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第一百四十二
    1. 兵三【廂兵】
      1. 建隆以來之制
        1. 馬軍
        2. 步軍
      2. 熙寧以後之制
      3. 建炎後禁廂兵
      4. 建炎後廂兵

宋史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廂兵】


廂兵者,諸州之鎮兵也。內總于侍衞司。一軍之額有分隸數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數州者。在京諸司之額五,隸宣徽院,以分給畜牧繕修之役,而諸州則各以其事屬焉。建隆初,選諸州募兵之壯勇者部送京師,以備禁衞;餘留本城,雖無戍更,然罕教閱,類多給役而已。

景德四年七月,如京使何士宗言:「詔條禁軍將士依等級並行伏事之理,違者按軍令。其廂軍將士等未立條制,欲望約前詔減一等定令。」帝曰:「禁衞兵士無他役使,且廩給優厚,欲其整肅,有所廩畏,故設此條禁。今以廂軍約此施行,恐難經久。況尊卑相犯,自有條律,不行可也。」十二月詔:廂軍及諸州本城犯,所部決杖訖,並移隸他軍,內情理重及緣邊隨軍者奏裁

大中祥符元年詔:應諸道州、府、軍、監廂軍及本城指揮,自都指揮使已下至長行,對本轄人員有犯階級者,並於禁軍斬罪上減等,從流三千里上定斷;副兵馬使已上,勘罪具案聞奏。廂軍軍頭已下至長行,準敕犯流免配役,並徒三年上定斷,只委逐處決訖,節級已上配別指揮長行上名,長行決訖,配別指揮下名收管。如本處別無軍分指揮,即配鄰近州、府、軍、監指揮收管。內別犯重者,自從重法。其諸司庫務人員兵士有犯上件罪名者,並依前項廂軍條例施行。

五年二月,上諭王欽若等:「累議老病之兵漸多,在京者令逐司將臣,外處者散差諸司使副揀選。可指揮所揀殿前、侍衞馬步軍司,令先逐指揮自指揮使已下,據見管兵士除堪任披帶征役外,其自來懦弱教閱不出之人及老病不堪者,籍其名,供申次第,管轄處各就逐營看詳定奪,然後繳申逐司,與差去使臣同共揀選。如有協情不當,即具始末以聞。其廂軍都指揮使已下並當嚴斷,外處揀就糧兵士亦如之。」又宣示:「外處就糧諸軍,有捧日、天武第七第九第十軍軍額,皆是自上軍經兩三度揀選,以其久處禁衞,不欲便揀落,特設上件軍額處之。朕深慮揀兵臣僚、軍頭等同諸軍例,更揀配下軍,可徧諭之。老病者便放歸農。內契丹、渤海、日本外國人恐無依倚,特與收充本軍剩員。」又:「所差臣僚、軍頭赴外處揀人,緣軍分指揮及出入次第名目體例甚多,令樞密院具合行條約及施行事件,並畫一處分,令遵守施行。」

又:「殿前、侍衞馬步軍司自來揀下披帶禁軍,量減衣賜月糧充剩員,並無定額,散在逐營拘繫,不獲營生,官中所給歲計不少,可乘此時一例揀選。除老病者放歸農外,據諸軍見管人數額定充看營剩員,餘並撥併一處收管,以備令赴諸處祇應。既有定額,必不敢多揀充剩員。」又詔:「承前遣使取內外軍中疲老者,咸給奉糧之半,以隸剩員,今可簡閱使歸農;其合留者,亦據逐營給役數外別爲營舍處之。內契丹、渤海、日本外國人慮無所歸,且依舊。仍令所至州郡並與總管、鈐轄閱驗,連書其狀,具當去留之數,及引視軍校之不任職者,附驛以聞。其當從隸軍額,即就配近便州郡;緣邊者,徙于內地,並與本州官吏移牒轉送;當停者,給與公驗,止許居本州,歲申上其籍,並給次月奉糧、裝錢、日食遣之。所簡馬,但筋齒弱老病不療者,件析以聞。在京殿前、馬步軍司有所升退,即時具名籍申樞密院,未當者悉改正之;當徙者給裝錢,在道只給糧;當停者給一月奉糧,勿復奏裁。外州軍士當降以次軍分者,所隸州郡聽自擇。」

又詔:「廣南東西、荊湖南北、福建、江南、京西等七路諸州、府、軍、監見管雜犯配隸軍人等,各差使臣一人,馳驛往逐處與轉運使、副或提點臣僚、知州、通判、鈐轄、都監、監押同共簡選,就近體量人數,分配側近州軍本城收管。如年老病患,委實久遠不任醫治充役者,放令逐便;其少壯者即差人管押赴闕引見,當議選配近上軍分。如不願量移及赴闕者,亦聽其便,仍於軍分量與遷改。如地遠勾抽遲延,即馳驛分路簡訖,具析以聞。」

七年,詔:「今後軍回在京者且未編排,依例引見。內有老疾合配外處軍分,及看倉庫、草場神衞剩員并看營剩員等,與限歇泊半月後,編排引見訖,限五日般移。其外處軍迴經過兵士並依此例,仍見訖與假十日,令移隸所配處。」

八年,詔:「諸路轉運司、殿前侍衞馬步軍軍頭司、三司、宣徽院、開封府、諸司庫務等處人員兵士等,如內有殺賊得功及諸般使喚得力者,或因官中取索之時具詣實結罪供,申所轄去處,保明申奏。」

天禧元年,詔選天下廂兵遷隸禁軍者凡五千餘人。二年,詔:「河北禁軍疲老不任力役者,委本路提點刑獄臣僚簡閱,不得庇匿,以費廩糧。」

慶曆中,招收廣南巡海水軍、忠敢、澄海,雖曰廂軍,皆予旗鼓訓練,備戰守之役。皇祐中,河北水災,農民流入京東三十餘萬,安撫使富弼募以爲兵,拔其尤壯者得九指揮,教以武技。雖廩以廂兵,而得禁兵之用,且無驕橫難制之患。詔以其騎兵爲教閱騎射、威邊,步兵爲教閱壯武、威勇,分置青、萊、淄、徐、沂、密、淮陽七州軍,征役同禁軍。嘉祐四年,復詔西路於鄆、濮、齊、兗、濟、單州置步兵指揮六,如東路法。於是東南州軍多置教閱廂軍,皆以威勇、忠果、壯武爲號,訓肄如禁軍,免其他役。

治平初,遣使分募河北、河東、陝西、京東民爲本城,遇就糧禁軍闕,即遣補。又陝西州軍悉置壯城如河北,以備繕完城壘之役。景祐中,本城四十三萬八千,逮治平三年,乃五十萬。

熙寧三年五月,詔以禁軍分五都法檢治廂軍,其後禁軍或降剩員,或升補,皆以備廂軍諸路力役之事。間詔募增,而京西轉運司所募多至三萬人;陝西減額五千人,亦至三萬人。河朔流民寓京東者如舊制招募教閱,以爲忠果二十指揮,分隸河北總管司,以除盜恤饑。而河北及熙河路修城壘,河北所募兵五千人,熙河亦三千人。修京城,以廢馬監兵置廣固、保忠凡十指揮,亦五千人。湖南猺人平,戎、瀘軍興,洮、河轉漕,又皆增置焉。

初,樞密院言:「京師役兵不足,歲取於諸路,而江、淮兵每饑凍,道斃相屬。略計歲所用外軍七千人,調發增給不貲。請募東西八作司壯役指揮,諸司雜犯罪人情輕者並配隸,以次補雜役、効役,代諸路役兵。」從之。又言:「諸路廂軍名額猥多,自騎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其間因事募人,團立新額,或因工作、榷酤、水陸運送、通道、山險、橋梁、郵傳、馬牧、隄防、堰埭,若此者事在而名未可廢;及剩員直、牢城皆待有罪配隸之人;壯城專治城隍,不給他役,別爲一軍;而教閱廂軍亦自爲額。請以諸路不教閱廂軍併爲一額,餘從省廢,其移併如禁軍法。」奏可。遂下諸路轉運司,以州大小高下爲序,始自某州爲第一指揮,差次至某州,凡爲若干指揮,每指揮毋過五百人。河北曰崇勝,河東曰雄猛,陝西曰保寧,京東曰奉化,京西曰勁武,淮南曰寧淮,兩浙曰崇節,江南曰効勇,荊湖曰宣節,福建曰保節,廣南曰清化,川四路曰克寧。八年,詔忻、代州諸砦,以禁軍代廂軍。

元豐四年,詔升南京、青鄆鄧曹濟濮州有馬教閱廂軍,及真定府北砦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爲禁軍。五年三月,以西邊用兵,詔諸處役兵並罷,令諸路轉運司剗刷京東西、河東北,淮南廂軍,又令都水監刷河清及客軍共三萬餘人赴陝西團結。十月,詔諸路教閱廂軍,於下禁軍內增入指揮名額,排連並同禁軍。於是,馬步排定有馬廂軍二十二指揮,無馬廂軍二百二十九指揮。元豐之末,總天下廂兵馬步指揮凡八百四十,其爲兵凡二十二萬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諸司或因事募兵之額不與焉。

哲宗元祐二年,太師文彥博言:「廂軍舊隸樞密院,新制改隸兵部,且本兵之府豈可無籍?」樞密院亦以爲言。乃詔本部自今進冊,以其副上樞密院。三年,詔京西路廂軍以三萬五百人爲額,又詔天下州郡以地理置壯城兵。

元符元年詔:罪人應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陝西、河東充廂軍,諸路經略司各二千人止。三年,詔撥陝西保寧指揮入諸路廂軍額。

崇寧四年詔:諸路廂軍不以等樣選少壯人招刺。又詔:廂軍工匠除上京修造外,其餘路所差,並放還休息之。

政和五年,廣固四指揮各增五百人,以備京城之役。六年三月,增置通濟兵士二千人,備御前牽挽綱運。於是工役日興,增募益廣矣。

建炎而後,兵制靡定,逮乾道中,四川廂軍二萬九百七十二人,禁軍二萬七千九百九十二人。厥後廢置損益,隨時不同,摭其可考者以附見焉。

其將校則有馬步軍都指揮使,有副都指揮使、都虞候。馬軍有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步軍亦如之。馬步軍諸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承局、押官。

凡諸州騎兵、步兵、禁廂兵之類,敘列如左。其不同者,分爲建隆以來及熙寧以後之制云。

建隆以來之制

馬軍

騎射【京東路:南京、青、兗、鄆、曹、徐、齊、濰、淮陽。  京西路:西京、河陽、陳、許、鄭、潁、滑。  河北路:北京、真定、滄、澶、相、恩、冀。  陝西路:永興、鳳翔、河中、陝、華、秦、涇、鄜。  荊湖路:江陵、潭、鄂、岳、復、安、澧、鼎、永、道、郴、邵、桂陽。內青、淮陽係教閱。】

威邊【京東路:南京、青、鄆、密、徐、曹、齊、濮、濟、淄、登、萊、沂、單。內登係教閱。  京西路:西京、河陽、鄭、蔡、襄、鄧、滑、潁、汝、郢、均、商、隨、唐、信陽、光化。  河北路:瀛、相、邢、祁、濱、霸、磁、衞、趙、莫、洺、乾寧、廣信、通利。河東路:澤、遼。  陝西路:永興、鳳翔、河中、陝、同、華、耀、乾、解、虢。  淮南路:亳、廬、宿。  荊湖路:安。】

昭武【南京、河中。】

肅戎【曹。】

單勇【單。】

安武【鄆、齊。】

必敵【鄆、陝、邠。】

決勝【濟。】

飛勇【棣。】

靜山【兗、宜。】

勇敢【沂、密。】

定邊【蔡、徐、涇。】

馬鬬【永興、宿。】

安東【登、萊。】

突陣【延、定、乾、懷。】

廳直【濟、滄、莫、保、雄、霸、定、華。】

保勝【鄜、光、嵐。】

歸恩【鳳翔。】

定戎【涇。】

安塞【環、慶。】

游奕【許。】

衙隊【曹、陳、德、永靜、永、隴、儀、峽。】

武勝【濠、泗。】

保忠【滑。】

輕騎【邢。】

順節【真定。】

敢勝【深。】

飛塞【環。】

保節【陝西路州軍。】

本城馬軍【廣。】

必勝【慶。】

定塞【河北路州軍。】

勁勇【真定北砦,係教閱。】

下蕃落【環外砦,係教閱。】

武清【晉。自此至招收,凡十一軍,兩朝志無。】

飛騎【麟。】

振邊【儀、環。】

威遠【府。】

本城廳子【定。】

克戎【并。】

清邊【陝西。】

忠烈【河北鄉兵,名神銳,後改是軍。舊制,老病者聽召人承補歸農,承補者逃亡,復取歸農者充役。大中祥符四年,詔罷之。】

無敵【保、安肅、廣信軍、北平砦。】

忠銳【廣、濟。】

招收【河北、河東。舊又有定州揀中廳子、易州靜塞、并州咸聖,後並廢。】

飛將【北京、亳。自此至揀中騎射凡三軍,三朝志無。】

保靜【恩。】

揀中騎射【淮南路:揚、廬、壽、宿、泗、真、蘄、黃、濠、尤、海、和、通、舒、滁、漣水、高郵、無爲。  江南路:宣、撫、江、吉、筠、袁、歙、太平、池、饒、信、廣德、南康、南安、建昌、臨江、興國。】

步軍

武和【開封。】

武肅【開封。】

忠靖【開封。】

威勇【定、真定、冀、滄、雄、博、深、乾寧。內青、鄆、淄、密、濟、沂、淮陽係教閱。】

左衙【南京、鄆、晉、耀、陝、通、安。】

平難【亳、濠。】

奉化【京西路:鄭、許、陳、蔡、滑。  河北路:懷。  陝西路:鳳翔。  淮南路:揚、亳、廬、壽、宿、濠、和、通、泰、楚、舒、真、泗、滁、無爲、漣水、高郵。】

衙隊【曹、峽。】

開武【曹。】

保寧【濟、衞】

開遠【揚、楚、泗、齊、利、劍。】

安平【齊。】

靜邊【棣。】

六奇【楚。】

開山【西京、秦。】

武勇【濰、泰。】

懷安【秦。】

建安【解、府。】

靜海【徐、淮陽、通。】

隨身【宿、隨、唐、商。】

崇順【青、階。】

忠略【淄。】

安海【登。】

水軍【京東路:登。  河東路:潞、保德。  陝西路:秦、陝。  淮南路:揚、廬、壽、光、海、和、泰、楚、舒、蘄、黃、泗、漣水、高郵、無爲。  江南路:江寧、洪、袁、虔、宣、歙、饒、信、太平、池、江、吉、筠、撫、興國、臨江、南康、廣德。  兩浙路州軍。  荊湖路:江陵、潭、衡、永、郴、邵、鄂、岳、復、安、澧、峽、鼎、歸、漢陽、桂陽。  福建路:福、建、漳、泉、邵武。利州路:興。  廣南路:廣、英、賀、封、連、康、南雄、春、廉、白、邕。】

寧濟【萊。】

永安【西京】

耀武【河陽、鄧、楚、秦、寧、華。】

橋道【河陽、澶、壽、興。】

開道【鄭。】

雄猛【絳。】

定安【河中。】

開河【河中。】

定遠【鳳、復。】

定邊【涇。】

壯武【京東路:青、徐、曹、兗、密、濰、濟、濮、登、萊、淮陽。  京西路:西京、陳、蔡、鄧、襄、潁、汝、光化。  陝西路:鳳翔、河中、同、耀、華、乾、解、陝、保安。  淮南路:揚、廬、壽、黃、光、海、和、通、蘄、楚、泰、舒、滁、高郵。  荊湖路:潭、岳、安、復。內兗、徐、濟、萊係教閱。】

寧淮【潁、壽、澶。】

忠順【潁、壽。】

崇寧【汝、岳。】

澄海【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南恩、春、惠、桂、容、邕、象、昭、龔、蒙、潯、貴、橫、融、化、雷、竇、南儀、白、欽、鬱林、廉、崖、儋。內廣、廉、高、藤、梧、英、賀、新、蒙、龔、儋係教閱。】

保定【均、信、陽。】

懷寧【定、真定、祁、房。】

宣節【荊湖南路諸州軍監,北路:岳、澧、鼎、郢、荊門諸監。】

步捷【金。】

崇化【光。】

廣平【虢。】

勇勝【永興。】

清邊【永興、延、渭、鄜、慶、涇、儀、隴、保安。】

開廣【原、同。】

建武【密、鄜、環。】

永清【丹。】

昭勝【坊。】

永寧【潞。】

永霸【澤。】

弓箭【秦、晉。】

順安【慈。】

順霸【隰。】

崇勇【成。】

肅清【乾。】

懷節【澶。】

崇武【懷。】

廣霸【北京。】

興安【北京。】

制戎【冀。】

雄銳【真定。】

定虜【深。】

招收【汾、遼、澤、石、潞、慈、晉、絳、代、忻、威勝、平定。】

定和【定。】

保順【滄。】

清遠【雄、霸。】

克勝【瀛、滄、黃、保定。】

寧邊【乾寧。】

開邊【平定。】

靜勝【揚。】

寧順【廬。】

旌勇【壽。】

備邊【泗。】

三捷【滁。】

寧化【舒。】

保勝【光。】

懷仁【蘄、黃。】

武雄【江陵。】

步驛【襄、江陵、荊門、循、賀、封、梅、康、南雄、潮、韶。】

克寧【成都路:成都、蜀、漢、雅、邛、嘉、綿、陵、彭、眉。  梓州路:戎、榮、普、資、梓、合、瀘、遂、渠、昌、果、懷安、廣安。  利州路:興元、洋、利、龍、劍、蓬、璧、文、興、安德、三泉。夔、渝、涪、萬、達、開、施、忠、雲安、大寧】

威棹【荊湖路:江陵、歸、峽。  成都路:成都、嘉、眉、簡。梓州路諸州軍。  利州路:劍、安德。  夔州路:渝、涪、萬、雲安。】

懷遠【興元。】

保節【河北路:定、真定、滄、瀛、相、邢、洺、冀、祁、德、濱、保、雄、磁、博、趙、深、懷、衞、順安、通利、信安、保定、安肅、永定、永靜。  河東路:太原、晉、絳、汾、遼、澤、石、潞、慈、麟、府、憲、代、忻、隰、威勝、岢嵐、火山、保德、平定。陝西路:永興、秦、邠、寧、鄜、延、環、慶、涇、儀、丹、隴、坊、鎮戎、德順。  淮南路:舒。  江南路:洪、虔、江、池、饒、信、太平、吉、筠、袁、撫、興國。  福建路:汀、南劍。  荊湖路:鄂。  利州路:龍、利。】

懷信【利。】

廣塞【興元、三泉。】

順化【興。】

効勇【江寧、廣德。】

裏運【江寧。】

貢運【饒。】

水運【潭、泰、臨江。】

廣濟【京城上下鏁、陳、壽、揚、宿、高郵、漣水、通利。】

崇節【兩浙路:杭、越、蘇、湖、溫、台、衢、婺、處、睦、秀。  福建路:福、漳、泉、興化。  陝西路:成。】

寧塞【太原、汾、遼、石、代、忻。】

牢城【河北、河東、陝西、淮南、京東西、江南、荊湖、廣南、益梓利夔路諸軍州,惟汝、處、昭保安不置。】

羅城【成都。】

水軍奉化【京畿諸縣、泰、泗。】

船坊【洺、潭、鼎。】

渡船都【潭。】

橋閣【龍、劍、文、三泉。】

採斫【處、衢、溫。】

梢工都【洪、楚、真。】

防河【成都。】

捍江都【杭。】

船務【杭、婺。】

巡海水軍【廣。】

雜作都【壽。】

本城【曹、秀、常、火山、南安,梁山、梅。】

勁勇【邢、太原、嵐、汾、遼、澤、潞、晉、憲、代、忻、隰、岢嵐、平定、寧化、威勝。內真定北砦係教閱。】

裝發【真、泗、楚、通利。】

寧海【瓊。】

西懷化【許。】

新招靜江【邕。】

南懷化【許。】

防城【泗、均。】

水軍橋道【泗。】

剩員直【亳城】

清化【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貴、柳、宜、賓、融、化、竇、高、南儀、白、欽、鬱林、廉、瓊、儋。】

江橋院【明。】

肅寧城【寧】

崇勝【真定。】

碇手【明。】

揀中宣節【潭、澶、鼎。】

採造【西京、秦、明。】

堰軍【長安、京口、昌城、杉青。】

裝卸【南京、亳。】

中軍將【潭、汀。】

宣武【大名、真定、懷、衞。】

順節【磁。此下至新立本城凡三十八軍,天聖後無。】

七擒【單。】

安化【濱。】

武順【懷。】

平海【登。】

英武【鄜。】

長劍【滑。】

長寧【衞。】

德勝【相。】

保安【博。】

興化【洺。】

定勇【深。】

安勝【通利。】

霜水【夔。】

興造【衡、潭。】

水路都【江陵。】

山場斫軍【溫、婺、睦。】

本城廣軍【廣。】

河東【定、真。】

本城剩員【諸州並有。】

蕃落【慶。】

都竇水軍【容。】

新水軍【全。】

武定【陝西、晉、絳、慈、隰。】

定塞【河北。】

舊水軍【荊湖、江南、兩浙、淮南。】

剩員【澧、復。】

下浮橋【西京。】

東南道巡海水軍、教閱澄海。

橰手【常。】

慶成【慶成軍。】

海山洞剩員【丹。】

捉生【延。】

河清【河陰、汴口。】

宣勇【河北、河東。本鄉兵,舊名忠勇。】

保毅【秦鄉軍。】

新立本城【曹。】

奉先【會聖宮、永熙陵。此下至酒務雜役凡六十軍,天聖以後置。】

六軍【京師。】

御營喝探【京師。】

揀中窯務【京師。】

看船廣德【京師。】

揀中剩員【雍丘、陳留、襄邑、咸平。】

右衙【南京、徐、鄆、曹、廣濟、晉、陝。】

靜海【徐、淮陽、通。】

歸定【河陽。】

驍勇【邠。】

感順【慶。】

拓邊【環。】

宣猛【威勝。】

靜江【京西路:陳、蔡、郢。  江南路:南安。  荊湖路:江陵、潭、岳、鼎、衡、永、郴、全。   廣南路:廣、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新、康、春、惠、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潯、貴、柳、融、宜、賓、橫、化、竇、高、雷、欽、鬱林、廉、瓊。  利州路:利。】

三略【陳、鼎。】

靜虜【深。】

克勝【瀛、滄、黃、保定】

武捷【鳳翔、秦、鳳、鄜、延、涇、原、儀、滑、邠、寧、階、坊、丹、晉、絳、隰、慈。】

車軍【真、楚、常。】

會通橋道【西京。】

司牧【永興、秦、階、原、德順。】

鹽車【泰、真。】

新招梢工【真、泗。】

拔頭水軍【泗。】

造船軍匠【吉。】

樓店務【杭。】

造船場【廣。】

駕綱水軍【廣。】

建安【解。】

省作院【邠。】

雄勇【火山。】

屯田【保。】

清務【杭、蘇、婺、溫、潭。】

靜淮【蔡。】

捍海【通、泰。】

船坊鐵作【潭。】

揀中【曹。】

壯城【京東路:青、密、濰、登、沂、濮、萊、淄。  京西路:西京、蔡、汝。  河北路:諸州軍。  河東路:太原、遼、澤、晉、絳、潞、汾、石、慈、麟、府、憲、代、忻、隰、嵐、寧化、保德、火山、威勝、岢嵐。  陝西路:永興、河中、涇、原、儀、渭、鄜、慶、陝、耀、坊、華、丹、同、隰、解、鎮戎、德順。  江南路:洪。】

彊勇【瀛、滄、懷、冀、晉、絳、潞、汾、遼、石、慈、代、忻、澤。】

馬監【北京大名、相安陽、洺廣平、衞淇水、鄆東平、許單鎮、西京洛陽、同沙苑、鄭原武。】

城面【廣、端、惠、循、英、春、賀、梅、連、康、新、封、白、潮。】

戰棹【欽、廉。】

遞角場【留】

安遠【桂。】

作院【丹、儀。】

色役【環。】

雜攢【代。】

作院工匠【太原。】

咸平橋道【永興。】

運錫【循。】

水磨【鄭。】

東西八作【西京。】

窯務【西京。】

鼓角將【潤、荊門。】

錢監【江。】

鐵木匠營【池。】

酒務營【池。】

竹匠營【池。】

酒務雜役【江寧。】

諸司庫務、河清、馬遞鋪等役卒。

東西八作司、【廣備、雜役、効役、壯役。】牛羊司、御輦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文思院、內弓箭庫、南作坊、北作坊、弓弩院、法酒庫、西染院、綾錦院、裁造院、修內司、翰林司、儀鸞司、事材場、四園苑、玉津園、養象、廣德、金明池雜役、鞍轡庫、醴泉觀、萬壽觀、集禧觀、禮賓院、駝坊、內酒坊,右宣徽院轉補,分隸三司提舉司。

河清、街道司,隸都水監。

後苑御弓箭庫、作坊物料庫、後苑東門藥庫、內茶紙庫、御廚、御膳廚、供庖務、內物庫、外物料庫、油庫、醋庫、都監院物料庫、西水磨務、東水磨務、大通門水磨、磁器庫、都茶庫、內衣庫、朝服法物庫、祗候庫、榷貨務、內藏庫、左藏庫、布庫、奉宸庫、尚衣庫、內香藥庫、退材場、東西窯務、竹木務、左右廂店宅務【修造。】諸倉、【修造。】下卸司、【東西裝卸。】排岸司、【廣濟。】左右街司、左右金吾仗司、西太一宮、鑄瀉務、開封府步驛、致遠務、車營務、諸門并府界馬遞鋪,分隸三司提舉司、開封府。

熙寧以後之制

河北路  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十有二;步軍之額,自奉化而下二十有六,並改號曰崇勝。凡一百一十二指揮,二萬九千二百七十人。

橋道【澶。】

壯城、牢城【諸州。】

馬監【北京大名、相州安陽、洺州廣平、衞州淇水】

騎射【北京、真定、滄、澶、相、恩、冀、棣。】

威邊【瀛、相、邢、祁、濱、磁、衞、趙、莫、洺、乾寧、廣信、通利。】

飛將【北京。】

飛勇【棣。】

突陣【懷。】

廳直【瀛、滄、雄、霸、莫、保、定。】

衙隊【德、永靜。】

保靜【恩。】

輕騎【邢。】

順節【真定。】

敢勝【深。】

定塞【定、真定、冀、滄、雄、博、深、乾寧。】

奉化【懷。熙寧七年,京東、河北置揀中廂軍,懷、衞、濮各二,德、博、棣、齊各一。】

靜邊【棣。】

耀武【定。】

懷節【澶。】

廣霸【北京。】

制戎【冀。】

雄銳【真定。】

定虜【深。】

靜虜【趙。】

定和【定。】

保順【滄。】

清遠【雄、霸。】

克勝【瀛、滄、莫、保定。】

保節【定、真定、滄、瀛、相、邢、洺、冀、祁、德、濱、保、雄、磁、博、趙、深、懷、衞、順安、通利、信安、保定、安肅、永定、永靜。】

懷寧【定、真定、祁。】

勁勇【邢。元豐四年,升爲真定府北砦勁勇,爲禁軍。】

宣武【大名、真定、懷、衞。元祐二年,在京師置第十三至第十五三指揮。】

威勇【滄。】

崇勝【真定。熙寧七年,京東、河北置揀中廂軍,懷、濮各一,德、博、棣、齊各二。】

肅寧【肅城。】

廣濟【通利。熙寧八年,詔以六分爲額,罷所差客軍。】

屯田【保。】

寧邊【乾寧。】

彊壯【邢。】

宣勇【瀛、滄、懷、冀。】

廣威【元符元年,詔河北路大名府等二十二州軍創置馬步軍五十六指揮,馬軍以廣威爲名。】

河東路  騎軍之額,自威邊而下二;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十有八,並改號曰雄猛。凡五十二指揮,一萬二千四百一十人。

本城【火山。】

牢城【諸州。】

壯城【太原、遼、澤、晉、絳、潞、汾、石、慈、麟、府、憲、代、忻、隰、嵐、寧化、保德、火山、威勝、岢嵐。】

雜攢【代。】

作院工匠【太原。】

威邊【澤、遼。】

保勝【嵐。】

左衙、右衙【晉。】

水軍【潞、保德。】

雄猛【絳。】

永寧【潞。】

永霸【澤。】

弓箭【晉。】

順安【慈。】

順霸【隰。】

宣猛【威勝。】

招收【汾、遼、澤、石、潞、慈、晉、絳、代、忻、威勝、平定。】

開邊【平定。】

保節【太原、晉、絳、汾、遼、澤、石、潞、慈、麟、府、憲、代、忻、隰、威勝、岢嵐、火山、保德、平定。】

勁勇【太原、嵐、汾、遼、澤、潞、晉、憲、代、忻、隰、岢嵐、平定、寧化、威勝。】

武捷【晉、絳、隰、慈。】

寧塞【太原、汾、遼、石、代、忻。】

廣濟【壽陽。熙寧八年,以六分爲額,減諸路所差防河客兵。】

宣勇【晉、絳、潞、汾、遼、石、慈、代、忻、澤、威勝、平定。】

陝西路  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有六;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有九,並改號曰保寧。凡一百一十一指揮,二萬五百六十三人。

開山【秦。】

關河【河中。】

司牧【永興、秦、階、原、德順。】

省作院【邠。】

壯城【永興、河中、涇、原、儀、渭、鄜、慶、陝、耀、坊、華、丹、同、隴、乾、解、鎮戎、德順。】

牢城【諸州。】

馬監【同州沙苑。】

作院【丹、儀。】

色役【環。】

咸陽橋道【永興。】

騎射【永興、鳳翔、河中、陝、華、秦、涇、鄜。】

安邊【永興、鳳翔、河中、同、華、耀、乾、解、虢。】

昭武【河中。】

必敵【陝、邠。】

定邊【涇。】

馬鬬【永興。】

突陣【延、同、乾。】

廳直【華。】

保勝【鄜。】

歸恩【鳳翔。】

定戎【涇。】

安塞【環、慶。】

衙隊【隴、儀。】

飛砦【環。】

必勝【慶。】

保節【永興、秦、邠、寧、鄜、延、環、慶、涇、原、儀、渭、丹、隴、坊、鎮戎、德順。】

左衙【耀、陝。】

右衙【陝。】

保寧【渭。熙寧七年,詔係役廂禁軍自今權免役,專肄習武藝,置鳳翔府簡中保寧六指揮三千人,專備熙河修城砦。元豐五年,蘭州置二。紹興三年,熙河增置四,又於涇原創置十。元符三年十月,詔撥陝西路保寧指揮入廂軍額,從知渭州章楶請也。】

隨身【商。】

崇順【階。】

水軍【秦、陝。熙寧五年鎮洮置一,崇寧三年鄯州及龍支城各置二。】

耀武【寧、華。】

定安【河中。】

奉化【鳳翔。】

廣平【虢。】

勇勝【永興。】

清遠【永興、延、渭、鄜、慶、涇、儀、保安。】

開廣【原、同。】

建武【鄜、環。】

昭勝【坊。】

弓箭【秦。】

崇勇【成。】

肅清【乾。】

寧遠【鳳。】

壯武【鳳翔、河中、同、耀、華、乾、解、陝、保安。】

驍勇【邠。】

感順【慶。】

拓邊【環。】

崇節【成。】

武捷【鳳翔、秦、鳳、鄜、延、涇、原、儀、渭、邠、寧、階、坊、丹。】

威勇【河中。】

採造【秦。元豐四年,通遠軍增置一。】

建安【解。】

京東路  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有三;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十有七,並改號曰奉化。凡五十四指揮,一萬四千七百五十人。

壯城【青、密、濰、登、沂、濮、萊、淄。】

馬監【鄆州東平。】

裝卸【南京。】

牢城【諸州。】

騎射【南京、青、兗、鄆、曹、徐、齊、濰。】

威邊【南京、青、鄆、密、徐、曹、齊、濮、濟、淄、萊、沂、單。】

昭武【南京。】

肅戎【曹。】

單勇【單。】

安武【鄆、齊。】

必敵【鄆。】

决勝【濟。】

靜山【兗。】

勇敢【密、沂。元符二年,環慶增置二百人。】

定邊【徐。】

安東【登、萊。】

衙隊【曹。】

左衙【南京、鄆。】

右衙【南京、徐、鄆、曹、廣濟。】

開武、懷化【曹。】

保寧、開遠【濟。】

安平【齊。】

武勇【濰。】

靜海【徐、濰揚】

崇順【青。】

忠略【淄。】

安海、水軍【登。】

寧濟【萊。】

建武【密。】

壯武【青、徐、曹、兗、密、濰、齊、濮、登、萊、淮陽】

崇武【濮。崇寧三年,詔於京西東、河東北、開封府界創置馬步軍五萬人,步軍以崇武爲名。大觀四年,詔四輔州闕額,於崇武等軍內撥填。】

本城【曹。】

京西路  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六;步軍之額,自奉化而下二十有五,並改號曰勁武。凡四十五指揮,一萬五千一百五十人。

橋道【河陽。】

開道【鄭。】

步驛【襄。】

會通橋道【西京。】

採造【西京。】

牢城【諸州。】

壯城【西京、蔡、汝。】

馬監【許州單鎮、鄭州原武、西京洛陽。】

三水磨【鄭。】

東西八作【西京。】

騎射【西京、河陽、陳、許、鄭、潁、滑。】

威邊【西京、河陽、鄭、蔡、襄、鄧、滑、潁、汝、郢、均、商、隨、唐、信陽、光化。】

定邊【蔡。】

游奕【許。】

衙隊【陳。】

保忠【滑。】

奉化【鄭、許、陳、蔡、滑、潁。】

懷化【許、潁。】

開山【西京。】

隨身【隨、唐。】

永安【西京。】

耀武【河陽、鄧。】

歸定【河陽。】

壯武【西京、陳、蔡、鄧、襄、潁、汝、光化。】

靜江【陳、蔡、郢。】

三略【陳。】

寧淮、忠順【潁。】

崇寧【汝。】

澄江【襄。】

保定【均、信陽。】

懷寧【房。】

宣節【郢。】

崇化【光化。】

長劍【滑。】

西懷化【許。】

防城【均。】

威勇【西】

廣濟【陳。】

靜淮【蔡。】

淮南路  騎軍之額,自威邊而下六;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有七,並改號曰寧淮。凡一百二指揮,四萬一千二百八十五人。

橋道【壽。】

水運【泰。】

梢工都【楚、真。】

雜作都【壽。】

裝發【真、泗、楚、通、和。】

水軍橋道【泗。】

車軍【真、楚。】

鹽車【泰、真。】

新招梢工【真、泗。】

拔頭水軍【泗。】

牢城【諸州。】

裝卸【亳。】

剩員直【亳永城。】

威邊【亳、廬、宿。】

飛將【亳。】

馬鬬【宿。】

保勝【光。】

武勝【泗、濠。】

揀中騎射【揚、廬、壽、亳、宿、泗、真、蘄、黃、濠、光、海、和、通、舒、滁、漣水、高郵、無爲。】

左衙【通。】

平難【亳、濠。】

奉化【揚、亳、廬、壽、宿、濠、和、通、泰、楚、舒、真、泗、滁、無爲、漣水、高郵。】

開遠【揚、楚、泗。】

六奇【楚。】

武勇【泰】

懷安【泰。】

靜海【通。】

隨身【宿。】

水軍【揚、廬、壽、光、海、和、泰、楚、舒、真、蘄、黃、泗、漣水、高郵、無爲。】

耀武【泰。】

壯武【揚、廬、壽、黃、光、海、和、通、蘄、楚、泰、舒、滁、高郵。】

寧淮、忠順、旌勇【壽。】

靜勝【揚。】

寧順【廬。】

備邊【泗。】

三捷【滁。】

寧化【舒。】

保勝【光。】

懷仁【蘄、黃。】

保節【舒。】

廣濟【宿、海、泰、通、泗、高郵、漣水。熙寧八年以六分爲額。】

水軍奉化【泰、泗。】

捍海【通、泰。】

兩浙路  步軍之額,自捍江而下三,並改號曰崇節。凡五十一指揮,一萬九千人。

水軍【諸州軍。】

船坊【明。】

船務【杭、婺。】

車軍【常。】

採造【明。】

樓店務【杭。】

江橋院【明。】

堰軍【長安、京口、呂城、杉青。】

清務【杭、蘇、婺、溫。】

捍江【杭三。】

本城【秀、常。】

鼓角將【潤。】

江南路  騎軍之額,揀中騎射一;步軍之額,自効勇而下五,並改號曰効勇。凡五十三指揮,一萬六千六百五十人。

水軍【江寧、洪、虔、宣、歙、饒、信、太平、池、江、吉、筠、撫、興國、臨江、南康、廣德。】

裏運【江寧。】

貢運【饒。】

水運【臨江。】

梢工都【洪。】

造船軍匠【吉。】

步驛【江寧。】

牢城【諸州軍。】

壯城【洪。】

下卸錢監【江。】

鐵木匠營、酒務營、竹匠營【池。】

酒務雜役【江寧。】

揀中騎射【宣、撫、江、吉、筠、袁、歙、太平、池、饒、信、廣德、南康、南安、建昌、臨江、興國。】

効勇【江寧、廣德。】

本城【南安。】

靜江【南安。崇寧二年七月召募。】

武威【江寧。】

保節【洪、虔、江、池、饒、信、太平、吉、筠、袁、撫、興國。】

荊湖路  騎軍之額,自騎射而下三;步軍之額,自左衙而下二十,並改號曰宣節。凡四十四指揮,一萬一千三百人。

步驛【荊門。】

水運【潭。】

船坊【潭、鼎。】

渡船都【潭。】

清務、船坊鐵作【潭。】

騎射【江陵、潭、鄂、岳、安、澧、復、鼎、永、道、郴、邵、桂陽。】

威邊【安。】

衙隊【峽。】

左衙【安。】

水軍【江陵、潭、衡、永、郴、邵、鄂、岳、復、安、澧、峽、鼎、歸、漢陽、桂陽。】

寧遠【復。】

壯城【潭、岳、安、復。】

靜江【江陵、潭、岳、鼎、衡、永、郴、全。】

三略【鼎。】

寧淮【澧。】

崇寧【岳。】

澄江【辰。】

宣節【南路諸州軍監。北路:岳、澧、鼎、荊門諸監。熙寧七年九月,沅置一。大觀元年,靖置一。】

步捷【全。】

威棹【江陵、歸、峽。】

保節【鄂。】

崇節【潭。】

威勇【安。】

牢城【諸州軍。】

中軍將【潭、汀】

揀中【澧。】

揀中宣節【潭、澧、鼎。】

鼓角將【荊門。】

福建路  步軍之額,自水軍而下三,並改號曰保節。凡三十三指揮,一萬一千一百五十人。

水軍【福、建、漳、泉、邵武。】

保節【建、汀、南劍。】

崇節【福、泉、興化。】

廣南路  騎軍之額,自靜山而下二;步軍之額,自水軍而下十,並改號曰清化。凡八十二指揮,一萬二千七百人。

步驛【循、賀、封、梅、康、南雄、潮、韶。】

造船場【廣。】

駕綱水軍【廣。】

城面【廣、端、惠、循、英、春、賀、梅、連、康、新、封、白、潮。】

遞角場【雷。】

運錫【循。】

牢城【諸州。】

靜山【宜。】

本城馬軍【廣。】

水軍【廣、惠、英、賀、封、連、康、南雄、春、廉、白、邕。】

靜江【廣、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新、康、春、惠、桂、容、邕、象、昭、梧、藤、龔、蒙、潯、貴、柳、宜、賓、橫、融、化、竇、高、雷、欽、鬱林、廉、瓊。】

澄海【韶、循、潮、連、梅、南雄、英、賀、封、端、南恩、春、惠、桂、容、邕、象、昭、龔、蒙、潯、貴、柳、賓、橫、融、化、雷、竇、南儀、白、欽、鬱林、廉、崖、儋。並於配隸中選少壯者。】

巡海水軍【廣。】

本城【梅。】

寧海【瓊。崇寧四年,廣南西路經略司請置刀牌手三千人,於桂州置營,候教閱習熟,分戍諸州。】

新招靜江【邕。】

清化【桂、容、邕、象、昭、梧、藤、蒙、龔、潯、貴、柳、宜、賓、橫、融、化、竇、高、南儀、雷、白、欽、鬱林、廉、瓊、儋】

戰棹【欽、廉。】

安遠【桂。崇寧元年十月,詔川、陝招揀足額。】

四川路  步軍之額,自開遠而下十,並改號曰克寧。凡一百一十一指揮,二萬三千四百人。【自河北路至此,凡改號、指揮人數,並因元豐以前,其後增改,各隨軍額。】

橋道【興。】

橋閣【龍、劍、文、三泉。】

防河、羅城【成都。】

牢城【益、梓、利、夔。】

開遠【利、劍。】

水軍【興。】

靜江【利。】

懷遠【興元。】

廣塞【興元、三泉。】

克寧【成都、蜀、漢、雅、邛、嘉、綿、陵、彭、眉、簡、戎、榮、普、資、梓、合、瀘、遂、渠、昌、果、懷安、廣安、興元、洋、利、龍、劍、蓬、璧、文、興、安德、三泉、夔、渝、涪、萬、達、開、施、忠、雲安、大寧。】

威棹【成都、嘉、眉、簡。梓州路諸州軍,劍、安德、夔、渝、涪、萬、雲安。】

懷信【利。】

順化【興。】

本城【梁山。】

武寧【元豐七年,詔成都府減廢武寧第八指揮,置馬軍騎射一。】

侍衞步軍司  宣効、揀中宣効、揀中六軍、武嚴、左右龍武軍、左右羽林軍、左右神武軍、左右武肅、武和、忠靖、神衞剩員、軍頭司備軍、諸司庫務、河清、馬遞鋪等役卒。

朝服法物庫、籍田司,隸太常寺。

東西作坊、作坊物料庫、東西廣備、皮角庫,隸軍器監。

車營、致遠務、養象所、左右騏驥院、左右天駟監、牧養上下監、鞍轡庫、駝坊、皮剝所、御輦院,隸太僕寺。

文思院、綾錦院、西染裁造院,隸少府監。

軍器衣甲庫、儀鸞司、左右金吾仗司、左右街司、六軍儀仗司、軍器什物庫,隸衞尉寺。

河清、街道司,隸都水監。

修內司、東西八作司、竹木務、東西退材場、事材場、東西窰務、作坊物料庫,隸將作監

御廚、翰林司、牛羊司、法酒庫、內酒坊、外物料庫、醋庫、油庫,隸光祿寺。

左藏庫、布庫、香藥庫、都茶庫、左右廂店宅務、【修造。】榷貨務、祗候庫,隸太府寺。

修倉司、四園苑、都水磨、排岸司、裝卸、金明池雜役,隸司農寺。

醴泉觀、萬壽觀、集禧觀、西太一宮、禮賓院,隸鴻臚寺。

廣固,隸修治京城所。

孳生監,隸樞密院。

府界諸門馬遞鋪,隸尚書駕部。

已上並元豐以前所隸,後皆因之。

建炎後禁廂兵

威果【安吉、嘉興、杭、平江、常、嚴、鎮江、紹興、慶元、溫、台、婺、處、隆興、江、寧國、南康、潭、永、衢、道、邵武、建寧、南劍、全、福、興化、漳、汀。】

全捷【中興立。杭、婺、安吉、平江、泉、鎮江、紹興、慶元、寧國、寶慶、福。】

雄節【杭、安吉、嘉興、平江、常、嚴、溫、鎮江、紹興、江陰、慶元、台、婺、處。】

武衞【鎮江、紹興、溫、婺、潭。】

威捷【杭、溫、鎮江、紹興、婺、潭。】

雄捷【中興立。紹興。】

威勝【中興立。寶慶、慶元。】

翼虎【中興立。隆興。】

雄略【中興立。吉、潭、永、衢、隆興、全、福、廣、容。】

忠節【中興立。隆興、撫、臨江、寧國、江、建昌、興國、南康。】

武雄【撫、隆興、江、建昌、吉、興國、南安、袁、臨江、寧國、南康。】

靖安【中興立。全、寶慶。】

靜江【桂陽、郴、衡、道、全。】

廣節【中興立。邵武、福、漳、建寧、南劍、興化、汀。】

廣二、廣三指揮【中興立。泉。】

親効【中興立。廣。】

澄海【廣、循、連、南雄、封、英德、南恩、惠、潮、藤、容、賀、德、慶、昭、高、欽、雷。】

建炎後廂兵

武嚴、宣効、壯役【中興立。】

備軍【中興立。】

神衞剩員【隸侍衞步軍,中興隸廂軍。】

廣豐倉剩員【中興立。】

廣効【中興有揀中廣効,在廣効立】

御營喝探【中興在京師。】

武和【開封一指揮。中興,左右二指揮,在京。】

武肅【中興在京師。】

忠靖【一指揮,開封,屬步軍。】

奉化【屬步軍,三指揮。中興有揀中奉化,在奉化上。】

勁武【在京。】

崇勝【一指揮。中興有揀中崇勝,在崇勝上。】

雄猛【一指揮。】

保寧【中興有揀中保寧,在保寧上。】

寧淮【中興在淮南。】

捍江【杭。】

宣節【中興在寶慶、潭、永、武岡、郴、衡、全、桂陽、靖、道、沅。】

効勇【中興,江東、西。】

保節【中興,五指揮。】

克寧【中興,四川。】

寧江【中興立。一指揮。】

清化【中興,廣西。】

牢城【諸州,以待有罪配隸人。】

崇節【中興,杭、安吉、平江、江陰、常、嚴、鎮江、溫、慶元、台、婺、江東西。】

開江【中興,平江。】

橫江【中興,平江、杭。】

寧節【中興,台、福、寧國、建寧、靖。】

清務【中興,婺。】

山場【中興,婺。】

効勇【中興,隆興、撫、贛、建昌、興國、南安、袁、吉、臨江、寧國、南康。】

靖安【中興立。潭、永、常德。】

靜江【二指揮。】

威果【見禁軍。】

雄略【中興,四指揮。】

澄海【中興,武岡、全。】

豐國監【中興立。建寧。】

駕綱【中興立。】

長運【中興立。】

修江【中興,杭。】

都作院【中興,杭。】

小作院【中興立。杭。】

清湖閘【中興立。杭。】

開湖司【中興立。杭。】

北城堰【中興立。杭。】

西河廣濟【中興立。杭。】

樓店務【中興,杭。】

長安堰閘【中興立。杭。】

秤斗務【中興立。杭。】

壯城【帥府望郡立之。】

鼓角匠、船務【中興,杭。】


校勘記
〔一〕雖無戍更 按通考卷一五二兵考引兩朝國史志作「雖或戍更」,玉海卷一三九引宋祁兵錄序作「間亦戍更」。
〔二〕內情理重及緣邊隨軍者奏裁 「者」字原脫,據長編卷六七補。
〔三〕其當從隸軍額 「從」,長編卷七七作「徙」,於義較長。
〔四〕仍見訖與假十日 按宋會要職官三六之八〇載此事說:「其經過軍士編排引見後,令歸本營,限十日搬移。」疑志文「仍」下脫「引」字。
〔五〕陝西 「陝」字原脫。按宋無「河西路」,據通考卷一五六兵考補。
〔六〕五都法 「都」原作「部」。太平治蹟統類卷三〇、羣書考索後集卷四〇都作「都」;宋會要刑法七之一六載此事作:「依禁軍例分五都管轄。」本書卷一九五兵志:「今之軍制百人爲都,五都爲營,五營爲軍,十軍爲廂。」據改。
〔七〕間詔募增 太平治蹟統類卷三〇作「廣、浙間詔增募」,及參考羣書考索後集卷四〇所載,疑「間」字上有「廣浙」爲是。
〔八〕環州下蕃落 「下」字原置「環州」上。按長編卷三一五、通考卷一五六兵考,「下」字都在「番落」上;下文建隆以來之制「下蕃落」條並有「環外砦,係教閱」語,當即此軍,據改。
〔九〕馬步軍諸指揮 句下原衍「使」字,據通考卷一五六兵考刪。
〔一〇〕耀 原作「輝」。按宋代陝西路無名「輝」的州縣;本卷下文作「耀」,今改。
〔一一〕濟衞 按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本軍係京東、陝西兩路廂兵,分別駐濟和渭。此處「衞」屬河北路,疑當作「渭」。
〔一二〕西京 原作「西安」。按本書卷八七地埋志,西安州建於元符二年,此時不當有「西安」;卷一八七兵志大中祥符四年宣示,永安指揮軍額隸西京本城廂軍;下文熙寧以後之制,京西路本軍駐地作「西京」。據改。
〔一三〕保安 原作「西安」。按宋代此時無西安,陝西路的長安也不稱西安,下文熙寧以後之制陝西路本軍駐地作「保安」,據改。
〔一四〕郢 按本書卷八五地理志,郢州屬京西路,荊湖北路不當有「郢」;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本軍駐地荊湖路無「郢」,而京西路則有「郢」。疑此處志文有誤。
〔一五〕瀘 原作「廬」。按「廬」是淮南路州名,據本書卷八九地理志,梓州路的瀘州作「瀘」;下文熙寧以後之制四川路本軍駐地作「瀘」,今改。
〔一六〕雲安大寧 「雲安」上原衍「雲」字,「大寧」原作「大雲」。按本書卷八九地理志,夔州路無名「雲」和「大雲」的州軍,只有雲安軍、大寧監;下文熙寧以後之制四川路本軍駐地作「大寧」,「雲」字亦不重出,今改。
〔一七〕安肅永定永靜 「安」字原脫,「永靜」原作「靜邊」。按本書卷八六地理志,河北路無名「肅」和「靜邊」的州軍,只有安肅軍和永靜軍;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河北路本軍駐地作「安肅」、「永靜」,今改。
〔一八〕處 按處州屬兩浙路,而本條列舉置有本軍的路名無「兩浙」,此處不當有「處」字;又同上路名中有江南,本書卷八八地理志,江南西路有虔州。疑「處」爲「虔」字之訛。
〔一九〕火山 「火」字原脫。按上文曾說,治平初,募河東民爲本城廂軍,則本條中當有河東路地名。又下文熙寧以來之制所載各路本城軍,其他各路都和本條相同,而在河東路有一「火山」,即本書卷八六地理志所載的河東路火山軍。此處「山」上當脫「火」字,因補。
〔二〇〕亳城 按宋無「亳城」,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淮南路本軍駐地作「亳、永城」,此處「亳」下當脫一「永」字。
〔二一〕肅寧城寧 按「肅寧城」軍額前文未見;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河北路有肅寧軍,駐肅城,而本志別無肅寧軍,疑此處有誤。
〔二二〕昌城 按宋無此州軍;下文熙寧以後之制所載兩浙路堰軍作「呂城」,其他三堰與本條同。呂城是潤州堰名,見宋會要食貨一六之八。至順鎮江志卷二:「呂城堰在丹陽縣東南五十四里。」盧憲嘉定鎮江志卷一〇載,南宋鎮江閘兵原額一百三十人。「呂」、「昌」形近,疑「昌」是「呂」字之訛。
〔二三〕陳 原作「東」。按宋無此州縣;本書卷八五地理志,京西路有陳州,下文熙寧以後之制京西路本軍駐地條有「陳」,據改。
〔二四〕克勝瀛滄黃保定 已見前文,當爲重出。
〔二五〕隰 按上文已有「隰」,此處不當重出,亦不當繫於陝西路;下文熙寧以後之制陝西路本軍駐地有「隴」,疑此處作「隰」誤。
〔二六〕西京洛陽 「西」下原衍「上」字。按本書卷一九八兵志載有河南洛陽馬監,河南府爲宋之西京,下文熙寧以後之制京西路「馬監」所在地作「西京洛陽」,據刪。
〔二七〕留 按宋無此州,下文熙寧以後之制廣南遞角場本軍駐地作「雷」,疑此處作「留」誤。
〔二八〕咸平橋道 按咸平爲開封府縣名,見本書卷八五地理志,不當屬永興軍;其屬永興軍者乃咸陽縣,下文熙寧以後之制陝西路有「咸陽橋道」,駐地爲永興,疑「平」是「陽」字之訛。
〔二九〕河清 二字原倒,據上下文及宋會要職官五之四二改。
〔三〇〕牛羊司 原作「牛馬司」,據本書卷一六四職官志、宋會要職官二一之一〇改。
〔三一〕西水磨務 「務」原作「庫」。按本書卷一六五職官志作「水磨務」,事物紀原卷七水磨務條:「水磨東、西二務,開寶三年置。」據改。
〔三二〕左右廂店宅務 「廂」原作「廟」,下文熙寧以後之制和宋會要食貨五五之二都作「廂」,據改。
〔三三〕北京大名相州安陽洺州廣平衞州淇水 「大名」二字原脫,「洺」原作「洛」,「淇」原作「洪」。據上文建隆以來之制「馬監」條和本書卷一九八兵志補改。
〔三四〕真定府北砦勁勇 「真」字原脫。按本書卷八六地理志,北砦隸真定府,咸平二年置。參據上文建隆以來之制「勁勇」條補。
〔三五〕紹興三年 「紹興」是南宋的年號,南宋廂兵另有記載,此處不應攔入。按上文爲元豐,下文爲元符,疑此處當爲「紹聖」。
〔三六〕自左衙而下十有七 「十」字原脫,據下文列舉軍額數和通考卷一五六兵考補。
〔三七〕濰揚 按京東路有濰州,無揚州;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淮陽」,而淮陽屬京東路,疑此爲「淮陽」之誤。
〔三八〕淮陽 原作「淮揚」。按此處係指京東路之淮陽軍,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淮陽」,據改。
〔三九〕西 按京西路無此州縣,疑「西」下脫「京」字。
〔四〇〕泰 原作「秦」,秦州屬陝西路,不在淮南路,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泰」,據改。
〔四一〕長安 原作「張安」,按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長安」,下文建炎後廂兵也有「長安堰閘」;長安又是杭州堰閘名,見宋會要食貨一八之五。咸淳臨安志卷三九說:長安堰,在鹽官縣西北二十五里,閘兵舊額百二十人。「張」字實爲「長」字之訛,據改。
〔四二〕梢工都 原作「梢工部」。按梢工都自建隆以來即已建立,上文淮南路的真、楚州,江南路的洪州均有。熙寧以後駐地未變,而志文分載於兩路之下,「部」字當爲「都」字之訛,據改。
〔四三〕水運 原作「水軍」,與下文「左衙」下「水軍」重出。按此處當作「水運」,自建隆以來即已建立,駐淮南路的泰州,江南路的臨江軍,荊湖路的潭州,均見上文。熙寧以後駐地未變,而志文分載於各路之下,「軍」字當爲「運」字之訛,據改。
〔四四〕汀 按汀州屬福建路,不當繫於荊湖路。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亦作「潭、汀」,此處當有舛誤。
〔四五〕儋 原作「儀」。按本條上文已有「南儀」,此處不當又出「儀」字;儀州亦不屬廣南路;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儋」,據改。
〔四六〕萬達開施忠雲安 「萬」原作「葛」,「雲安」原作「雲忠」。按宋代四川路無名「葛」和「雲忠」的州軍。本書卷八九地理志,四川路有萬州和雲安軍,上文建隆以來之制本軍駐地作「萬」和「雲安」,據改。
〔四七〕將作監 原作「將作院」,據本書卷一六五職官志、職官分紀卷二二改。
〔四八〕建炎後禁廂兵 考異卷七二說:「廂」字當衍。根據本志體例,先記禁兵,後記廂兵;下文建炎後廂兵「威果」條注「見禁軍」,係指「威果」條所列駐地,則作「禁兵」似是。
〔四九〕在廣効立 據下文「在奉化上」、「在崇勝上」、「在保寧上」等例,此處當作「在廣効上」。
字數:12138,最後更新時間: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