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子平真詮"卷二

二十、論生尅先後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尅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尅,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

如正官格,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則爲財以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其戊先而丁在時,則爲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蔭【校:「蔭」,中州本作「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印格【校:此二字據中州本補】,同是貪財壞印,而後先別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

食神格,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寅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且【校:「且」,中州本作「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

七煞格,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爲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轉【校:「轉」原作「奪」,據中州本改】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他如此類,可以例推,然猶吉凶之易見者也。

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時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洩身爲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貴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時甲,或年甲而月癸時戊,則戊無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尅丙,無望其貴矣。

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其中吉凶,似難猝喻,然細思其故,理甚顯然,特難爲淺者道耳。

字數:526,最後更新時間: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