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子平真詮卷三

三十五、論印


印綬喜其生身【校:「其」原作「忌」,「身」原作「財」,據中州本改】,正偏同爲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爲一格而論之【東里山人按:前言「財官印食,四吉神也」,又謂「煞傷梟刃,四凶神也」,是則以正印爲印,而偏印爲梟,所主吉凶不同也。此亦沈氏前後矛盾之一端也。】

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爲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校:「純」原作「雜」,據中州本改】,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命是也。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爲戊制【校:「制」原作「傷」,據中州本改】,壬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爲乙制,己不礙官也。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過,洩身以爲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是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爲有情。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若身印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洩,不論身旺印重,皆爲貴格。如乙丑、辛巳、己巳、庚午,孫布政命是也【校:自「如乙丑」至「是也」十五字,中州本缺。「乙丑」原作「己丑」,據中州本《論印綬取運》章,徐氏舉例及原書後命例改】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身强,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不要根深,無妨財劫【校:中州本作「祗要根深,無防財破」,當從】。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爲貪財破印,貧賤之局矣。

或即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簿命也,乙合庚而不生丙【校:「丙」,中州本作「癸」】,所以爲貴。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巳,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又有印而透兼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爲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至於化印爲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巳,則變之又變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字數:776,最後更新時間: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