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子平真詮卷一

二、論陰陽生尅


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校:「水」字據中州本補】復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環迭運,而時行不匱。然而有生又必有尅,生而不尅,則四時亦不成矣。尅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爲發洩之基【校:中州本「基」作「機」,又《論陰陽生死》章有「木於亥月……可以爲來春發洩之機」。然「基」字亦通】,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殺者【校:「殺者」原作「而殺于秋」,據中州本改】,以使外之發洩者藏收於內,是殺者正所以爲生也。大《易》以收斂爲性情之實,以兌爲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身,固以飲食爲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饑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尅同用,尅與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尅。以五行之陰陽分配之,則生尅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尅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陰陽生尅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尅之內,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而銷尅殆盡,而金鐵刀斧乃不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而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爲煞,以辛爲官;而乙則反是也,庚官而辛煞也。

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尅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爲殺,而辛以丙爲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爲煞,而庚以丁爲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之相尅可知矣。

字數:607,最後更新時間: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