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識
    1. 卷二
      1. 五臟別論篇第十一

素問識·卷二


五臟別論篇第十一


馬云。別。如字。此乃五臟之別是一論。故名篇。吳同。

方士 文選七發。方術之士。李善注。孔安國論語注云。方。道也。

女子胞 張云。子宮。是也。簡按漢外戚傳。善臧我兒胞。師古注。謂胎之衣也。此即胞衣。又倉公傳。風癉客脬。正義。脬。亦作胞。此即膀胱。而其爲子宮之義者。史傳無所考。然胞衣每兒化成。膀胱不限女子。明是子宮矣。質疑錄云。陰陽別論云。女子胞。氣厥論云。胞移熱於膀胱。五味篇云。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凡此胞字。皆音包。以子宮爲言也。靈樞云。膀胱之胞薄以懦。音拋。以溲脬爲言也。

奇恆之腑 高云。奇。異也。恆。常也。言異於常腑也。

其氣象天 張云。轉輸運動。象天之氣。高云。傳導水穀。變化而出。猶之天氣之所生也。從上而下。故其氣象天。從上而下。故瀉不藏。

魄門 魄。粕通。莊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義。司馬云。爛食曰魄。一云。糟爛爲魄。本又作粕。蓋肛門傳送糟粕。故名魄門。王注恐鑿矣。

氣口 張云。氣口之義。其名有三。手太陰肺經脈也。肺主諸氣。氣之盛衰見於此。故曰氣口。肺朝百脈。脈之大會聚於此。故曰脈口。脈出太淵。其長一寸九分。故曰寸口。是名雖三。而實則一耳。簡按倉公傳。太陰之口。亦謂寸口。

爲五臟主 經脈篇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經脈別論曰。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之分。難經。一難曰。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然。寸口者。脈之大會。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法取於寸口也。

六腑之大源也 靈五味篇云。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玉版論云。胃者。水穀氣之海也。甲乙林億等注云。稱六腑。雖少錯於理。相發爲佳。

氣口亦太陰也 馬云。五味入口藏於胃。而得脾以爲之運化。致五臟之氣。無不藉之資養。則是脾者足太陰也。肺者手太陰也。其氣本相爲流通。而氣口亦手太陰耳。張云。氣口屬肺。手太陰也。布行胃氣。則在於脾。足太陰也。經脈別論曰。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然則胃氣必歸於脾。脾氣必歸於肺。而後行於臟腑營衛。所以氣口雖爲手太陰。而實即足太陰之所歸。故曰氣口亦太陰也。簡按馬張所解。其理雖詳備。而考之經文。似不太明。李中梓診家正眼。刪亦字。

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吳云。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熏蒸於肺。肺得諸臟腑之氣。轉輸於經。故變見於寸口。高云。五臟六腑之氣味。始則五味入口藏於胃。繼則脾氣轉輸氣味。皆出於胃。循經脈而變見於氣口。簡按出字。全本作入。而王注亦云。穀入於胃。然據吳高注意。不必改入字。其義自明。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 張云。上文言五味入口藏於胃者。味爲陰也。此言五氣入鼻藏於心肺者。氣爲陽也。鼻爲肺之竅。故心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觀此兩節。曰味曰氣。皆出於胃。而達於肺。既達於肺。亦必變見於氣口。故氣口獨爲五臟主。簡按吳云。風暑濕燥寒。天之五氣也。誤。

察其下適其脈 吳云。下。謂二便也。張云。適。測也。簡按當從太素。補上字候字。下文其病下。補能字。

拘於鬼神者 史記。扁鵲云。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字數:1018,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