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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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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纂疏
大壯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韓康伯曰:遯「君子以遠小人」,遯而後通,何可終邪。陽盛陰消,君子道勝也。】
【疏】當遯之世,君子道消,小人道長,是以「君子遠小人」。必遯而後亨,然遯亦何可終也。蓋陰長則陽退,陽進則陰衰。消息相循,自然之理。遯主退,壯主進。退極必進,故遯受以壯,是陽盛陰消,君子道勝也。愚案:遯主乎退,以艮止也,而遯實全體象艮。大壯主乎進,以震動也,而大壯實全體象震。艮終東北,即震出東方。大壯次遯,即震次艮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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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虞翻曰:陽息泰也。壯,傷也。大謂四。失位爲陰所乘,兑爲毁折,傷。與五易位乃得正,故「利貞」也。】
【疏】陽自泰三息四成大壯,故云「陽息泰也」。陽息過盛而爲陰傷,故云「壯,傷也」。物過則傷,不云傷而云壯者,陰陽之辭也。揚子方言曰「凡草木刺,北燕朝鮮之閒謂之策,或謂之壯」,郭璞注云「今淮南亦呼壯爲傷」是也。陽大陰小,大謂四,陽息至四也。以陽居四爲「失位」,五陰乘之,陰氣賊害,又互兑爲毁折,故稱傷。四當升五,與五易位,陽乃得正,故「利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侯果曰:此卦本坤。陰柔消弱,剛大長壯,故曰大壯也。】
【疏】陽息坤,初漸長至四,故云「此卦本坤」。陽息過泰,是陰柔愈弱,陽剛愈壯。陽爲大,息至四,故曰「大者壯也」。
剛以動,故壯。
【荀爽曰:乾剛震動,陽從下升,陽氣大動,故壯也。】
【疏】乾剛在下,震動在上,是「陽從下升」也。陽氣至剛,大動于上,故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
【虞翻曰:謂四進之五,乃得正,故「大者正也」。】
【疏】陽在四爲失位,進而之五,乃得乎正。陽爲大。故曰「大者正也」。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正大」謂四,之五成需,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故「天地之情可見也矣」。】
【疏】陽居五爲正爲大。四陽之五成需,需自大壯來也。需體坎互離,互乾成離,故云「離日見天」。乾之坤成坎,故云「坎月見地」。「利貞者,性情也」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
【崔憬曰:乾下震上,故曰「雷在天上」。一曰雷,陽氣也。陽至于上卦,能助于天威,大壯之象也。】
【疏】乾爲天在下,震爲雷在上。論衡曰「雷者,太陽之激氣」,故云「雷,陽氣也」。陽氣在上,能助天威,剛以動,故有大壯之象。
君子以非禮弗履。」
【陸績曰:天尊雷卑,君子見卑乘尊,終必消除,故象以爲戒,非禮不履。】
【疏】漢書五行志曰「雷于天地爲長子」,故云「天尊雷卑」。震上乾下,是「以卑乘尊」也。陽長至上,成乾滅震,是「終必消除」也。震爲足,震足履乾,履非所履。陰消至上,震足不見,故君子取以爲戒,而「非禮弗履」。履者,禮也。天在澤上爲履,上下有辯。以坤柔履剛,故嘉會合禮。雷在天上,尊卑倒置,以震剛履乾,故「非禮弗履」。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虞翻曰:趾謂四。征,行也。震足爲趾、爲征。初得位,四不征之五,故凶。坎爲孚,謂四上之五成坎,已得應四,故「有孚」。】
【疏】初應四,故「趾謂四」。「征,行也」,釋言文。震爲足,故「爲趾爲征」。初應四趾,而征則自初始也。初陽爲得位,四失位不應。若初動而四不應則凶,故「征凶」。經言「征」,虞謂「四不征之五故凶」者,非也。唯不動而待四之五成坎,坎爲孚,已得與四爲正應,故「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虞翻曰:應在乾終,故「其孚窮也」。】
【疏】體有兩乾,「應在乾終」者,互乾之終也。終者,窮也。以陽應陽,故孚窮。孚窮,故傷。
九二。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虞翻曰:變得位,故「貞吉」。動體離,故「以中也」。】
【疏】陽變爲陰得正位,故曰「貞吉」。動則成離,離二象曰「得中道也」,故云「以中」。二宜陰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虞翻曰:應在震也。三陽君子,小人謂上。上逆故「用壯」。謂二已變離。離爲罔,三乘二,故「君子用罔」。體乾「夕惕」,故「貞厲」也。】
【疏】應在震上也。「三陽君子」,謂乾三也。「小人謂上」,夬上「小人道消也」。五已正爲夬,上陰乘逆,傷陽不正,應之故「用壯」。壯,傷也。二已變,三體離。包羲「作結繩以爲罔罟,蓋取諸離」,故「離爲罔」。上不應三,三下乘二,故「君子用罔」。三體在乾得正,乾九三曰「夕惕若厲」,故雖貞亦厲。三陷于罔,故危也。
羝羊觸藩,羸其角。
【荀爽曰:三與五同功爲兑,故曰「羊」,終始羊位,故曰「羝」,「藩」謂四也。三欲觸四而危之,四反羸其角,「角」謂五也。【疏】三與五同功,互爲兑,兑爲羊,故曰「羊」。説文「羝,牡羊也」,遯變大壯,初二、五上,有升有降,唯三
四不變,而三則終始陽位,陽爲牡,故曰「羝」。「藩謂四」,釋具下侯注。三君子不觸四,角亦非五,不如侯注尤合經義也。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侯果曰:「藩」謂四也,九四體震爲竹葦,故稱「藩」也。三互乾兑,乾壯兑羊,故曰「羝羊」。四藩未決,三宜勿往,用壯觸藩,求應于上,故角被拘羸矣。案:自三至五體兑爲羊,四既是藩,五爲羊角,即「羝羊觸藩羸其角」之象也。】
【疏】侯注:「藩謂四」者,四體震,震爲竹木、爲萑葦,故爲藩。三下互乾,上互兑,乾體壯,兑象羊,故曰「羝羊」。四藩在前,剛而未決,三宜固守勿往。若用壯觸四,求應于上,上欲應三,爲四所隔,故云「角被拘羸矣」。上爲角,爻例也。「羸」,釋文鄭虞作「纍」,馬氏以爲大索,是也。與觀旁通,觀巽爲繩。三動互離,羊性喜觸,兑毁而離麗,故有拘羸其角之象。案:以五爲角,從荀義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轝之腹。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虞翻曰:失位,悔也。之正得中,故「貞吉」而「悔亡」矣。體夬象,故「藩決」。震四上處五,則藩毁壞,故「藩決不羸」。坤爲大轝、爲腹,四之五折坤,故「壯于大轝之腹」。而象曰「尚往」者,謂上之五。】
【疏】九居四爲「失位」,宜有悔也。上之五得中,故「貞吉而悔亡矣」。初至五體象夬,夬者,決也,故曰「藩決」,四體不正,上之五則震體毁,故藩決不能羸也。「坤爲大轝、爲腹」,皆説卦文,謂泰坤也。四之五體坎,坎折坤體,故曰「壯于大轝之腹」也。壯者,傷也。而象曰「尚
往」者,尚,上也,謂上之五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
【虞翻曰:四動成泰,坤爲喪也。乾爲易,四上之五,兑還屬乾,故「喪羊于易」。動各得正,而處中和,故「无悔」矣。】
【疏】四失位,動成泰體坤,月滅坤乙爲喪。「乾以易知」,故「乾爲易」。鄭注「易,佼易也」。四上之五體坎,坎五,乾也,故「兑還屬乾,喪羊于易」也。四五易位,動而各得其正,五處上中,下應二和,故无悔也。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案:謂四五陰陽失正。陰陽失正,故曰「位不當也」。】
【疏】四五陰陽失正,故曰「位不當」。四動之五,各得其正,故勿悔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
【虞翻曰:應在三,故「羝羊觸藩」。遂,進也。謂四已之五體坎,上能變之巽,巽爲進退,故「不能退,不能遂」。退則失位,上則乘剛,故「无攸利」。坎爲艱,得位應三利上,故「艱則吉」。】
【疏】上正應在三,乃上不應三,使三觸藩,故「无攸利」。明三羝羊,所觸者上也。書仲虺之誥「顯忠遂良」,孔傳「良則進之也」。且對退而言,故訓進。四已之五,其體爲坎。震巽特變,故「上能變之巽」。「巽爲進退」,説卦文。應三隔四,故不能進退。窮于上,故「不能遂」。羸其角之象也。退謂上爲巽,退于四則失位。進于五則乘剛。故「无攸利」。坎陷故爲艱。上不變巽,居坎得位,四藩既決,三自應之,利居五上,故「艱則吉」也。乾鑿度説此爻曰「藩決艱解」,故上與二四同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虞翻曰:乾善爲詳。不得三應,故「不詳也」。】
【疏】「詳」,古文「祥」。釋詁云「詳,善也」。「元者善之長」,故「乾善爲詳」。上隔于四,不得三應,不得乾,故「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虞翻曰:巽爲長,動失位爲咎。不變之巽,故「咎不長也」。】
【疏】「巽爲長」,説卦文。上動失位,故有咎。守正應三,不變之巽,故「咎不長也」。「咎不長」者,即雜卦所謂「大壯則止」也。
校勘記
〔一〕
潘校:「三」,原本作「二」,據卦象正。
〔二〕
潘校:「尚」,原本作「上」,據陳校本正。
字數:2401,最後更新時間: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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