並立於朝。范氏曰:「臧文仲爲政於魯,若不知賢,是不明也;知而不舉,是蔽賢也。不明之罪小,蔽賢之罪大,故孔子以爲不仁,又以爲竊位。」
【餘論】四書說約:自古權臣無不蔽賢,匪獨量隘,實是持位保禄之心勝耳。知惠之賢而不與立,是何心腸?「竊位」二字化工之筆。
○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
【考異】春秋繁露仁義法篇作「躬自厚而薄責於外」。經義述聞:躬自厚者,躬自責也。因下「薄責於人」而省責字。
【考證】呂氏春秋舉難篇:故君子責人則以人,自責則以義,責人以人則易足,易足則得人。自責以義則難爲非,難爲非則行飾。故任天地而有餘。不肖者則不然,責人則以義,自責則以人。責人以義責難瞻,難瞻則失親。自責以人則易爲,易爲則行苟。故天下之大而不容也,身取危,國取亡焉,此桀紂幽厲之行也。中論修本篇:孔子之制春秋也,詳內而略外,急己而寬人。故於魯也,小惡必書;於衆國也,大惡始筆。夫見人而不自見者謂之矇,聞人而不自聞者謂之聵,慮人而不自慮者謂之瞀。故明莫大乎自見,聰莫大乎自聞,睿莫大乎自慮。
【集解】孔曰:「責己厚,責人薄,所以遠怨咎。」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蔡謨云:儒者之說,雖於義無違,而於名未安也。何者?以自厚者爲責己,文不辭矣。厚者,厚其德也,而人又若己所未能而責物以能,故人心不服。若自厚其德而不求多於人,則怨路塞,責己之美雖存乎中,然自厚之義不施於責也。
【集注】責己厚,故身益修;責人薄,故人易從。所以人不得而怨之。
【發明】養一齋劄記: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常常誦之,責己必密,責人必輕矣。呂成公讀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章,頓改悁忿之質,此祇認得躬字,非從遠怨落想也。吴廷棟拙修集:疾惡太嚴,非處世所宜,然究其弊,仍是爲己之心未切。若移疾惡之心反而自治,則其疾人惡之意自緩矣,故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惡不仁者,其爲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又曰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其不善者改之。蓋學惟爲己而已,誠嚴於自治,又何暇責人乎?
○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音讀】梁氏旁證:孔注於第一「如之何」下安注,於「如之何者」下注云:「言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也。」皇邢兩疏並同,則皆作兩截讀,似不如集注之順。春秋繁露執贄篇引子曰:「人而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莫如之何也矣。」此在注疏之前,當即集注之所據也。鄒浩論語解義:「不曰如之何如之何」當一句,如之何猶云奈之何也。至於言如之何如之何,固己不能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矣;猶不曰如之何如之何,則是不知悔者也,雖聖人其如何哉!
【考證】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進曰:如之何?憂之長也。陸賈新語辨惑篇:故孔子遭君暗臣亂,衆邪在位,政道隔於王家,仁義閉於公門。故作公陵之歌,傷無權力於世,大化絶而不通,道德私而不用,故曰:「無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按:此漢人舊說,指世亂言之。僞孔所云「禍難已成」似即竊取此義,然曰「無如之何」者,亦統兩「如之何」爲一句,非如僞孔横分兩句也。
【集解】孔曰:「不曰如之何者,猶言不曰奈是何也。如之何者,言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謀之於其未兆,治之於其未亂,何當至於臨難而方曰如之何也。
【集注】如之何,如之何者,熟思而審處之辭也。不如是而妄行,雖聖人亦無如之何矣。
【別解】論語集說:天下之事當防微杜漸於未然之前,故不曰如之何。若至於已然,横流極熾,無可奈何之後,雖聖人亦無如之何矣,故曰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河東侯氏)
按:此以「如之何」斷句,本注疏之說,不如朱注之長,姑備一說。
【發明】此木軒四書說:此章與季文子章對看,彼欲其果斷,此戒其輕率,既精審又果斷,處事之道盡矣。
○子曰:「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
【考異】釋文:魯讀慧爲惠,今從古。皇本「慧」作「惠」,所載鄭氏注亦作「小惠」。太平御覽人事部引論語「好行小惠」。翟氏考異:漢書昌邑王清狂不惠,列子逢氏有子少而惠,義並通慧。又韓非說林「惠子」作「慧子」,王應麟云篆文惠與慧同,然則魯古之文雖異,實仍無異。論語古義:漢書言昌邑王清狂不惠,義作慧,是慧、惠古通。讀書叢錄:文選陳孔璋檄吴將校部曲「說誘甘言,懷寶小惠」,李善注:「論語曰好行小惠。」從魯讀也。馮登府論語異文考證:案晉語:「巧文辯惠則賢。」惠即慧。後漢孔融傳「將不早惠乎」,注:「惠作慧。」列子穆王篇「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陸機弔魏武文「知惠不能去其惡」,並與慧同。
【考證】劉氏正義:此章是夫子家塾之戒。說文云:「羣,輩也。」羣居,謂同來學共居者也。夫子言人羣居當以善道相切磋,不可以非義小慧相誘引也。說文:「慧,儇也。」史記索隱:「慧,智也。」左成十八年傳「周子有兄而無慧」,杜注:「蓋世所謂白癡。」則慧爲有才知之稱。戴氏望注云:「小慧爲小辨慧也。哀公欲學小辨以觀於政。」孔子曰:『不可。社稷之主愛日。』」案戴說即鄭義。釋文引注更云:「魯讀慧爲惠,今從古。」則作「慧」者古論,魯論用假借字作「惠」也。
【集解】小慧,謂小小之才知也。難矣哉,言終無成功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三人以上爲羣居,羣居共聚,有所談說,終於日月,而未嘗有及義之事也。小惠,若安陵調謔屬也,以此處世,亦難爲成人也。
【集注】小慧,私智也。言不及義,則放僻邪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則行險僥倖之機熟。難矣哉者,言其無以入德而將有患害也。
【發明】日知錄: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今日北方之學者是也。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今日南方之學者是也。四書紹聞編:此章與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章皆聖人警厲學者至痛切之言。張子曰:「學者捨禮義則飽食終日無所猷爲,與下民一致,所事不踰衣食之間,燕遊之樂耳。」吾謂亦見有如此而不入於非僻,陷於患害者乎,故聖人兩處俱云難矣哉。夏錫疇强學錄:羣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此學校不修,教學不明之故也。後世糾黨立社,標榜聲譽之徒大率如此。求其講學以明善取善而輔仁者,殆無有也。人材之所以日壞,世道之所以日病,其不以此歟?
○子曰:「君子義以爲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考異】羣經雜記:據釋文,知陸氏所從古本作「子曰義以爲質」,無「君子」二字,鄭康成注本同。一本有者,係衍文。蓋先說「義以爲質」四句,然後言君子哉,明不當先言君子也。鄭本略同,略字蓋衍。翟氏考異:孝經三才章疏引無「君子」二字。
【集解】鄭曰:「義以爲質,謂操行。孫以出之,謂言語。」
【唐以前古注】筆解:韓曰「操行不獨義也,禮與信皆操行也。吾謂君子體質先須存義,義然後禮,禮然後遜,遜然後信,有次序焉。」李曰:「上云君子者,舉古之君子也。下云君子哉者,言今之學者能依此次序乃能成君子耳。」
【集注】義者,制事之本,故以爲質榦,而行之必有節文,出之必以退遜,成之必在誠實,乃君子之道也。程子曰「義以爲質,如質榦然,禮行此,孫出此,信成此,此四句只是一事,以義爲本。」
【餘論】强學錄:子曰「質直而好義」,又曰「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曰:「義以爲質」,又曰「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上一截是骨子,無上一截則成同流合汙鄉愿一流人物;然無下一截,則有激訐之病,或致清流之禍,此聖人之言所以周全中正而無弊也。松陽講義:這一章就處事上見君子學問之精。大抵君子學問規模固極其闊大,而節目又極其細密,成箇君子,不是容易的。這個義只是事之所當然,「義以爲質」一句便包得「無適無莫,義之與比」一節意思。若義上稍差,這件事就如沒質榦一般,縱做得來驚天動地也不中用。萬事有萬事的義,一事有一事的義,常事有常事的義,變事有變事的義,須要認得清,立得定,參不得一毫意見,雜不得一毫功利。有了這義,則這件事大段不差了。然義又不是可徑情直遂的,非怕徑情直遂壞了這事,只是義中容不得一毫疏忽,有一毫疏忽,事雖無傷,亦可恥也。故必禮以行之,使有節文,而無太過不及之弊焉。義又不是可稜角峭厲的,非怕稜角峭厲壞了這事,只是義中容不得一絲鹵莽,有一絲鹵莽,事雖克就,深可鄙也。故必孫以出之,使去矜張,而有從容和順之美焉。既禮行孫出,則義已入細密了,又恐幾微之間,須臾之頃,誠意或不貫徹,一處不貫徹,便有一處的病;一息不貫徹,便是一息的病,不必大段虛僞,然後爲義之累,故自始至終又必信以成之,使一言一動莫非實心實理之流行焉。君子之處事如此。又曰:三之字只依程注指義說爲是,蒙引謂皆指其事言,非也。據存疑,則又似行之之字指義,出之之字指禮,成之之字指義禮孫,亦不必如此。
【發明】反身錄:惟君子方義以爲質,若小人則利以爲質矣。利以爲質,則本質盡喪,私欲篡其心位而爲主於內,耳目手足悉供其役,動靜云爲惟其所令。即有時而所執,或義節文咸協,辭氣雍遜,信實不欺,亦總是有爲而爲,實義主利,名此實彼,事成功就,聲望赫烜,近悦遠孚,翕然推爲君子,君子乎哉?吾不知之矣。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集解】包曰:「君子之人但病無聖人之道,不病人之不己知。」
【發明】論語稽:古今人材大有大用,小有小用,苟其有用,則皆有能,故君子唯以無能爲病。至於天下之大,何患無知己者哉?
○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音讀】王陽明傳習錄:稱字當去聲讀,亦聲聞過情,君子恥之之意。
【考證】史記孔子世家: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云孔子作春秋時語。日知錄:疾名之不稱,則必求其實。君子豈有務名之心哉?乾初九傳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又曰:古人求沒世之名,今人求當世之名。養新錄:孔子贊易,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孝經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於論語曰:「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又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聖人以名立教,未嘗惡人之好名也。孟子曰:「令聞廣譽施於身。」令聞廣譽非名而何?唯聲聞過情,斯君子恥之耳。道家以無爲宗,故曰:「聖人無名」,又曰「無智名,無勇功」,又以伯夷死名與盜蹠死利並言,此悖道傷教之言,儒者所弗道。阮元名說:古人於天地萬物皆有以名之,故說文曰:「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然則古人命名之義,任口耳者多,任目者少,可見矣。名也者,所以從目所不及而以口耳傳之者也。
【集解】疾,猶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匠終年運斤不能成器,匠者病之。君子終年爲善不能成名,亦君子病之也。
【集注】范氏曰:「君子學以爲己,不求人知,然沒世而名不稱,則無爲善之實可知矣。」
【別解】羣經平議:此章言諡法也。周書諡法篇曰:「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春秋時列國大夫多得美諡,細行而受大名,名不稱矣,故孔子言此,明當依周公諡法,不得溢美也。
按:此即本陽明稱字當去聲讀之義,可備一說。
【餘論】王肯堂論語義府:君子之疾,非疾其無名也,疾其無實也;非疾人之不見知也。疾我之無可知也。推此心,則當其未沒之先,而汲汲焉以求盡其實者,不容已矣。夫子此言蓋勉人及時進修也。
【發明】康有爲論語注:沒世,猶沒身也。名者,身之代數也。有是身乃有是名,有其實乃有其華,然身不過數十年,名可以千載。有身之時,人尙有待,無名猶可,至沒世之後,草木同腐,魂魄並逝,則顧念生前,淹忽隨化,未有不以榮名爲寶者。名在則其人如在,雖隔億萬里億萬年而丰采如生,車服爲之流連,居遊爲之慨慕,輯其年譜,考其起居,薦其馨香,頌其功德,稱其姓號,愛其草木,其光榮過於有身時萬萬,故沒世無稱,君子以爲疾也。名蓋孔子大義,重之如此。宋賢固篤於務實者,而惑於道家之攻名,至使天下以名爲不肖,人乃不好名而好利,於是風俗大壞,此則背孔子之義矣。
○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集解】君子責己,小人責人。
【集注】謝氏曰:「君子無不反求諸己,小人反是,此君子小人所以分也。」楊氏曰:「君子雖不病人之不己知,然亦疾沒世而名不稱也。雖疾沒世而名不稱,然所以求者亦反諸己而已。小人求諸人,故違道干譽無所不至。三者文不相蒙而義實相足,亦記言者之意。」
【餘論】四書或問:或疑楊氏之說不太巧乎?曰:雖巧而有益於學者。梁氏旁證:胡氏泳曰:「楊氏合三章爲一意,文義反覆,互相周備,雖非夫子立言之旨,或記者取而相足也。」論語稽:求字當兼何氏、楊氏二義。行者不得而反求諸己,則其責己也必嚴;違道干譽而望人之知己,則其責人也必甚,其始不過求己求人一念之別,其終遂至君子小人品彙之殊,人不慎之於所求哉!四書詮義:求諸己者,凡事祇求自盡,見得盡倫踐形皆己正當事務,不可不求,而窮通殀壽俟之天,用舍毁譽聽之人,於己無與也。然非勉爲也,必求自盡,心始安耳。若著一念勉强,則故爲隱晦,與求諸人者同。
○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羣而不黨。」
【集解】包曰:「矜,矜莊也。」孔曰:「黨,助也。君子雖衆,不相私助,義之與比。」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君子不使其身侻焉若非,終日自敬而已,不與人争勝之也。君子以道相聚,聚則爲羣,羣則似黨,羣居所以切磋成德,非於私也。
【集注】莊以持己曰矜,然無乖戾之心,故不争。和以處衆曰羣,然無阿比之意,故不黨。
【餘論】論語集注補正述疏:洪範云:「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晉語云:「仁人不黨。」僖九年左傳云:「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讐。」故曰君子不黨,蓋從古如斯也。後漢書黨錮傳序云:「初,桓帝爲蠡吾侯,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即帝位,擢福爲尙書。時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當朝,鄉人爲之謡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揣,遂各樹朋徒,漸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黨人之議,自此始矣。」蓋其後宦官乃誣范滂諸君子爲黨而皆禁錮焉。通鑑云:「唐穆宗長慶元年,翰林學士李德裕,吉甫之子也,以中書舍人李宗閔嘗對策譏切其父,恨之。」通鑑又敘德裕以禮部貢舉不公,所取進士以關節得之,因上問而言也,宗閔因之貶焉。及第者蘇巢,宗閔之壻也。通鑑提其要云:「自是德裕、宗閔各分朋黨,更相傾軋,垂四十年。」蓋如牛僧孺入相而德裕之怨深矣。唐文宗每歎曰:「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其禍何如也!續通鑑云:「宋哲宗元祐元年,程頤在經筵,多用古禮。蘇軾謂其不近人情,深疾之,每加玩侮。方司馬光之卒也,明堂降赦,臣僚稱賀訖,兩省官欲往奠光。頤不可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坐客有難之者曰:不言歌,則不哭。軾曰:此乃枉死市,叔孫通所制禮也。衆皆大笑,遂成嫌隙。」此史言其端甚微爾。其後朱光庭言蘇軾策問爲訕謗,而呂陶力辨之,史稱議者以光庭因軾與其師程頤有隙而發,而陶與軾皆蜀人,遂起洛蜀二黨之說,頤,洛人也。史傷之云:「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而諸臣不悟,各爲黨比,以相訾議。」蓋傷之也。明史云「顧憲成遷文選郎中,廷推忤帝意,削籍歸,時在萬曆二十一年後矣。憲成,無錫人也。史敘之云:「憲成既廢,名益高,邑故有東林書院,宋楊時講道處也。憲成偕同志高攀龍輩講學其中,當是時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響附,學舍至不能容。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遥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既而淮撫李三才被論,憲成貽書葉向高、孫丕揚爲延譽,禦史吴亮刻之邸鈔中,攻三才者大譁,而其時於玉立、黃正賓輩附麗其間,頗有輕浮好事若徐兆魁之徒,遂以東林爲口實。兆魁騰疏攻憲成,恣意誣詆,嗣後攻者不絶。比憲成歿,攻者猶未止,借魏忠賢毒燄一網盡去之,殺戮禁錮,善類爲一空。崇禎立,始漸收用,而朋黨勢已成,小人卒大熾,禍中於國,迄明亡而後止。」由是言之,從古以來,中國之患,昔人之戒,凡曰黨者,皆非光大,而其羣之渙也,非所以言吉也,況其言元吉也,而他求者乃稱黨爲美,而自歸之乎?則欲其舉之爾。晉語曰:「舉以其私,黨也。舉而不能,黨孰大焉?其何美乎?」
按:是書喜以史解經,非詁經之體,故詞煩而寡要。獨此節說漢唐宋明四代以黨亡國之史,頗爲詳盡,足資鑑戒,故備錄之。
○子曰:「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考異】元史劉秉忠疏:君子不以言廢人,不以人廢言。
【集解】包曰:「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可以言舉人。」王曰:「不可以無德而廢善言。」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詢於蒭蕘,不恥下問也。
【餘論】四書困勉錄:此君子用人聽言之道,大旨謂君子之於人也,何嘗不與言並舉哉?但舉之者自有故,而不以言舉之也。蓋以言舉人,則人之不賢者,飾空言以進,而用人之塗混矣;即人之賢者,亦僅以空言見知,而用人之塗亦混矣。君子之於言也,何嘗不與人並廢哉?但廢之者自有故。而非以人廢之也。蓋以人廢言,則言之善者,因生平之行而見棄,而言者不服矣;即言之不善者,亦僅因生平之行而見棄,而言者亦不服矣。故君子不爾也。則以是見君子之至公也,又見君子之至明也,見君子之至慎也,又見君子之至恕也。
【發明】反身錄:不以言舉人,則徒言者不得倖進;不以人廢言,庶言路不至壅塞,此致治之機也。以言舉人則人皆尙言,以行舉人則人皆尙行,上之所好,下即成俗,感應之機,捷於影響,風俗之淳漓,世道之升沈係之矣。三代舉人一本於德,兩漢舉人意猶近古,自隋季好文,始專以言辭舉人,相沿不改,遂成定制。雖其間不無道德經濟之彦,隨時表見,若以爲制之盡善,則未也,是在圖治者隨時調停焉。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考異】皇本無之字,「人」下有也字。文選曹植求通親親表注引無有字。又班昭東徵賦注引無「可以」二字。蘇軾志林引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其恕矣乎。」以子貢之問併入孔子答辭。
【考證】春秋左氏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韓非子說林下:齊人曰:「臣請三言而已,曰海、大、魚。」
按:古謂一字爲一言,詩之五言七言,其例也。古人稱所著書若數萬言,數十萬言,並以一字爲一言。
【集解】言己之所惡,勿加施於人。
【集注】推己及物,其施不窮,故可以終身行之。◎尹氏曰:「學貴於知要,子貢之問可謂知要矣。孔子告以求仁之方也,推而極之,聖人之無我,不出於此,終身之行,不亦宜乎?」
【餘論】黃氏後案:韓詩外傳三曰:「己惡饑寒焉,則知天下之欲衣食也。己惡勞苦焉,則知天下之欲安佚也。己惡衰乏焉,則知天下之欲富足也。知此三者,聖王所以不降席而匡天下。故君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以此言恕,即絜矩之道也。外傳十曰:「吴延陵季子見遺金,呼牧者取之,牧者曰:『子言之野也。』延陵季子問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語姓字哉!人之欲善,誰不如我。』」亦行恕者之所當知也。
【發明】此木軒四書說:聖賢學問無不從人己相接處做功夫,既有此身,決無與人不交關之理,自家而國而天下,何處無人,何處不當行之以恕。
○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毁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
【考異】皇本作「如有可譽者」。漢書藝文志引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又谷永傳、薛宣傳引文俱無有字、矣字。三國志胡質傳: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毁誰譽?如有所譽,必有所試。」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所」作「可」。
【考證】論語稽求篇:此言舉錯之當公也。後漢建初七年,詔下公卿大夫議郡國貢舉,韋彪上議,有云:「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故孟公綽優爲趙魏老,而不任爲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鍊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之故也。」磨,試也。李賢注韋彪傳曰:「彪引直道而行者,言古之用賢皆磨勵選鍊然後用之。」謂必試而後用也。又前漢谷永薦薛宣疏:「以宣爲禦史中丞,舉錯皆當,如有所譽,其有所試。」皆引此作用人解。
按:此漢人舊說,可備一義。
【集解】包曰:「所譽者輒試以事,不虛譽而已。」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言我之於世,平等如一,無有憎愛毁譽之心,故云誰毁誰譽也。既平等一心,不有毁譽,然君子掩惡揚善,善則宣揚,而我從來若有所稱譽者,皆不虛妄,必先試驗其德而後乃譽之耳,若云其有所試矣。又通云:我乃無毁譽,若民人百姓有相稱譽者,則我亦不虛信而美之,其必以事試之也。
【集注】毁者,稱人之惡而損其真。譽者,揚人之善而過其實。夫子無是也。然或有所譽者,則必嘗有以試之而知其將然矣,聖人善善之速而無所苟如此。若其惡惡,則已緩矣,是以雖有以前知其惡,而終無所毁也。
【餘論】論語或問:譽者,善未顯而亟稱之也。毁者,惡未著而遽詆之也。試云者,亦驗其將然而未見其已然之辭也。蓋聖人之心,光明正大,稱物平施,無毫髪之差,故於人之善惡,稱之未嘗少有過其實者。然以欲人之善也,故但有試而知其賢,則善雖未顯,已進而譽之矣。不欲人之惡也,故惡之未著者,雖有以決知其不善,而卒未嘗遽底之也。此所以言譽而不及譽,蓋非若後世所謂恥言人過而全無黑白者。但有先褒之善而無預詆之惡,是則聖人之心耳。曰若有譽而無毁,則聖人之心爲有所倚矣。曰有譽無毁,是乃善善速惡惡緩之意,正書所謂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春秋傳所謂善善長,惡惡短。孔子樂道人之善,惡稱人之惡之意。而仁包五常,元包四德之發見證驗也。聖人之心雖至公至平,無私好惡,然此意則未嘗不存,是乃天地生物之心也。若以是爲有倚,而以夫恝然無情者爲至,則恐其高者入於老佛荒唐之說,而下者流於申商慘酷之科矣。
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考異】漢書景帝紀贊引文「民」下無也字,「所」下無以字。後漢書韋彪傳注引文無「民也」二字。論衡率性、非韓二篇引文「三代」下皆無之字。
【考證】包慎言温故錄:「斯民」兩語,正申明上文「所試」句。如與而同。以,用也。言我之於人無毁無譽,而或有所譽,稱揚稍過者,以斯人皆可獎進而入於善之人,往古之成效可覩也。蓋斯民即三代之民。三代用此民直道而行,而人皆競勸於善,安在今之不可與爲善哉?其有所試,謂三代已嘗試之,非謂身試之也。漢書藝文志儒家敘略云:「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也。」後漢書韋彪傳:「彪上議曰:『國以簡賢爲務,賢以孝行爲先』。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章懷注云:「彪引之者,言三代選賢,皆磨礪選練然後用之。」合此二文,校其語意,則上文所云「如有所譽」即直道也。直者,無私曲之謂。如有所譽,似偏於厚;而究其磨礪誘掖之意,非爲私曲,故曰直道。所謂「善善宜從長」也。班固景帝贊曰:「孔子稱『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信哉!周秦之敝,網密文峻,而奸軌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移風易俗,至於黎民淳厚。周言成康,漢言文景,美矣!」此贊以孔子之言證漢事,言秦人以刻薄馭民而民俗益敝;至漢文景務率民於寬厚,能容人過,而治跡蒸蒸日上。是直道本厚意而行之者也。劉氏正義:論衡率性篇:「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聖主之民如彼,惡主之民如此,竟在化,不在性也。」此亦謂堯舜以德化民,即是直道而行,異於桀紂之暴虐。此與包君所引證若合符也。
【集解】馬曰:「三代,夏殷周。用民如此,無所阿私,所以云直道而行。」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郭象云:無心而付之天下者,直道也。有心而使天下從己者,曲法。故直道而行者,毁譽不出於區區之身,善與不善信之百姓,故曰吾之於人,誰毁誰譽,如有所譽,必試之斯民也。
【集注】斯民者,今此之人也。三代,夏商周也。直道,無私曲也。言吾之所以無所毁譽者,蓋以此民即三代之時所以善其善,惡其惡,而無所私曲之民,故我今亦不得而枉其是非之實也。
按:四書釋地云:「黃勉齋,朱子之子婿也,親見朱子改訂注文直至通宵。又謂此句難得簡潔,然宜挑出直道,獨解而後及句意,其辭若曰:直道而行,謂善善惡惡無所私曲也。吾之於民所以無毁譽者,蓋以此民即三代之時所用以直道而行之民,故我今亦不得而枉其是非之實也。」實勝今集注,附識於此。
【餘論】四書辨疑:此一節與上文本不可通說。注文先指毁譽爲稱惡損真,揚善過實之私,於此乃言無所私曲,不枉是非之實,蓋以誰毁誰譽與直道而行互相遷就,必欲使之通爲一意也。毁譽之說前已辨之,既毁譽無損真過實之私,則誰毁誰譽,與此一節無復相關,此其不可通之一也。直道而行,止是民之自身,不爲邪惡之行,循其淳善之直道而行;善其善,惡其惡,却是剖判他人之善惡曲直,乃其在民上而治人者所爲,非其爲民者所行之道,此其不可通之二也。凡知爲人之理者,枉人之心自不當有,何必問其民之有無私曲哉?必須彼先無所私曲,然後己纔不得枉其是非之實;彼若有所私曲,己遂得以枉之邪?聖人之心正不如此,此其不可通之三也。既以兩節解爲一章,經之全文皆當通論,今於前一節中惟取「誰毁誰譽」一句之意,與此一段相合爲說,其於「如有所譽,其有所試矣」之兩句略無干涉,此其不可通之四也。尹氏之說惟解上文則可,於此一節亦不可通。蓋自「斯民」以下本自是一章,言今之此民亦三代之民耳,在三代之時皆能不爲邪惡之事,循其淳善之直道而行也,蓋傷今民不如古民之直,非天之降才爾殊,皆其風化使然,故有此歎。南軒曰:「春秋之時風俗雖不美,然民無古今之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亦斯民也。」此爲得之。南軒此解與解上文之說本亦分爲兩意,故兩說皆當,然猶懷疑不斷,其下卻欲牽合爲一,不免反以爲累,惜哉!王滹南曰:「記者以此屬於聖人無毁譽之下,義終齟齬,疑是兩章。」予謂南軒、滹南所見本同,須作兩章,義乃可通。此章首無主名,蓋闕文也。論語述何:春秋不虛美,不隱惡。褒貶予奪,悉本三代之法,無虛加之辭也。董子曰:「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論語集注補正述疏:通鑑唐紀於太宗貞觀四年云:「上之初即位也,嘗曰:『今承大亂之後,恐斯民未易化。』魏徵對曰:『不然,久安之民驕佚,驕佚則難教;經亂之民愁苦,愁苦則易化。譬猶饑者易爲食,渴者易爲飲也。』上深然之。封德彝非之曰:『三代以還,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蓋欲化而不能,豈能之而不欲邪?』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而化,昔黃帝徵蚩尤,顓頊誅九黎,湯放桀,武王伐紂,皆能身致太平,豈非承大亂之後邪?若謂古人淳樸,漸至澆訛,則至於今日,當悉化爲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上卒從徵言。是歲天下大稔,斗米不過三四錢。」續通鑑宋紀云:「徽宗崇寧三年,蔡京奉詔書元祐姦黨姓名,於是詔頒之州縣,令皆刻石。有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姦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之罪。安民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後世。』聞者愧之。」相公者,司馬光也。明史本紀云:「莊烈帝崇禎十一年九月,京師戒嚴。十月。盧象昇督援軍。十二月,盧象昇兵敗於钜鹿,死之。」列傳云:「象昇之戰歿也,楊嗣昌遣二邏卒察其死狀。其一人俞振籠者,歸言象昇實死。嗣昌怒,鞭之三日夜。且死,張目曰:『天道神明,無枉忠臣。』於是天下聞之,莫不欷歔,益恚嗣昌矣。」孔子云:「人之生也直。」故世變有不直之時,民生無不直之性。天道生人,今猶古矣。宋明以來,凡君子人雖蒙難焉,世皆稱之,直道之公若斯也。奈之何他求者,自迷其性生之直也!
○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已夫!」
【考異】唐石經無之字。葉夢得石林燕語:班孟堅引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雖略去「有馬者借人乘之」之語,其傳必有自矣。翟氏考異:二事大小精麤實不相並,葉氏疑「有馬者」七字爲衍,因作是說。注疏本、釋文本、筆解本、宋石經本、南軒解本、集說本、纂箋本「已」俱作「矣」。四書辨疑:中原古注本「已」作「矣」。皇本作「今則亡矣夫」,又有則字。五經文字序作「今則亡矣」,無夫字。漢書藝文志引文「已」亦作「矣」。蘇長公集遠景樓記引文「已」亦作「矣」。
【考證】漢書藝文志: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蓋傷其寖不正。路史發揮:「呂不韋之書曰:『史皇作書,倉頡氏也。』」注云:「古謂字書爲史,故有倉頡史篇之類。揚雄曰『史哉史哉』,非史記也。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謂字書之闕。故漢藝文志叙小學云:『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論語發微: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藝,四曰五禦,五曰六書。」孔子言執禦,言正名,言雅言,所以教門弟子者,與天子諸侯之設官無異。史籀爲周宣王時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周禮內史掌達書名於四方,亦太史之屬。漢律,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爲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爲尙書、禦史、史書。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史書令史者,爲掌史書之令史,以正書字爲職,故曰史書,曰史篇,皆謂書字掌於太史,而保氏以教。班氏藝文志云:「古制,書必同文云云。」其引論語「史之闕文」與子路篇「不知蓋闕」同義。志又言:「史籀篇,周宣王教學童書也。」論語之史,或漢代史書史篇之類,而不必爲紀言紀事之成書也。許氏說文解字敘曰:「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以耀於世。」與班氏言衰世之弊同。許氏又云:「書曰:『子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矣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衺辭,使天下學者疑。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賾而不可亂也。」班許兩家之言若出一塗,故包注云:「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有馬不能調良而借人乘習。」則皆期於善禦,亦六藝之一,弟子之事,而保氏之所教也。五馭之目爲鳴和鸞、逐水曲、過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乘之者,習此者也。有一定之法,非可人用其私,故車能同軌。六書之目爲指事、象形、諧聲、會意、轉注、假借。闕文者,所不知者也。有一定之法,非可詭更正文,故書能同文也。◎論語補疏:包注以闕文、借人兩事平列,邢疏謂有馬借人爲舉喻,非是。借,猶藉也。僖二十八年,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釋文:「藉,借也。」杜注云:「報借齊秦使爲宋請。」宣十二年,楚子告唐惠侯曰「敢藉君靈以濟楚師」杜注云:「藉,猶假借也。」我有馬不能服習,藉人之能服習者,乞其代己調良,此謹篤服善之事也,與子路以車馬衣裘公諸朋友不同。史闕文屬書,借人乘屬禦,此孔子爲學六藝者言也。論語後錄:季路曰「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此借人乘之說也。包說未是。
【集解】包曰:「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也。有馬不能調良,則借人乘習之。孔子自謂及見其人如此,至今無有矣。言此者,以俗多穿鑿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孔子此歎世澆流迅速,時異一時也。史者,掌書之官也。古史爲書,若於字有不識者,則懸而闕之以俟知者,不敢擅造爲者也。孔子自云已及見昔史有此時闕文也矣。孔子又曰,亦見此時之馬難調禦者,不能調則借人乘服之也。亡,無也。當孔子末年時,史不識字,輒擅而不闕;有馬不調,則恥云其不能,必自乘之,以致傾覆,故云今亡也矣夫。筆解:韓曰:「上句言己所不知必闕之,不可假他人之言筆削也。譬如有馬不能自乘而借他人乘之,非己所學耳。」李曰:「上云吾猶者,是喻史官闕文。下句更喻馬不可借他人,今亡者,言吾今而後無此借乘之過也。」
【集注】楊氏曰:「史闕文,馬借人,此二事孔子猶及見之,今亡矣夫,悼時之益偷也。」愚謂此必有爲而言,蓋雖細故而事之大者可知矣。
【別解一】蔡節論語集說:劉氏安世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已夫。先儒說此多矣,但難得經旨貫串。今熟味及字與亡字,自然意貫。有馬者借人乘之,便是史之闕文。夫有馬而借人乘,非難底事,而史且載此,必是闕文。及如及見之謂,聖人在衰周猶及見此等史存而不敢削,亦見忠厚之意。後人見此語頗無謂,遂從而削去之,故聖人歎曰今亡已夫,蓋歎此句之不存也。故聖人于郭公、夏五皆存之於經者,蓋慮後人妄意去取,失古人忠厚之意,書之所以示訓也。」
【別解二】邢疏: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能者,不敢穿鑿,孔子言我尙及見此古史闕疑之文。有馬者借人乘之者,此舉喻也,喻己有馬不能調良,當借人乘習之也。今亡矣夫者,亡,無也。孔子自謂及見其人如此闕疑,至今則無有矣,言此者,以俗多穿鑿。
【餘論】日知錄春秋闕疑說云:史之闕文,聖人之所不敢益也。春秋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以聖人之明,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豈難考歷布算而補其闕,而夫子不敢也,況史文之誤無從取正者乎?況列國之事得之傳聞不登於史冊者乎?且春秋,魯國之史也,即使歷聘之餘,必聞其政,遂可以百二十國之寶書增入本國之記注乎?乃若改葬惠公之類不書,舊史之所無也。曹大夫、宋大夫、司馬、司城之不名者,闕也。鄭伯髠頑、楚子麋、齊侯陽生之實弑而書卒者,傳聞不勝簡書,從舊史之文也。左氏出於獲麟之後,網羅浩博,實夫子所未見。春秋因魯史而修者也,左氏傳採列國之史而作者也,故書晉事,自文公主夏盟政,交於中國,則以列國之史參之,而一從周正,自惠公以前則間用夏正,其不出於一人明矣。其謂賵仲子爲子氏未薨,平王崩爲赴以庚戌,陳侯卒爲再赴,似皆揣摩而爲之說。
○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考異】七經考文:足利本無則字。
【考證】吴嘉賓論語說:先王有不忍人之政,然非小不忍之謂也。故曰惟仁者能愛人,能惡人。苟不忍於惡一人,則將有亂大謀者矣。聖人之所惡,常在於似是而非者。巧言亂德,所謂惡佞足以亂義也。小不忍則亂仁,或曰必有忍,其乃有濟,若後世所謂能有所忍以就大事者。不知此狙詐之術,雖於聖人之辭若可通,竊以爲非也。
【集解】孔曰:「巧言利口則亂德義,小不忍則亂大謀。」
【集注】巧言變亂是非,聽之使人喪其所守。小不忍,如婦人之仁、匹夫之勇皆是。
【餘論】四書或問:或疑婦人之仁、匹夫之勇强弱不同,而皆爲不忍何也?曰忍之爲義,有所禁而不發云爾。婦人之仁,不能忍其愛也。匹夫之勇,不能忍其暴也。四書蒙引:沛公因項羽王於關中,而欲攻項羽,向非蕭何之諫,則亂大謀矣,是匹夫之勇也。趙王太后愛其少子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向非左師觸龍之言,則亂大謀矣,是婦人之仁也。黃氏後案:小不忍,集注以不決忍於愛,不容忍於怒兼言之。案賈子道術曰:「側隱憐人謂之慈,反慈爲忍。」忍者,決絶之謂。小不忍者,不決絶於所愛,小有慈憐也。漢書外戚傳曰:「夫小不忍,亂大謀,恩之所不能已者,義之所割也。古解如此,口柔心柔俱亂之由也。
○子曰:「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
【考異】潛夫論潛歎篇:孔子曰:「衆好之必察焉,衆惡之必察焉。」好惡字上下易置。風俗通義正失篇:孔子曰:「衆善焉,必察之;衆惡焉,必察之;」梁書劉孝綽傳謝東宮啓曰:先聖以衆惡之,必監焉;衆好之,必監焉。羅隱兩同書真僞章:孔子曰:「衆善者,必察焉;衆惡者,必察焉。」葛洪涉史隨筆、王氏論語辨惑舉此文,俱以「衆好」句易置「衆惡」句上。司馬温公集嘉祐六年論選舉狀、熙寧二年議貢舉狀、王臨川集答段縫書引文亦俱上下易置。羣經平議:阿黨比周,解衆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羣,解衆惡必察之意。是王肅所據本「衆好」句在「衆惡」句前。潛夫論潛歎篇引孔子曰:「衆好之,必察焉;衆惡之,必察焉。」蓋漢時舊本如此,今傳寫誤倒耳。風俗通義正失篇引孔子曰「衆善焉,必察之;衆惡焉,必察之。」雖文字小異,而亦善在惡前,可據以訂正。劉氏正義:案潛夫論引「衆好」句在「衆惡」前。宋葛洪涉史隨筆、王氏論語辨惑、司馬温公論選舉狀、議貢舉狀、王臨川答段縫書亦先好後惡。風俗通義正失篇、羅隱兩同書真僞章「好」均作「善」,亦「衆善」句在前,即王注疑亦如此。俞氏樾平議以爲傳寫誤倒,或有然也。
【考證】管子明法解:亂主不察臣之功勞,譽衆者則賞之;不審其罪過,毁衆者則罰之。如此者,則邪臣無功而得賞,忠臣無罪而有罰。
【集解】王曰:「或衆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羣,故好惡不可不察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衛瓘云:賢人不與俗争,則莫不好愛也;俗人與時同好,亦則見好也;凶邪害善則莫不惡之;行高志遠與俗違忤亦惡之,皆不可不察也。
【集注】楊氏曰:「惟仁者能好惡人,衆好惡之而不察,則或蔽於私矣。」
【餘論】刁包四書翊注:或以獨行滋多口,或以大義冒不韙,衆雖惡之,所當鑒諒於形跡之外者也。或違道以干時譽,或矯情以博名高,衆雖好之,所當推測於心術之微者也。衆之所惡亦有當惡,則察其所以得罪於清議者安在;衆之所好亦有當好,則察其所以允府於輿情者安在;斯不至隨聲附和也。患不知人者其詳之。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考異】皇本下句末有也字。
【考證】劉氏正義:道隨才爲大小,故人能自大,其道即可極仁聖之詣,而非道可以弘人。故行之不著,習矣不察,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則仍不免爲衆。中庸記所云「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即此意也。漢書董仲舒傳:「夫周道衰於幽厲,非道亡也,幽厲不繇也。至於宣王,思昔先王之德,興滯補弊,明文武之功業,周道粲然復興。」下引此文。又禮樂志載平當說:「衰微之學,興廢在人。」亦引此文,義皆可證。
【集解】王曰:「才大者道隨大,才小者道隨小,故不能弘人。」
按:皇本不言王肅曰,則何晏等義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蔡謨曰:道者寂然不動,行之由人。人可適道,故曰人能弘道。道不適人,故曰非道弘人也。
【集注】弘,廓而大之也。人外無道,道外無人,然人心有覺,而道體無爲,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
【餘論】四書或問:人即道之所在,道即所以爲人之理,不可殊觀。但人有知思,則可以大其所有之理;道無方體,則豈能大其所讬之人哉?似勝今注。論語述要:此章最不煩解而最可疑。朱子謂道如扇,人如手,手能摇扇,扇如何能摇手。此谁不知,夫子何必爲此閒言?意必有一義也。蓋自有人類以來,初隻渾渾噩噩,久而智力相積,文物燦然;一人由始生至長大,積以學思,道日推闡,亦然,是人能弘道之說也。夫子之時,老氏之流曰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曰道無爲而無不爲,是道能弘人之說也。彼以禮義爲出於人爲而不足貴,而欲不藉人力,一任道之自然,究必人事日就退化,是夫子非道弘人之說也。黃仲元四如講稿:弘有二義。人之得是道於心也。方其寂然,而無一理之不備,亦無一物之不該,是容受之弘。及感而通,無一事非是理之用,亦無一物非是理之推,是廓大之弘。其容受也,人心攬之若不盈掬,而萬物皆備於我,此弘之體。其廓大也,四端雖微,火然泉達,充之足以保四海,此弘之用。性分之所固有者一一收入,職分之所當爲者一一推出,方是弘。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考異】穀梁僖二十年傳:過而不改,是謂之過。宋襄公之謂也。韓詩外傳三引孔子曰:「過而改之,是不過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一過容恕又文,則成罪也。
【集注】過而能改,則復於無過。惟不改,則其過遂成,而將不及改矣。
○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考異】大戴禮勸學篇:孔子曰:「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荀子勸學篇無「孔子曰」三字,餘同。孔叢子雜訓篇:子思曰:「吾嘗深有思而莫之得也,於學則寤焉。」潛夫論讚學篇: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禄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二章文連讀爲一。
【音讀】經讀考異:此凡兩讀,一讀「以思無益」連句,一讀「以思」屬上二句,自「吾嘗」以下十二字作一氣讀,「無益」另作一讀,義並通。梁氏旁證:皇疏言我嘗竟日終夕不食不眠,以思天下之理,惟學益人,餘事皆無益,故云不如學也。此似以思無益說成一片,與集注微異,而語意未能簡易,故集注必於「以思」斷句,「無益」斷句也。
【考證】賈子新書修政語上:湯曰:「學聖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靜思而獨居,譬其若火。夫舍學聖之道而靜居獨思,譬其若去日之明於庭,而就火之光於室也。然可以小見而不可以大知,是故明君而君子貴尙學道,而賤下獨思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郭象云:聖人無詭教,而云不寢不食以思者何?夫思而後通習而後能者,百姓皆然也。聖人無事而不與百姓同事,事同則形同,是以見形以爲己異,故謂聖人亦必勤思而力學。此百姓之情也,故用其情以教之,則聖人之教因彼以教彼,安容詭哉!
【集注】此爲思而不學者言之,蓋勞心以必求,不如遜志而自得也。李氏曰:「夫子非思而不學者,特垂語以教人爾。」
【餘論】四書存疑:徒思而不學,則此理出於想像億度而無真實之見,且旋得旋失,不免危殆之患,故無益。學則講習討論,體驗躬行,有真見,無遺忘,德之成也有自矣,故曰不如學也。
○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禄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
【考異】太平御覽述文「食」下有也字。
【考證】潛夫論釋難篇:秦子問於潛夫曰:「耕種,生之本也。學問,業之本也。孔子曰:『耕也,餒在其中。學也,禄在其中。』敢問今使舉世之人釋耨耒而羣相程於學何如?」潛夫曰:「善哉問!君子勞心,小人勞力。故孔子所稱,謂君子爾。今以目所見耕,食之本也。以心原道即學,又耕之本也。」論語集注補正述疏:說苑云:「甯越,中牟鄙人也。苦耕之勞,謂其友曰:『何爲而可以免此苦也?』友曰:『莫如學。學二十年則可以達矣。』甯越曰:『請十五年,人將休,吾將不休;人將卧,吾不敢卧。』十三年學,而周威公師之,蓋爲諸侯師也,其禄非代耕已也。」此以謀食而學焉,非君子謀道也。
【集解】鄭曰:「餒,餓也。言人雖念耕而不學,故饑餓。學則得禄,雖不耕而不餒。此勸人學。」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董仲舒曰:「遑遑求仁義,常患不能化民者,大人之意也。遑遑求財利,常恐匱乏者,小人之意也。」此君子小人謀之不同者也。慮匱乏,故勤耕;恐道闕,故勤學。耕未必無餓,學亦未必得禄,禄在其中,恒有之勢,是未必君子,但當存大而遺細,故憂道不憂貧也。
【集注】耕所以謀食而未必得食,學所以謀道而禄在其中。然其學也,憂不得乎道而已,非爲憂貧之故,而欲爲是以得禄也。
【餘論】此木軒四書說:使謀道謀食了不相涉,則謀道之君子不須以謀食疑之。惟夫謀食莫如耕,而餒在其中,竟有時不得食也。謀道莫如學,而禄在其中,可以兼得食也。然而君子之心,則憂道不憂貧也,曷嘗爲禄而學乎?不然,則以道而謀食,所謂修天爵以要人爵者耳,其不流爲小人之歸者幾希。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涖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考異】後漢書班固傳論作「智及之而不能守之」劉梁傳「必失之」下有也字。皇本涖字作「莅」。舊鄭康成本此下有「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一章,見釋文。翟氏考異:舊注謂此章論居官臨民之法,包咸解上句作「嚴以臨之」疏述李充云:「仁以守位,其失也寬,故更涖以威。」荀引文變下敬字爲「禁」,則尤與嚴字相應。當時各家師授文每不同,此或其本有如是,未必爲記憶之譌。羣經平議:後漢書班固傳論引此文作「而不能守之」,視今本爲長。知及之而不能守之,謂無仁以守之也。今作「仁不能守」,夫既仁矣,又何不能守之有?此蓋後人據下文改易,而不知其非也。且如下文「不莊以涖之」,若改易其文曰莊不能涖之,豈可通乎?當依范氏所引以正其誤。下文言仁能守之,則此文不能守之由於不仁,其故自見,正古文互見之妙也。
【考證】論語稽求篇:盧東元曰:「此爲有天下國家者言。易曰:『何以守位曰仁。』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皆此意也。下文涖之不莊,動之不以禮,皆有位者之事,文理接貫,不可移易。」其言甚辨。夫顯諸仁,藏諸用,夫子之原文也。漢書食貨志曰:「守位以仁。」蔡邕釋誨曰:「故以仁守位,以財聚人。」古之引經者未嘗乏也。李氏論語劄記:此章似專爲臨民者發。知及仁守,所謂道之以德也。莊涖動禮所謂齊之以禮也。四書紀聞:得者,得乎天下國家也。失者,失乎天下國家也。曰民敬,曰莊涖,其言明白無疑。注疏以居官爲言,其說未盡。劉氏正義:後漢書劉梁傳:「孔子曰『智之難也。有臧武仲之智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而不順,施而不怒矣。』蓋善其知義,議其違道也。下文又云「患之所在,非徒在智之不及,又在及而違之者矣。故曰『智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也。」此引論語以證武仲之失位由於不順不恕。不順不恕即是不仁,與包義正合。易繫辭傳:「何以守位?曰仁。」
按:此章十一之字皆指民言,毛氏之說是也。朱注以之字指此理言,所謂强人就我也,不可從。
【集解】包曰:「知能及治其官,而仁不能守,雖得之,必失之。不嚴以臨之,則民不敬從其上。」王曰:「動必以禮然後善。」
【唐以前古注】皇疏:謂人有智識,得及爲官位者,故云智及之也。雖謀智能及,不及能用仁守官位,故云仁不能守之也,此皆謂中人不備德者也。禄位雖由智而得爲之,無仁以持守之,必失禄位也。蒞,臨也。又言若雖能智及仁守,若臨民不用莊嚴,則不爲民所敬。雖智及仁守蒞莊,而動靜必須禮以將之,若動靜不用禮,則爲未盡善也。又引李充云:夫智及以得,其失也蕩;仁守以靜,其失也寬;莊蒞以威,其失也猛,故必須禮,然後和之。以禮制智,則精而不蕩;以禮輔仁,則温而不寬;以禮禦莊,則威而不猛,故安上治民,莫善於禮也。又引顏特進云:智以通其變,仁以安其性,莊以安其慢,禮以安其情,化民之善,必備此四者也。
【集注】知足以知此理,而私欲間之,則無以有之於身矣。涖,臨也,謂臨民也。知此理而無私欲以間之,則所知在我而不失矣。然猶有不莊者,蓋氣習之偏,或有厚於內而不嚴於外者,是以民不見其可畏而慢易之。下句放此。動之,動民也,猶曰鼓舞而作興之云爾。禮,謂義理之節文。
【餘論】四書辨疑:注言知足以知此理,理字與下文「不莊以涖之,則民不敬」義不可通。知及仁守以位言也,人於公卿大夫等位,其才智各有能至之者,或能至於大夫,或能至於公卿,然無仁義之道以守之,雖已得之,終必不久而失之也。黃氏後按:此章言治民之道也。以知得民,以不仁失民,殘刻之害爲大。武王踐阼記云:「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不以仁守之,必及其世。」語意略同。司馬君實稽古錄秦論以知及仁不能守,指斥秦之所以失天下,是得之失之言得民失民也。包注治官當作治民爲是,朱子注學政分說,未必然。李安溪云此章專爲治民者發,趙鹿泉、戚鶴泉謂章內十一之字皆以民言。四書問答:集注此節空主理言,又謂無以有之於身。如其說,則次節忽說箇則民不敬,便覺語意突出矣。竊按通章俱應就治民說,聖人第於中間「涖之不莊」點明民字,以包前後耳。故首節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雖得必失,俱就民言,如刑名法術之家雖能馭民而不能保民也。試觀下二節集注於涖之謂臨民也,動之謂動民也,其上二句「知及之,仁能守之」語氣本相連,而下獨不主民言也得乎?邢疏末引顏氏說云:「知以通其變,仁以安其性,莊以安其慢,禮以安其情,化民之道必備此四者。」數語尤爲明確。至古注此節主禄位說,亦孟子「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之意耳。四書改錯:此本論爲政以及之民者,凡十一之字俱是一義,乃動輙以理字當之,則仁能守理已自難通。仁是何物,而反使守理?況莊以蒞理,動理不以禮,則大無理矣。章大來曰:「朱氏既不從包說,而作易本義,引陸氏釋文及晁氏僞古易說將繫辭仁字改作人字,此有意改經者。」按漢書食貨志曰「守位以仁」,蔡邕釋誨曰「故以仁守位,以財聚人」,皆據繫辭語,然皆是仁字。包注雖不足顧,與易繫何與,而必改此字?且陸晁劣學,說最叵信,其校經字,豈反過於蔡邕之書石經者而可爲據耶?
○子曰:「君子不可小智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考證】淮南子主術訓:是故有大略者不可責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功。人有其才,物有其形,有任一而太重,或任百而尙輕,是故審毫釐之計者,必遺天下之大數;不失小物之選者,惑於大數之舉,譬猶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搏鼠也。
【集解】王曰:「君子之道深遠,不可以小了知而可大受。小人之道淺近,可以小了智而不可大受也。」
按:論語校勘記云:「皇本、高麗本無『王曰』二字,當是何解。」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張憑云:謂之君子,必有大成之量,不必能爲小善也,故宜推誠闇信,虛以將受之,不可求備,責以細行也。
【集注】此言觀人之法。知,我知之也。受,彼所受也。蓋君子於細事未必可觀,而材德足以任重;小人雖器量淺狹,而未必無一長可取。
【發明】朱子文集(答張敬夫):一事之能否不足以盡君子之藴,故不可小知,任天下之重而不懼,故可大受。小人一才之長亦可器而使,但不可以任大事爾。四書說約:用違其才,不止虧君子之長,並且棄小人之用。可不可兩邊皆有此,即聖人治天下手段。四書存疑:此言觀人當於其大,不當於其小。以大事而觀人,然後其人可見。以小節而觀人,小人未有不勝君子,君子或置之無用之地矣。
○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
【考異】太平御覽述「民之於仁也」句,無也字。下文「吾見蹈而死者矣」,無矣字。謝道藴論語贊述文末句「也」作「矣」。
【集解】馬曰:「水火與仁皆民所仰而生者。仁最爲甚。蹈水火或時殺人,仁未嘗殺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王弼云:民之遠於仁,甚於遠水火也。見有蹈水火死者,未嘗蹈仁死者也。
【集注】民之於水火,所賴以生,不可一日無,其於仁也亦然。但水火外物,而仁在己,無水火不過害人之身,而不仁則失其心,是仁有甚於水火,而尤不可以一日無者也。況水火或有時而殺人,仁則未嘗殺人,亦何憚而不爲哉?李氏曰「此夫子勉人爲仁之語,下章放此。」
【餘論】惠棟周易述:仁乃乾之初生之道,故未見蹈仁而死。極其變,如求仁得仁,殺身成仁,乃全而歸之之義,不可言死。沈守正四書說叢:仁者,人也,無物可與之較緩急,即以緩急論,而至切之水火猶爲未甚。蹈仁亦不當以利害論,即以利害論,而仁又獨有利而無害,此聖人提醒人語。黃氏後案:禮:「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又曰:「死而不弔者三:畏、厭、溺。」此死謂夭折也。民非水火不生活,利其生活而夭折其中者不少,聖人憫之。仁者,乾元生生之道,心所賴以生者。蹈仁而死,如伯夷、比干。能擇正命之處,雖死猶生,聖人榮之。此聖人望死身者不死其心,求見之切而歎之也。哀莫大於心死,而身死次之,語見莊子田子方篇,可以援證。
○子曰:「當仁,不讓於師。」
【考證】春秋繁露竹林篇論楚子反許宋平事云:今子往視宋,聞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至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方救其質,奚恤其文?故曰當仁不讓,此之謂也。
【集解】孔曰:「當行仁之事,不復讓於師,行仁急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張憑云:先人後己,外身愛物,履謙處卑,所以爲仁,非不好讓,此道非所以讓也。
【集注】當仁,以仁爲己任也。雖師亦無所遜,言當勇往而必爲也。蓋仁者人所自有而自爲之,非有争也,何遜之有?
【別解】黃氏後案:或曰師,衆也。或曰「師」當作「死」。屈原懷沙賦「知死不可讓兮」本此,與上章未見蹈仁而死互相發明。
○子曰:「君子貞而不諒。」
【集解】孔曰:「貞,正也。諒,信也。君子之人正其道耳,言不必小信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貞,正也。諒,信也。君子權變無常,若爲事苟合道,得理之正,君子爲之,不必存於小信,自經於溝瀆也。一通云:君子道無不正,不能使人信之也。筆解:韓曰:「諒當爲讓,字誤也。上文云」當仁不讓於師「,仲尼慮弟子未曉,故復云正而不讓,謂仁人正直不讓於師耳。孔說加一小字爲小信,妄就其義,失之矣。」
【集注】貞,正而固也。諒則不擇是非而必於信。
【餘論】黃氏後案:此言君子之危行孫言也。貞,信乎正也。諒者,言之信也。君子行事必守道之正,而言之信有時不拘守也。昭公七年左傳「子産爲豐施歸州田」,杜注引此文,邢疏謂段受晉邑,卒而歸之,是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後禍,是不信。故杜氏引此文爲證也。漢書王貢龔鮑傳贊曰「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顏注:「薛方志避亂朝,詭引巢許爲喻,近此義也。」何異孫十一經問對:孟子曰:「君子不亮,惡乎執。」亮與諒同。孔子曰:「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又曰:「君子貞而不諒。」諒者,信而不通之謂。君子所以不亮者,非惡乎信,惡乎執也。故孟子又曰:「所惡執一者,爲其賊道也。」焦循孟子正義:論語云:「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蓋好信不好學,則執一而不知變通,遂至於賊道。君子貞而不諒,正恐其執一而蔽於賊也。友諒兼友多聞,多聞由於好學,則不至於賊。劉氏正義:案上篇夫子答子貢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孟子離婁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言必信,即此注所云「小信」也,亦即諒也。漢書王貢等傳贊「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顏注云:「薛方志避亂朝,詭引巢許爲喻,近此義也。」亦言不必信之證。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考異】郡齋讀書志:蜀石經作「敬其事而後食其禄」。
【考證】羣經平議:說文苟部:「苟,自急敕也。」敬字從苟爲意,故義亦與苟通。敬其事者,急其事也,正與後其食相對,猶禮記儒行篇「先勞而後禄」矣。
【集解】孔曰:「先盡力,然後食禄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恪居官次以達其道,事君之意也,蓋傷時利禄以事君也。
【集注】後與後獲之後同。食,禄也。君子之仕也,有官守者修其職,有言責者盡其忠,皆以敬吾之事而已,不可先有求禄之心也。
○子曰:「有教無類。」
【考異】漢書地理志引「無」作「亡」。
【考證】呂氏春秋勸學篇:故師之教也,不争輕重尊卑貧富而争於道。其人苟可,其事無不可。
【集解】馬曰:「言人所在見教,無有種類。」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播云:世咸知斯旨之崇教,未信斯理之諒深。生生之類,同稟一極,雖下愚不移,然化所遷者其萬倍也。若生而聞道,長而見教,處之以仁道,養之以德,與道終始,乃非道者,余所以不能論之也。
【集注】人性皆善,而其類有善惡之殊者,氣習之染也。故君子有教,則人皆可以復於善,而不當復論其類之惡矣。
○子曰:「道不同,不相爲謀。」
【考證】鹽鐵論憂邊篇引孔子曰:不通於論者,難於言治,道不同者不相與謀。吴嘉賓論語說:孟子曰:「伯夷、伊尹、柳下惠三子者不同道。」道者,志之所趨舍,如出處語默之類。雖同於爲善,而有不同。其是非得失皆自知之,不能相爲謀也。劉氏正義:案孟子又言「君子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歸潔其身,道也。而遠近去不去行各不同,則不能相爲謀也。史記伯夷列傳引此文云:「亦各從其志也。」即孟子不同道之說。顏注以天道人道爲言,失其旨矣。老莊申韓列傳:「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儒學亦絀老子。『道不同,不相爲謀』豈謂是耶?」亦以老子之學與儒不同,未可厚非也。若夫與時偕行,無可無不可,夫子之謂集大成,安有所謂不相謀哉?不相謀者,道之本。能相爲謀者,聖人之用。後世儒者舉一廢百,始有異同之見。而自以爲是,互相攻擊,既非聖人覆燾持載之量,亦大昧乎「不相爲謀」之旨。
【集注】不同如善惡邪正之類。
【餘論】黃氏後案:孟子言禹、稷、顏子同道,曾子、子思同道,故君子與君子有時意見不同,行跡不同,而卒能相謀者,其道同也。此言道不同,指異端小人之賊道者,注義是也。或援周召不說以證君子之不相謀,或謂微箕各成其是,不必相謀,皆未詳審夫君奭、微子之書者矣。或謂尊德性道,問學不妨殊途,說更謬。
○子曰:「辭達而已矣。」
【集解】孔曰:「凡事莫過於實,辭達則足矣,不煩文豔之辭。」
【集注】辭取達意而止,不以富麗爲工。
【別解】潛研堂答問:三代之世,諸侯以邦交爲重。論語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則稱之;使於四方,不能專對,則譏之。此辭即專對之辭也。公羊傳:「大夫出使,受命不受辭。」聘禮記:「辭無常,孫而說。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論語之文與禮經相表裏,以經證經,可以知辭達之義矣。羣經義證:聘禮記「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謂爲當時邦交之辭而發。
按:此說較有根據,可備一說。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考異】漢書人表師冕,顏師古注曰:即師免。翟氏考異:表與論語正同,注轉舉別文證之,文又於他書無所見,豈唐初論語冕字曾作「免」歟?七經考文:古本「告」作「謂」。周禮樂師注引作「相師之道與」。
【考證】日知錄:經傳稱某有三義。書金滕「惟爾元孫某」,史諱其君,不敢名也。春秋宣公六年公羊傳「於是使勇士某往殺之」,傳失其人也。曲禮「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儀禮士冠禮「某有子某」論語「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禮少儀曰:「其未有燭而後至者,則以在者告,道瞽亦然。鄭君注曰:「爲其不見意欲知之也。」下即引此經以證。論語偶記:道瞽即是相師,子曰「相師之道」,少儀云「道瞽亦然」,知此是古禮矣。
按:曲禮有某甫、某人、某士,儀禮有某子之稱,而某子又有姓氏之別,至單言某,鄉飲酒某酬某子,士冠禮某有某子,士昏禮某有先人之禮,使某請納采,注俱謂名。本文孔注言歷告以坐中人姓字所在處,然師於弟子不稱字,則當是名,而記者以兩某字括之耳。
潘氏集箋:說文:「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此於瞽者爲尤切。逸周書太子晉解:「師曠曰:請使暝臣往。」孔晁注:「師曠,晉大夫,無目,故稱暝。」又禮記少儀云「瞽曰聞名」,鄭曰:「瞽,無目也。以無目辭不稱見。」此皆瞽者自名之證。其實瞽者有相,亦必以名詔之,故論語師冕見,孔子舉階席及在坐之人一一告之。
【集解】孔曰:「師,樂人盲者,名冕。某在斯某在斯,歷告以坐中人姓字及所在處也。」馬曰:「相,導也。」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相,扶也。
【集注】師,樂師,瞽者,冕名。再言某在斯,歷舉在坐之人以詔之,聖門學者於夫子之一言一動,無不存心省察如此。相,助也。古者瞽必有相,其道如此。蓋聖人如此,非作意而爲之,但盡其道而已。
【餘論】薛瑄讀書錄:觀聖人與師言,辭語從容,誠意懇至,真使人感慕於數千載之上。常人見貴人則知敬,見敵者則敬稍衰,於下人則慢之而已。聖人於上下人己之間,皆一誠敬之心。論語傳注:古瞽必有相,夫子待師如化工賦物,而曰固相師之道者,以爲平常自然如此也。然則聖人接天地萬物莫不有道焉,亦祇平常自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