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史
    1. 附錄
      1. 中書省咨文

宋史·附錄


中書省咨文


皇帝聖旨裏。中書省據遼、金、宋三史總裁官呈:「照得近奉都堂鈞旨,委自提調繕寫宋史刻板正本,今已畢功。理合比依遼、金二史,從都省聞奏定奪,指定行省去處,刊刻印造,傳之方來。竊照元修史官翰林編修張翥、國子助教吳當二人,深知宋書事理。如蒙差委齎書前往所指去處,監臨刊刻,至於鋟梓之際,倘或工匠筆畫差訛,就便正是,似爲便宜。具呈照詳。」得此,都省除已差史官翰林應奉張翥馳驛齎宋史淨稿前去,委自本省文資正官、首領官、儒學提舉各一員,不妨本職提調,與差去官精選高手人匠,就用齎去淨稿依式鏤板,不致差訛;所用工物,本省貢士莊錢內應付,如果不敷,不以是何錢內放支,年終照算;仍禁約合屬,毋得因而一概動擾違錯;工畢,用上色高紙印造一百部,裝潢完備,差官赴都解納外,合行移咨,請照驗依上施行,先具依准咨來。須至咨者。右咨浙江等處行中書省。

至正六年  月  日


校勘記
〔一〕中書省咨文 此題原無,今補。
字數:339,最後更新時間:202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