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子平真詮卷三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食神生財,財【校:「財」下原衍「重」字,今刪】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爲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爲福運,行官行煞,亦【校:原書「亦」下有「不」字,據中州本刪】爲吉也。

食神帶煞,喜行【校:「行」字據中州本補】印綬。身旺,食傷亦爲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而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矣。

字數:202,最後更新時間: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