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詩三百首補注
    1. 卷一
      1. 五言古詩
        1. 元結
          1. 賊退示官吏【並序】

元結

字次山,瀼州人。天寶十二載舉進士。國子司業蘇源明見肅宗,薦結可用。召詣京師,上《時議》三篇,擢右金吾兵曹參軍,攝監察御史,爲山南西道節度參謀。以討賊功遷監察御史裏行,節度呂諲請益兵拒賊,帝進結水部員外郎,佐諲府。又參山南東道來瑱府,瑱誅,結攝領府事。代宗立,固辭,丐侍親歸樊上,授著作郎。久之,拜道州刺史。進授容管經略使,身諭蠻豪,綏定八州。會母喪,人皆詣節度府請留,加金吾衛將軍。所至立教愛民。著有《元子》十篇。卒,贈禮部侍郎。

賊退示官吏【並序】


癸卯歲,西原賊入道州,焚燒殺掠,幾盡而去。明年,賊又攻永破郡,不犯此州邊鄙而退。豈力能制敵與?蓋蒙其傷憐而已。諸使何爲忍苦徵斂,故作詩一篇以示官吏。

昔年逢太平,山林二十年。
泉源在庭戶,洞壑當門前。
井稅有常期,日晏猶得眠。
忽然遭世變,數歲親戎旃。
今來典斯郡,山夷又紛然。
城小賊不屠,人貧傷可憐。
是以陷鄰境,此州獨見全。
使臣將王命,豈不如賊焉。
今被徵斂者,迫之如火煎。
誰能絕人命,以作時世賢。
思欲委符節,引竿自刺船。
將家就魚麥,歸老江湖邊。

〔西原賊〕《唐書·元結傳》:代宗拜結道州刺史。初,西原蠻掠居人萬數去,遺戶裁四千,諸使調發符牒二百函,結以人困甚,不忍加賦,即上言:「臣州爲賊焚破,糧儲、屋宇、男女、牛馬幾盡。今百姓十不一在,耋、孺騷離,未有所安。請免百姓所負租稅及租庸使和市雜物十三萬緡。」帝許之。明年,租庸使索上供十萬緡,結又奏:「歲正租庸外,所率宜以時增減。」詔可。結爲民營舍給田,免徭役,流亡歸者萬餘。

〔井稅〕《詩》:歲取十千。注:九夫爲井,井稅一夫,其田百畝。《孟子》:耕者九一。注:九一者,井田之制也。方一里爲一井,其田九百畝,中畫井字,界爲九區。一區之中,爲田百畝,中百畝爲公田,外八百畝爲私田。八家各受私田百畝,而同養公田,是九分而稅其一也。

〔戎旃〕《齊書·謝脁傳》:契闊戎旃,從容讌語。

〔符節〕《孟子》:若合符節。注:符節以玉爲之,刻文字而中分之,彼此各藏其半,有故則左右相合,以爲信也。《漢書》符節注:符節者,如今宮中諸官之詔符也。

字數:688,最後更新時間: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