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子平真詮卷四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傷食不能爲害,劫比未即爲凶;財生者【校:「者」原作「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忌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

祿劫用煞以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

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爲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而已。

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祿劫而【校:「而」字據中州本補】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劫亦宜,印綬未爲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字數:303,最後更新時間: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