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史卷二百六十九
    1. 列傳第二十八
      1. 陶穀
      2. 扈蒙
      3. 王著
      4. 王祐
        1. 子·王旭
        2. 孫·王質
      5. 楊昭儉
      6. 魚崇諒
      7. 張澹
      8. 高錫
        1. 從子·高冕

宋史卷二百六十九·列傳第二十八


陶穀 扈蒙 王著 王祐【子旭 孫質】 楊昭儉 魚崇諒 張澹 高錫【從子冕】


陶穀字秀實,邠州新平人。本姓唐,避晉祖諱改焉。歷北齊、隋、唐爲名族。祖彥謙,歷慈、絳、澧三州刺史,有詩名,自號鹿門先生。父渙,領夷州刺史,唐季之亂,爲邠帥楊崇本所害。時穀尚幼,隨母柳氏育崇本家。

十餘歲,能屬文,起家校書郎、單州軍事判官。嘗以書干宰相李崧,崧甚重其文。時和凝亦爲相,同奏爲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改監察御史,分司西京,遷虞部員外郎,知制誥。會晉祖廢翰林學士,兼掌內外制。詞目繁委,穀言多委愜,爲當時最。少帝初,賜緋袍、靴、笏、黑銀帶。天福九年,加倉部郎中。

初,崧從契丹以北,高祖入京師,以崧第賜蘇逢吉,而崧別有田宅在西京,逢吉皆取之。崧自北還,因以宅券獻逢吉,逢吉不悅,而崧子弟數出怨言。其後逢吉乃誘告崧與弟嶼、嶬等下獄,崧懼,移病不出。

崧族子昉爲祕書郎,嘗往候崧,崧語昉曰:「邇來朝廷於我有何議?」昉曰:「無他聞,唯陶給事往往於稠人中厚誣叔父。」崧歎曰:「穀自單州判官,吾取爲集賢校理,不數年擢掌誥命,吾何負於陶氏子哉?」及崧遇禍,昉嘗因公事詣穀,穀問昉:「識李侍中否?」昉斂衽應曰:「遠從叔爾。」穀曰:「李氏之禍,穀出力焉。」昉聞之汗出。

穀性急率,嘗與兗帥安審信集會,杯酒相失,爲審信所奏。時方姑息武臣,穀坐責授太常少卿。嘗上言:「頃蒞西臺,每見臺司詳斷刑獄,少有即時決者。至於閭閻夫婦小有爭訟,淹滯積時,坊市死亡喪葬,必俟臺司判狀,奴婢病亡,亦須檢驗。吏因緣爲姦,而邀求不已,經旬不獲埋瘞。望申條約以革其弊。」從之。俄拜中書舍人。嘗請教習樂工、停二舞郎,及禁民伐桑棗爲薪,並從其請。開運三年,賜金紫。

契丹主北歸,脅穀令從行。穀逃匿僧舍中,衣布褐,陽爲行者狀。軍士意其詐,持刃陵脅者日數四。穀頗工歷數,謂同輩曰:「西南五星連珠,漢地當有王者出。契丹主必不得歸國。」及耶律德光死,有孛光芒指北,穀曰:「自此契丹自相魚肉,永不亂華矣。」遂歸漢,爲給事中。乾祐中,令常參官轉對。穀上言曰:「五日上章,曾非舊制。百官敘對,且異昌言。徒浼天聰,無益時政,欲乞停轉對。在朝羣臣有所聞見,即許不時詣闕聞奏。」從之。

仕周爲右散騎常侍,世宗即位,遷戶部侍郎。從征太原,時魚崇諒迎母後至,穀乘間言曰:「崇諒宿留不來,有顧望意。」世宗頗疑之。崇諒又表陳母病,詔許歸陝州就養,以穀爲翰林學士。

世宗嘗謂宰相曰:「朕觀歷代君臣治平之道,誠爲不易。又念唐、晉失德之後,亂臣黠將,僭竊者多。今中原甫定,吳、蜀、幽、并尚未平附,聲教未能遠被,宜令近臣各爲論策,宣導經濟之略。」乃命承旨徐台符以下二十餘人,各撰爲君難爲臣不易論、平邊策以進。其策率以修文德、來遠人爲意,惟穀與竇儀、楊昭儉、王朴以封疆密邇江、淮,當用師取之。世宗自克高平,常訓兵講武,思混一天下。及覽其策,忻然聽納,由是平南之意益堅矣。

顯德三年,遷兵部侍郎,加承旨。世宗留心稼穡,命工刻木爲耕夫、織婦、蠶女之狀,置於禁中,思廣勸課之道,穀爲贊辭以進。顯德六年,加吏部侍郎。

宋初,轉禮部尚書,依前翰林承旨。穀在翰林,與竇儀不協,儀有公望,慮其軋己,嘗附宰相趙普與趙逢、高錫輩共排儀,儀終不至相位。

乾德二年,判吏部銓兼知貢舉。再爲南郊禮儀使,法物制度,多穀所定。時范質爲大禮使,以鹵簿清游隊有甲騎具裝,莫知其制度,以問於穀。穀曰:「梁貞明丁丑歲,河南尹張全義獻人甲三百副、馬具裝二百副。其人甲以布爲裏,黃絁表之,青綠畫爲甲文,紅錦綠青絁爲下帬,絳韋爲絡,金銅玦,長短至膝。前膺爲人面二目,背連膺纏以紅錦騰蛇。馬具裝蓋尋常馬甲,但加珂拂於前膺及後鞦爾。莊宗入洛,悉焚毀。」質命有司如穀說,造以給用。又乘輿大輦,久亡其制,穀創意造之,後承用焉。明德門成,詔穀爲之記。

乾德中,命庫部員外郎王貽孫、周易博士奚嶼同考試品官子弟。穀屬其子鄑於嶼,鄑書不通,以合格聞,補殿中省進馬。俄爲人所發,下御史府案問,嶼責授乾州司戶,貽孫責授左贊善大夫,奪穀奉兩月。穀後累加刑部、戶部二尚書。開寶三年,卒,年六十八。贈右僕射。

穀強記嗜學,博通經史,諸子佛老,咸所總覽;多蓄法書名畫,善隸書。爲人雋辨宏博,然奔競務進,見後學有文采者,必極言以譽之;聞達官有聞望者,則巧詆以排之,其多忌好名類此。初,太祖將受禪,未有禪文,穀在旁,出諸懷中而進之曰:「已成矣。」太祖甚薄之。嘗自曰:「吾頭骨法相非常,當戴貂蟬冠爾。」蓋有意大用也,人多笑之。子邴,至起居舍人。天禧四年,錄穀孫寔試祕書省校書郎。

扈蒙字日用,幽州安次人。曾祖洋,涿州別駕。祖智周,盧龍軍節度推官。父曾,內園使。

蒙少能文,晉天福中,舉進士,入漢爲鄠縣主簿。趙思綰叛,遣郭從義討之。郡縣吏供給皆戎服趨事,蒙冠服褒博,舉止舒緩,從義頗訝之。轉運使李穀謂曰:「蒙文學名流,不習吏事。」遂不之問。周廣順中,從歸德軍節度趙暉爲掌書記,召爲右拾遺、直史館、知制誥。蒙從弟載時爲翰林學士,兄弟並掌內外制,時號「二扈」。

宋初,由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坐請託於同年仇華,黜爲太子左贊善大夫,稍遷左補闕,掌大名市征。六年,復知制誥,充史館修撰。開寶中,受詔與李穆等同修五代史,詳定古今本草。五年,連知貢舉。

七年,蒙上書言:「昔唐文宗每召大臣論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執筆立於殿側,以紀時政,故文宗實錄稍爲詳備。至後唐明宗,亦命端明殿學士及樞密直學士輪修日曆,送史官。近來此事都廢,每季雖有內殿日曆,樞密院錄送史館,然所記者不過臣下對見辭謝而已。帝王言動,莫得而書。緣宰相以漏泄爲虞,昧於宣播,史官疏遠,何得與聞。望自今凡有裁制之事,優恤之言,發自宸衷、可書簡策者,並委宰臣及參知政事每月輪知抄錄,以備史官撰集。」從之,即以參知政事盧多遜典其事。

九年正月,受朝乾元殿,降王在列,聲明大備。蒙上聖功頌,以述太祖受禪、平一天下之功,其詞誇麗,有詔褒之。爲盧多遜所惡,出知江陵府。

太宗即位,召拜中書舍人,旋復翰林學士。與李昉同修太祖實錄。太平興國四年,從征太原還,轉戶部侍郎,加承旨。雍熙三年,被疾,以工部尚書致仕。未幾,卒,年七十二。贈右僕射。

自張昭、竇儀卒,典章儀注,多蒙所刊定。初,太祖受周禪,追尊四廟,親郊,以宣祖配天。及太宗即位,禮官以爲舜郊嚳,商郊冥,周郊后稷,王業所因興也。若漢高之太公,光武之南頓君,雖有帝父之尊,而無預配天之祭。故自太平興國三年、六年再郊,並以太祖配,於禮爲允。太宗將東封,蒙定議曰:「嚴父莫大於配天,請以宣祖配天。」自雍熙元年罷封禪爲郊祀,遂行其禮,識者非之。

蒙性沉厚,不言人是非,好釋典,不喜殺,縉紳稱善人。有笑疾,雖上前不自禁。多著述,有鰲山集二十卷行於世。載字仲熙,有傳,見五代史。

王著字成象,單州單父人。性豁達,無城府。幼能屬文,漢乾祐中,舉進士。周祖鎮大名,世宗侍行,聞著名,召置門下,因得謁見周祖。廣順中,世宗鎮澶州,辟觀察支使。隨世宗入朝,遷殿中丞;即位,拜度支員外郎。顯德三年,充翰林學士。六年,丁家艱,起復。南唐李景使其子從善來貢,會恭帝嗣位,命著伴送至睢陽,加金部郎中、知制誥,賜金紫。世宗靈駕赴慶陵,符后從行,公務悉資於著。

宋初,加中書舍人。建隆二年,知貢舉。時亳州獻紫芝,鄆州獲白兔,隴州貢黃鸚鵡,著獻頌,因以規諫。太祖甚嘉其意,下詔褒之。四年春,宿直禁中,被酒,髮倒垂被面,夜扣滋德殿門求見。帝怒,發其醉宿倡家之過,黜爲比部員外郎。乾德初,改兵部員外郎。二年,復知制誥。數月,加史館修撰、判館事。三年,就轉戶部郎中。六年,復爲翰林學士,加兵部郎中,再知貢舉。開寶二年冬,暴卒,年四十二。

著少有俊才,世宗以幕府舊僚,眷待尤厚,常召見與語,命皇子出拜,每呼學士而不名。屢欲相之,以其嗜酒,故遲留久之。及世宗疾大漸,太祖與范質入受顧命,謂質等曰:「王著藩邸舊人,我若不諱,當命爲相。」世宗崩乃止。著善與人交,好延譽後進,當世士大夫稱之。有傳,見五代史。

王祐字景叔,大名莘人。祖言,仕唐黎陽令。父徹,舉後唐進士,至左拾遺。

祐少篤志詞學,性倜儻有俊氣。晉天福中,以書見桑維翰,稱其藻麗,由是名聞京師。鄴帥杜重威辟爲觀察支使。漢初,重威移鎮睢陽,反側不自安,祐嘗勸之,使無反漢,不聽。祐坐是貶沁州司戶參軍,因作書貽鄉友以見志,辭氣俊邁,人多稱之。仕周,歷魏縣、南樂二令。

太祖受禪,拜監察御史,由魏縣移知光州,遷殿中侍御史。乾德三年,知制誥。六年,加集賢院修撰,轉戶部員外郎。

太祖征太原,已濟河。諸州餉饋集上黨城中,車乘塞路,上聞之,將以稽留罪轉運使。趙普曰:「六師方至,而轉運使以獲罪聞,敵必謂儲峙不充,有以窺我矣,非威遠之道也。俾能治劇者,往蒞其州足矣。」即命祐知潞州。及至,饋餉無乏,路亦無壅,班師,召還。

會符彥卿鎮大名,頗不治,太祖以祐代之,俾察彥卿動靜,謂曰:「此卿故鄉,故謂晝錦者也。」祐以百口明彥卿無罪,且曰:「五代之君,多因猜忌殺無辜,故享國不永,願陛下以爲戒。」彥卿由是獲免,故世謂祐有陰德。

繼以用兵嶺表,徙知襄州。湖湘平,移知潭州。召還,攝判吏部銓。時左司員外郎侯陟自揚州還,復判銓,祐判門下省,陟所注擬,祐多駁正。盧多遜與陟善,陟因訴之,多遜素惡祐不比己,遂出祐爲鎮國軍行軍司馬。

太平興國初,移知河中府。入爲左司員外郎,拜中書舍人,充史館修撰。未幾,知開封府,以病請告。太宗謂祐文章、清節兼著,特拜兵部侍郎。月餘卒,年六十四。

初,祐掌誥,會盧多遜爲學士,陰傾趙普,多遜累諷祐比己,祐不從。一日,以宇文融排張說事勸釋之,多遜滋不悅。及普再入,多遜果敗,與宇文融事頗類,識者服其先見。

祐子三人:曰懿,曰旦,曰旭。旦自有傳。初,祐知貢舉,多拔擢寒俊,畢士安、柴成務皆其所取也。後與其子旦同入兩制,居中書。懿字文德,勵志爲學,舉進士,嘗知袁州,有政績,卒,年四十九。

字仲明。嚴於治內,恕以接物,尤篤友誼。以蔭補太祝,嘗知緱氏縣。時官鄰邑者多貪猥,民有「永寧三钁,緱氏一鎌」之謠。又知雍丘縣。

真宗尹京時,素聞其能,及踐祚,三遷至殿中丞。自旦居宰府,旭以嫌不任職。王矩嘗薦旭材堪治劇,真宗召旦謂曰:「前代弟兄同居要地者多矣,朝廷任才,豈以卿故屈之邪?」命授京府推官,旦固辭,改判南曹。由判國子監出知潁州,荒政修舉。

大中祥符間,旦既薨,敭歷中外,卓有政績,由兵部郎中出知應天府。卒,年六十八。懿子睦,旭子質,皆能其官。

字子野。少謹厚淳約,力學問,師事楊億,億歎以爲英妙。伯父旦見其所爲文,嗟賞之。以蔭補太常寺奉禮郎。後獻文召試,賜進士及第,被薦爲館閣校勘,改集賢校理,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丁父憂,與諸弟飯脫粟茹蔬終喪。

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少質,嘗因爭事,宗旦曰:「少年乃與丈人抗邪?」質曰:「事有當爭,職也。」卒不爲屈。宗旦得盜鑄錢者百餘人,下獄治,退告質曰:「吾以術鈎致得之。」喜見於色。質曰:「以術鈎人置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是乎?」宗旦慚沮,爲薄其罪。還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州人歲時祀吳元濟廟,質曰:「安有逆醜而廟食於民者。」毀之,爲更立狄仁傑、李愬像而祠之,蔡人至今號「雙廟」。以本曹郎中召爲開封府推官。

時兄雍爲三司判官,質不欲兄弟並居省府,懇辭,得知壽州,徙廬州。盜殺其徒,并貲而遁,捕得之。質論盜死,大理以謂法不當死,質曰:「盜殺其徒,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且許之自新,此法意也。今殺人取貲而捕獲,貸之,豈法意乎?」疏上不報。降監舒州靈仙觀,採古今鍊形攝生之術,撰寶元總錄百卷。逾年,韓琦知審刑院,請盜殺其徒、非自首者勿原。著爲令。於是鄭戩、葉清臣皆言質非罪,且稱其材,起知泰州,遷度支郎中,徙荊湖北路轉運使。

嘗攝江陵府事,或訴民約婚後期,民言貧無貲以辦,故違約。質問其費幾何,出私錢予之。吏捕盜人衣者,盜叩頭曰:「平生不爲過,迫飢寒而至於此。」質命取衣衣之,遣去。加史館修撰、同判吏部流內銓。擢天章閣待制,出知陝州,卒。

質家世富貴,兄弟習爲驕侈,而質克己好善,自奉簡素如寒士,不喜畜財,至不能自給。初,旦爲中書舍人,家貧,與昆弟貸人息錢,違期,以所乘馬償之。質閱書得故券,召子弟示之曰:「此吾家素風,爾曹當毋忘也。」范仲淹貶饒州,治朋黨方急,質獨載酒往餞。或以誚質,質曰:「范公賢者,得爲之黨,幸矣。」世以此益賢之。

楊昭儉字仲寶,京兆長安人。曾祖嗣復,唐門下侍郎、平章事、吏部尚書。祖授,唐刑部尚書。父景,梁左諫議大夫。

昭儉少敏俊,後唐長興中,登進士第。解褐成德軍節度推官。歷鎮、魏掌書記,拜左拾遺、直史館,與中書舍人張昭遠等同修明宗實錄。書成,遷殿中侍御史。

天福初,改禮部員外郎。晉祖命宰相馮道爲契丹冊禮使,以昭儉爲介,授職方員外郎,旋加虞部郎中,俄以本官知制誥。不逾月三拜命,時人榮之。又爲荊南高從誨生辰國信使,賜金紫。使回,拜中書舍人,又爲翰林學士。

時驕將張彥澤鎮涇原,暴殺從事張式,朝廷不加罪。昭儉與刑部郎中李濤、諫議大夫鄭受益抗疏論列,請置之法。疏奏不報。會有詔令朝臣轉對,或有封事,亦許以不時條奏。昭儉復上疏曰:「天子君臨四海,日有萬機,懋建諍臣,彌縫其闕。今則諫臣雖設,言路不通,藥石之論不達於聖聰,而邪佞之徒取容於左右。御史臺紀綱之府,彈糾之司,銜冤者固當昭雪,爲蠹者難免放流。陛下臨御以來,寬仁太甚,徒置兩司,殆如虛器。遂令節使慢侮朝章,屠害幕吏,始訴冤於丹闕,反執送於本藩。苟安跋扈之心,莫恤冤抑之苦。願回睿斷,誅彥澤以謝軍吏。」由是權臣忌之。會請告洛陽,不赴晉祖喪,爲有司所糾,停官。

未幾,起爲河南少尹,改祕書少監,尋復中書舍人。時河決數郡,大發丁夫,以本部帥董其役,既而塞之。晉少主喜,詔立碑記其事。昭儉表諫曰:「陛下刻石紀功,不若降哀痛之詔;摛翰頌美,不若頒罪己之文。」言甚切至,少主嗟賞之,卒罷其事。周世宗愛其才,復召入翰林爲學士。歲餘,改御史中丞,多振舉臺憲故事。未幾,以鞫獄之失,與知雜御史趙礪、侍御史張糾並出爲武勝軍節度行軍司馬。

開寶二年,入爲太子詹事,以眼疾求退。六年,以工部尚書致仕。太宗即位,就加禮部尚書。太平興國二年,卒,年七十六。

昭儉美風儀,善談名理,事晉有直聲。然利口喜譏訾,執政大臣懼其構謗,多曲徇其意。

魚崇諒字仲益,其先楚州山陽人,後徙於陝。崇諒初名崇遠,後避漢祖諱改之。幼能屬文,弱冠,相州刺史辟爲從事。會魏帥楊師厚卒,建相州爲昭德軍,分魏郡州縣之半以隸之。魏人不便,裨校張彥及帳下,囚節度使賀德倫歸款莊宗,崇諒奔歸陝。

明宗即位,秦王從榮表爲記室。從榮誅,坐除籍,流慶州。清泰初,移華州。俄以從榮許歸葬,放還陝。三年,起爲陝州司馬。仕晉,歷殿中侍御史,鳳翔李儼表爲觀察支使。奉方物入貢,宰相薦爲屯田員外郎、知制誥。開運末,契丹入汴、契丹相張礪薦爲翰林學士。契丹主北歸,留崇諒京師。

漢祖之入,盡索崇諒所受契丹詔敕,焚於朝堂,復令知制誥。俄拜翰林學士,就加中書舍人。隱帝即位,崇諒以母老求就養,除保義軍節度副使,領台州刺史,食郡奉。會舉師討三叛,節度使白文珂在軍前,崇諒知後事。凡供軍儲、備調發,皆促期而辦,近鎮賴之。崇諒親屬盡在鳳翔城中,踰年城破,李穀爲轉運使,庇護崇諒家數十口,皆無恙。崇諒請告,自岐迎居於陝。未幾,王仁裕罷內職,朝議請召崇諒爲學士。

周祖踐祚,書詔繁委,皆崇諒爲之。廣順初,加工部侍郎,充職。會兗州慕容彥超加封邑,彥超已懷反側,遣崇諒充使賜官告,仍慰撫之。時多進策人,命崇諒就樞密院引試,考定升降。

崇諒以母老思鄉里,求解官歸養。詔給長告,賜其母衣服、繒帛、茶藥、緡錢,假滿百日,令本州月給錢三萬,米麪十五斛。俄拜禮部侍郎,復爲學士。詔令侍母歸闕,崇諒再表以母老病乞終養,優詔不允。世宗征高平,崇諒尚未至,陶穀乘間言曰:「魚崇諒逗留不來,有顧望意。」世宗頗疑之。崇諒又表陳母病,詔許歸陝州就養。訖太祖朝不起。

太宗即位,詔授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兵部侍郎致仕。歲餘卒。

張澹字成文,其先南陽人,徙家河南。澹幼而好學,有才藻。晉開運初,登進士第。宰相桑維翰器之,妻以女。解褐校書郎,直昭文館,再遷祕書郎,充鹽鐵推官,歷左拾遺、禮部員外郎,並充史館修撰。出爲洛陽令,秩滿,授吏部員外,復充史館修撰。周恭帝初,拜右司員外郎、知制誥。

建隆二年,加祠部郎中。會祕書郎張去華上書自薦有文藝,願與澹及祠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殿中侍御史師頌並試,覈定優劣。太祖令並試於講武殿,澹所對不應策問,責授左司員外郎。未幾,通判泰州兼海陵鹽監副使。蜀平,通判梓州,復拜祠部郎中。

開寶初,就轉倉部郎中。四年冬,以本官復知制誥。六年,會李昉責授,盧多遜使江南,內署闕學士,太祖令澹權直學士院。七年長春節,攝殿中監,進酒,命賜金紫。六月,權點檢三司事。不踰旬,疽發背卒,年五十六。太祖聞其無子,甚愍之,命中使護葬於洛陽。

澹美風儀,善談論,歷官釐務,所至皆治。初與詞臣校藝,黜居郎署,頗怏怏。晚年附會盧多遜,方再獲進用。

淳化中,太宗論及文士,曰:「澹典書命而試以策,非其所長,此蓋陶穀、高錫黨張去華以阻澹爾。若使穀輩出其不意而遽試之,豈有不失律者邪?」

高錫字天錫,河中虞鄉人。家世業儒,幼穎悟,能屬文。漢乾祐中,舉進士。王晏鎮徐州,辟掌書記;留守西洛,又辟河南府推官。坐按獄失實奪官,遷置涇州,會赦得歸。周顯德初,劉崇入寇,宰相請選將拒之。世宗銳意親征,破崇高平,誅敗將樊愛能等,由是政無大小悉親決之,不復責成有司。錫徒步詣招諫匭上書,請擇賢任官,分治眾職,疏奏不報。世宗嘗令翰林學士及兩省官分撰俳優詞,付教坊肄習,以奉游宴。錫復上疏諫。後爲蔡州防禦推官。

宋初,棄官歸京師,詣匭上疏,請禁兵器,疏入不報。建隆五年,又以書干宰相范質,質奏用爲著作佐郎。明年春,遷監察御史。秋,拜左拾遺、知制誥,加屯田員外郎。

乾德初,賜緋。太宗尹京,石熙載在幕中,錫弟銑應進士舉,干熙載,望首薦。銑辭藝淺薄,熙載不許,錫深銜之,數於帝前言熙載裨贊無狀。帝具以語太宗,且曰:「當爲汝擇人代之。」太宗曰:「熙載勤於乃職,聞高錫嘗求薦其弟,熙載拒之,慮爲錫所構。」帝大悟,雖怒之,未有以發。會使青州,私受節帥郭崇賂遺;又嘗致書澧州刺史爲僧求紫衣,爲人所告。事下御史府核實,責貶萊州司馬。遇赦,改均州別駕,移陳州。太平興國八年,卒。

兄子冕。冕字子莊,周顯德中,詣闕上書,稱旨,擢爲諫議大夫。宰相范質以爲超擢太過,詔特授將仕郎,守右補闕,賜賚加等。宋初,由膳部都官員外郎累至膳部郎中,出知益州。雍熙二年,卒,年五十。贈右諫議大夫,錄其子垂休爲固始主簿。

論曰:自唐以來,翰林直學士與中書舍人對掌訓辭,頌宣功德,箴諫闕失,不專爲文墨之職也。宋興,亦采詞藻以備斯選,若穀之才雋,著之敏達,澹之治迹,錫之策慮,冕之敦質,咸有可觀。然豫成禪代之詔,見薄時君,終身不獲大用。及夫險詖忌前,酣醟少檢,附勢希榮,構讒謀己,皆無取焉。蒙博洽長厚,繼竇儀裁定儀制,惜乎南郊之議,請去太祖以宣祖配天,爲識者所非。昭儉抗論跋扈,志除驕將,而多言歷詆,自取惡名,抑好訐爲直者與?崇諒奉親篤至,反罹間毀,終身歸養,而不復起,後蒙旌賁之典,則爲善者聳動矣。祐以百口明符彥卿無他志,且言以猜忌殺無辜者享國不長,因以杜太祖之他疑,又却盧多遜之傾趙普,以致被黜,仁者有後,宜乎子旦爲宋元臣焉。


校勘記
〔一〕王祐 「祐」原作「祜」。據本書目錄中和太宗實錄卷四二、東都事略卷三〇本傳、王珪華陽集卷三七王素墓誌銘改。下文同。
〔二〕裁制之事 「事」原作「官」,據長編卷一五改。
〔三〕南唐李景使其子從善來貢 「子」原作「弟」。按本書卷四七八南唐李氏傳,從善爲李景之子,李煜之弟。又通鑑卷二九四,顯德六年六月「唐主遣其子紀公從善與鍾謨入貢」。據改。
〔四〕沁州司戶參軍 太宗實錄卷四二、東都事略卷三〇本傳都作「遼州司戶參軍」。
〔五〕建隆五年 按建隆無五年,高錫在建隆三年秋已任左拾遺、知制誥,見長編卷三、宋史全文卷一,「五年」疑是「二年」之誤。
〔六〕太祖 原作「太宗」,誤。據本卷王祐傳改。
字數:6677,最後更新時間: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