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素問識
    1. 卷五
      1. 舉痛論篇第三十九

素問識·卷五


舉痛論篇第三十九


馬云。首篇悉舉諸痛。以爲問答。故名篇。吳據新校正。改作卒痛。

必有驗於人 國語楚語。楚右尹子革曰。民。天之生也。知天必知民矣。

必有厭於己 張云。厭。足也。高云。厭。棄也。棄其非。而從其是也。簡按張注爲是。

要數極 簡按玉版論要篇云。至數之要。迫近以微。

明明也 宋本無一明字。志高依此。簡按考王注意。宋本近是。

如發蒙解惑 宋本。如。作而。簡按蒙。矇同。刺節真邪論。二曰發矇。禮記仲尼燕居。昭然若發矇矣。又東方朔七諫。幸君之發矇。漢揚雄傳。發矇廓然。竇融傳。曠若發矇。(晉顧愷之作啟矇記。朱子有易學啟蒙。)詩毛傳。有眸子而無見。曰矇。王充論衡云。人未學問曰矇。矇者。竹木之類也。並可以證。王注未允。

稽遲 說文。稽。留止也。

縮踡 熊音。踡。貝員反。踡跼不伸也。

絀急 釋音。絀。丁骨切。張云。絀。屈曲也。簡按廣韻。絀。竹律切。音窋。荀子非相篇。緩急嬴絀。注。猶言伸屈也。

 熊音。古惠反。煙出貌。唐椿原病集云。靈。音翎。小熱貌。內經舉痛論云。寒氣客於脈外。引小絡而痛。得靈則痛止。注云。靈。熱也。考篇韻中。炅。明也。與熱無干。查有靈。是小熱貌。恐傳寫者。誤靈爲炅。未審是否。宜當考讀。(考字典。炅。唐韻。古迥切。音穎。說文。見也。廣韻。光也。靈。廣韻。郎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正字通。俗靈字。)簡按熊唐並誤。高云。炅。烱同。熱也。(集韻。烱。俱永切。音憬。炎蒸也。字彙。居永切。)通雅云。靈素之炅。當與熱同。此說爲得。

而不可按也 滑云。此當作痛甚不休也。

膜原之下 簡按王注瘧論云。募原。謂膈膜之原系。與此注異。

挾脊之脈 張云。挾脊者。足太陽經也。其最深者。則伏沖伏膂之脈。故按之不能及其處。志云。伏沖之脈也。深者。謂邪客於挾脊之衝脈則深。在於腹之衝脈。則浮於外而淺矣。簡按衝脈有浮沉之別。見於靈五音五味篇。志注義長矣。

起於關元 馬云。按骨空論云。衝脈起於氣衝。今曰關元者。蓋任脈當臍中而上行。衝脈挾臍兩旁而上衝。則本起於氣衝。而與任脈並行。故謂之起於關元。亦可也。張云。關元。任脈穴。在臍下三寸。衝脈起於胞中。(出五音五味篇。)即關元也。

因之 吳云。氣從之也。

喘動應手 馬云。發喘而動。則應手而痛也。志云。人迎氣口。喘急應手也。簡按王吳張並不釋。蓋此指腹中築動而言。靈百病始生篇云。其著於伏沖之脈者。揣之應手而動。是也。喘。或是與蝡通。蝡音軟。說文。動也。馬志注恐非也。

按之則熱氣至熱氣至則痛止矣 滑云。以上十三字。不知何所指。簡按高本。此十三字。移於第四對。故按之痛止之下。文脈貫通。極是。

在下相引 吳作上下相引。非也。

小腸膜原之間 簡按上文云。腸胃之間。膜原之下。張云。膜。筋膜也。原。肓之原也。腸胃之間。膜原之下。皆有空虛之處。以原爲肓之原。恐誤。百病始生篇云。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又云。著於腸胃之募原。太陰陽明論云。脾與胃以膜相連。蓋臟腑之間。有膜而相遮隔。有系而相連接。此即膜原也。故王注瘧論云。膈膜之原系。馬注始生篇云。腸胃之外。膜原之間者。即皮裏膜外也。此說近是。

大經 志云。臟腑之大絡也。簡按百病始生篇云。其痛之時息。大經乃代。離合真邪論云。反亂大經。皆其義也。

宿昔而成積矣 志云。宿昔。稽留久也。高云。匪朝伊夕。故痛於宿昔。汪昂云。按此即今之小腸氣也。

厥逆上泄 吳云。上泄。吐湧也。湧逆既甚。陰氣必竭。

陰氣竭陽氣未入 馬云。陰經之氣竭。衛氣不得入。故寒氣壅滯。高云。陰氣竭於內。陽氣虛於外。不能即入於陰。陰氣竭。陽氣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則陰氣竭而得復。陽氣未入而得反。乍劇乍蘇則生矣。

不得成聚 張云。水穀不得停留。志云。不成積聚。而後泄腹痛也。簡按王注爲是。

熱氣留於小腸 吳云。此明腹痛而閉不通者。簡按本篇。敘腹痛一十四條。屬熱者止一條。余皆屬寒。王氏證治準繩有說。當參考。又史載之方。舉每證。附以脈候及治方。文繁不錄。宜參。

固盡有部 簡按吳改固作面。泥矣。

視其五色 馬云。按靈樞五色篇第四節。義與此同。

飧泄 簡按甲乙。太素。作食而氣逆。然經脈篇。肝所主病。嘔逆飧泄。未必改字。

肺布葉舉 志云。肺臟布大。而肺葉上舉。簡按此據全注。今從之。

上焦不通榮衛不散 吳云。二不字。非也。

精卻 吳云。卻。卻步之卻。退也。

故氣不行矣 新校正。不。作下。考上文。作下爲是。吳亦從之。馬則云。作下行者。不知經脈之行故也。張亦引本神篇。憂愁者。氣閉塞而不行。而證之。並難憑矣。

氣不行 新校正引甲乙。似是。吳云。氣。榮衛表氣也。亦通。

外內皆越 馬云。人有勞役。則氣動而喘息。其汗必出於外。夫喘則內氣越。汗出則外氣越。故以之而耗散也。

字數:1502,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