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
    1. 列傳第二十二
      1. 張昭
      2. 竇儀
        1. 弟·竇儼
        2. 弟·竇偁
      3. 呂餘慶
      4. 劉熙古
        1. 子·劉蒙正
        2. 子·劉蒙叟
      5. 石熙載
        1. 子·石中立
      6. 李穆
        1. 子·李惟簡
        2. 弟·李肅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


張昭 竇儀【弟儼 偁】 呂餘慶 劉熙古【子蒙正 蒙叟】 石熙載【子中立】 李穆【弟肅】


張昭字潛夫,本名昭遠,避漢祖諱,止稱昭。自言漢常山王耳之後,世居濮州范縣。祖楚平,壽張令。楚平生直,即昭父也。初,楚平赴調長安,值巢寇亂,不知所終。直幼避地河朔,既冠,以父失所在,時盜賊蠭起,道路榛梗,乃自秦抵蜀,徒行丐食,求父所在,積十年不能得。乃發哀行服,躬耕海濱。青州王師範開學館,延置儒士,再以書幣招直,署賓職。師範降梁,直脫難北歸,以周易、春秋教授,學者自遠而至,時號逍遙先生。

昭始七歲,能誦古樂府、詠史詩百餘篇;未冠,徧讀九經,盡通其義。處儕類中,緩步闊視,以爲馬、鄭不己若也。後至贊皇,遇程生者,專史學,以爲專究經旨,不通今古,率多拘滯,繁而寡要;若極談王霸,經緯治亂,非史不可。因出班、范漢書十餘義商榷,乃授昭荀紀、國志等,後又盡得十三代史,五七年間,能馳騁上下數千百年事。又注十代興亡論。處亂世,躬耕負米以養親。

後唐莊宗入魏,河朔游士,多自效軍門,昭因至魏,攜文數十軸謁興唐尹張憲。憲家富文籍,每與昭燕語,講論經史要事,恨相見之晚,即署府推官。同光初,奏授真秩,加監察御史裏行。憲爲北京留守,昭亦從至晉陽。莊宗及難,聞鄴中兵士推戴明宗,憲部將符彥超合戍兵將應之。昭謂憲曰:「得無奉表勸進爲自安之計乎?」憲曰:「我本書生,見知主上,位至保釐,乃布衣之極。苟靦顏求生,何面目見主於地下?」昭曰:「此古人之志也,公能行之,死且不朽矣。」相泣而去,憲遂死之,時論重昭能成憲之節。

時有害昭者,昭曰:「明誠所至,期不再生,主辱臣亡,死而無悔。」眾執以送彥超,彥超曰:「推官正人,無得害之。」又逼昭爲牓安撫軍民。事寧,以昭爲北京留守推官,加殿中侍御史、內供奉官,賜緋。天成三年,改安義軍節度掌書記。

時以武皇、莊宗實錄未修,詔正國軍節度盧質、西川節度副使何瓚、祕書監韓彥輝纘錄事迹。瓚上言:「昭有史材,嘗私撰同光實錄十二卷,又聞其欲撰三祖志,并藏昭宗朝賜武皇制詔九十餘篇,請以昭所撰送史館。」拜昭爲左補闕、史館修撰,委之撰錄。昭以懿祖、獻祖、太祖並不踐帝位,仍補爲紀年錄二十卷,又撰莊宗實錄三十卷上之。優詔褒美,遷都官員外郎。

時皇子競尚奢侈,昭疏諫曰:

帝王之子,長於深宮,安於逸樂,紛華之玩,絲竹之音,日接於耳目,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儻非天資英敏,識本清明,以此蕩心,焉能無惑。苟不豫爲教道,何以置之盤牙?臣見先帝時,皇子、皇弟盡喜無稽玩物之言,厭聞致治經邦之論,入則務飾姬姜,出則廣增僕馬;親賓滿坐,食客盈門,箴規者少,諧謔者多。以此而欲託以主鬯,不亦難乎?臣請諸皇子各置師傅,陛下令皇子屈身師事之,講論道德。使一日之中,止記一事,一歲之內,所記漸多,每月終,令師傅具錄聞奏。或皇子上謁之時,陛下更令侍臣面問,十中得五,爲益良多,博識安危之理,深知成敗之由。

臣又聞古之人君,即位而封太子、拜諸王,究其所由,蓋有深旨。使庶不亂嫡,疏不間親,禮秩有常,邪慝不作。近代人君,失於此道,以至邦家構患,釁隙萌生。昔隋祖聰明,煬帝亦傾楊勇;太宗齊聖,魏王終覆承乾。臣每讀古書,深悲其事。願於聖代,杜此厲階。其於卜貳封宗,在臣未敢輕議。臣請諸皇子於恩澤賜與之間,婚姻省侍之際,依嫡庶而爲禮秩,據親疏而定節文,示以等威,絕其徼幸,保宗之道,莫大於斯。

明宗覽疏而不能用。

四年,上武皇以來功臣列傳三十卷,以本官知制誥。明宗好畋獵,昭疏諫曰:

太祖初鎮太原,每年打鹿於北鄙;先帝在位,暇日射鴈於近郊。此蓋軍務之餘,畋遊自適。洎先帝膺圖啟祚,嚮明御宇,則宜易彼諸侯之事,肅乎萬乘之儀。而猶因習舊風,失其威重,馳逐原獸,殆無虛日。

臣愚以爲事有可畏者四焉。洛都舊制,宮城與禁苑相連,人君宴遊,不離苑囿,御馬來往,輦路坦夷,不涉荒郊,何憂蹶失。今則驅馳驂服,涉歷榛蕪,此後節氣嚴凝,徑塗凍滑,萬一有銜橛之變,陛下縱自輕,奈宗廟社稷何?所可畏者一也。又陛下新有四海,宜以德服萬邦。今則江、嶺未平,淮夷尚梗,彼初聞陛下革先朝之失政,還太古之淳風,御物以慈,節財以儉,有典有則,不矜不驕,彼必有三苗率服之心,七旬來格之意。如聞陛下暫遊近甸,彼即以爲復好畋遊。所可畏者二也。臣又聞「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弊將如何?」且打鹿射鴈之事新,敗軌傾輈之轍在,常宜取鑒,不可因循。所可畏者三也。臣又聞「作事可法,貽厥孫謀」。若以陛下齊聖廣淵之機,聰明神武之量,其可以宴遊蒐狩之事,少累聖明,所謂「城中好廣眉,城外加半額」,爲法之弊,靡不由茲。所可畏者四也。

伏望陛下居高慮遠,慎始圖終,思創業之艱難,知守成之不易,念老氏馳騁之戒,樹文王忠厚之基,約三驅之舊章,定四時之遊幸。始出有節,後不敢違。

疏奏,明宗嘉納之。

長興二年,丁內艱,賻絹布五十匹,米麥五十石。昭性至孝,明宗聞其居喪哀毀,復賜以錢幣。服除,改職方員外郎、知制誥,充史館修撰。上言乞復本朝故事,置觀察使察民疾苦,御史彈事,諫官月給諫紙。並從之。又奏請勸農耕及置常平倉等數事。

明宗方務聽納,昭復上疏曰:「臣聞『安不忘危,治不忘亂』者,先儒之丕訓;『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者,前經之至戒。究觀列辟,莫不以驕矜怠惰,有虧盛德。恭惟太宗貞觀之初,玄宗開元之際,焦勞庶政,以致太平。及國富兵消,年高志逸,乃忽守約之道,或貽執簡之譏。陛下以慈儉化天下,以禮法檢臣隣,絀姦邪之黨,延正直之論,務遵純儉,以節浮費,信賞必罰,至公無私。其創業垂統之規,如貞觀、開元之始,然陛下有始有終,無荒無怠。臣又伏念保邦之道,有八審焉,願爲陛下陳之:夫委任審於材器,聽受審於忠邪,出令審於煩苛,興師審於德力,賞罰審於喜怒,毀譽審於愛憎,議論審於賢愚,嬖寵審於姦佞。推是八審,以決萬機,庶可以臻至治。」明宗覽之稱善。

清泰初,改駕部郎中、知制誥,撰皇后冊文,遷中書舍人,賜金紫。二年,加判史館兼點閱三館書籍,校正添補。預修明宗實錄,成三十卷以獻。三年,遷禮部侍郎,改御史中丞。

晉天福初,從幸汴州。昭請創宮闕名額及振舉朝綱、條疏百司廨舍。二年,改戶部侍郎,宰相桑維翰薦爲翰林學士。內署故事,以先後入爲次,不繫官序。特詔昭立位次承旨崔梲。晉祖嘗幸內署,與昭語及并、魏舊事,甚重之,錫賚頗厚。直以昭故,授著作佐郎致仕,至是卒。歸西洛,賻賜加等。五年,服闋,召爲戶部侍郎。以唐史未成,詔與呂琦、崔梲等續成之,別置史院,命昭兼判院事。昭又撰唐朝君臣正論二十五卷上之。改兵部侍郎。八年,遷吏部,判東銓,兼史館修撰、判館事。開運二年秋,唐書成二百卷,加金紫階,進爵邑。三年,拜尚書右丞,判流內銓,權知貢舉。

漢初,復爲吏部侍郎。時追尊六廟,定謚號、樂章、舞曲,命昭權判太常卿事,月餘即真。乾祐二年,加檢校禮部尚書。少帝年十九,猶有童心,昵比羣小。昭上言請聽政之暇,數召儒臣講論經義。

周廣順初,拜戶部尚書。子秉陽,爲陽翟主簿,抵罪,昭自以失教,奉表引咎,左遷太子賓客。歲餘,復舊官。嘗奏請興制舉,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爲師法、詳閑吏治達於教化三科,職官、士流、黃衣、草澤並許應詔。諸州依貢舉體式,量試策論三道,共以三千字以上爲準,考其文理俱優,解送尚書吏部,其登朝之官亦聽自舉。從之。

顯德元年,遷兵部尚書。世宗以昭舊德,甚重焉。二年,表求致仕,優詔不允,促其入謁。嘗詔撰制旨兵法十卷,又撰周祖實錄三十卷,及梁郢王均帝、後唐閔帝廢帝、漢隱帝五朝實錄;梁二主年祀寖遠,事皆遺失,遂不克修,餘三帝實錄,皆藏史閣。

世宗好拔奇俊,有自布衣及下位上書言事者,多不次進用。昭疏諫曰:「昔唐初,劉洎、馬周起於徒步,太宗擢用爲相;其後,柳璨、朱朴方居下僚,昭宗亦加大用。此四士者,受知於明主;然太宗用之而國興,昭宗用之而國亡,士之難知如此。臣願陛下存舊法而用人,當以此四士爲鑒戒。」世宗善之。詔令詳定經典釋文、九經文字、制科條式,及問六璽所出,并議三禮圖祭玉及鼎釜等。昭援引經據,時稱其該博。恭帝即位,封舒國公。

宋初,拜吏部尚書。乾德元年郊祀,昭爲鹵簿使,奏復宮闕、廟門、郊壇夜警晨嚴之制。禮畢,進封鄭國公,與翰林承旨陶穀同掌選。穀嘗誣奏事,引昭爲證,昭免冠抗論。太祖不說,遂三拜章告老,以本官致仕,改封陳國公。開寶五年,卒,年七十九。

昭博通學藝,書無不覽,兼善天文、風角、太一、卜相、兵法、釋老之說,藏書數萬卷。尤好纂述,自唐、晉至宋,專筆削典章之任。嶺南平,擒劉鋹,將獻俘,莫能知其禮。時昭已致政,太祖遣近臣就其家問之,昭方臥病,口占以授使者。著嘉善集五十卷、名臣事迹五卷。

子秉圖進士及第,秉謙至尚書郎。

竇儀字可象。薊州漁陽人。曾祖遜,玉田令。祖思恭,媯州司馬。父禹鈞,與兄禹錫皆以詞學名。禹鈞,唐天祐末起家幽州掾,歷沂、鄧、安、同、鄭、華、宋、澶州支使判官。周初,爲戶部郎中,賜金紫。顯德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致仕。

儀十五能屬文,晉天福中舉進士。侍衞軍帥景延廣領夔州節度,表爲記室。延廣後歷滑、陝、孟、鄆四鎮,儀並爲從事。

開運中,楊光遠以青州叛,時契丹南侵,博州刺史周儒以城降,光遠與儒遣人引契丹輕騎於馬家渡渡河。時延廣掌衞兵,顏衎知州事,即遣儀入奏。儀謂執政曰:「昨與衎論事勢,有所預慮,所以乘驛晝夜不息而來。國家若不以良將重兵控博州渡,必恐儒引契丹踰東岸與光遠兵合,則河南危矣。」俄而儒果導契丹渡河,增置壘柵。少帝軍河上,即遣李守貞等率兵萬人,水陸並進,守汶陽,據要害。契丹果大至,擊走之。漢初,召爲右補闕、禮部員外郎。

周廣順初,改倉部員外郎、知制誥。未幾,召爲翰林學士。周祖幸南御莊宴射,坐中賜金紫。歷駕部郎中、給事中,並充職。

劉溫叟知貢舉,所取士有覆落者,加儀禮部侍郎,權知貢舉。儀上言:「請依晉天福五年制,廢明經、童子科。進士省卷,令納五軸以上,不得有神道碑誌之類;帖經對義,有三通爲合格;却復畫試。其落第者,分爲五等:以詞理紕繆之甚者爲第五等,殿五舉;其次爲第四等,殿三舉;以次稍可者爲第三、第二、第一等,並許次年赴舉。其學究,請併周易、尚書爲一科,各對墨義三十道;毛詩依舊爲一科,亦對墨義六十道。及第後,並減爲七選集。諸科舉人,第一場十否,殿五舉;第二、第三場十否,殿三舉;三場內有九否,殿一舉。解試之官坐其罪。進士請解,加試論一首,以五百言以上爲準。」奏可。

俄以父病,上表解官。世宗親加慰撫,手封金丹,俾賜其父。父卒,歸葬洛陽。詔賜錢三十萬,米麥三百斛。終喪,召拜端明殿學士。從征淮南,判行在三司,世宗以其餉饋不繼,將罪之,宰相范質救解得免。淮南平,判河南府兼知西京留守事。恭帝即位,遷兵部侍郎,充職。俄使南唐,既至,將宣詔,會雨雪,李景請於廡下拜受,儀曰:「儀獲將國命,不敢失舊禮。儻以霑服失容,請俟他日。」景即拜命於庭。

建隆元年秋,遷工部尚書,罷學士,兼判大理寺。奉詔重定刑統,爲三十卷。會翰林學士王著以酒失貶官,太祖謂宰相曰:「深嚴之地,當待宿儒處之。」范質等對曰:「竇儀清介重厚,然已自翰林遷端明矣。」太祖曰:「非斯人不可處禁中,卿當諭以朕意,勉令就職。」即日再入翰林爲學士。

乾德二年,范質等三相並罷。越三日,始命趙普平章事。制書既下,太祖問翰林學士曰:「質等已罷,普敕何官當署?」承旨陶穀時任尚書,乃建議相位不可以久虛,今尚書乃南省六官之長,可以署敕。儀曰:「穀所陳非承平之制,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太祖曰:「儀言是也。」即命太宗署敕賜之。俄加禮部尚書。

時御史臺議,欲以左右僕射合爲表首,太常禮院以東宮三師爲表首。儀援典故,以僕射合爲表首者六,而謂三師無所據。朝議是之。四年秋,知貢舉。是冬卒,年五十三,贈右僕射。

儀學問優博,風度峻整。弟儼、侃、偁、僖,皆相繼登科。馮道與禹鈞有舊,嘗贈詩,有「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之句,縉紳多諷誦之,當時號爲竇氏五龍。

初,周祖平兗州,議將盡誅脅從者。儀白馮道、范質,同請於周祖,皆得全活。顯德中,太祖克滁州,世宗遣儀籍其府庫。太祖復令親吏取藏中絹給麾下,儀曰:「太尉初下城,雖傾藏以給軍士,誰敢言者。今既著籍,乃公帑物也,非詔不可取。」後太祖屢對大臣稱儀有執守,欲相之。趙普忌儀剛直,乃引薛居正參知政事。及儀卒,太祖憫然謂左右曰:「天何奪我竇儀之速耶!」蓋惜其未大用也。

侃,漢乾祐初及第,至起居郎。僖,周廣順初及第,至左補闕。

子諲、𧩎、誥,俱登進士第,諲至都官員外郎,𧩎至祕書丞。

字望之,幼能屬文。既冠,舉晉天福六年進士,辟滑州從事。府罷,授著作佐郎、集賢校理,出爲天平軍掌書記,以母憂去職。服除,拜左拾遺。開運中,諸鎮恣用酷刑,儼上疏曰:「案名例律,死刑二,絞、斬之謂也。絞者筋骨相連,斬者頭頸異處,大辟之目,不出兩端。淫刑之興,近聞數等,蓋緣外地不守通規,或以長釘貫人手足,或以短刀臠人肌膚,遷延信宿,不令就死。冤聲上達,和氣有傷,望加禁止。」從之。

儼仕漢爲史館修撰。周廣順初,遷右補闕,與賈緯、王伸同修晉高祖少帝、漢祖三朝實錄。改主客員外郎、知制誥。時儀自閣下入翰林,兄弟同日拜命,分居兩制,時人榮之。俄加金部郎中,拜中書舍人。

顯德元年,加集賢殿學士,判院事。父憂去職,服闋,復舊官。時世宗方切於治道,儼上疏曰:「歷代致理,六綱爲首:一曰明禮,禮不明則彝倫不敘。二曰崇樂,樂不崇則二儀不和。三曰熙政,政不熙則羣務不整。四曰正刑,刑不正則巨姦不懾。五曰勸農,農不勸則資澤不流。六曰經武,武不經則軍功不盛。故禮有紀,若人之衣冠;樂有章,若人之喉舌;政有統,若人之情性;刑有制,若人之呼吸;農爲本,若人之飲食;武爲用,若人之手足。斯六者,不可斯須而去身也。陛下思服帝猷,寤寐獻納,亟下方正之詔,廓開藝能之路。士有一技,必得自効。故小臣不揆,輒陳禮、樂、刑、政、勸農、經武之言。」世宗多見聽納。

南征還,詔儼考正雅樂,俄權知貢舉。未幾,拜翰林學士,判太常寺。儼校鍾磬筦籥之數,辨清濁上下之節,復舉律呂旋相爲宮之法,迄今遵用。

會詔中外臣僚,有所聞見,並許上章論議。儼疏曰:「設官分職,授政任功,欲爲政之有倫,在位官之無曠。今朝廷多士,省寺華資,無事有員,十乃六七,止於計月待奉,計年待遷。其中廉幹之人,不無愧恥之意。如非歷試,何展公才。請改兩畿諸縣令及外州府五千戶以上縣令爲縣大夫,升爲從五品下。畿大夫見府尹如赤令之儀,其諸州府縣大夫見本部長如賓從之禮。郎中、員外郎、起居、補闕、拾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光祿少卿以下四品,太常丞以下五品等,並得衣朱紫。滿日,準在朝一任,約舊官遷二等。自拾遺、監察除授回日,即爲起居、侍御史、中行員外郎。若前官不是三署,即罷後一年方得求仕。如此,則士大夫足以陳力,賢不肖無以駕肩,各繫否臧,明行黜陟,利民益國,斯實良規。」又以爲:「家國之方,守穀帛而已,二者不出國而出於民。其道在天,其利在地,得其理者蕃阜,失其理者耗嗇。民之顓蒙,宜有勸教。請於齊民要術及四時纂要、韋氏月錄中,采其關於田蠶園圃之事,集爲一卷,鏤板頒行,使之流布。」疏奏不報。

宋初,就轉禮部侍郎,代儀知貢舉。當是時,祠祀樂章、宗廟謚號多儼撰定,議者服其該博。車駕征澤、潞,以疾不從。卒,年四十二。

儼性夷曠,好賢樂善,優游策府凡十餘年。所撰周正樂成一百二十卷,詔藏於史閣;其通禮未及編纂而卒。有文集七十卷。儼與儀尤爲才俊,對景覽古,皆形諷詠,更迭唱和至二百篇,多以道義相敦勵,並著集。

儼顯德中奉使荊南。荊南自唐季以來,高氏據有其地,雖名藩臣,車服多僭侈踰制,以至司賓賤隸、候館小胥,皆盛服彯纓,與王人亢禮。儼諷以天子在上,諸侯當各守法度,悉令去之,然後宣達君命。

尤善推步星歷,逆知吉凶。盧多遜、楊徽之同任諫官,儼嘗謂之曰:「丁卯歲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遺見之,儼不與也。」又曰:「儼家昆弟五人,皆登進士第,可謂盛矣,然無及相輔者,唯偁稍近之,亦不久居其位。」卒如其言。儼有子早卒,以姪說爲嗣。

字日章,漢乾祐二年舉進士。周廣順初,補單州軍事判官,遷祕書郎,出爲絳州防禦判官。宋初,歷武寧軍掌書記、西京留守判官、天雄歸德軍節度判官。開寶六年,拜右補闕,知宋州。嘗作遂命賦以自悼。太宗領開封尹,選偁判官。時賈琰爲推官,偁不樂其爲人。太宗嘗宴諸王,偁、琰預會,琰言矯誕,偁叱之曰:「巧言令色,心不獨愧乎。」上愕然,因罷會,出偁爲彰義軍節度判官。

太平興國五年,車駕幸大名府,召至行在所,拜比部郎中。時議北征,偁請休兵牧馬,以徐圖之,上從其言。歸,以偁爲樞密直學士,賜第一區。六年,遷左諫議大夫,充職。

七年,參知政事。上謂偁曰:「汝何能臻此?」偁曰:「陛下不忘舊臣。」太宗曰:「非也,卿能以公正責賈琰,朕旌直臣爾。」是秋卒,年五十八。車駕臨哭,贈工部尚書。

初,偁在涇州,與丁顥同官,顥子謂方幼,偁見之曰:「此兒必遠到。」以女妻之。後爲宰相、三公。太祖嘗謂宰相曰:「近朝卿士,竇儀質重嚴整,有家法,閨門敦睦,人無讕語,諸弟不能及。僖亦中人材爾,偁有操尚,可嘉也。」

呂餘慶,幽州安次人,本名胤,犯太祖偏諱,因以字行。祖兗,橫海軍節度判官。父琦,晉兵部侍郎。餘慶以蔭補千備身,歷開封府參軍,遷戶曹掾。晉少帝弟重睿領忠武軍節度,以餘慶爲推官。仕漢歷周,遷濮州錄事參軍。太祖領同州節制,聞餘慶有材,奏爲從事。世宗問曰:「得非嘗爲濮州糾曹者乎?」即以爲定國軍掌書記。世宗嘗鎮澶淵,濮爲屬郡,故知其爲人也。

太祖歷滑、許、宋三鎮,餘慶並爲賓佐。及即位,自宋、亳觀察判官召拜給事中,充端明殿學士。清泰中,琦亦居是職,官秩皆同,時人榮之。未幾,知開封府。太祖征潞及揚,並領上都副留守。建隆三年,遷戶部侍郎。丁母憂。荊湖平,出知潭州,改襄州,遷兵部侍郎、知江陵府。召還,以本官參知政事。

蜀平,命知成都府。時盜賊四起,軍士恃功驕恣,大將王全斌等不能戢下。一日,藥市始集,街吏馳報有軍校被酒持刃奪賈人物。餘慶立捕斬之以徇,軍中畏伏,民用按堵。就加吏部侍郎。歸朝,兼劍南、荊南等道都提舉、三司水陸發運等使。開寶六年,與宰相更知政事印,旋以疾上表求解機務,拜尚書左丞。九年,卒,年五十。贈鎮南軍節度。

餘慶重厚簡易,自太祖繼領藩鎮,餘慶爲元僚。及受禪,趙普、李處耘皆先進用,餘慶恬不爲意。未幾,處耘黜守淄州,餘慶自江陵還,太祖委曲問處耘事,餘慶以理辨釋,上以爲實,遂命參知政事。會趙普忤旨,左右爭傾普,餘慶獨辨明之,太祖意稍解,時稱其長者。至道中,以弟端爲宰相,特詔贈侍中。

劉熙古字義淳,宋州寧陵人,唐左僕射仁軌十一世孫。祖實進,嘗爲汝陰令。

熙古年十五,通易、詩、書;十九,通春秋、子、史。避祖諱,不舉進士。後唐長興中,以三傳舉。時翰林學士和凝掌貢舉,熙古獻春秋極論二篇、演例三篇,凝甚加賞,召與進士試,擢第,遂館於門下。

清泰中,驍將孫鐸以戰功授金州防禦使,表熙古爲從事。晉天福初,鐸移汝州,又辟以隨。熙古善騎射,一日,有鴞集戟門槐樹,高百尺,鐸惡之,投以瓦石不去,熙古引弓一發,貫鴞于樹。鐸喜,令勿拔矢,以旌其能。後二歲,鐸卒,調補下邑令。俄爲三司戶部出使巡官,領永興、渭橋、華州諸倉制置發運。仕漢,爲盧氏令。周廣順中,改亳州防禦推官,歷澶州支使。秦、鳳平,以爲秦州觀察判官。

太祖領宋州,爲節度判官。即位,召爲左諫議大夫,知青州。車駕征惟揚,追赴行在。建隆二年,受詔制置晉州榷礬,增課八十餘萬緡。乾德初,遷刑部侍郎、知鳳翔府。未幾,移秦州。州境所接多寇患,熙古至,論以朝廷恩信,取蕃部酋豪子弟爲質,邊鄙以寧。轉兵部侍郎,徙知成都府。六年,就拜端明殿學士。丁母憂。開寶五年,詔以本官參知政事,選名馬、銀鞍以賜。歲餘,以足疾求解,拜戶部尚書致仕。九年,卒,年七十四。贈右僕射。

熙古兼通陰陽象緯之術,作續聿斯歌一卷、六壬釋卦序例一卷。性淳謹,雖顯貴不改寒素。歷官十八,登朝三十餘年,未嘗有過。嘗集古今事迹爲歷代紀要五十卷。頗精小學,作切韻拾玉二篇,摹刻以獻,詔付國子監頒行之。子蒙正、蒙叟。

蒙正字頤正,善騎射。乾德中,以蔭補殿直,遷供奉官。王師征江南,命乘傳軍中承奉事。盧絳以舟師來援潤州,蒙正白部署丁德裕,請分精甲百人,出與絳戰,矢中左臂,戰愈力。及下潤州,獲知州劉澄、監軍崔諒,部送闕下。

嶺南陸運香藥入京,詔蒙正往規畫。蒙正請自廣、韶江泝流至南雄;由大庾嶺步運至南安軍,凡三鋪,鋪給卒三十人;復由水路輸送。

又掌朝服法物庫,會重製繡衣、鹵簿,多其規式。太平興國四年,轉內藏庫副使,進崇儀使。自創內藏庫,即詔蒙正典領,凡二十餘年。

真宗初,改如京使,出知滄、冀、磁三州。戎人犯境,蒙正調丁男乘城固守,有勞。未幾,以擅乘驛馬,責授亳州團練副使。咸平四年,卒,年七十二。

蒙叟字道民,乾德中,進士甲科。歷岳、宿二州推官,以所知論薦,授太子中允、知乾興,拜監察御史,徙知濟州。俄以秦王子德恭判州事,就命爲通判,郡事皆決於蒙叟。遷右補闕,轉起居舍人、戶部鹽鐵判官。再遷屯田郎中,歷知廬、濠、滁、汝四州,遷都官。

咸平中,上疏曰:「陛下已周諒闇,方勤萬務,望崇儉德、守前規,無自矜能,無作奢縱,厚三軍之賜,輕萬姓之徭,使化育被於生靈,聲教加於中外。且萬國已觀其始,惟陛下慎守其終,思鮮克之言,戒性習之漸,則天下幸甚。」上嘉之,以本官直史館。

車駕北巡,令知中宮名。表獻宋都賦,述國家受命建號之地,宜建都,立宗廟。時雖未遑,後卒從之。會詔直館各獻舊文,以蒙叟所著爲嘉,改職方郎中。景德中,以足疾,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年七十三。

蒙叟好學,善屬辭,著五運甲子編年曆三卷。

子宗儒,太子中舍;宗弼、宗誨,並進士及第。

石熙載字凝績,河南洛陽人。周顯德中,進士登第。疏俊有量,居家嚴謹,有禮法。宋初,太宗以殿前都虞候領泰寧軍節制,辟爲掌書記。及尹京邑,表爲開封府推官。授右拾遺,遷左補闕。丁外艱,將起復,以讒出爲忠武、崇義二軍掌書記。太宗即位,復以左補闕召,同知貢舉。時梅山洞蠻屢爲寇,以熙載知潭州。召還,擢爲兵部員外郎,領樞密直學士。未幾,簽書樞密院事,詔賜官第一區。

太平興國四年,親征河東,以給事中充樞密副使從行,還,遷刑部侍郎。五年,拜戶部尚書、樞密使,以病足在告,寢疾久之未愈。八年,上表求解職,詔加慰撫,授尚書右僕射。

九年,卒,年五十七。贈侍中,謚元懿。上爲悲歎累日,且謂其事君之心,純正無他,適當委用,而奄忽至此,深爲可惜。國朝大臣謝事而卒,車駕臨視者唯熙載焉。

熙載性忠實,遇事盡言,是非好惡,無所顧避。人有善,即推薦之,時論稱其長者。初,游學時,爲養負米。嘗行嵩陽道中,遇一叟,熟視熙載曰:「真人將興,子當居輔弼之位。」言訖不見。及居太宗幕下,頗盡誠節。典樞務日,上眷注甚篤,方將倚以爲相,俄遘疾不起。

熙載事繼母牛氏以孝聞。弟熙導,牛氏前夫子,隨母歸石氏。以熙載故,奏補殿直。從弟熙古、幼弟熙政,皆登進士第,熙載撫之如一。熙載卒時,子中孚、中立皆幼,熙政惡熙導以異姓居己上,乃詐傳上旨,令己籍熙導家財,由是交訟。有司歸罪熙導,上召問中孚、中立,令有司再鞫得實。熙導還本姓,中孚亦養子勿問,熙政坐除名。上素知熙載以母故育熙導甚厚,雖令還宗,而不奪其官,復以財產量給之。

咸平二年八月,熙載配饗太宗廟庭。熙政後至供備庫副使。中孚至尚書虞部員外郎,子行簡,大中祥符進士。

中立字表臣,年十三而孤。性疏曠,好諧謔,人不以爲怒。初補西頭供奉官,後五年,改光祿寺丞。家財悉推與諸父,無所愛。擢直集賢院,與李宗諤、楊億、劉筠、陳越相厚善。校讎祕書,凡更中立者,人爭傳之。判三司理欠、憑由司。

帝幸亳,命修所過圖經。爲鹽鐵判官,累遷尚書禮部侍郎,判吏部南曹。注釋御集,爲檢閱官。改判戶部句院,遷戶部郎中、史館修撰,糾察在京刑獄。以吏部郎中、知制誥領審官院。又同知禮部貢舉,判集賢院。坐舉官不當,落史館修撰,罷審官院。頃之,復糾察刑獄,領三班院。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入爲翰林學士,判祕閣。會知制誥並知貢舉,詔中立與張觀兼行外制,遷尚書禮部侍郎,爲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景祐四年,拜參知政事。明年,災異數見,諫官韓琦言:「中立在位,喜詼笑,非大臣體。」與王隨、陳堯佐、韓億皆罷,以戶部侍郎爲資政殿學士,領通進、銀臺司,判尚書都省,進大學士。遷吏部侍郎、提舉祥源觀,以太子少傅致仕,遷少師。卒,贈太子太傅,謚文定。

中立練習臺閣故事,不汲汲近名。喜賓客,客至必與飲酒,醉乃得去。初,家產歲入百萬錢,末年費幾盡。帝聞其病,賜白金三百兩。既死,其家至不能辦喪。子居簡,至太子中允、集賢校理。

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人。父咸秩,陝州大都督府司馬。穆幼能屬文,有至行。行路得遺物,必訪主歸之。從酸棗王昭素受易及莊、老書,盡究其義。昭素謂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語人曰:「李生異日必爲廊廟器。」以所著易論三十三篇授之。

周顯德初,以進士爲郢、汝二州從事,遷右拾遺。

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選爲洋州通判。既至,剖決滯訟,無留獄焉。移陝州通判,有司調郡租輸河南,穆以本鎮軍食闕,不即應命,坐免。又坐舉官,削前資。時弟肅爲博州從事,穆將母就肅居,雖貧甚,兄弟相與講學,意泊如也。

開寶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遺、知制誥。五代以還,詞令尚華靡,至穆而獨用雅正,悉矯其弊。穆與盧多遜爲同門生,太祖嘗謂多遜:「李穆性仁善,辭學之外無所豫。」對曰:「穆操行端直,臨事不以生死易節,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誠如是,吾當用之。」時將有事江南,已部分諸將,而未有發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爲使。穆至諭旨,煜辭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與否,國主自處之。然朝廷甲兵精銳,物力雄富,恐不易當其鋒,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使還,具言狀,上以爲所諭要切。江南亦謂其言誠實。

太平興國初,轉左補闕。三年冬,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面賜金紫。四年,從征太原還,拜中書舍人。預修太祖實錄,賜衣帶、銀器、繒綵。七年,以與盧多遜款狎,又爲秦王廷美草朝辭笏記,爲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

八年春,與宋白等同知貢舉,及侍上御崇政殿親試進士,上憫其顏貌癯瘁,即日復拜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判館事。五月,召爲翰林學士。六月,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姦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迹,權貴無敢干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月餘,丁母憂,未幾,起復本官。穆三上表乞終制,詔強起之,穆益哀毀盡禮。九年正月,晨起將朝,風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責授員外郎,復中書舍人,入翰林,參知政事,以至于卒,不及周歲。上聞其死,哭謂近臣曰:「穆國之良臣,朕方倚用,遽茲淪沒,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贈工部尚書。

穆性至孝,母嘗臥疾,每動止轉側,皆親自扶掖,乃稱母意。初,穆坐秦王事屬吏,其子惟簡紿祖母以穆奉詔鞫獄臺中。及責授爲省郎,還家,亦不以白母。每隔日,陽爲入直,即訪親友,或游僧寺。免歸,暨于牽復,母終弗之知。及居喪,思慕以至滅性。

穆善篆隸,又工畫,常晦其事。質厚忠恪,謹言慎行,所爲純至,無有矯飾。深信釋典,善談名理,好接引後進,多所薦達。尤寬厚,家人未嘗見其喜慍。所著文章,隨即毀之,多不留稿。

子惟簡,以父任將作監丞,多材藝,性沖澹,不樂仕進。去官家居二十餘年,人多稱之。真宗素聞其有履行,景德三年,詔授惟簡子郯將作監主簿。大中祥符七年冬,召惟簡入對,特拜太子中允致仕,後加太常丞。天禧四年,卒,賜其家錢十萬,仍給郯月奉終制。郯後爲太子中舍。

字季雍,七歲誦書知大義,十歲爲詩,往往有警語。舉進士,登甲科。性嗜酒。歷濮、博二州從事,遷保靜軍節度推官。詔方下,一夕與親友會飲,酣寢而卒,年三十三。嘗作大宋樂章九首,取九成、九夏之義,以頌國家盛德,其文甚工。又作代周顒答北山移文、弔幽憂子文、病雞賦,意皆有所規焉。

論曰:張昭居五季之末,專以典章譔述爲事,博洽文史,旁通治亂,君違必諫,時君雖嘉尚之而不能從。宋興,敦奬碩儒,多所詢訪,庶幾獲稽古之效矣。竇氏弟昆以儒學進,並馳時望。儀之剛方清介,有應務之才,將試大用而遽淪亡。儼優游文藝,修起禮樂。太宗尹京,偁實元僚,沖淡回翔,晚著忠讜。若其門族宦業之盛,世或以爲陰德之報,其亦義方之效也。餘慶當太祖居潛,歷任幕府,名亞趙普、李處耘;及二人登用,一不介意,其後相繼爲眾所傾,乃能爲之辯釋。熙古居大任,自處如寒素。熙載立朝,言無顧避,喜薦善人。穆以文學孝行見稱於時。數賢雖當創業之始,而進退之際,藹然承平多士之風焉。宜宋治之日進於盛也。


校勘記
〔一〕畫試 當作「晝試」。本書卷二六二竇貞固傳說:「舊制進士夜試,繼以三燭。長興二年改令晝試,貞固以晝晷短難盡士材,奏復夜試。」「晝試」,殿、局本改作「盡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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