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識
    1. 卷四
      1.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

素問識·卷四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


馬云。首二節。論熱病。故名篇。後二節。則論勞風腎風也。

陰陽交 滑云。交。謂交錯也。張云。以陽邪交入陰分。則陰氣不守。故曰陰陽交。汪昂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蓋言脈也。簡按倉公傳云。熱病陰陽交者死。即是。

無俾也 汪機云。愚謂穀氣化爲精。今不能食。則精無所俾益。高云。俾。補益也。簡按俾。爾雅釋詁云。使也。說文云。益也。王本於爾雅。汪高原於說文。並通。

病而留者 簡按新校正。引甲乙。作而熱留者。今從之。

脈尚躁盛 馬云。按靈樞熱病篇云。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刺膚。喘甚者死。又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

三死 馬云。汗後輒復熱。不能食者。一死。汗後脈尚躁盛者。二死。汗後反狂言失志者。三死。簡按王以不勝其病爲二死。考上文。此乃謂汗出而脈尚躁盛之證。故今從馬義。志云。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氣絕者。一死也。腎氣絕者。一死也。胃氣絕。腎氣絕。上文所不言。此注非也。

風厥 張云。按風厥之義不一。如本篇者。言太陽少陰病也。其在陰陽別論者。云。二陽一陰發病。名曰風厥。言胃與肝也。在五變篇者。曰。人之善病風厥漉汗者。肉不堅。腠理疏也。高云。承上文汗出復熱之死證。復舉汗出煩滿之病以問之。風爲陽邪。性主開發。凡汗出而身發熱者。風也。汗乃陰液。外出於陽。今汗出而心煩胸滿不解者。乃陰竭陽虛。不相交濟。是爲厥也。此因風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風厥。簡按倉公傳云。風蹶胸滿。過入其陽。陽氣盡而陰氣入。陰氣入張。則寒氣上。而熱氣下。故胸滿汗出。與此少異。

巨陽主氣 志云。巨陽。太陽也。太陽之氣主表。風爲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則爲病熱。少陰與太陽。相爲表裏。陽熱在上。則陰氣從之。從之則爲厥逆矣。

服湯 張云。即脈度篇所謂虛者飲藥以補之之意。簡按藥湯。古單謂之湯。華佗傳。爲湯下之。果下男形。是也。志云。以助水津之汗。似爲白湯之謂。誤也。

勞風 張云。因勞傷風也。王氏曰。勞。謂腎勞也。此固一說。第勞之爲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馬云。細玩此節之辭。似爲醫經中之勞證。簡按此一時勞而受風之證。未見勞證咳出青黃涕而愈者。則馬注難憑。(巢源風熱候云。膚腠虛。則風熱之氣。先傷皮毛。乃入肺也。其狀。使人惡風寒戰。目欲脫。涕唾出。候之三日內。及五日內。不精明者。是也。七八日微有青黃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內出。爲善也。若不出則傷肺。變咳嗽唾膿血也。即本節勞風也。本節勞風。張氏醫通詳論之。文繁不錄。當參看。出咳嗽門。)葉文齡醫學統旨云。勞風。即痓之屬。強上者。似角弓反張也。冥視者。目開不見物也。凡痓病皆同不識人。或反視斜視也。治法當與痓同。又王好古醫壘元戎。以此證爲肺痿。並誤也。方具於聖濟總錄十三卷。

法在肺下 吳云。其受邪由於肺下。蓋四椎五椎六椎之間也。張同。

強上冥視 簡按脈解篇云。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王注。強上。謂頭項禁強也。乃與此注同。馬志從此。吳張依楊義。恐非也。今千金。作弦上而目眩。蓋冥視。即目眩之謂。

唾出如涕 吳云。肺中津液。爲風熱蒸灼稠黏。故唾出若鼻中之涕。肺主皮毛。肺既受傷。則臟真之氣。不足以充皮毛。故惡風而振寒也。張氏醫通云。唾出若涕者。痰飲上溢之徵也。簡按古無痰字。此云唾出如涕。謂吐黏痰也。

以救俯仰 吳云。肺下有風熱。䐜脹。俯與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

巨陽引精者 吳云。巨陽與少陰腎爲表裏。腎者精之府。精。陰體也。不能自行。必巨陽之氣引之。乃能施泄。故曰。巨陽引精。是爲少壯人也。水足以濟火。故三日可愈。中年者。精雖未竭。比之少壯則弱矣。故五日可愈。老年之人。天癸竭矣。故云不精。不精者。真陰衰敗。不足以濟火。故治之七日始愈。張云。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內入於臟。太陽者。水之府。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咳散。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張氏醫通。引下句云。治此證者。當急使巨陽之上引。恐非。

咳出青黃涕 千金。涕上。有濃字。張云。當咳出青黃痰涕而愈。如下文者。即引精之謂。張璐云。大如彈丸者。乃久已支塞肺竅之結痰。見邪蓄之盛也。

若鼻中出 千金。出下。有爲善二字。王注蓄門。即喉屋上通鼻之竅門也。出靈營氣篇。新校正失考。

不出則傷肺 張云。咳涕不出。即今人所謂乾咳嗽也。甚至金水枯竭。虛勞之候。故死。

腎風 奇病論云。帝曰。有病痝然如有水狀。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爲何病。岐伯曰。病生在腎。名爲腎風。簡按當與奇病論及風論參考。

面胕痝然 甲乙。然下。有腫字。吳云。胕。腫也。張云。胕。浮腫也。痝然。失色貌。志高並云。腫貌。簡按山海經。竹山有草焉。其名曰黃雚。浴之已疥。又可以已胕。郭璞注云。胕。腫也。可以證吳張之言矣。馬及志則云。胕者。足面也。蓋以其與趺通也。而水熱穴論云。上下溢於皮膚。故爲胕腫。則豈足趺之義乎。高則云。皮里內外曰胕。此因誤讀水熱穴論。行於皮膚。傳爲胕腫之文。俱不可從。王注奇病論則云。痝然。謂面目浮起。而色雜也。與此注少異。又注風論面痝然浮腫。乃與本篇同。廣韻。痝。莫江切。病困。並與此不相涉。因疑痝即龐。龐。又作痝。奇病論痝然。馬本作龐。而考說文。痝。石大貌。一曰。厚也。玉篇。大也。知是痝然即痝然。爲腫大貌。其從疒者。乃⿸疒攷𤶜之類。張注非也。

壅害於言 吳云。面胕痝然壅者。腎風並於上。而令壅塞也。故害於言。張云。壅。重濁不清也。病風則腎脈不利。故壅害於言語。簡按王吳以壅字接上句。張則屬下句。志高並仍此。今從張義。

可刺不 馬云。不。否同。

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 馬本。汗出。手熱。各二字句。口乾苦渴。四字句。張本。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各四字句。高同。志。汗出以下。各二字一句。吳本與原本同。簡按張本似是。苦渴。蓋謂口苦而渴。下文云。口苦舌乾。

不能正偃 吳云。偃。仰臥也。

風水 張云。腎主水。風在腎經。即名風水。志云。病名風水者。因風而動其水也。高云。此腎風之病。腎受風邪。風行水渙。故病名曰風水。馬云。風水之證。又見水熱穴論。奇病論。論疾診尺篇。簡按本篇所謂風水者。乃因腎風誤刺。而變之稱。猶傷寒論。溫病發汗身灼熱者。名風溫。與水熱穴論等所論稍異。(水熱穴論云。腎汗出。逢於風。傳爲胕腫。本之腎。名曰風水。金匱要略云。風水。其脈自浮。外證骨節疼疼。惡風。又云。寸口脈沉滑者。中有水氣。面目腫大有熱。名曰風水。)

論在刺法中 張云。水熱穴論也。志高同。

邪之所湊 說文。湊。水上人所會也。玉篇。競進也。

上迫肺也 病能篇云。人之不得偃臥者。何也。岐伯曰。肺者。臟之蓋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也。

臥則驚 志云。胃絡上通於心。陽氣入陰。陰陽相薄。故驚恐也。高云。水氣凌心也。

病本於胃 張云。脾胃屬土。所以制水。土弱則寒水反侮之。故腹中鳴。而食不下也。

身重難以行 張云。胃主肌肉。其脈行於足。水氣居於肉中。故身重不能行。

胞脈閉也 張云。胞。即子宮。馬云。愚觀月事不來。似爲婦人而論。然男子之腎風。諸證俱同。惟此一證。則有異耳。

字數:2333,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