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識
    1. 卷五
      1. 厥論篇第四十五

素問識·卷五


厥論篇第四十五


張云。厥者。逆也。氣逆則亂。故忽爲眩僕脫絕。是名爲厥。厥證之起於足者。厥發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輕則漸蘇。重則即死。最爲急候。後世不能詳察。但以手足寒熱爲厥。又有以腳氣爲厥者。謬之甚也。簡按千金方凡例。以厥爲腳氣。然王注已言及之。則唐時有爲其說者。可知也。考靈寒熱病篇曰。厥痹者。厥氣上及腹則死。此特似指腳氣衝心。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爲言。蓋彼以辨傷寒之寒熱耳。實非若內經之所謂厥也。觀大奇論曰。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調經論曰。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爲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繆刺論曰。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重。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若此者。豈止於手足寒熱。及腳氣之謂耶。今人多不知厥證。而皆指爲中風也。夫中風者。病多經絡之受傷。厥逆者。直因精氣之內奪。表裏虛實。病情當辨。名義不正。無怪其以風治厥也。醫中之害。莫此爲甚。簡按厥。爾雅作瘚。說文亦作瘚。云。屰氣也。從疒從屰從欠。又云。欮。瘚。或省疒。史記扁倉傳。作蹶。劉熙釋名。厥。逆氣也。顏師古注急就章云。瘚者。氣從下起。上行叉心脅也。厥有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臟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書論之詳焉。

五指之表 張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 簡按集聚同義。然集有止之意。國語。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從內也 張云。其寒也非從外入。皆由內而生也。故凡病陽虛者。必手足多寒。皆從指端始。

前陰 馬云。前陰者。陰器也。外腎也。簡按寧氏折骨分經云。睪丸。外腎也。屬足厥陰肝經。又韻會云。外腎爲勢。宮刑男子割勢。據此則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睪丸也。

下氣上爭不能復 吳云。下氣。身半以下之氣也。上爭者。陽搏陰激。身半以下之氣。亦引而上爭也。馬云。是在下之腎氣。乃因強力。而遂與上焦之氣相爭。不能復如其舊。高云。在下之陰氣。上爭於陽。致陽氣不能復。復。內藏也。

精氣溢下 吳云。陰精之氣。湧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陽氣上出。則陰臟之精氣。亦溢於下矣。簡按上古天真論。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知是亦言精氣漏泄。然彼由腎氣有餘。此因上盛下虛。義遞異。

邪氣因從之 張云。陽虛則陰勝爲邪。簡按吳云。邪氣。陽氣也。以其失所。目之爲邪。此解太誤。若改陽字作陰。則才通。

氣因於中 汪昂云。寒從內發。即前不從外之意。高云。陰寒之邪氣因於中。而陽氣日衰。簡按此一句。諸說參差。甲乙。於。作所。而吳則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馬則改因作困。張則以氣爲上文之精氣邪氣。志則爲氣因於中焦水穀之所生。並不甚清晰。考上下文意。汪高所釋似允當。今姑從之。

滲營其經絡 張兆璜云。滲者。滲於脈外。營者。營於脈中。營氣宗氣。皆精陽之氣。營行於脈中。諸陽之氣。淡滲於脈外。非獨衛氣之行脈外也。

手足爲之寒也 滑云。張子和曰。秋冬陰壯陽衰。人或恃賴壯勇。縱情嗜欲於秋冬之時。則陽奪於內。陰氣下溢。邪氣上行。陽氣既衰。真精又竭。陽不榮養。陰氣獨行。故手足寒。發爲寒厥也。

絡脈滿而經脈虛 志云。靈樞經脈篇曰。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夫衛氣者。水穀之悍氣也。酒亦水穀悍熱之液。故從衛氣。先行皮膚。從皮膚而充於絡脈。是不從脾氣。而行於經脈。故絡脈滿。而經脈虛也。

氣聚於脾中 馬云。下氣上爭。聚於脾中。志云。穀氣聚於脾中。高同。

腎氣日衰陽氣獨勝 宋本。日。作有。吳作自。甲乙。勝。作盛。(張氏醫通云。論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陽氣衰。不能滲榮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爲之寒也。附子理中湯。論得熱厥之由。則謂其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爲之熱也。加減腎氣丸。)

腹脹滿 甲乙。無脹字。馬云。下氣上爭。而行之於上。則下虛。故氣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脹滿也。夫曰陰氣盛於上則腹滿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陰寒之氣盛於上。則上下皆陰。而陽氣虛於下。下虛則腹脹滿。以明腹滿而爲寒厥之意。簡按張云。陰虛於下。則脾腎之氣不化。故腹爲脹滿。恐非。

陽氣盛於上 新校正。據甲乙。作腹滿二字。詳辨其義。滑亦從之。而馬吳諸家。仍原文而解之。簡按帝問有二或字。故舉陰氣盛於上。陽氣盛於上之兩端而答之。則新校正似是而卻非。馬云。乃上文之熱厥耳。高云。陽熱之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亂則心神不寧。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而爲熱厥之意。

下氣重上而邪氣逆 吳云。重。平聲。並也。邪氣。氣失其常之名也。簡按腹中論云。陽氣重上。有餘於上。此亦論厥逆也。即是同義。

不知人也 志云。猝然昏瞶。或僕撲也。吳。此下。補逆之微者半日復。逆之甚者一日復。復則知人矣十九字。簡按經文未知舊如此否。要之不可定然矣。

厥狀病能 馬云。能。音耐。禮運篇云。聖人耐以天下爲一家。則能耐同。吳云。能。猶形也。張同。志云。病能者。能爲奇恆之病也。簡按吳近是。詳見病能論篇首。

腫首頭重 簡按脈解篇。腫腰膲痛。著至教論。乾嗌喉塞。乃與論語迅雷風烈。楚辭吉月辰良。並同字法。腫。志本作踵。非。

眴僕 甲乙。作眩僕。吳云。眴。目眩亂也。僕。顛仆也。馬云。眴眩而仆倒。乃上重下輕之證也。

陽明之厥 汪昂云。按陽明多血多氣。詳本症病皆有餘。與虛而厥者不同。

癲疾欲走呼 簡按陰陽類論云。罵詈妄行。巔疾爲狂。王注。以腎水不勝。故胃氣盛。而顛爲狂。蓋與此同證。詳見宣明五氣篇。

後不利 志云。食飲入胃。脾爲轉輸。逆氣在脾。故後便不利。脾不轉運。則胃亦不和。是以食則嘔。而不得臥也。

口乾溺赤 甲乙。口。作舌。志云。陰液不能上資。是以口乾心痛。肺金不能通調於下。故溺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爽。故腹滿也。

涇溲 簡按諸家不釋。但張云。涇。音經。水名。義難通。調經論王注云。涇。大便也。溲。小便也。楊上善云。涇作經。婦人月經也。吳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溲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數說亦未穩當。靈本神篇。亦有腹脹經溲不利之文。經。甲乙作涇。蓋涇溲是小溲。集韻。涇。去挺切。泉也。劉熙釋名。水直波曰涇。涇。徑也。言道徑也。溲者。二便之通稱。(國語。少溲於豕牢。史記倉公傳。有大小溲語。吳越春秋。太宰嚭奉溲惡。注。溲。即便也。惡。大便也。)故加涇字。別於大便。脈要精微論。言小便爲水泉。此亦一證。

陰縮腫 甲乙。無腫字。是。

以經取之 吳云。難經曰。不盛不虛。以經取之者。是正經自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六十九難)正此謂也。馬云。若不盛不虛。則在膽取膽。而不取之肝。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膽。所謂自取其經也。即名之曰經治。又曰經刺。

太陰厥逆 張云。按六經之厥。已具上文。此復言者。考之全元起本。自本節之下。另在第九卷中。蓋彼此發明。原屬兩篇之文。乃王氏類移於此者。非本篇之重複也。

治主病者 張云。謂如本經之左右上下。及原輸等穴。各有宜用。當審其所主而刺之。余准此。

虛滿嘔變下泄清 吳云。少陰。腎也。腎間命門之火虛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虛滿。虛滿者。中虛而滿也。嘔變者。水穀已變。猶嘔逆而出。蓋少陰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變猶嘔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穀。少陰氣厥。以致中焦虛滿。而變爲嘔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嘔變。當作變嘔。靈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與此篇大義相同。且有聲無物曰嘔。故不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高云。有欲嘔之變證。簡按佛典有變吐之語。知是嘔變變嘔。乃嘔逆之謂。諸注恐屬強解。

前閉 高云。前陰閉結。

譫言 吳云。肝藏魂。魂失其守。故譫言也。

不得前後 張云。或閉結不通。或遺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謂也。三陰俱逆。則臟氣絕。陽明脈解篇曰。厥逆連經則生。連臟則死。此之謂也。志云。陰關於下也。簡按此謂二便不通。張注。或遺失不禁。誤。

僵仆 高云。即上文發爲眴僕之義。

嘔血善衄 志云。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於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云。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簡按吳本。無嘔血二字。義不相蒙。崐僭去之。非也。

機關不利 張云。機關者。筋骨要會之所也。膽者。筋其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故爲此機關腰項之病。

發腸癰不可治 張云。腸癰發於少陽厥逆者。相火之結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陽經厥氣逆。則樞轉有乖。故機關不利不能樞轉。從外則發腸癰。發腸癰。則內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此少陽厥逆病能。發於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簡按高。據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之例而釋之。未知於經旨何如。存備一說。

驚者死 馬云。肝之病發爲驚駭。而膽與之爲表裏。故驚則死矣。張云。其毒連臟。故當死。

喘咳身熱 志云。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

善驚衄嘔血 志云。二陽發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此病在氣。而及於經血。高云。聞水音則善驚。熱迫於經則衄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於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脫文。

嘔沫 吳云。肺主治節。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降。故虛滿而咳。虛滿之久。必有留沫。故嘔沫。高云。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

手心主少陰 高云。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云。邪客篇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 吳云。其脈屬於小腸。小腸繫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張云。四時氣篇曰。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於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簡按王以爲錯簡文。吳張強爲之解。似不切貼。

 馬云。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痓。音熾。傷寒論。有剛痓柔痓。痙。音敬。風強病也。此痓當以痙爲是。後世互書者非。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有風痙證。高云。經脈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榮於經脈。故痓當資手陽明經之津液。簡按張云。痓。謂手臂肩項強直也。此蓋拘泥於本經之所流注。故云爾。

字數:3373,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