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卷二
五穀 簡按五穀其說不一。金匱真言論。麥。黍。稷。稻。豆。臟氣法時論。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九針論。無小豆。有麻。周禮。五穀養其病。鄭注。麻。黍。稷。麥。豆。月令。春食麥。夏食菽。中央食稷。秋食麻。冬食黍。如醫經。當以金匱真言論所載爲正。
湯液及醪醴 熊音。醪醴。上音勞。下音禮。酒味厚曰醪。味薄曰醴。張云。湯液醪醴。皆酒之屬。韻義云。醅酒濁酒曰醪。詩詁云。酒之甘濁而不泲者。曰醴。然則湯液者。其即清酒之類歟。簡按扁鵲傳。上古之時。醫有俞跗。(應邵注。黃帝時醫也。)治病不以湯液醴灑。(按灑。釃通。說文。釃下酒也。一曰。醇也。)蓋灑與醴無太異。湯液醪醴。連稱者如此。則張以爲清酒之類。似不誣焉。何剡云。湯液。謂煎煮湯藥。然下文明言當今之世。必齊毒藥。則湯液非煎煮湯藥可知也。而漢書藝文志。湯液經法十六卷。未知所謂湯液何物。至皇甫謐甲乙序則云。伊尹以元聖之才。撰用神農本草。以爲湯液。此乃爲煎煮湯藥之義也。後世湯藥之說本於此。醪。說文。汁滓酒也。廣韻。濁酒。醴。說文。酒一宿熟也。玉篇。甜酒也。前漢楚元王傳。元王每置酒。常爲穆生設醴。顏注。醴。甘酒也。少鞠多米。一宿而熟。
稻米 楊泉物理論。稻者。溉種之總稱。顏師古刊謬正俗云。稻是有芒之穀。故於後通呼粳稬。總謂之稻。孔子曰。食夫稻。周官有稻人之職。漢置稻米使者。此並非指屬稻稬之一色。簡按說文。及本草。專指糯以爲稻。得師古之說始明。志云。帝以五穀爲問。是五穀皆可爲湯液醪醴。以養五臟。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蓋謂中穀之液。可以灌養四臟故也。考金匱真言論。以稻爲秋穀。則此說不知何據。
炊以稻薪 以。宋本作之。馬張本同。
高下之宜 此下。宋本及諸本。有故能至完。伐取得時八字。此本系脫落。當補。簡按詩豳風。十月獲稻。呂覽孟冬紀。命大酋。秫稻必齊。曲糵必時。湛饎必潔。水泉必香。陶氣必良。火齊必得。王注。稻以冬採。蓋本於此。
鑱石針艾 熊音。鑱。上衫反。小針也。馬云。鑱。沮銜反。靈九針論。第一曰鑱針。張云。鑱。銳也。簡按扁鵲傳。鑱石橋引。注。仕咸反。謂石針也。此連言針艾。當從史注。
針石道也 吳云。言用針石者。乃治病之道。道。猶法也。若精神不加進。志意不舒展。則徒法不能以自行。故病不可得而愈也。簡按志聰以精神不進之精神。爲工之精神。以今精神壞去之精神。爲病者之精神。高則爲工之與病者之精神。並不可從。蓋此段當從全元起本改數字。義尤明備。
極微極精 吳云。言微渺易治之時。張云。極微者。言輕淺未深。極精者。言專一未亂。斯病也。治之極易。高云。微。猶輕也。精。猶細也。
守其數 吳云。數。度也。簡按呂覽高注。數。術也。
兄弟遠近 吳云。遠近。猶言親疏也。高云。或疏而遠。或相親而近。其音聲可以日聞於耳。五色可以日見於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閒暇之甚。而不早爲之計。以至病成而逆乎。
五臟陽以竭 馬云。以。已同。吳張。以。作已。
津液充郭 張云。郭。形體胸腹也。脹論云。夫胸腹。臟腑之郭也。吳云。郭。當作鞟。高云。郭。廓同。空廓也。簡按上膈篇云。積聚守於下管。衛氣不營。則腸胃充郭。由此則高注爲是。
其魂獨居 張云。魄也。陰之屬。形雖充。而氣則去。故其魄獨居也。簡按王注未允。
四極急 吳云。四肢腫急。簡按王注脈數。恐非。
形施於外 簡按玉篇。施。張也。王注施張本於此。新校正非。
平治於權衡 張云。平治之法。當如權衡者。欲得其平也。且水脹一證。其本在腎。其標在肺。如五臟陽已竭。魄獨居者。其主在肺。肺主氣。氣須何法以化之。津液充郭。孤精於內。其主在腎。腎主水。水須何法以平之。然肺金生於脾。腎水制於土。故治腫脹者。必求脾肺腎三臟。隨盛衰而治得其平。是爲權衡之道也。高云。權。秤錘也。衡。平也。腐穢充塞。五臟不和。故當平治於權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簡按張高雖與王義異。亦當存一說。
去宛陳莝 馬云。宛。積也。陳莝。陳草也。吳云。積者謂之菀。久者謂之陳。腐者謂之莝也。張云。莝。斬草也。吳云。其水氣之陳積。欲如斬草。而漸除之也。簡按音釋。莝。音銼。斬也。熊音。莝。粗臥反。斬草也。說文。莝。斬芻也。當從張義。王注原本。蓋作莖字。故引全本校之。
溫衣 滑云。當作溫之。微動四肢。令陽氣漸次宣行。乃所以溫之也。或云。作溫表。謂微動四肢。令陽氣漸次宣行。而溫於表也。張云。溫衣。欲助其肌表之陽。而陰凝易散也。簡按張注是。
鬼門 張云。汗空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陰之屬也。故曰鬼門。簡按通天論。氣門乃閉。王注。氣門。謂玄門。蓋氣鬼古通。
淨腑 張云。膀胱也。上無入孔。而下有出竅。滓穢所不能入。故曰淨腑。○張氏醫通云。開鬼門之劑。麻黃羌活防風柴胡蔥白。及柳枝煎洗。潔淨腑之劑。澤瀉木通通草防己葶藶茯苓豬苓秋石代鹽。去菀陳莝之劑。商陸大戟甘遂芫花牽牛。宣布五陽之劑。附子肉桂乾薑吳茱萸。
精以時服 張云。服。行也。志云。精以時復矣。
巨氣乃平 馬云。巨氣大氣也。即正氣也。志云。巨氣者。太陽之氣也。簡按當從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