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識
    1. 卷三
      1. 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

素問識·卷三


經脈別論篇第二十一


馬云。別。彼劣切。內言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脈。各有分別。故名篇。吳云。言經脈別有所論出於常譚之外也。簡按馬注五臟別論云。別。如字。此乃五臟之別是一論。此解爲是。而於陰陽別論。卻讀爲彼劣切。乃與此篇並誤。

脈亦爲之變乎 張云。脈。以經脈血氣。統言之也。志云。脈乃血氣之府。氣逆則喘。血液爲汗。故帝問脈。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則喘出於腎 吳云。此下四條言喘。後五條言汗。氣血之分也。腎受氣於亥子。故夜行則勞骨損陰。喘出於腎。

淫氣病肺 張云。淫氣者。陰傷則陽勝。氣逆爲患也。肺腎爲母子之臟。而少陰之脈。上入肺中。故喘出於腎。則病苦於肺。

有所墮恐喘出於肝 簡按恐。爲腎志。王謂生於肝。未知何據。諸家亦欠詳。

度水跌僕 馬云。度。渡同。跌。音迭。僕。音付。

搖體勞苦汗出於脾 吳云。搖體勞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於脾。高云。傷脾主之肌肉。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

濁氣歸心 張云。濁。言食氣之厚者也。如陰陽清濁篇曰。受穀者濁。受氣者清。是也。心主血脈。故食氣歸心。則精氣浸淫於脈也。

行氣於府 吳。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屬肺氣。脈屬心血。毛脈合其精。則行氣於玄府。是爲衛氣。玄府。腠理也。志云。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夫皮膚主氣。經脈主血。毛脈合精者。血氣相合也。六腑爲陽。故先受氣。高云。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簡按馬張仍王注。以腑爲膻中。其義雖詳備。以膻中爲腑。經無明文。況下文云。留於四臟。志高之義似是。故姑從之。吳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誤。玄府。汗空也。與腠理自異。

府精神明留於四臟 高云。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臟也。馬云。始行於手太陰肺經。通於心肝脾腎之四臟。而四臟之精。皆其所留是氣也。李云。留。當作流。吳云。四臟。形之四臟。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簡按吳注誤。

歸於權衡 吳云。言其平等。而無低昂也。高云。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脈之浮沉出入。陰陽和平。

氣口成寸 汪昂云。此脈之所由來也。氣口亦名寸口。百脈之大要會也。馬注。與魚際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張注。分尺爲寸。按脈前爲寸。後爲尺。中爲關。此云成寸。蓋兼關尺而言之也。醫者由此察脈知病。以決人之死生也。李云。臟腑既平。必朝宗於氣口。成一寸之脈。以決死生也。

飲入於胃 馬云。按飲入於胃以下。乃言飲而不言食。李東垣脾胃論。朱丹溪纂要書。不考上文爲食。乃改爲飲食入胃。則於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之義。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飲義。而下文之飲。必難以兼食也。何諸醫書皆宗李朱。而不考經旨矣。

遊溢 吳云。遊。流行也。溢。湧溢也。張云。遊。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 張云。水因氣生。氣爲水母。凡肺氣所及。則水精布焉。然水名雖一。而清濁有分。清者爲精。精如雨露。濁者爲水。水如江河。故精歸五臟。水歸膀胱。而五經並行矣。五經。五臟之經絡也。

陰陽揆度 馬云。五臟並行乎。水精真有合於四時五臟。及古經陰陽揆度等篇之常義也。志云。揆度。度數也。總結上文。而言經脈之道。合於四時五行之次序。陰陽出入之度數。以爲經脈之經常。

太陽臟獨至 高云。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臟。張云。此言臟氣不和。而有一臟太過者。氣必獨至。諸證不同。針治亦異也。吳云。獨見太陽脈象。下文象三陽而浮。是。

下輸 馬吳張並云。膀胱經之輸穴束骨。腎經之輸穴太谿。高云。太陽之脈。起於足小指之至陰。故當取之下輸。俞。輸穴也。

重並也 志云。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之獨至。是太少重並於陽明。陽盛故陰虛矣。

當瀉陽補陰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云。陽明之輸陷谷。太陰之輸太白。高云。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兌。故當取之下輸。

蹻前卒大取之下輸 馬吳張並云。卒。猝同。下輸。謂臨泣也。高云。少陽起於足小指次指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輸。

一陽之過也 馬云。過者。病也。張云。此釋獨至之義。爲一臟之太過。舉少陽而言。則太陽陽明之獨至者。其爲三陽二陽之太過可知也。一陽。少陽也。

五脈氣少 徵四失論云。診不中五脈。吳云。五臟皆受氣於脾而後治。若胃氣不調於脾。則諸脈皆失其母。無以受氣。故氣少也。

宜治其下輸 馬吳張並云。補足陽明之陷谷。瀉足太陰之太白。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 馬張據新校正。一陽作二陰。少陽作少陰。張云。獨嘯。獨熾之謂。蓋嘯爲陽氣所發。陽出陰中。相火上炎。則爲少陰熱厥。而陽並於上。故心肝脾肺四脈。爲之爭張。而其氣則歸於腎。故曰獨嘯。志云。夫氣激於喉中而濁。謂之言。氣激於舌端而清。爲之嘯。蓋氣鬱而欲伸出之。簡按嘯。說文。吹聲也。詩箋。蹙口而出聲。唐孫廣嘯旨云。氣激於舌而清。謂之嘯。王云。耳中鳴如嘯聲。馬吳依之。於義不允。當從張注。

宜治其經絡 馬張並云。太陽經穴崑崙。絡穴飛揚。少陰經穴復溜。絡穴大鐘。

厥陰之治也 張云。治。主也。

真虛㾓心 張云。肝邪獨至。真氣必虛。木火相干。故心爲㾓痛。高云。真虛。猶言真假。㾓。憂也。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簡按㾓。與腨㾓(陰陽別論)之㾓同義。高注迂僻不可從。

調食和藥治在下輸 張云。調和藥食。欲其得宜。用針治之。乃在下輸厥陰之輸。名曰大沖。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經。蓋以下輸二字。爲可知也。亦如熱論篇。傷寒言足不言手之義。又如諸經皆言補瀉。而惟少陽一陰不言者。以少陽承三陽而言。一陰承三陰而言。因前貫後。義實相同。虛補實瀉。皆可理會也。至若一陰調食和藥一句。蓋亦總結上文而言。不獨一經爲然。古經多略。當會其意。

象三陽而浮也 張云。太陽之象三陽者。陽行於表。陽之極也。故脈浮於外。志云。象者。像也。三陽。陽盛之氣也。言太陽臟脈。象陽盛之氣而浮也。

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 馬云。少陽爲陽之裏陰之表。所謂半表半裏者。是也。其臟爲陽之初生。故脈體滑而不實。象一陽之爲初陽也。

象大浮也 馬云。陽明雖爲太陽之裏。而實爲少陽之表。比之滑而不實者。則大而浮矣。彷彿乎太陽之浮也。

言伏鼓也 馬云。太陰則入於陰分。脈雖始伏。而實鼓擊於手。未全沉也。

腎沉不浮也 馬云。二陰雖相搏而至。然腎脈沉而不浮也。由是觀之。則厥陰爲沉之甚。又非二陰比矣。張云。詳此明言二陰之脈象。而前無二陰之至。前有一陰之至。而此無一陰之脈。信爲古經之脫簡。而上文一陽少陽之誤。即此節也。○吳云。此篇。自太陽臟獨至以下。言經脈證象。自是一家。故云別論。

字數:2123,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