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學紀聞注


卷七


公羊

元圻案】閻氏曰:「公羊傳四萬四千七十五字。」

1、

漢武公羊家,而董仲舒爲儒者宗。「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二言,案:此董子膠西王語,見漢書本傳。繁露作「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得夫子心法。太史公聞之董生者,又深得綱領之正。嘗攷公羊氏,所謂讖緯之文,與黜之説,非公羊之言也。蘇氏謂:「何休公羊之罪人。」晁氏謂:「公羊之學。」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七缺,皆出於何氏,其墨守不攻而破矣。

云】西京公羊之學,江都最著。江都之言,五行志最多,亦不甚醇,至何休則愈妄矣。

元圻案】漢書儒林傳:「瑕丘江公穀梁春秋魯申公,上使與仲舒議,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孫弘本爲公羊學,於是上因尊公羊家,詔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興。」又五行志:「董仲舒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爲儒者宗。」〇太史公史記自敘:「余聞之董生曰:『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爲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辯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絶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〇公羊春秋十四年「西狩獲麟」,何休注:「夫子素按圖録,知庶姓劉季當代,見薪采者獲麟,知爲其出,何者?麟者木精,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將代居其位,故麟爲薪采者所執。西狩獲之者,從東方王於西也,東卯西金象也。言獲者,兵戈文也,言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疏云:「蓋見中候云:卯金刀帝出復之常。」又注曰:「得麟之後,天下血書端門曰:『趨作法,聖没,周姬亡,彗東出,秦政起,破術,書記散,不絶。』子夏明日往視之,血書飛爲赤鳥,化爲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制法之狀。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時變,卻觀未來,預解無窮,知當繼大亂之後,故作撥亂之法以授之。」疏云:「演孔圖文也。」又第一卷「隱公第一」下,疏云:「問曰:『公羊魯隱公爲受命王,黜爲二王後。案長義云:「隱公人臣而虚稱以王,天子見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順也。」』答曰:『孝經説云:「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參。」然則其微似之語獨傳子夏子夏傳與公羊氏,五世乃至漢胡母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後世人乃聞此言矣。春秋藉位于以託王義,隱公之爵不進稱王,周王之號不退稱爲公,何以爲不正名、不順言乎?』」〇書録解題三謂「公羊訓詁傳,其書多引讖緯,其所謂黜,變文,從質之類,公羊皆無明文,蓋爲其學者相承有此説也。」疏又曰:「何氏文謚例云『三科九旨者,新,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國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國、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輔者,公輔天子,卿輔公,大夫輔卿,士輔大夫,京師輔君,諸夏輔京師是也。二類者,人事與災異是也。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之禍生,是爲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爲婦之道缺也;大夫無罪而致戮,爲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爲臣之道缺也;晉侯殺其世子申生宋公殺其世子,是爲父之道缺也;世子商臣弑其君世子弑其君,是爲子之道缺也;八年『正月,己卯,烝』,十四年八月『乙亥,嘗』,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郊祀不修,周公之禮缺,是爲七缺也矣。」〇十年公羊傳曰:「州不若國,國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〇後漢書鄭玄傳:「時任城何休公羊學,遂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廢疾康成乃發墨守,鍼膏肓,起廢疾見而嘆曰:『康成入我室,操我戈,以伐我乎?』」〇蘇東坡曰:「三傳迂誕奇怪之説,公羊爲多,而何休又從而附成之。」〇晁説之曰:「何休特負於公羊之學。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七缺之説,何紛紛也!既曰『據百二十國寶書』,而又謂『三世異辭』,何邪?」〇吕大圭曰:「范甯穀梁之忠臣。何休公羊之罪人。」〇晉書王接傳:「嘗謂:何休志通公羊,而往往還爲公羊疾病。」〇四庫全書總目:「春秋公羊傳注疏二十八卷,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唐徐彦疏。按漢書藝文志公羊傳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齊人。』顔師古注曰:『名。』徐彦疏引戴宏序曰:『子夏傳與公羊高傳其子傳其子傳其子傳其子。至漢景帝時,乃與胡母子都著於竹帛。』何休之注亦同。今觀傳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宫子曰』,又有『高子曰』、『魯子曰』,蓋皆傳授之經師,不盡出於公羊子定公九年『正棺於兩楹之間』二句,穀梁傳引之,直稱沈子,不稱公羊,是併其不著姓氏者亦不盡出公羊子,且併有『公羊子曰』,尤不出於之明證。知確爲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舊本首著名,蓋未審也。」〇後漢書儒林傳下:「何休,字邵公任城樊人也。爲人質朴訥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太傅陳蕃辟之,與參政事。敗,坐廢錮,迺作公羊解詁。」

2、

筆談云:「沈括作。」曰:「史記年表:『平王東遷三年,魯惠公即位。』纂例隱公』下注云:『惠公三年,平王東遷。』不知得於何書?」鹽石新論以爲「所云出何休公羊音訓,當作『平王東遷三年,惠公立』,此一時記録之誤。」安定謂:「平王東遷,孝公之三十七年也。明年,惠公立。綱目前編從之。春秋不始於孝公惠公者,不忍遽絶之,猶有所待焉。歷,莫能中興,於是絶之,所以始於隱公也。」

元圻案】夢溪筆談十四:「按史記年表周平王東遷三年,魯惠公方即位,則春秋當始惠公,而始,故諸儒之論紛然,乃春秋開卷第一義也。惟都不解始之義,學者常疑之。唯於纂例隱公下注八字云:『惠公三年,平王東遷。』若爾則春秋自合始,更無可論,此所以不論也。然與史記不同,不知得於何書?」〇唐書啖助傳:「叔佐,爲春秋集傳,復攝其綱條爲例統。」〇經義考一百七十六載趙氏匡春秋闡微纂類義統十卷。章拱之曰:「趙氏啖氏統例集注二書及己説可以例舉者,爲闡微義統十二卷,第三、第四亡逸。」

3、

春秋決事,如雋不疑引「蒯聵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蕭望之引「士匄,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丞相御史議封馮奉世,引「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家,顓之可也」,皆本公羊。雖於經旨有得有失,然不失制事之宜。至於嚴助春秋對,乃引「天王出居于,不能事母,故絶之」,其謬甚矣。

元圻案】漢書雋不疑傳:「始元五年,有一男子詣北闕,自謂衞太子。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莫敢發言。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衞太子!昔衞蒯聵違命出奔,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衞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〇公羊傳哀公三年:「齊國夏曷爲與衞石曼姑帥師圍?伯討也。此其爲伯討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以曼姑之義,爲固可以拒之也。」〇漢書蕭望之傳:「五鳳中,匈奴大亂,議者多曰匈奴爲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問望之計策,對曰:『春秋晉士匄帥師侵,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前單于慕化鄉善,遣使請求和親,海内欣然。未終奉約,不幸爲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師古曰:「春秋公羊傳十九年,齊侯環卒,『晉士匄帥師侵,至,聞齊侯卒,乃還。還者何?善辭也,大其不伐喪也』。」〇又馮奉世傳:「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歃血畔奉世以爲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强,必危西域,遂以節諭告諸國,因發其兵進擊。莎車王自殺,傳首長安。下議封奉世,丞相、將軍皆曰:『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顓之可也。奉世功效尤著,宜加爵土之賞。』」〇公羊傳十九年:「公子結人之婦于,遂及齊侯宋公盟。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〇漢書嚴助傳:「拜爲會稽太守,數年不聞問。賜書曰:『君厭承明之廬,勞侍從之事,懷故土,出爲郡吏。間者闊焉久不聞問,具以春秋對,毋以蘇秦從橫。』恐,上書謝稱:『春秋天王出居于,不能事母,故絶之。臣事君,猶子事父母也,臣當伏誅。陛下不忍加誅,願奉三年計最。』」〇公羊傳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注:「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絶之言出也。」

4、

左氏曹劌問戰,十年。諫觀社,二十三年。藹然儒者之言。公羊乃有盟之事,太史公遂以曹沫列刺客之首。此戰國之風,春秋初未有此習也。【原注】穀梁曹劌」,公羊作「曹子」,然則也。〇按:盧六以曰:「索隱云:『沫』宜音『劌』,『沫』、『劌』聲相近而字異耳。」此游士之虚語。而燕丹之用荆軻,欲以齊桓秦政,不亦愚乎!

元圻案】公羊傳十三年:「公會齊侯盟于莊公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曰:『君何求乎?』曹子曰:『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曰:『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請盟,桓公下與之盟。」〇戰國策:「燕太子丹質於,亡歸。見且滅六國,兵已臨易水,恐其禍至。太子丹患之,謂荆軻曰:『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之侵地,若曹沫之與齊桓,則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荆軻,奉樊於期之頭函,而秦武陽奉地圖匣,以次進至陛。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絶。拔劍以擊荆軻,斷其左股。荆軻廢。」

5、

「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四年。漢武用此義伐匈奴,儒者多以公羊之説爲非。然朱子戊午按:高宗紹興八年。讜議魏光履敘次。曰:「有天下者,承萬世無疆之統,則亦有萬世必報之讎。」吁,何止百世哉!

元圻案】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爲齊襄諱也。春秋爲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讐也。何讐爾?遠祖也。齊哀公烹於紀侯譖之。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讐乎?雖百世可也。」〇漢書匈奴傳:「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迺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后時單于書絶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讐,春秋大之。』是歲,太初四年也。」〇周禮調人疏、禮記曲禮正義引許慎異義曰:「公羊説復百世之讐,古周禮説復讐可盡五世之内,五世之外,施之於己則無義,施之於彼則無罪。所復者,謂殺者之身,乃在被殺者子孫,可盡五世得復之。謹案:魯桓公齊襄公所殺,定公魯桓公九世孫,孔子定公,與會於夾谷,是不復百世之讐也。」

6、

「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讎,非子也」,「讎者無時焉可與通」,此三言者,君臣父子、天典民彝係焉,公羊子大有功於聖經。

元圻案】隱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書葬?隱之也。何隱爾?弑也。弑則何以不書葬?春秋君弑,賊不討,不書葬,以爲無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討賊』云云。」四年,「冬,公及人狩于」。:「公曷爲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諱與讐狩也。讐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爲大譏。」〇此二條,皆有感於高宗之忘讐也。

7、

祭仲廢君爲行權,范甯已譏其失矣。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若祭仲者,董卓司馬師孫綝桓温之徒也,其可褒乎!

元圻案】桓公十一年,「九月,人執鄭祭仲」。:「祭仲者何?相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爲知權也。其爲知權奈何?古者鄭國處于。先鄭伯有善于鄶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國而遷焉,而野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省于,塗出于人執之,謂之曰:『爲我出而立。』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可故出,而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人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〇范甯穀梁傳序:「公羊祭仲廢君爲行權,是神器可得而闚也。」〇董卓漢靈帝弘農王司馬師魏主芳齊王孫綝吴主亮會稽王桓温晉帝奕東海王

8、

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安定謂:「前則致王世子于首止,今又致宰周公葵丘,其心盈亦甚矣。穀梁以爲美,非美也。孟子以爲盛,有激而云。」

云】盛桓公,正所以夷五伯也。

元圻案】九年:「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震之者何?猶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猶曰莫我若也。」〇九年,「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穀梁傳:「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爲見天子之禁,故備之也。葵丘之會,陳牲而不殺,讀書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爲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9、

衞石惡爲惡人,劉原父非之曰:「董賢可謂賢乎?」又以仲孫何忌爲「譏二名」,新莽之制,其出于此歟?東漢之士,猶無二名者。

按】野客叢書:「後漢傳如蘇不韋公先王延壽文考謝夷吾堯卿郭延年公游,此分明知其爲二名者,安得謂絶無?第尚沿王莽之禁寥寥耳。」

元圻案】二十七年,「及諸侯之大夫盟于」。:「曷爲再言?殆諸侯也。曷爲殆諸侯?爲衞石惡在是也,曰惡人之徒在是矣。」〇劉氏春秋權衡十二:「此乃一事再見者,前目而後凡耳。何謂殆諸侯乎?假令衞石惡實惡人者,何至能變亂諸侯之盟乎?比諸侯,亦小國耳,何至諸侯遂危懼之乎?皆事之不然者。且石惡,名爾,行未必惡也。謂名惡者行惡,名善者則行善矣,董賢可謂賢乎?」〇六年,「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此仲孫何忌也。曷爲謂之仲孫忌?譏二名,二名非禮也。」注:「爲其難諱也。一字爲名,令難言而易諱,所以表臣子之敬不逼下也。」〇漢書匈奴傳:「奏上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宜上書慕化爲一名,必加厚賞。單于從之。」〇禮記曲禮正義引許慎異義:「公羊説譏二名,謂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左氏説二名者,楚公子棄疾弑其君,即位之後,改爲熊居,是爲二名。謹案:文武賢臣有散宜生蘇忿生,則公羊之説非也,從左氏説。」

10、

「用致夫人」,公羊以爲姜氏,譏以妾爲妻也。董仲舒成風,先儒取之。仲舒説經,蓋不泥於公羊也。晉江虨曰:「厭屈私情,所以上嚴祖考。」曾謂禮在,其臣無一江虨乎?

元圻案】八年:「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爲貶?譏以妾爲妻也。其言以妾爲妻奈何?蓋脅于媵女之先至者也。」〇宋張洽春秋集註曰:「穀梁傳言夫人而不以氏姓,立妾之辭也。劉向以爲成風,而皆從之。范甯謂欲尊其母,實卑其母。此言得春秋之旨。」〇晉書禮志中:「興寧元年,哀帝章皇太妃薨,帝欲服重。江虨啓:『先王制禮,應在緦服。』詔欲降朞,又啓:『厭屈私情,所以上嚴祖考。』於是制緦麻三月。」〇董子公羊春秋,其説具在繁露,亦見於漢書五行志。攷曰:「釐公二十年『五月,西宫災』,穀梁以爲愍公宫也,以謚言之則若疏,故謂之西宫。劉向以爲釐公立妾母爲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愍宫,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害宗廟之正禮。董仲舒以爲娶於,而媵之,脅公使立以爲夫人。西宫者,小寢,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爲居此宫!誅去之意也。」據此則仲舒實主公羊之説,而以夫人爲成風,乃劉子政之説也。故范甯穀梁注,亦引作劉向厚齋先生以此説屬之董子,不知見何書,當攷。

11、

人執宋仲幾于京師。仲幾之罪何?不蓑城也。」注云:「若今以草衣城是也。」元年。漢五行志:「董仲舒以爲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注云:「衰城,謂以差次受功賦也。」按左氏傳:「遲速衰序,於是焉在。」三十二年。又云:「宋仲幾不受功。」元年。「蓑」字當從漢志作「衰」,【原注】音初爲反,衰,差也。左氏合。

方樸山云】公羊釋文云:「蓑,一或作衰,一或音初危反。」此即漢志之説,然「不衰城」頗費解。

12、

公羊子人,其傳春秋言。登來、按:見五年。〇案:曰:「公曷爲遠而觀魚?登來之也。」注:「登,讀言得來。得來之者,人語也。人名求得爲得來,作登來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化我、按:六年,「行過無禮謂之化」,則「我」字非語。〇曰:「曷爲謂之寔來?慢之也。曷爲慢之?化我也。」注:「行過無禮謂之化,人語也。」〇「化我」字,亦見六年樵之、按:見七年。〇「焚咸丘」,曰:「焚之者何?樵之也。」注:「樵,薪也。以樵燒之,故因謂之樵之,人語也。」潄浣、按:見三十一年。〇「築臺于」,曰:「何以書?譏。何譏爾?臨民之所潄浣也。」注:「無垢加功曰潄,去垢曰浣,人語也。」筍將、按:十五年,名竹箯曰筍,不與下「將」字連。〇曰:「脅物而歸之,筍將而來也。」注:「筍者,竹箯,一名編輿,以此名之曰筍。將,送也。」踊爲、按:十年。踊,豫也,不與下「爲」字連。〇曰:「之不言出入者,踊爲文公諱也。」注:「踊,豫也,人語,若關西言渾矣。」詐戰、按:三十三年。詐,卒也,不與下「戰」字連。〇曰:「詐戰不日,此何以日?盡也。」注:「據不言敗績,外詐戰文也。詐,卒也,人語。」〇方樸山云:「詐戰即乍戰。」往黨、按:十三年。黨,所也,不與上「往」字連。〇:「公及晉侯盟,還自鄭伯會公于。」曰:「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往黨衞侯會公于,至得與晉侯盟。反黨鄭伯會公于,故善之也。」注:「黨,所也。所,猶時,人語也。」往殆、按:五年。殆,疑,不與上「往」字連。〇曰:「將滅之,故相與往殆乎也。」注:「殆,疑。疑讞于人語。」于諸、按:見六年。〇曰:「陳乞使人迎陽生于諸其家。」注:「于諸,寘也,人語。」累、按:見二年。〇曰:「及者何?累也。」注:「累,累從君而死,人語。」㤜、按:見五年。〇:「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曰:「曷爲以二日卒之?㤜也。」釋文:「㤜,呼述反,狂也。人語。」如、按:見元年。〇曰:「母欲立之,已殺之,如勿與而已矣。」注:「如,即不如,人語。」昉、按:見二年。〇曰:「始滅,昉於此乎?」注:「昉,適也,人語。」疏:「胡母生齊人,故知之。若鄭譜云『然則之道放于此乎』之類。」棓、按:見二年。〇曰:「踊于棓而闚客。」注:「凡無高下有絶,加躡板曰棓,人語。」按:見十二年。〇曰:「萬怒搏閔公,絶其脰。」注:「脰,頸也,人語。」之類是也。鄭康成北海人,其注三禮言。麴𪌊曰媒、按:見媒氏。〇地官媒氏注:「媒之言謀也,謀合異類,使之和成者。今人名麴𪌊曰媒。」疾爲戚、按:見考工記。〇考工記:「不微至,無以爲戚速也。」注:「人有名疾爲戚者。」麇爲獐、按:見畫繪。〇考工記:「畫繪之事,山以章。」注:「章讀爲獐。獐,山物也。人謂麇爲獐。」漚曰涹、按:見㡛氏。〇考工記㡛氏:「湅絲以涚水漚其絲。」注:「漚,漸也。人曰漚,人曰涹。」椎爲終葵、按:玉人,當作「終葵爲椎」。〇考工記玉人:「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注:「終葵,椎也。爲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疏云:「『終葵,椎也』者,人謂椎爲終葵,故云『終葵,椎也』。」手足掔爲骹、按:見弓人。〇考工記弓人:「今夫茭解中有變焉,故校。」注:「茭讀如『人名手足掔爲骹』之骹。」疏:「時人有名手足節掔間爲茭,取弓隈與簫角相接名茭也。」全菹爲芋、按:見士喪禮。〇儀禮士喪禮:「其實葵菹芋,蠃醢。」注:「人或名全菹爲芋。」疏云:「周禮醢人注云:『細切爲齏,全物若牒爲菹。』若然,凡菹者全物,不得芋名。此云人名全菹爲芋者,菹法舊短四寸者全之,若長於四寸者亦切之,則葵長者自然切乃爲菹。但喪中之菹葵,雖長而不切,取人全菹爲芋之解也。」祭爲墮、按:見士虞禮。〇士虞禮:「祝命佐食墮祭。」注:「下祭曰墮,猶言墮下也。之間,謂祭爲墮。」題肩爲擊征、按:見月令。〇月令:「季冬之月,征鳥厲疾。」注:「征鳥,題肩也。人謂之擊征,或名曰鷹。」滑曰瀡、按:見内則。〇内則:「堇、荁、枌、榆、免、薧、滫、瀡以滑之。」注:「人溲曰滫,人滑曰瀡也。」相絞訐爲掉磬、按:見内則。〇内則:「舅姑若使介婦,毋敢敵耦於冢婦。」注:「雖有勤勞,不敢掉磬。」釋文隱義云:「人以相絞訐爲掉磬。」云:「北海人以相激爲掉磬也。」無髮爲秃楬、按:見明堂位。〇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注:「楬,無異物之飾也。人謂無髮爲秃楬。」穅爲相、按:見樂記。〇樂記:「弦匏笙簧,會守拊鼓。」注:「拊者,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今或謂穅爲相。」疏云:「相,即拊也。所以輔相於樂,故謂拊爲相也。」殷聲如衣、按:見中庸。〇中庸:「壹戎衣而有天下。」注:「衣讀如『殷』,聲之誤也。人言殷聲如衣。今姓有者,之胄與?」祈之言是按:見緇衣。〇緇衣:「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資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注:「『資』,當爲『至』,之語,聲之誤也。祈之言『是』也,西偏之語也。」之類是也。方言之異如此,則之誥誓,其可彊通哉!

按】王氏何休注爲語者,已見上矣。猶有遺者:四年「怒」,二十年「瘠」,二十四年「僂」,二十八年「伐又伐」,八年「廢」,十八年「墠」,二十一年「因諸」,皆人語也。〇三禮注遺者尤多,司尊彝云:「獻讀爲摩莎之莎,語。」又云:「人命浩酒曰滌。」圉師云:「人言鈇質之椹。」蟈氏云曰:「間謂鼃爲蟈。」考工記云:「人之言終古猶言常也。」廬人云:「人謂斧柯柄爲椑。」士冠禮云:「人名蒨爲韎韐。」聘禮云:「之間,刈稻聚把有名爲莒者。」檀弓云:「居讀爲姬姓之姬,間語助也。」禮器云:「人所善曰麾。」内則云:「人呼佩巾爲紛。」又云:「之間,名諸爲濫。」又云:「東海鰫魚,有骨名乙,在目旁。」樂記云:「語稱裂爲殈。」雜記云:「人呼卷爲武。」喪大記云:「人謂棺索爲緘繩。」緇衣云:「資當爲至,之語。」

元圻案】四年:「今無罪,此非怒與。」注:「怒,遷怒,人語也。」二十年:「大災者何?大瘠也。」注:「瘠,病也,人語也。」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其言入何?難也。其言日何?難也。其難奈何?夫人不僂,不可使入,與公有約,然後入。」注:「僂,疾也,人語。夫人稽留,不肯疾順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後,與公約定乃入,故爲難辭也。」二十八年:「春秋伐者爲客。」注:「伐人者爲客,讀伐長言之,人語也。」又:「伐者爲主。」注:「見伐者爲主,讀伐短言之,人語也。」八年:「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注:「廢,置也,置者不去也,人語。」十八年:「墠帷。」注:「掃地而祭曰墠,今俗名之云爾。」二十一年:「宋南里者何?若曰因諸者然。」注:「因諸者,故刑人之地。公羊子齊人,故以喻也。」疏:「舊説云即博物志云『曰囹圄,曰因諸』是也。」〇周禮春官司尊彝:「鬱齊獻酌,凡酒脩酌。」注:「獻,讀爲摩莎之莎,語,聲之誤也。脩,讀如滌濯之滌。滌酌,以水和而泲,今人命浩酒曰滌。」夏官圉師:「射則充椹質。」注:「杜子春讀椹爲人言鈇椹之椹。椹質,所射者習射處。」秋官蟈氏:「掌去鼃黽。」注:「之間,謂鼃爲蟈。」考工記:「輪已崇,則人不能登也。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也。」注:「人之言終古猶言常也。」廬人:「句兵椑。」注:「椑讀爲鼓鼙之鼙。人謂柯斧柄爲椑,則椑隋圜也。」〇儀禮士冠禮:「爵弁服,纁裳,純衣,緇帶,韎韐。」注:「韎韐,緼韍也。士緼韍而幽衡,合韋爲之。士染以茅蒐,因以名焉。今人名蒨爲韎韐。」聘禮:「四秉曰筥。」注:「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也。筥,穧名也,若今之間,刈稻聚把,有名曰筥者。」〇禮記檀弓:「何居?」注:「居,讀爲姬姓之姬,之間語助也。」禮器:「君子曰:祭祀不祈,不麾蚤。」注:「麾之言快也。祭有時,不以先之爲快也。人所善曰麾。」疏云:「蚤謂先時也。」釋文:「人謂快爲麾。」内則:「左佩紛帨。」注:「紛帨,拭物之佩巾也,今人有言紛者。」又:「或以酏爲醴,黍酏,漿,水,醷,濫。酒:清,白。羞:糗餌,粉酏。」注:「以諸和水也。以周禮六飲校之,則濫,涼也。之間,名諸爲濫。」又:「魚去乙。」注:「乙,魚體中害人者名也。今東海鰫魚有骨名乙,在目旁,狀如篆乙,食之鯁人,不可出。」樂記:「卵生者不殈。」注:「殈,裂也,今人語有殈者。」雜記:「委武元縞而後蕤。」注:「委武,冠卷也。人曰委,人曰武。」疏云:「委、武,皆冠卷也。人呼卷爲委,人呼卷爲武也。」喪大記:「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注:「今人謂棺索爲椷繩。咸,或爲椷。」

13、

文公二年,「公子遂納幣」,「譏喪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則何譏乎喪娶?三年之内不圖婚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爲吉者主於己,以爲有人心焉者,則宜於此焉變矣」。案:春秋繁露玉杯篇:「按文公乃四十一月乃娶。娶時無喪,何以謂之喪娶?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娶也。」公羊子之言,天理民彝之正也。左氏以爲禮,以爲孝,其害教最甚。杜氏謂:「諒闇既終,嘉好之事,通於外内。」其悖理又甚焉。中庸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孟子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而忘諸乎?杜預議太子之服,謂:「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司馬公以爲「巧飾經傳,以附人情」。【原注】但知春秋衰世之禮,而未知先王制禮之本也。公羊長於左氏,此其一端也。

元圻案】范甯穀梁傳敘:「左氏文公納幣爲用禮,是居喪可得而婚也。」〇杜預議服,見晉書禮志通鑑晉武紀泰始十年:「八月,葬元皇后峻陽陵。帝及群臣除喪即吉,博士陳逵議,以爲『今時所行,帝權制;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杜預議云云。」又曰:「『子之於禮,存諸内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臣曰:『規矩主於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穀梁


元圻案】閻氏曰:「穀梁傳四萬一千五百十二字。」

14、

穀梁傳序:「凡以通爲主,以必當爲理。夫至當無二,而三傳殊説,庸得不棄其所滯,擇善而從乎?」晉范甯作。孝經序襲其語。

元圻案】唐明皇帝孝經序:「以通爲義,義以必當爲主。至當歸一,精義無二,安得不翦其繁蕪而撮其樞要也。」〇四庫全書總目:「春秋穀梁傳注疏二十卷,晉范甯集解,唐楊士勛疏。士勛疏稱:穀梁子,字元始,一名,受子夏,爲。」

15、

五年:「,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注:「冀州則近京師。」按之始封,在今京兆,其地屬雍州。東遷之後,徙新鄭,在今河南,其地屬豫州。謂近京師則可,謂在冀州則非。或曰:「冀州,中州也。」淮南子墬形訓:「正中冀州曰中土。」

按】墬形訓:「少室太室冀州。」泰族訓:「既失道,則以天下之大畏於冀州。」又「中土」,高誘注曰「冀州」,皆足爲證。

集證日知録:「古者天子常居冀州,後人遂以冀州爲中國之號。楚辭九歌:『覽冀州兮有餘。』淮南子:『女媧氏殺黑龍以濟冀州。』路史云:『中國總謂之冀州。』穀梁傳曰:『,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按穀梁疏引鄒衍書云:「九州之内,名曰赤縣赤縣之畿,從冀州而起。」故後王雖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

元圻案】中土之稱冀州,猶今之稱京師爲長安,京尹爲京兆尹也,但祇可用之於辭章耳。〇釋文云:「京兆鄭縣,爲雍州之域。後徙河南新鄭,爲豫州之境。在兩河之間,非都也。麋氏云:『侯滅冀州,故以目。』」

16、

之敗即,見吕相,故穀梁曰:「之爲,自之戰始。」三十三年。止齋陳氏傅良曰:「之伯,之力也。自滅以後,役。」

按】二十五年,楚申公鬭克以歸。三十三年,有之敗,使鬭克求成。此修好之始事也。

元圻案】陳止齋春秋後傳五「三十三年,人及姜戎師于」,傳曰:「外相敗不書,此何以書?惡也。之霸,有力焉。自城濮以來,無役不從也。文公未葬,襄公墨衰,及姜戎師于敗之,之搆怨自此始。更三君,交兵無虚歲,曾不十年,遂不競而霸。是故外會師而不及,特書及,而晉侯貶稱人。不競而霸,亦與有力焉耳。」〇文公十六年,書「人、人、人滅」。

17、

伯宗攘輦者之善,穀梁子非之。案:五年:「孔子曰:『伯尊其無績乎?攘善也。』」注:「取輦者之言而行之,非己之功。」〇余友王汾原煦曰:「無績,無後也。爾雅云:『績,繼也。』後伯尊州犁州犁,是其證。」董公遮説漢王注已見前趙涉遮説條侯,繫天下興亡安危之大幾,用其言而不用其人,何哉?

云】李文饒澤潞,頗採用杜牧之説,而反出之于黃州

云】高宗航海,劉相如力勸張浚迎敵,蓋董公之亞,而其後相如亦蜚遯。

元圻案】漢書周亞夫傳:「東擊,至灞上趙涉遮説亞夫曰:『吴王知將軍且行,必置間人於阨陿之間,將軍何不從此右去,走藍田,出武關,抵雒陽,直入武庫。諸侯聞之,以爲將軍從天而下也。』太尉如其計。」

18、

九年,卒。者,所俠也。案:范甯注:「,名也,,其氏。」疏:徐邈尹更始云:「之氏。麋信以爲『所』非氏,所,謂斥也。」所氏見于史者,所忠【原注】食貨郊祀志石慶司馬相如傳後漢所輔【原注】獨行劉茂傳風俗通:「姓,大夫華所事之後。」後漢劉茂傳注引之。所氏,非但出於也。然無駭,先儒謂大夫未爵命於天子,不氏。孫覺尊王發微之説。吕氏集解:「襄陵許氏曰:『凡大夫未爵命於天子,不氏。春秋之初,尚謹此也。無駭之見篇是也。』」之氏爲,非也。

集證史游急就篇「所不侵」,師古注云:「所所,斫木聲也。古有虞衡之官,因主伐木,遂以爲氏。」又通志氏族略亦云:「所者,伐木聲。本虞衡主伐木之官,聞聲以爲氏。」

元圻案】所淑熙寧間人。鄭虎臣吴都文粹,載所淑常熟縣新建順民倉記

19、

公羊傳二十一年云:「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穀梁傳於二十一年十月云:「庚子,孔子生。」二十一年,賈逵云:「此年仲尼生。」二十四年,服虔賈逵語云:「仲尼時年三十五。」定以孔子二十一年生也。孔子世家云:「魯襄公二十二年生。」注從史記案:以上皆三十一年左傳正義文。臧榮緒宣尼生庚子日,陳五經拜之。然以年則史記有一年之差,以月則有一月之差。今不可考。

案】王氏宋景濂孔子生卒歲月辨一篇,生主歲己酉,卒主左氏歲壬戌,相距則七十四年,與曆所傳孔子年七十三者不合。辭雖辨,實不通曆法。近黃太沖以曆上推,斷生於襄公二十二年建酉之月二十七日庚子,與羅泌路史脗合。余亦推以曆,歎爲定論。

元圻案】南史隱逸傳:「臧榮緒東莞莒人也。隱居京口教授。齊高帝揚州刺史,徵爲主簿,不到。惇愛五經,謂人曰:『昔吕尚奉丹書,武王致齋降位,教誡,並有敬禮之儀,因甄明至道。』乃著拜五經序論。常以宣尼庚子日生,其日陳五經拜之。自號披褐先生。」

20、

侯國不守典禮,而使宰咺歸賵;云:「元年。」侯國不共貢職,而使石尚歸脤。云:「十四年。」書天王以是始終,蓋傷而歎也。穀梁石尚欲書春秋,曾是以爲禮乎?

元圻案】劉氏敞春秋權衡十七:「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穀梁曰:『欲書春秋,諫曰:「久矣,之不行禮於也。請行脤。」』不知石尚欲書孔子春秋乎?魯國春秋乎?若孔子春秋也,孔子是時未作春秋石尚安得書?如魯國春秋,王人至則書之矣,何足以爲榮邪?是殆不然。」

21、

文中子謂:「范甯有志於春秋,徵聖經而詰衆傳。」蓋杜預屈經以申傳,何休引緯以汩經,唯之學最善。

云】六朝清言成俗,獨能罪以救世道,真儒也。

集證晁公武曰:「三傳之學,穀梁所得最多。諸家之解,范甯之論最善。」日知録:「宋黃震言:『杜預左氏獨主左氏何休公羊獨主公羊,惟范甯不私於穀梁,而公言三家之失。』今考集解中,糾傳文者得六事:九年『公伐,納』,傳解云:『惡内之言,或失之。』元年『公子友帥師敗師于,獲莒挐』,傳解云:『季友令德之人,豈當舍三軍之整,佻身獨鬭,以決勝負者哉!』十四年『季姬繒子遇于』,傳解云:『左氏傳近合人情。』十一年『作三軍』,傳解云:『周禮司馬法:「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總云諸侯一軍,非制也。』十一年『楚子虔蔡侯般,殺之于』,傳解云:『弑父之賊,人倫所不容,王誅所必加。禮,凡在官者殺無赦,豈得惡楚子乎?』二年『晉趙鞅世子蒯聵』,傳解云:『蒯聵爲世子,則靈公不命審矣。此矛楯之喻也。』皆能糾正文之失。」

元圻案】中説天地篇:「子謂陳壽有志於史,依大義而削異端。范甯有志於春秋,徵聖經而詰衆傳。」

22、

穀梁言大侵之禮,與毛詩雲漢傳略同;言蒐狩之禮,與毛詩車攻傳相合。此古禮之存者。

元圻案】二十四年:「大侵之禮,君食不兼味,臺榭不塗,弛候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禱而不祀,此大侵之禮也。」小雅雲漢傳:「歲凶年穀不登,則趣馬不秣,師氏弛其兵,馳道不除,祭祀不縣,膳夫徹膳,左右布而不脩,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正義曰:「此當先有成文,故引之。左右,總謂諸臣。不脩者,無所脩作,穀梁傳曰『百官布而不制』是也。馳道不除者,曲禮注云:『爲妨民取蔬食也。』穀梁傳亦云『道不除』。言祭祀不縣,則有事但不縣樂。穀梁傳又曰:『禱而不祀。』然則此云祭者,正謂祈禱祭不用樂也。徹膳者,天子日食太牢,今減損之也。穀梁云:『君食不兼味。』」〇八年:「因蒐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艾蘭以爲防,置旃以爲轅門,以葛覆質以爲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馳,然後射者能中。過防弗逐,不從奔之道也。面傷不獻,不成禽不獻。禽雖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餘與士衆,以習射於射宫。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則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〇小雅車攻傳:「田者大芟草以爲防,或舍其中。褐纏旃以爲門,裘纏質以爲槷,閒容握,驅而入,轚則不得入。左者之左,右者之右,然後焚而射焉。」正義曰:「穀梁傳曰:『艾蘭以爲防,以葛覆質以爲槷。』與此不同。」毛傳又曰:「一曰乾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庖,故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爲上殺。射右耳本,次之。射左髀達于右𩩐,爲下殺。面傷不獻,踐毛不獻,不成禽不獻。禽雖多,擇取三十焉,其餘以與大夫、士,以習射於澤宫。田雖得禽,射不中不得取禽。田雖不得禽,射中則得取禽。古者以辭讓取,不以勇力取。」正義曰:「此有成文,書傳穀梁傳與此略同。」

23、

左傳正義云:「漢代古學不行,明帝集諸學士作白虎通義,因穀梁之文爲之説曰:『王者諸侯所以田獵何?爲苗除害,上以共宗廟,下以簡集士衆也。春謂之田何?春,歲之本,舉本名而言之也。夏謂之苗何?擇其懷任者也。秋謂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謂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時之田總名爲田何?爲田除害也。』」案:見五年。白虎通義十卷無此語,豈亦有逸篇歟?然章帝會諸儒於白虎觀,正義謂明帝,亦誤。

元圻案】袁宏後漢紀:「章帝建初四年,是秋詔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曰白虎通。」〇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類二:「白虎通義四卷。隋志白虎通六卷,不著撰人。唐志始題班固之名。崇文總目白虎通德論十卷。陳振孫書録解題亦作十卷。今本僅分四卷。朱翌猗覺寮雜記荀子注引白虎通『天子之馬』六句,今本無之,則輾轉傳寫,或亦有所脱佚。」〇近陽湖莊氏有輯白虎通闕文

24、

某,或作「厶」,出穀梁注,厶地」。

集證老學庵筆記:「今人書『某』爲『厶』,皆以爲俗從簡便,其實古『某』字也。穀梁二年『蔡侯鄭伯會于』,范甯注云:『,厶地。』陸氏釋文曰:『不知其國,故云厶地。本又作某。』」

25、

穀梁子或以爲名,或以爲名云:「小藝文志注云:『名。』」秦孝公時人。今按尸子之語,尸佼商鞅同時,故以穀梁子秦孝公時人,然不可攷。【原注】漢書但云「學」。

按】名,見風俗通。名,字元始,見阮孝緒七録趙氏損益義云然。盧六以云宜補入。

集證晁氏:「應劭風俗通穀梁子子夏弟子。麋信則以爲秦孝公同時人。阮孝緒則以爲,字元始。皆未詳也。」又按:論衡案書篇又云「穀梁寘」,是穀梁子有四名也。然名始自桓君山新論,説最先,後人多從之。


論語


元圻案】鄭畊老曰:「論語一萬三千七百字。」

26、

或問:「論語首篇之次章即述有子之言,而有子曾子獨以子稱,何也?」曰:「程子謂此書成於有子曾子之門人也。」案:羅豫章先生集二程語録:「伊川曰:『論語曾子有子弟子論譔。所以知者,唯曾子有子不名。』」曰:「柳子宗元,著論語辨二篇。其上篇孔子之没,諸弟子以有子爲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乃叱避而退,則固常有師之號,是以稱子。其説非歟?」曰:「非也。此太史公采雜説之謬。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孔子既没,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共立爲師。他日,弟子進問曰:『商瞿年長無子,孔子曰:「無憂,年四十後當有五丈夫子。」已而果然。敢問夫子何以知之?』有若默然無以應。弟子起曰:『有子避之,此非子之座也。』」宋子京蘇子由辨之矣。孟子子夏子張子游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朱子云:『蓋其言行氣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記子游有若之言似夫子之類是也。』豈謂貌之似哉!」趙岐孟子注有若之貌似孔子。此三子者,思孔子而不可復見,故欲尊有若以作聖人,朝夕奉事之禮如事孔子,以慰思也。曰:「有子不列於四科,其人品何如?」曰:「宰我子貢有若,智足以知聖人,此孟子之言也。蓋在言語之科,宰我子貢之流亞也。」曰:「有子之言,可得聞與?」曰:「『盍徹』之對,『出類拔萃』之語,見於。而論語首篇所載凡三章,曰『孝弟』,曰『禮』,曰『信恭』,尤其精要之言也。其論『晏子焉知禮』,則檀弓述之矣。荀子解蔽篇云:『有子惡卧而焠掌。』可以見其苦學。」曰:「朱子有子重厚和易,其然與?」曰:「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與焉,可謂勇於爲義矣,非但重厚和易而已也。」曰:「有子曾子並稱,然斯道之傳,唯曾子得之。子思孟子之學,曾子之學也,而有子之學無傳焉,何歟?」曰:「曾子守約而力行,有子知之而已。智足以知聖人而未能力行也。家語弟子解稱其『彊識好古道』,其視以魯得之者有閒矣。」曰:「學者學有子可乎?」曰:「孝弟務本,此入道之門,積德之基,學聖人之學莫先焉。未能服行斯言,而欲凌高厲空,造一貫忠恕之域,吾見其自大而無得也。學曾子者,當自有子孝弟之言始。」曰:「檀弓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王无咎嘗辨之矣。若語子游欲去喪之踊;孺子𪏆之喪,哀公欲設撥以問對以爲可,皆非也。唯論語所載爲是。」

按】嘗讀此條,因悟有若不可屈兩廡,當於廟庭上廣而爲十二哲。德行有三人焉,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亦三人焉,宰我子貢有若。政事亦三人焉,冉有季路公西華。文學亦三人焉,子游子夏子張。或曰:公西華政事之才實並,既聞命矣,而子張之列文學也,何居?余曰:子夏子游子張皆有聖人之一體。他日子夏子游子張有若似聖人,皆孟子言也。前以孟子斷升有若,則此以孟子斷屬文學於子張也何疑?

元圻案】四庫全書總目經部四書類:「論語拾遺一卷,宋蘇轍撰。前有自序,稱少年爲論語略解。其兄黃州時,撰論語説,取所解十之二三。大觀丁亥間居潁川,與其孫等講論語,因取説之未安者,重爲此書。」〇書録解題别集類:「王直講集十五卷,天台縣南城王无咎補之撰。无咎嘉祐二年進士,曾鞏之妹夫,從王安石游最久。」

27、

春秋二年正義云:「哀公問主於宰我。案古論語皆以爲社主,等並爲廟主。」今本作「問社」。集解孔氏説,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何晏集解亦不言社主。然正義必有據。

元圻案】魏何晏論語集解敘曰:「魯論語二十篇,齊論語二十二篇。魯恭王時,嘗欲以孔子宅爲宫,壞得古文論語二十一篇。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説,善者從之,號爲張侯論,爲世所貴。苞氏周氏章句出焉,古論唯博士孔安國爲之訓説,而世不傳。末,大司農鄭玄魯論篇章考之,以爲之注。」梁皇侃義疏曰:「苞氏苞咸也。周氏,不悉其名也。」〇苞咸後漢書儒林傳包咸。〇皇侃疏曰:「本云:問主也。」

集證】按公羊二年:「虞主用桑,練主用栗。」注云:「期年練祭,埋虞主於兩階之間,易以栗也。夏后氏以松,人以柏,人以栗。」疏云:「出論語。而鄭氏注云『謂社主』,正以古文論語哀公問社於宰我』故也。今文論語無『社』字,是以何氏以爲廟主耳。」據此則時今文論語作「問主」。又按釋文云:「『問社』如字,本作『主』,云:主,田主,謂社。」則春秋正義社主之説,不爲無據。

28、

張衡思玄賦:「匪仁里其焉宅兮,匪義迹其焉追?」注引論語:「里仁爲美,宅不處仁,焉得知?」里、宅皆居也。集證:「後漢張衡傳注、文選注並同。」石林案:經義考載此條,「石林」下有「論語釋言」四字。云:「以『擇』爲宅,則里猶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宅爲擇,而謂里爲所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之。當以古文爲正。」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

云】致堂説未穩。

元圻案】何晏集解康成曰:「里者民之所居也。居於仁者之里,是爲善也。」〇劉敞七經小傳曰:「里,猶居也,言人爲身謀居,惟居於仁爲美。」〇書録解題:「論語釋言十卷,葉夢得少藴撰。致堂論語詳説二十卷,禮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撰,文定之子也。」〇九經古義:「按釋名『宅,擇也』,擇吉而營之,是宅有擇義。或古文作『宅』,訓爲擇,亦通。孟子亦作擇,趙岐云:『揀擇不處仁爲不智。』」

29、

爲「起予」,理明辭達也;非「助我」,默識心通也。

30、

説苑善説篇:「管仲三歸之臺,以自傷於民。」集註取之。

元圻案】何晏集解:「苞氏曰:『三歸者,娶三姓女也。婦人謂嫁爲歸。』」〇趙順孫纂疏:「或問:『三歸之爲臺名。』曰:『説苑管仲三歸之臺,而韓非亦曰「桓公使管仲有三歸之家」,是其證也。』曰:『舊説婦人謂嫁曰歸。三歸云者,一娶三姓而備九女,如諸侯之制也。且雖臺名,安知不以處是人而名之乎?』曰:『若此則爲僭上失禮,與塞門反坫同科矣。今夫子但以爲不儉,則亦但爲極臺觀之侈,而未至於僭也。』」

31、

「舉直錯諸枉,舉枉錯諸直。」孫季和云:「餘姚燭湖先生孫應時象山弟子。」謂:「舉直而加之枉之上,則民服,枉固服於直也;舉枉而加之直之上,則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原注】若諸家解,何用加二「諸」字。

按】此尤與「有天下,選于衆,舉皋陶」,不言錯四凶引證合。

集證經義考:「孫應時論語説,今佚,僅存説『舉直錯諸枉』一條於困學紀聞。」

元圻案】四庫全書總目别集類:「燭湖集二十卷,附編二卷,宋孫應時撰。應時,字季和,自號燭湖居士餘姚人。登淳熙乙未進士,知常熟縣,移判邵武軍。考楊簡應時壙志張淏會稽續志,均稱其紹熙初嘗應丘崈辟,預料吴曦逆謀,其言果驗。」

32、

王景文云:「孔子見起證而知其末,故曰:『其或繼者,雖百世可知也。』孟子見進證而知其極,故曰:『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邵氏見困證而知其窮,故曰:『苟有命世之人,雖民如夷狄,三變而帝道可舉。惜時無百年之世,世無百年之人,時難人難,不其然乎!』」【原注】邵子之言,見觀物篇

元圻案】王質,字景文紹興三十年進士。官至樞密院編修,出通判荆南府,改吉州。著雪山集王阮序其集曰:「聽其論古,如讀酈道元水經注,名川支川,貫穿周匝,無有間斷。」其集久佚,今本從永樂大典録出,分爲十六卷。而此條所引,不載集中。

33、

「默而識之」,朱子謂不言而存諸心。「屢空」,不取虚中之説,恐學者流於異端也。

元圻案】何晏集解:「言庶幾聖道,雖數空匱而樂在其中矣。一曰:屢猶每也,空猶虚中也。」朱子集註取其前説。

34、

申棖鄭康成云:「蓋孔子弟子申續史記云『申棠』,家語云『申續』。」以上論語釋文之文。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以「棠」爲「黨」,家語弟子解以「續」爲「績」,傳寫之訛也。後漢王政碑云:「有羔羊之絜,無申棠之欲。」宋洪适隸續亦以「棖」爲「棠」,則申棠申棖一人爾。唐開元申黨召陵伯,又封申棖魯伯案:通鑑唐玄宗紀開元二十七年:「八月,追謚孔子文宣王,追贈弟子皆爲公侯伯。」注祇載申黨而不及申棖本朝祥符棖文登侯,又封黨淄川侯明薛應旂宋元通鑑宋真宗紀祥符二年:「五月,追封孔子弟子顔回兖國公閔損以下九人爲郡公,曾參以下六十二人爲侯,命文臣爲贊。」俱列從祀。也,一人而爲二人,失於詳攷論語釋文也。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索隱文翁圖申棖申棠今本史記作「堂」。今所傳禮殿圖申黨,無申棖

按】至明嘉靖始存,以合論語。〇末行「申棠」,板作「申堂」。

集證隸續郎中王政碑「有羔羊之絜,無申棠之欲」,盤洲云:「鄭司農注:『魯論申棖,蓋孔子弟子申續。』家語:『申續,字。』史記:『申棠,字。』此碑所用,有自來矣。」〇又按:「棖」與「堂」通。「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箋云:「『堂』當爲『棖』。」「堂」又與「棠」通。魯峻碑「棠棠忠惠,令德孔爍」,義作「堂堂」。

元圻案】明世宗時,從張璁之議,始改稱孔子爲至聖先師,并罷弟子公侯伯爵,稱先賢。左丘明以下爲先儒。申棖申黨,存

35、

甘羅曰:「項橐七歲爲孔子師。」案:見戰國策史記甘羅列傳淮南子。〇漢書古今人表獨不列項橐董仲舒對策:「此亡異於達巷黨人,不學而自知。」孟康注:「人,項橐也。」漢書董仲舒傳隸釋逢盛碑,以爲后橐集證:「童子逢盛碑漢靈帝光和四年立。文曰:『才亞后橐,當爲師楷。』洪氏曰:『趙廣漢傳「缿筩」之缿音項。后、缿偏旁相類,缿有項音,故借后爲缿,又借缿爲項也。』淮南修務訓論衡實知篇皆作『項託』。新序雜事五:『秦項橐,七歲爲聖人師。』又以項橐人。皮日休文藪雜著云:『無項託。』」孟康之説,未知所出,論語註疏無之。

元圻案】文選顔延之皇太子釋奠詩注引嵇康高士傳:「孔子項橐曰:『居何在?』曰:『萬流屋。』」注曰:「言與萬物同流匹也。」

36、

師摯之始」,鄭康成太師之名。案:見何晏集解太師摯」,孔安國以爲魯哀公時人,集解太師摯」章注:「孔安國曰:『亞,次也,次飯樂師也。,其名也。魯哀公時,禮毁樂崩,樂人皆去。』」康成以爲周平王時人。漢書古今人表太師摯等八人注,師古曰:「八人皆時奔走分散而去。鄭玄以爲周平王時人,非也。」班固禮樂志謂:「殷紂作淫聲,樂官師瞽抱其器而犇散,或適諸侯,或入河海。」董仲舒曰:「殷紂逆天暴物,殺戮賢智,守職之人,皆奔走逃亡,入於河海。」班氏之説,蓋本於此。古今人表太師摯以下八人於時。吴斗南云:「朱子弟子。」云:「按商本紀世抱樂器而犇者,太師疵少師彊也。人表亦列此二人於師摯八人之後,八人在時,列「上下」。二人武王時,列「上中」。誤合兩事爲一。」説見兩漢刊誤補遺第四卷「樂師」條。石林云:「司馬遷周厲王事曰:『師摯見之矣。』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太史公春秋曆譜牒,至周厲王,未嘗不廢書而歎也。曰:『嗚呼,師摯見之矣!』」師摯厲王時人也。」諸説不同,橫渠正蒙孔安國注。

云】洋洋盈耳,蓋所謂吾猶及見之者也。當以注爲正。

37、

「考其所爲,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亦見大戴禮文王官人篇

集證】按逸周書官人解「考其所爲,觀其所由」,無「察其所安」句。

38、

「老彭」,注云:「老聃彭祖。」云:「老聃之生,在彭祖之後,不應反居其上,故朱子定從包咸之説。」〇案:禮記曾子問注:「老聃,古壽考者之號也,與孔子同時。」正義曰:「論語云:『老聃之太史。』」〇何晏論語集解:「曰:『老彭賢大夫,好述古事。』」正義曰:「老彭,即莊子所謂彭祖也。云:『名臣,封於彭城。歷,年七百歲。』世本云:『姓,名,在爲守藏史,在爲柱下史,年八百歲。籛音翦。一云即老子也。』王弼云:『老聃彭祖。』」〇陸德明論語釋文:「云:『老彭賢大夫也。』案大戴禮云:『商老彭是也。』云:『老聃彭祖。』」〇大戴記虞戴德篇:「昔商老彭仲隗。」〇朱子論語集註包氏大戴禮龜山答胡迪功曰:「老氏以自然爲宗,謂之不作可也。」朱文公答汪尚書曰:「以曾子問言禮證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皆可見。蓋之史官,掌國之典籍、三皇五帝之書,故能述古事而信好之。如五千言,或古有是語而傳之。列子天瑞篇黃帝書即『谷神不死』章也。雖知禮,謂行之反以多事,故欲滅絶之。禮運『謀用是作,兵由是起』,亦有此意。」致堂讀史管見卷十曰:「仲尼問禮,或以證舊聞,案:本文「聞」字下尚有「或以析疑似」五字。或以「以」字下有「老子」兩字。絶滅禮樂之故振而作之,使於問答之際有啓發,非以爲師也。」

集證楊升庵丹鉛總録:「按佛經三教論曰:五千文者,容成所説,老子談,蓋述而不作。又按莊子容成氏曰:『除日無歲,無外無内。』則容成氏固有書矣。老子述而不作,此其明證。」

元圻案】吕氏希哲雜記上:「老子曰:『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曰:『明明德於天下。』老子曰:『報怨以德。』孔子曰:『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老子曰:『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孔子曰:『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蓋孔子未嘗師老子也。」

39、

王無咎云:「鹿邑之外,有互鄉城,邑人相傳謂互鄉童子見孔子者,此處也。前代因立互鄉縣,其城猶存。」【原注】鹿邑亳縣

按】宋地理志亳縣當作亳州

集證鹿邑縣,今屬河南歸德府

40、

「不舍晝夜」,釋文:「舍,音捨。」集註亦云上聲,而楚辭辨證云:「顔師古曰:『舍,止息也。』屋舍、次舍皆此義。論語『不舍晝夜』,謂曉夕不息耳。今人或音捨者,非是。」辨證朱子晚歲之書,當從之。

元圻案】梁皇侃義疏:「川流迅邁,未嘗停止。」與朱子此説合。宋洪興祖,字慶善丹陽人。政和中登上舍第。事迹具宋史儒林傳。著楚辭補註十七卷。〇四庫全書總目楚辭類:「楚辭集註八卷,辨證二卷,後語六卷,宋朱子撰。以後漢王逸章句洪興祖補註二書詳於訓詁,未得意旨,乃櫽括舊編,定爲此本。其訂正舊注之謬誤者,别爲辨證二卷。」「周密齊東野語紹熙内禪事曰:『趙汝愚永州安置,至衡州而卒,朱子爲之注離騷以寄意焉。』」〇此條明胡爌拾遺録襲爲己説。

41、

龐涓孫臏,同學兵法;蘇秦張儀,同學從衡;李斯韓非,同學刑名。始也朋而終也仇,故曰:「小人同而不和,比而不周。」

元圻案】史記孫吴列傳:「孫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爲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至,斷其兩足而黥之。使者竊載與之齊田忌孫子威王,遂以爲師。告急於使田忌將而往。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伏兵。龐涓果至,軍萬弩俱發,龐涓自剄。」〇張儀列傳:「人也。始嘗與蘇秦俱事鬼谷先生,學術,蘇秦自以不及張儀太史公曰:『夫張儀之行事,甚於蘇秦,然世惡蘇秦者,以其先死,而振暴其短以扶其説,成其衡道。』」〇韓非列傳:「喜刑名法術之學,與李斯俱事荀卿使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賈毁之,下吏治李斯使人遺藥,使自殺。」

42、

思欲近,近則精;慮欲遠,遠則周。

43、

「四教」以文爲先,自博而約;「四科」以文爲後,自本而末。

44、

互鄉童子則進之,開其善也;闕黨童子則抑之,勉其學也。

45、

草廬一言而定三分之業,一言之興邦也;夕陽亭一言而召五胡之禍,一言之喪邦也。

云】董公一言遂興李勣一言幾亡

元圻案】三國志蜀諸葛亮傳:「先主,凡三往乃見。曰:『今已擁百萬之衆,挾天子以令諸侯,此誠不可與争鋒。孫權據有江東,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賢能爲之用,此可與爲援而不可圖也。荆州北據,利盡南海,東連吴會,西通,此用武之國,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益州險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闇弱,民殷國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將軍既帝室之胄,信義著於四海,總攬英雄,思賢如渴,若跨有,外結好孫權,内修政理,天下有變,則命上將將荆州之軍以向,將軍身率益州之衆以出秦川,百姓孰敢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誠如是,則霸業可成,室可興矣。』」〇晉書賈充傳:「侍中任愷進説,請關中既出外,自以爲失職,深銜任愷,計無所從。將之鎮,百僚餞于夕陽亭荀勖私焉。以憂告,曰:『是行也,辭之實難,獨有結婚太子,不頓駕而自留矣。』」〇邵子西晉吟:「禍在夕陽亭一語。」

46、

唐太宗文學館學士,許敬宗與焉;裴晉公淮西賓佐,李宗閔與焉。以是知佞人之難遠。

元圻案】舊唐書太宗紀:「高祖武德四年,太宗竇建德王世充降。海内漸平,太宗乃鋭意經籍,開文學館,以杜如晦等十有八人爲學士,與之討論經義。」〇唐書褚亮傳:「太宗作文學館,以杜如晦房玄齡于志寧蘇世長薛收褚亮姚思廉陸德明孔穎達李玄道李守素虞世南蔡允恭顔相時許敬宗薛元敬蓋文達蘇勗,並以本官爲學士。天下慕向,謂之『登瀛洲』。」又姦臣傳許敬宗:「高宗將立武昭儀,大臣切諫,而敬宗陰揣帝私,即妄言曰:『田舍子賸穫十斛麥,尚欲更故婦,天子富有四海,立一后,謂之不可,何哉?』帝意遂定。」〇舊唐書憲宗紀:「元和十二年,秋七月,以裴度淮西宣慰處置使。以司勳員外郎李正封、都官員外郎馮宿、禮部員外郎李宗閔皆兼御史,爲判官書記,從出征。」又李宗閔傳:「宗閔,字損之,宗室鄭王元懿之後。裴度出征吴元濟,奏宗閔彰義軍觀察判官。」〇唐書李宗閔傳:「宗閔性機警,始有當世令名。初爲裴度引拔,後李德裕可爲相,宗閔遂與爲怨。韓愈爲作南山猛虎行視之。而宗閔崇私黨,薰熾中外,卒以大敗。」

47、

尹和静云:「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東澗按:「東澗湯漢號。」謂:「如言『父慈子孝』,加一『則』字,失本義矣。」

元圻案】宋志:「尹焞論語解十卷,又一卷。」經義考云:「未見。」〇尹氏之説,朱子集註取之。或問尹氏之説,朱子曰:「尹氏之説則爲君而言之爾。若爲臣而言,則君之使臣,雖不以禮,而臣之事君,亦豈可以不忠也哉!」〇皇侃論語義疏曰:「君能使臣得禮,則臣事君必盡忠也。」尹氏之説蓋本此。〇湯東澗,名,字伯紀安仁人。度宗時官刑部侍郎,以端明殿學士致仕。謚文清

48、

「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犯而不校」,顔子和風慶雲之氣象也。「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泰山巖巖之氣象也。

元圻案】程氏遺書謂:「孔子元氣也,顔子春生也,孟子并秋殺盡見。仲尼天地也,顔子和風慶雲也,孟子泰山巖巖之氣象也。」

49、

「麻冕,禮也;今也純,儉。」注:「純,黑繒也,側基反。」而釋文爲下音,今讀者從上音如字,非也。按儀禮士冠禮疏,古「緇」、「䊷」二字並行,「緇布」之「緇」,本字不誤。「䊷帛」之「䊷」,多誤爲純。周禮地官媒氏「純帛」注:「純,實緇字。古緇以『才』爲聲。」【原注】釋文:「純,側基反,依字從糸才。」詩行露箋:「䊷帛。」釋文云:「䊷音緇,依字糸旁才。後人以才爲屯,因作純。」又詩箋云:「士妻䊷衣。」儀禮「純衣」,釋文無音,亦非也。集解:「純,絲也。」取説文

集證説文糸部「純」字下云:「絲也,从糸屯聲。論語『今也純,儉』,常倫切。」〇祭統「以供純服」,正義:「凡言純者,其義有二。一糸旁才,是古之緇字;二是糸旁屯,是純字。但書文相亂,雖是緇字,並皆作純。鄭氏所注,於絲理可知、於色不明者,即讀爲緇,即論語云『今也純,儉』,及此『純服』,皆讀爲黑色。若衣色見、絲文不明者,讀純以爲絲也。」

元圻案】釋文:「純,順倫反,絲也。作側基反,黑繒也。」

50、

「君子不以紺緅飾」,孔氏注:「一入曰緅。」案:見何晏集解石林云:「考工記『三入爲纁,五入爲緅,七入爲緇』,緅在纁、緇之間。爾雅『一入爲縓』,釋器文,今本「入」作「染」。檀弓『練衣黃裏,縓緣』,儀禮喪服『練冠,麻衣縓緣』,蓋孔氏誤以『緅』爲『縓』,則緅不可爲近喪服。」以上蓋葉夢得論語釋言之文。集註謂「緅,絳色,以飾練服」,亦用注。【原注】正義曰「一入爲緅」,未知出何書。又云「三年練以緅飾衣」,似讀「緅」爲「縓」,當以石林之説爲正。

元圻案】爾雅「一染謂之縓」,注:「今之紅也。」「再染謂之頳」,注:「淺赤。」「三染謂之纁」,注:「纁,絳也。」考工記:「三入爲纁,五入爲緅。」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則爲緅。」是不得爲近喪服也。今注云「一入爲緅」,皇侃疏云:「緅者,淺絳色。」夫三染爲纁,纁是絳色,五入爲緅,則近於緇,不得謂之淺絳色矣。注又云:「緅者,三年練以緅飾衣。」今檀弓喪服皆曰「縓緣」,而不曰「緅緣」,是注誤以「縓」爲「緅」,故厚齋石林爲正。

51、

馬融論語云:「所因,謂三綱五常。」集解大學衍義謂三綱之説,始見於白虎通。愚按:谷永傳云「勤三綱之嚴」,太玄永次五云「三綱得于中極,天永厥福」,其説尚矣。禮記正義引禮緯含文嘉有「三綱」之言,然緯書亦起於西漢之末。

元圻案】白虎通三綱六紀篇:「三綱者何?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謂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又曰:「三綱法天、地、人,六紀法六合。」〇漢書谷永傳:「,字子雲長安人也。元延元年,爲北地太守。時災異尤數,當之官,上使衞尉淳于長所欲言。對云云。」師古曰:「三綱,君臣、父子、夫婦也。」〇漢書揚雄傳:「以爲經莫大於,故作太玄。」次五:「三綱得乎中極,天永厥福。」范望注:「五爲君位,君臣、父子、夫婦道正則三綱得。綱舉則得其正,故爲中極。極得其中,故天長其福也。」〇樂記正義引禮緯含文嘉曰:「君爲臣綱,父爲子綱,夫爲妻綱。」與白虎通同。

52、

太平御覽八百四十九莊子曰:「孔子病,子貢出卜。孔子曰:『子待也。吾坐席不敢先,居處若齊,飲食若祭,吾卜之久矣。』」「子路請禱」,可以參觀。

53、

「仁者静」,孔安國云:「無欲故静。」【原注】與太極圖説同。

云】周子蓋用其語爾。其云「日進故動」,亦名理也。

元圻案】「日進故動」,包咸語。俱見集解。今本皇侃義疏作「自進故動」,疏云:「智者何故如水耶?政自欲動進其識,故云智者動也。」疏作「日進」。

54、

石林解「執禮」云:「猶執射、執御之執。曰:『秋學禮,執禮者詔之。』蓋古者謂持禮書以治人者,皆曰『執』。周官太史:『大祭祀,宿之日,讀禮書。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凡射事,執其禮事。』此禮之見於書者也。」解「各得其所」云:「季札樂,以小雅德之衰,大雅文王之德。小雅皆變雅,大雅皆正雅。楚莊王武王,作,以時邁爲首,而次之,爲第三,爲第六,以所作爲先後。案:十二年左傳注:「三、六之數,與今詩頌篇次不同,蓋樂歌之次第。」正義曰:「今篇次,第八,第九也。」以此攷之,以正變爲大小,以所作爲先後者,未删之序也。論政事之廢興,而以所陳者爲大小,推功德之形容,而以所告者爲先後者,删之序也。」其説可以補注義之遺。

方樸山云】此解善矣,然季札觀樂,國風之次亦異今序,夫子何獨不言,而以爲得所?竊意上文言樂正,此言,非指篇,乃指樂音耳。樂記云:「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爲道不耐無亂。先王恥其亂,故制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此正得其所之義。史記孔子世家亦云:「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之音也。」

元圻案】皇侃疏曰:「孔子魯哀公十一年從,而删,定,故樂音得正,所以之詩各得其所也。義之美者,美者既正則餘者正,亦可知也。」實兼賅石林樸山二氏之説,而國風之次得所,亦在其中矣。〇宋史藝文志葉夢得論語釋言」,朱氏經義考云「未見」,而附載前釋「以宅爲擇」及此條於後,豈其説之僅存者歟?

55、

吕氏春秋仲冬紀當務篇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將誅矣,告吏曰:『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有不誅者乎?』荆王聞之,乃不誅也。孔子聞之曰:『異哉直躬之爲信也,一父而載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無信。」此即葉公所云也。【原注】致堂曰:「『直躬』,猶曰『正己』,而吕氏春秋以爲人姓名,妄也。」

云】屬「者」字於下,則吕覽未始以爲人姓名,致堂自誤也。

云】廣韻以「直躬」爲人名,未必不因吕覽而誤,何氏亦攷之未審。

集證淮南子氾論訓:「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證之。」高誘注:「直躬楚葉縣人也。蓋名,其人必素以直稱者,故稱直躬。」陸德明論語釋文:「『直躬』,鄭康成本作『弓』,云『直人名』。」

56、

周生烈子云:「嘗駕五龍以騰唐衢,嘗服九駮以馳文塗,此上御也。」太平御覽八十一引之。謂五臣、九臣。

元圻案】何晏集解敘:「近故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爲之義説。」疏:「周生烈燉煌人。七録云:『字文逸,本姓博士、侍中。』」

集證】按意林周生烈子四條,自序云:「張角敗後,天下潰亂,哀苦之間,故著此書,以作幹植,仲尼作師誡云。」又按抱朴子云:「駕五龍,致六翮。」柳熾弔夷齊文云:「五刃不礪於武庫,九駮伏轅於文塗。」皆本於此。

57、

文子曰:「人皆以無用害有用,故知不博而日不足。以博弈之日問道,聞見深矣。」文子符言篇文。可以發明「無所用心」之戒。【原注】言無所用心之害,非以博弈爲賢也。讀此章者,當以韋昭之論、陶侃之言參觀。

集證吴志韋曜傳:「時蔡穎亦在東宫,性好博弈,太子以爲無益,命論之。其略云:『所志不出一枰之上,所務不過方罫之間,技非六藝,用非經國,而空妨日廢業,終無補益。是何異設木而擊之,置石而投之哉!』」晉書陶侃傳:「常語人曰:『大禹聖者,乃惜寸陰,至於衆人,當惜分陰,豈可逸遊荒醉!』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者,乃命取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於,吏將則加鞭朴。」

58、

曹操祭橋玄文曰:「仲尼稱不如顔淵。」注引論語孔子子貢:『吾與汝俱不如也。』」按包氏解云:「吾與女俱不如。」

云】又云:「夏侯淵虎步右,所向無前。孔子所謂『吾與爾俱弗如也』。」

元圻案】後漢書橋玄傳:「,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嘗感其知己,經過墓,輒悽愴致祭奠。自爲文曰:『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增榮益觀,皆由奬勖,猶仲尼稱不如顔淵李生厚歎賈復。士死知己,懷此無忘。』」〇九經古義十六:「吾與女弗如也。論衡問孔篇引云:『吾與女俱不如也。』陳耀文曰:鄭玄别傳:『馬融學,季長盧子幹曰:「吾與女皆不如也。」』」

59、

有八士」,包氏注云:「四乳生八子。」注見集解其説本董仲舒春秋繁露【原注】記四産得八男,皆君子雄俊,此天所以興國。〇案:注語即節取繁露郊祭篇文。周書武寤篇案:「當作和寤解。」尹氏八士」,注云:「武王賢臣。」晉語文王詢八虞」,賈逵云:「八士皆在虞官。」韋昭注引。仲舒「興」之言考之,當在時。

按】楊升庵周書克殷解「命南宫忽鹿臺之財」,爲即仲忽;「命南宫百達遷九鼎」,即伯達君奭「有若南宫适」,即伯适,則八士者南宫氏也。康成注「成王時人」者近之,亦一解。〇魏書靈徵志:「高祖延興三年,秀容郡婦人一産四男,四産十六男。」後山叢談:「郯城民妻有二十一子,而雙生者七。」較八士更多三乳。

集證疏云:「鄭玄以爲成王時,劉向馬融皆以爲宣王。」陶潛群輔録云:「八士,見論語賈逵以爲文王時。」漢古今人表八士在「中上」,列成叔武霍叔處之前。二人皆文王之子,則謂在時,其説似允。

60、

東坡解「孟莊子之孝」爲獻子石林謂:「以獻子穆伯之子,以惠叔惠伯,讀左氏不精,二者皆誤。」【原注】致堂説而不辨其誤。

按】穆伯公孫敖,乃孟獻子之祖。獻子文伯,名叔服所謂「也食子」者。惠叔公孫敖次子,叔服所謂「也收子」者。至惠伯叔仲氏,父公孫兹,祖叔牙,與惠叔係從祖昆弟,小功服,非一人也。

集證有兩惠伯,一叔仲惠伯,與惠叔爲從祖昆弟。一子服惠伯,名孟獻子之孫,於惠叔爲從曾孫。

元圻案】陳氏書録東坡論語傳十卷」,文獻通考論語解四庫全書不著録。

61、

吕氏春秋不苟論曰:「孔丘墨翟,晝日諷誦習業,夜親見文王周公旦而問焉。」注引論語「夢見周公」。【原注】並稱,始於戰國之士,其流及於儒,雖韓退之亦不免。

62、

逸民各論其行,而不及朱張。或曰:「其行與孔子同,故不復論也。」釋文王弼注:「朱張,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

云】孔子云:「我則異於是。」謂與逸民異也,安得朱張乃同乎?輔嗣注尤無稽。

集證隋志:「論語釋疑三卷,王弼撰。」荀子非相篇非十二子篇儒效篇皆以仲尼子弓並言。注云:「子弓,蓋仲弓也。言子者,著其爲師也。」楊倞,不以子弓朱張

元圻案】皇侃疏:「王弼曰:『朱張,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今序六人而闕朱張者,明取舍與己合同也。』」

63、

虞仲夷逸,隱居放言。」包氏注:「放,置也,不復言世務。」何晏集解介之推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左傳二十四年。中庸曰:「其默足以容。」古注亦有味。

64、

論語邢昺疏:「案春秋少陽篇伯夷,名,字公信。伯,長也;,謚。叔齊,字公達伯夷之弟,亦謚也。」少陽篇未詳何書。【原注】真宗陳彭年:「墨允墨智何人?」彭年曰:「伯夷叔齊也。」上問:「見何書?」曰:「春秋少陽。」之父名,字子朝。〇案:陳彭年事見道山清話。〇少陽篇唐志不著録。胡明仲曰:「少陽篇之謚,彼已去國,隱居終身,尚誰爲之節惠哉?禮表記:「子曰:『先王謚以尊名,節以壹惠,恥名之浮于行也。』」蓋如伯達仲忽,亦名而已矣。」

元圻案】論語「不念舊惡」章,皇侃疏:「孤竹之國,是殷湯正月三日丙寅日所封,其子孫相傳,至之父也。父姓墨台,名,字子朝伯夷,字公信叔齊,字公達伯夷大而庶,叔齊小而正。父薨,兄弟相讓,不復立也。」疏不言出於少陽篇,亦不以爲謚。又云姓墨台叔齊,皆不與疏同。疏蓋據陸氏釋文。〇史記伯夷列傳:「其傳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索隱曰:「『其傳』,蓋韓詩外傳吕氏春秋也。其傳云『孤竹君殷湯三月丙寅日所封』云云。」其文略與皇侃疏同。〇元陶宗儀輟耕録載:「吾衍閒居録云:『孤竹君,音眉。名台初,音怡。見孔叢子注。中子名伯遼,見周曇詠史詩注。伯當作仲。』若如説,則是名,非謚矣。」〇經義考:「胡氏寅論語詳説,未見。」

65、

荷蓧之行,雖未能合乎中;陳仲子之操,雖未能充其類,然唯可以議之。斯人清風遠韻,如鸞鵠之高翔,玉雪之不汙,視「視」,本作「眎」。世俗徇利忘恥、饕榮苟得者,猶腐鼠糞壤也。小人無忌憚,自以爲中庸,而逸民清士乃在譏評之列,學者其審諸!

云】此言亦必有感於當時之爲孔光馮道者。

元圻案】趙順孫論語纂疏三山黃氏榦曰:「接輿丈人,此四人者,若律以聖人之中道,則誠不爲無病,然味其言,觀其容止,以想見其爲人,清風高節,猶使人起敬起慕,恨不得識其面而端拜之。彼於聖人,猶有所不滿於心如此,則其視世之貪利慕禄而不知止者,真不啻若犬彘,求欲爲之奴隸而不可得也。是亦豈非當世之賢而特立者歟!惟夫子然後可以議其不合於聖人之道,未至於夫子者,皆未可以妄議也。貪利慕禄之徒,求以自便其私,亦借四子而詆之,欲以見其不可以不仕,多見其不知量也。」厚齋之説,似本於此。

66、

吕氏春秋云:「子路揜雉,得而復釋之。」集證:「季秋紀審己篇注云:『所得者小,不欲夭物,故復釋之。』」蓋因「子路共之」而爲此説。朱文公集註兩説,「共」字當爲「拱執」之義。

元圻案】疏以「共」爲供具,晁氏説之石經「嗅」作「戛」,謂雉鳴。劉氏勉之爾雅「嗅」作「臭」,古閴反,謂張兩翅,則「共」字當爲「拱執」之義。朱子疑此章有闕文,故兼採其説,而未決所從。張南軒説。蔡氏集説:「謂『共』,拱手也。『嗅』,疑作『嘆』。子路聞夫子『時哉』之言,拱手而起敬,感雉之去就得時,所以三嘆而作也。未敢輕於改經,故闕之。」

67、

上蔡云:「聖人語常而不語怪,語德而不語力,語治而不語亂,語人而不語神。」本王無咎之説。

元圻案】陳氏書録:「謝氏論語解十卷,上蔡謝良佐顯道撰。」經義考云「未見」,今四庫書亦不著録。

68、

陸務觀跋吕靖門銘云:「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此聖門一字銘也。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此聖門三字銘也。」

69、

「爲力不同科」,馬融解云:「力役有上中下三科。」【原注】五峰謂此説是。

云】五峰誤矣。「不主皮」句當作何解?

元圻案】馬融説見何晏集解。〇陳氏書録四:「五峰論語指南一卷,監南嶽廟胡宏仁仲撰,詳論黃祖舜沈大廉之説。文定之季子也。」〇經義考云「未見」,今四庫書亦不著録。

70、

「譬諸草木,區以别矣。」五峰曰:「草木生於粟粒之萌,及其長大,根莖華實雖淩雲蔽日,據山蟠地,從初具乎一萌之内,而未嘗自外增益之也。」【原注】用樂記「區萌」字,音勾。朱文公曰:「林少穎亦説與黃祖舜如此。」

集證玉海四十一:「紹興三十二年,刑部侍郎兼侍講黃祖舜論語解義。」

元圻案】五峰語見五峰集卷五論語指南黃祖舜繼道沈大廉元簡之説。

71、

漢藝文志「小道可觀」,蔡邕傳「致遠則泥」,以子夏之言爲孔子唐孔穎達傳「以能問於不能」,以曾子之言爲孔子

元圻案】漢書藝文志:「小説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説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然亦弗滅也。」後漢書蔡邕傳:「上封事曰:『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爲致遠則泥。』」〇顔師古東平思王傳注引「小道可觀」,亦以爲孔子語。〇唐書孔穎達傳:「穎達,字仲達冀州衡水人。太宗,授文學館記室。貞觀初,封曲阜縣男。帝問:『孔子稱「以能問於不能」,何謂也?』對曰:『此聖人教人謙耳。』」〇邵博聞見後録七:「蔡邕以『致遠恐泥』爲孔子之言,李固以『其進鋭者其退速』爲老子之言,皆引用之誤。」

72、

卞莊子之勇」,或問云:「事見新序。」愚按荀子大略篇:「人欲伐,忌卞莊子,不敢過。」此可見其有勇也。

云】東方朔上奏牘云:「以卞莊子爲衞尉。」

集證新序義勇篇:「卞莊子好勇,養母,戰而三北。交遊非之,國君辱之。及母死三年,戰,莊子請從,見將軍曰:『昔與母處,是以三北。今母死,請塞責。』遂赴敵,獲一甲首而獻之曰:『此塞一北。』又入獲一甲首而獻之曰:『此塞再北。』又入獲一甲首而獻之曰:『此塞三北。』」又按:韓詩外傳卞莊子事,與新序同。

73、

史記伯夷傳正義首陽山有五。顔師古漢書云:「伯夷歌『登彼西山』,當以隴西爲是。」石曼卿詩曰:「恥生干戈日,寧死揖讓區。」謂首陽河東蒲坂,乃都也。余嘗攷之曾子書,以爲「死於之間,其仁成名於天下」,又云「二子居之間」,則曼卿首陽,爲得其實。【原注】,水名。左氏所謂

元圻案】王貢兩龔鮑傳注:師古曰:「馬融首陽山河東蒲坂華山之北,河曲之中。高誘則云在雒陽東北。阮籍咏懷詩亦以爲然。今此二山並有祠耳。而曹大家幽通賦隴西首陽縣是也。今隴西亦有首陽山許慎又云首陽山遼西。諸説不同,致有疑惑。而伯夷歌云『登彼西山』,則當隴西者爲近是也。」〇石曼卿首陽詩云:「遜國同來訪聖謨,適逢争國誓師徒。恥生湯武干戈日,寧死唐虞揖讓區。大義充身安是餓,清魂有所未應無。始終天地亡前後,名骨雖雙此行孤。」自注云:「孟津諫伐,而死於首陽。其山在都也。」〇大戴禮曾子制言中:「昔者伯夷叔齊死於溝澮之間,其仁成名於天下。夫二子者,居之間,非有土地之厚、貨粟之富也。」今本「濟澮」作「溝澮」。案下有「河濟」之文,則上不應複出「濟澮」,蓋王氏所見本誤。余同年丁小山杰曰:「諱亦避『溝』字,或厚齋有意改之。」〇歐陽公石曼卿墓表:「曼卿,諱延年,姓石氏。家於宋州宋城。讀書不治章句,獨慕古人奇節偉行、非常之功。其爲文章勁健,稱其奇氣。」〇陳氏書録二十載石曼卿歌詩集一卷。

74、

水,一也,孔子觀之而明道體之無息,孟子觀之而明爲學之有本。荀子成相篇亦云:「水至平,端不傾,心術如此象聖人。」其觀於水也,亦亞於矣,於此見格物之學。

云】錯會卻「格」字。

云】以此證格物,亦隔一層。

元圻案】董子山川頌謂水似力,似持平,似察,似智,似知命,似善化,似勇,似武,似有德。

75、

吕成公論語「躬自厚而薄責於人」,遂終身無暴怒。朱子語録絜齋象山康誥有感悟,反己切責,若無所容。前輩切己省察如此。

元圻案】魏鶴山吕成公讀詩記後序,稱其能得詩人「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之旨。成公於夫子一言,蓋奉以終身矣。〇宋袁燮,字和叔慶元府鄞縣人,絜齋其自號也。受業於陸象山之門,登進士第,歷官寶文閣直學士。謚正獻宋史有傳。

76、

庭之教曰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於而終於,雜説不與焉。」案:孔叢子雜訓:「子上雜所習,請於子思子思曰:『先人有訓焉,學必由聖,所以致其材也。厲必由砥,所以致其刃也。故夫子之教云云。』」荀子勸學亦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其義則始乎爲士,終乎爲聖人。」【原注】經,謂

元圻案】原注四字,即楊倞注文。

77、

四勿九思,皆以視爲先。見弓以爲蛇,見寢石以爲伏虎,視汩其心也。閔者黍稷不分,念親者莪蒿莫辨,心惑其視也。吴筠心目論以「動神者心,亂心者目」。陰符經「心生於物,死於物,機在目」,蔡季通釋其義曰:「老子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西方論六根六識,必先曰眼曰色,均是意也。」

集證宋志:「吴筠心目論一卷。」〇般若經:「六根者,謂眼、耳、鼻、舌、身、意根。六塵者,謂色、聲、香、味、觸、法也。眼見爲色塵,耳聞爲聲塵,鼻齅爲香塵,舌嘗爲味塵,身染爲觸塵,意著爲法塵。合爲十二處也。復次六識者,本自一心。遍由六根門頭而成六識,謂從見爲眼識,從聞爲耳識,從齅爲鼻識,從嘗爲舌識,從染爲身識,從分别爲意識。如是根、塵、識三事,合爲十八界。若如實知自性皆空,是爲能學六根、六塵、六識。」

元圻案】伊川曰:「人之視最先,非禮而視,則所謂開目便錯了。」〇風俗通:「予之祖父令,見主簿杜宣,賜酒。時壁上有懸弩照於杯,形如蛇,畏惡之,然不敢不飲。其日胸腹痛切,攻治不愈。後於故處設酒,杯中故復有蛇,因謂『此壁上弩影耳』,遂解。」〇史記李將軍列傳:「出獵,見草中石,以爲虎而射之,中石没鏃。視之,石也。因復更射之,終不能復入石。」〇詩王風:「彼黍離離,彼稷之苗。」小序:「閔宗周也。」小雅:「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小序:「孝子不得終養也。」〇吴筠心目論云:「動神者心,亂心者目,失真離本,莫甚於兹。故假心目而發論,庶幾遣滯清神而已。」〇陰符經一卷,傳爲黃帝所作。唐李筌稱於嵩山石室得之。晁氏讀書志定爲所僞託。朱子以其時有精語,非有道者不能作,嘗考定其文。

78、

古者士傳言諫,其言責亦與公卿大夫等。及世之衰,公卿大夫不言而士言之,於是有欲毁鄉校者,有謂「處士橫議」者,不知三代之盛,士亦有言責也。云:「三代之士,在後世則一命之小臣也。方爲秀民,而以言責自任,是侵官矣。此太學諸生析理不精,過乎中而不自知。」夫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而不及士,其指微矣。【原注】乙酉二月,夢前宰輔以太學所上書求余跋語,夢中作此,寤而識之。

按】乙酉爲元世祖二十二年,亡已九載,猶感夢如是,與韋孟夢争王室何異?

云】前宰輔,似謂陳宜中

云】陳宜中在太學,嘗上書攻史嵩之

79、

「非帷裳,必殺之。」鄭康成云:「帷裳,謂朝祭之服,其制正幅如帷。『非帷裳』者,謂深衣,云:「集註用『其餘若』三字,尤該括。」削其幅,縫齊倍要。」見春秋正義【原注】集解不取集註,用説。

集證爾雅釋器:「裳削幅謂之纀。」注:「削殺其幅,深衣之裳。」又按説「齊倍要」,取玉藻「縫齊倍要」之文。集註復取深衣「要縫半下」之文,意更完備。

元圻案】集解王肅曰:「衣必有殺縫,唯帷裳無殺也。」與義不背。故皇侃即引注以釋之云:「帷裳,謂朝祭之服,其制正幅如帷也。非者謂餘衣也,殺之者削其幅,使縫齊倍腰者也。」〇注亦見左傳元年正義。

80、

門弟子,唯言偃吴人,而澹臺滅明南游至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史記正義:「蘇州南五里有澹臺湖。」又云:「湖北有澹臺。」儒林傳:「澹臺子羽。」

元圻案】水經注二十二引土地名云:「今泰山武城縣澹臺子羽冢,縣人也。」

81、

韓非曰:「季孫子路令。以五月起衆爲長溝,子路以其私秩粟爲漿飯,要作溝者於五父之衢而飡「飡」,本作「餐」,下同。之。孔子聞之,使子貢往覆其飯,擊毁其器,曰:『君有民,子奚爲乃飡之?』言未卒,而季孫使者至,讓曰:『也起民而使之,先生使弟子令徒役而飡之,將奪之民耶?』孔子駕而去。」外儲説右上篇文。此雖與論語史記不同,然亦夫子去之一事也。【原注】攷左氏傳叔孫之邑也。

云】此不足據,然王氏小注,已知其非矣。蓋既爲叔孫氏邑,則季孫何預焉?

集證】按水經濟水注:「濮水又東逕蒲城北,故蒲邑孔子將至子路出於者也。」引韓子曰:「以仲夏起長溝,子路宰,以私粟饋衆。孔子使子貢毁其器焉。」據此則子路宰,非也。然攷北堂書鈔縣令類韓子,亦作「子路令」,則訛時已然。

82、

申屠嘉不受私謁,則可以折幸臣;董仲舒正身率下,則可以事驕王;魏相以廉正,霍氏不能誣;袁安任隗以素行,竇氏無以害。故曰:「其身正,不令而行。」「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

云】申屠嘉事見袁盎傳魏相事見霍光傳

元圻案】漢書申屠嘉傳:「人也,爲丞相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大中大夫鄧通方愛幸,入朝,而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因言曰:『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爲檄召至,免冠徒跣,頓首謝坐自如,弗爲禮。」又董仲舒傳:「天子以仲舒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驕,好勇。仲舒以禮義匡正,王敬重焉。膠西王,亦上兄也,尤縱恣。迺言於上曰:『獨董仲舒可使相膠西王。』膠西王仲舒大儒,善待之。凡相兩國,輒事驕王,正身以率下,數上疏諫争,教令國中,所居而治。」又霍光傳:「薨。會魏大夫爲丞相,數燕見言事。時霍山自若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於是霍氏甚惡之。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曰:『今丞相用事,縣官信之,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曰:『丞相數言我家,獨無罪乎?』曰:『丞相廉正,安得罪?』」〇後漢書袁安傳:「等日益橫,盡樹其親黨賓客於名都大郡,皆賦斂吏人,更相賂遺。任隗舉奏,竇氏大恨。然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〇漢書袁盎傳:「告歸,道逢丞相申屠嘉,下車拜謁,丞相從車上謝。還,媿其吏,乃之丞相舍上謁,求見丞相。丞相良久乃見。」謝山申屠嘉事見袁盎傳,蓋指此也。案傳又云:「説以文帝止輦受言,乃再拜,引入坐爲上客。」未嘗爲折也,故注仍引本傳。

83、

君子不因小人而求福,孔子之於彌子也;不因小人而避禍,叔向之於樂王鮒也。事見左傳朱博之黨,福可求乎?賈捐之之諂石顯,禍可避乎?故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

元圻案】吕氏春秋慎大覽貴因篇:「孔子彌子瑕釐夫人,因也。」淮南子泰族訓:「孔子欲行王道,東西南北,七十説而無所偶,故因衞夫人彌子瑕而欲通其道。」此皆戰國策士誣聖之言,故孟子辭而闢之。〇漢書朱博傳:「贊曰:馳騁進取,不思道德,已亡可言。又見孝成之世委任大臣,假借用權。世主已更,好惡異前,復附,稱順孔鄉。事發見詰,遂陷誣罔,辭窮情得,仰藥飲鴆。」〇又賈捐之傳:「時石顯用事。捐之數短,以故不得官。而長安楊興,新以材能得幸,與捐之相善,曰:『鼎貴,上信用之。今欲進,第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捐之即與共爲薦,又共爲薦石顯聞之,白之上,乃下捐之獄。捐之竟坐棄市。」

84、

朱子無垢按:「無垢張九成號。」爲雜學。論語集註獨取「審富貴,安貧賤」之語。

元圻案】朱子雜學辨無垢中庸解云:「『無垢』本佛語,而張公子韶之别號也。張公以佛語釋儒書,其跡尤著,故正其名如此。」〇論語「富與貴」章集註:「不以其道得之,謂不當得而得之。然於富貴則不處,於貧賤則不去,君子之審富貴而安貧賤也如此。」語類云:「張子韶説審富貴而安貧賤,極好。」〇書録解題三:「張九成論語解二十卷,孟子解十四卷。」〇四庫全書載其孟子傳二十九卷。論語解不著録。據朱子辨,則尚有中庸解也。提要曰:「九成,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紹興二年進士第一人,授鎮東僉判,歷宗正少卿,兼侍講,權刑部侍郎。忤秦檜,謫居南安軍死,起知温州。謚文忠。事蹟具宋史本傳。」

85、

陳仲猷曰:「『逝者如斯夫』,道體無窮,借水以明之。『鳶飛戾天,魚躍于淵』,道體無不在,借鳶魚以明之。」葉仲圭曰:「『出入無時,莫知其鄉』,常人之心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聖人之心也。聖人之心,豈常人之所無哉?昏與明異而已矣。」仲猷仲圭皆余同年。

云】「仲猷仲圭」八字係小注,宜雙行寫。

86、

王充云:「『浴乎』,涉沂水也。『風乎舞雩』,風,歌也。」仲長統云:「諷於舞雩之下。」愚謂本脱「謂」字。以「風」爲「諷」,則與「詠而歸」一意矣,當從舊説。

集證論衡明雩篇:「『浴乎』,涉也,象龍之從水出也。『風乎舞雩』,風,歌也。『詠而饋』,詠歌饋祭也。」〇後漢仲長統傳:「諷於舞雩之下,詠歸高堂之上。」注引論語。〇兩漢刊誤補遺十:「浴乎,風乎舞雩。説者以爲風乾身,時尚寒,安得風乾身乎?説與合,包氏諸家讀如本字,誤矣。」

元圻案】集解:「包氏曰:『浴於沂水之上,風涼於舞雩之下,歌詠先王之道,歸夫子之門也。』」吴斗南仲長統之語而證以論衡王氏此條,蓋舉而正之。

87、

上蔡論語解元澤云:【原注】王元澤。〇案:元澤安石之子。「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本史記趙良之言。【原注】商君傳

云】王元澤論語注,嘗以龔原之請頒學宫。

元圻案】經義考二百十三:「王氏雱論語口義通考十卷,佚。陸游曰:『元澤之殁,詔求遺書,荆公視篋中,得論語孟子解,皆細書於策之四旁,遂以上之。然亦非成書也。』」又二百十四:「謝氏良佐論語解宋志十卷。未見。」

88、

集註:「蘧伯玉孫林父甯殖放弑之謀,不對而出。」按左氏傳甯殖當爲甯喜

云】出獻公孫林父甯殖偕爲之。弑獻公復入,則甯喜一人之爲,然亦之遺謀也。

89、

史記循吏傳孫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與令尹子文之事相類,恐是一事。

按】孫叔敖爲令尹於楚莊十六年癸亥,後七年莊王即卒。叔敖莊王時,必無三相三去之事。

元圻案】淮南道應訓亦云:「昔孫叔敖三得令尹無喜志,三去令尹無憂色。」皆本於莊子山木篇吕氏春秋恃君覽知分篇

90、

范伯崇曰:「温故而不知新,雖能讀,足以爲史,而不足以爲師。」

集證朱子答范伯崇云:「此論甚佳。」

云】亦説得粗。

91、

劉子謹獨篇曰:「顔回不以夜浴改容。」顔氏家訓勉學篇曰:「曾子七十乃學,名聞天下。」皆未詳所出。集證:「劉晝新論:『蘧瑗不以昏行變節,顔回不以夜浴改容。』又按宋祁筆記:『曾子年七十文學始就,乃能著書。』非老而學也。然所出則未詳。」家語弟子解曾參孔子四十六歲」,非老而學者。

元圻案】劉子十卷,注見卷三第三十一頁劉晝,字孔昭渤海阜城人。見北史儒林傳

92、

蘧伯玉史記謂「孔子所嚴事」,不當在弟子列。禮殿圖有之,而皆錫封從享。公伯寮,非孔子弟子,乃季氏之黨,致堂胡氏之説當矣。家語不列其名氏,蓋自史記失之。家語縣亶,字子象史記索隱以爲縣豐封爵皆不及焉。禮記檀弓縣子,豈其人與?

按】檀弓明著縣子之名曰

云】縣氏檀弓縣子左氏縣賁父。若仲尼弟子,乃郻亶,非縣氏也。郻即鄡字,故一作鄡亶,蓋以地爲氏者。

繼序按】史記鄡亶,而無縣亶

集證史記弟子傳公伯僚,字子周正義曰:「家語申繚子周古史考云:『公伯僚是讒愬之人,孔子不責而云命,非弟子之流也。』」家語弟子解縣亶,字子象索隱作「縣豐」。廣韻注作縣亶父人。史記無之。或云即史記鄡單也。

93、

柳子厚與太學諸生書曰:「仲尼吾黨狂狷,南郭獻譏。」按荀子法行篇:「南郭惠子問於子貢曰:『夫子之門,何其雜也?』」【原注】非以狂狷爲譏。〇云:「六字係正文。」

集證荀子:「南郭惠子問於子貢曰:『夫子之門,何其雜也?』子貢曰:『君子正身以俟,欲來者不距,欲去者不止。且夫良醫之門多病人,櫽栝之側多枉木,是以雜也。』」又按尚書大傳略説東郭子思説苑雜言篇東郭子惠,其辭略同。

94、

「無可無不可」,致堂讀史管見謂:「以五字成文。聖人從容中道,無所偏倚。世之通儻不泥者,纔足謂之『無不可』爾。馬援以此稱高帝,亦稔於常談。」

按】元稹亦稱杜子美詩爲「無可無不可」。

元圻案】後漢書馬援傳:「,字文淵扶風茂陵人。隗囂問以京師得失,曰:『前到朝廷,上引見數十,才明勇略,非人敵也。』曰:『卿謂何如高帝?』曰:『不如也。高帝無可無不可;今上好吏事,動如節度,又不喜飲酒。』不懌,曰:『如卿言,反復勝邪?』」

95、

夫子之割之席,曾子之簀,一於正而已。論學則曰「正心」,論政則曰「正身」。

元圻案】曾子易簀事見檀弓

96、

「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善人,周公所謂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謂常人也。

97、

微生高漢古今人表作「尾生高」。【原注】蓋即莊子所謂尾生東方朔曰:「信若尾生。」然尾生之信,非信也。

集證莊子盜跖篇尾生」,釋文云:「一本作微生。」戰國策尾生高誘注以爲人。又按尚書「鳥獸孳尾」,史記五帝紀作「字微」,釋名云:「尾,微也。承春之末,稍微殺也。」是「微」、「尾」二字古通。

元圻案】人表尾生高」,列「中中」,師古曰:「即微生高。」

98、

之本,以讀正,凡五十事。【原注】釋文

集證釋文載:讀云「傳不習乎」,注云:「讀『傳』爲『專』,今從。」「治其賦」,云:「軍賦。梁武云:『魯論作傅。』」「崔子」,魯論讀「崔」爲「高」。「無誨」,讀爲「悔」。「學易」,讀「易」爲「亦」。「正唯」,讀「正」爲「誠」。「蕩蕩」,讀「坦蕩」爲「坦湯」。「冕衣裳者」,本作「弁」,云:「讀『弁』爲『絻』,今從鄉黨篇同。」「下如授」,讀「下」爲「趨」。「瓜祭」,讀「瓜」爲「必」。「鄉人儺」,讀爲「獻」。「賜生」,讀「生」爲「牲」。「車中不内顧」,讀「車中内顧」。「仍舊」,讀「仍」爲「仁」。「詠而歸」,本作「饋」,讀「饋」爲「歸」。「折獄」,讀「折」爲「制」。「小慧」,讀「慧」爲「惠」。「謂之躁」,讀「躁」爲「傲」。「歸孔子豚」,本作「饋」,讀爲「歸」。「矜也廉」,讀「廉」爲「貶」。「天何言哉」,讀「天」爲「夫」。「而窒」,讀「窒」爲「室」。「殆而」,讀「期斯已矣,今之從政者殆」。「不知命無以爲君子也」,魯論無此章。今皆從。又按論衡云:「仕宦爲吏,亦得高官將相長吏,猶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别之。」揚雄將作大匠箴云:「或作長府,而閔子不仁。」皆從讀也。

元圻案】何晏集解敘:「魯論二十篇,太子太傅夏侯勝、前將軍蕭望之、丞相韋賢及子玄成等傳之。齊論語二十二篇,瑯琊王卿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之。古文論語凡二十一篇,唯博士孔安國爲之訓説,而世不傳。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説,善者從之,號曰張侯論苞氏周氏章句出焉。末大司農鄭玄魯論篇章考之,以爲之注。」

99、

陳自明集證:「名紹熙元年辭科。」以「子見南子」爲「南蒯」。以攷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孔子九歲,年方十三,其説鑿而不通矣。

集證】按晉書夏統傳:「子路夏南,憤恚而忼愾。」又誤以南子夏南

100、

聖人「毋必」,而鄉黨言「必」者十有五,云:「五當作七,本作七。」記必爲之事也。其傳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陰疑於陽必戰。」「小人勿用,必亂邦也。」著必然之理也。

云】不必如此牽合分析。

101、

門受道,唯子貢【原注】太史公稱「子貢一出,存,亂,破,彊,伯」,是以戰國説客視子貢也。又列於貨殖傳,以論語一言而斷其終身可乎?子貢聞「一以貫之」之傳,與曾子同,貨殖何足以疵之?

集證史通雜説上:「太史公儒林,則不取之文學;著循吏,則不言冉有季路之政事;至於貨殖爲傳,獨以子貢居先。成人之美,不其缺如。」

102、

「過則勿憚改」,「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勿欺也」,皆斷以「勿」。蓋去惡不力,則爲善不勇。

103、

門獨顔子爲好學,所問曰「爲仁」,曰「爲邦」,成己成物,體用本末備矣。

104、

「唐棣」與「常棣」不同,致堂謂「『偏其反而』,即詩常棣篇孔子删而不取」,恐誤。

元圻案】爾雅釋木「唐棣,栘」,注:「今白栘也。似白楊,江東呼夫栘。」「常棣,棣」,注:「今關西有棣樹,子如櫻桃,可食。」邵學士正義:「詩疏引舍人云:『唐棣一名栘,唐棣與常棣異。』」而詩攷韓詩序云:「夫栘燕兄弟,閔之失道也。」藝文類聚三家詩云:「夫栘之華,萼不煒煒。」誤以唐棣爲常棣。兼明書孔氏論語解:「唐棣,棣也。」又誤以常棣爲唐棣也。疏、注無「今白栘也」四字,邵氏詩疏補之。

105、

闕黨之童,游聖門者也,夫子抑其躁,是以知心之易放。云:「心易放句,尚非本病。」互鄉之童,難與言者也,夫子與其進,是以知習之可移。


孝經


元圻案】鄭畊老曰:「孝經一千九百三字。」〇桓譚曰:「古孝經千八百七十二字,今異者四百餘字。」

106、

孝經序「六家異同」,今攷經典序録云:「孔安國鄭康成王肅劉炫韋昭。」五家,而無虞翻注。【原注】有虞槃佑東晉處士也。

云】見隋志:「晉虞槃佑孝經注一卷。」

元圻案】唐明皇御製孝經序曰:「韋昭王肅,先儒之領袖。虞翻劉邵,抑又次焉。劉炫明安國之本,陸澄康成之注,在理或當,何必求人?今特舉六家之異同,會五經之旨趣,約文敷暢,義則昭然,分注錯經,理亦條貫。」正義曰:「六家,即韋昭王肅虞翻劉邵劉炫陸澄也。」

107、

致堂謂:「孝經曾子所自爲也。曾子問孝於仲尼,退而與門弟子言之,門弟子類而成書。」晁子止讀書志謂:「何休稱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則孔子自著也。今首章云『仲尼居』,則非孔子所著矣,當是曾子弟子所爲書。」馮氏曰:「子思中庸,追述其祖之語乃稱字,是書當成於子思之手。」

云】馮氏説混。

元圻案】錢氏大昕曰:「馮椅古孝經輯注一卷。」〇孝經序正義曰:「按劉炫述義,其略曰:『孔子自作孝經,本非曾參請業而對也。』假使獨與言,言畢自集録,豈宜稱師字者?」

108、

古文孝經漢志書序謂出壁,而許沖上其父説文曰:「孝昭帝時,魯國三老所獻。」其説不同。

元圻案】漢書藝文志:「孝經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蒼、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爲異。」〇孔安國尚書序:「魯共王好治宫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之書,及左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〇許沖上其父説文曰:「又學孝經孔氏古文説。古文孝經者,孝昭帝時,魯國三老所獻,建武時給事中議郎衞宏所校,皆口傳。」

109、

「當不義,則子不可不争於父。」孟子云:「父子之間不責善。」荆公謂:「當不義則争之,非責善也。」晁子止讀書志乃謂:「介甫阿其所好。」蓋子止景迂之學,以孟子爲疑,非篤論也。朱文公孟子集註荆公之説。

元圻案】晁氏讀書志:「孝經解一卷,王安石介甫撰。云:『當不義,則子不可不諍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間不責善。』夫豈然哉!今介甫因謂『當不義則諍之,非責善也』。噫,不爲不義即善矣。阿其所好,以巧慧侮聖人之言,君子疾夫!」〇四庫全書總目目録類:「郡齋讀書志四卷,後志二卷,宋晁公武撰。公武,字子止鉅野人,沖之之子。官至敷文閣直學士、臨安少尹。」又儒家類:「儒言一卷,晁説之撰。説之,字以道,少慕司馬光之爲人,晚號迂叟,因自號景迂元豐五年進士。建炎初,擢徽猷閣待制。高宗惡其作書非孟子,勒令致仕。」

110、

「是何言與」,司馬公解云:「言之不通也。」范太史説,誤以「言之不通也」五字爲經文,古、今文皆無,朱文公集所載刊誤亦無之。【原注】近世所傳刊誤以五字入經文,非也。

元圻案】四庫全書總目孝經類:「古文孝經指解一卷,不著編輯者名氏。以宋司馬光范祖禹之説合爲一編。案宋中興藝文志曰:『自唐明皇時,議者排毁古文,以「閨門」一章爲鄙俗,而古文遂廢。至司馬光始取古文爲指解。』又范祖禹進孝經説劄子曰:『仁宗朝,司馬光在館閣,爲古文指解,表上之。臣妄以所見,又爲之説。』書録解題書、祖禹書各一卷。胡爌拾遺録嘗譏祖禹所説,以注『言之不通也』句誤爲經文,今證以朱子刊誤説信然。」又:「朱子孝經刊誤一卷,取古文孝經分爲經一章、傳十四章,删舊文二百二十三字。」

111、

孝經鄭氏注,陸德明云:「與康成五經不同。」今按康成有「六天」之説,禮記郊特牲正義。孝經注云:「上帝,天之别名。」史記封禪書集解陸澄謂「不與注書相類」。

元圻案】經典序録:「世所行注,相承以爲鄭玄。按鄭志中經簿無,中朝穆帝集講孝經,云以鄭玄爲主。檢孝經注,與康成五經不同,未詳是非。」案:書録解題康成孝經注一卷。陳振孫曰:「世傳火之後,河間顔芝孝經藏之,以獻河間王,今十八章是也。相承云康成作注,而鄭志目録不載,故先儒並疑之。及唐開元中,詔議二家。劉知幾以爲宜行,諸儒非之,卒行學。周顯德中,新羅别序孝經,即注者,而崇文總目以爲咸平日本國奝然所獻,未詳孰是。乾道中,熊克子復袁樞機仲得之,刻于京口學宫。」〇南齊書陸澄傳:「,字彦淵吴郡吴人也。時國學置鄭玄孝經王儉書曰:『世有一孝經,題爲鄭玄注,觀其用辭,不與注書相類。案自序所注衆書,亦無孝經。』」〇孝經序正義曰:「晉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太元元年,再聚群臣,共論經義。有荀昶者撰集孝經諸説,始以鄭氏爲宗。晉永和以來,多有異論。陸澄以爲非所著,請不載於祕省。王儉不依其請,遂得見傳。」〇蕭山王穀畻曰:「孝經注久佚,武進臧鏞堂輯録爲一卷,日本國岡田,字挺之,於其國所傳群書治要中得不完本,亦輯爲一卷。臨海洪頤煊復採釋文疏爲補證一卷。凡三本,鮑氏廷博並刻於知不足齋叢書第二十一集。」又曰:「聖治章『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注:『上帝,天之别名也。』臧鏞堂按正義曰:『禮無二尊,既以后稷配郊天,不可又以文王配之。五帝,天之别名也。因享明堂而以文王配之。』大致本注。」

112、

荀子孔子之言曰:「昔萬乘之國,有争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争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國,有争臣二人,則宗廟不輟。父有争子,不行無禮;士有争友,不爲不義。」案:今本荀子子道篇「百乘之國」,「國」作「家」,「不輟」作「不毁」。〇家語三恕篇「四人」作「七人」,「三人」作「五人」,「二人」作「三人」。孝經稍異。

113、

彭忠肅按:「忠肅,名龜年,字子壽清江人。嘗從朱子質疑。五致録,見宋史本傳。」公以致敬、致樂、致憂、致哀、致嚴裒集格言,爲五致録司馬公家範亦以五致類事,忠肅之言本於此

元圻案】樓攻媿彭忠肅神道碑曰:「公丁内艱,執喪盡禮。以致敬、致樂、致憂、致哀、致嚴裒集格言,類爲一書,名五致録。」〇四庫全書總目儒家類:「家範十卷,宋司馬光撰。首載周易家人卦辭及節録大學孝經堯典詩思齊篇語,以爲全書之序。其後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雜採史事可爲法則者,亦間有所論説。」

114、

國史志云:「孝經孔安國傳,古二十二章,有閨門篇爲世所疑。鄭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鄭志目録不載,通儒皆驗其非。開元中,孝明纂諸説,自注以奪二家。然尚不知鄭氏之爲小同。」玉海四十一,此條乃全録國史志之文。

按】鄭氏小同,注孝經康成也,説頗有徵。

元圻案】唐會要:「開元七年詔曰:『孝經德教所先,頃來獨宗鄭氏孔氏遺旨,今則無聞。其令儒官詳定所長,令明經者習讀。』劉知幾議曰:『今俗所傳孝經,題曰「注」,皆云即康成,而之朝無有此説。有荀茂祖者,撰集孝經諸説,始以鄭氏爲宗,自以來,多有異議。陸澄以爲非所注,請不藏於秘省,而王儉不依其請,遂得見傳。然孝經所注,其驗十有二條云云。行,於義爲允。』司馬貞議曰:『今文孝經河間王所得顔芝本,劉向定爲一十八章。其注相承云是鄭玄所注,而鄭志目録等不載,往賢共疑焉。惟荀昶范蔚宗以爲注。其古文二十二章,元出壁,先是安國作傳,緣遭巫蠱,代未之行。近儒妄作此傳,假稱孔氏,又僞作閨門一章。其文云:「閨門之内,具禮矣乎。嚴兄妻子臣妾,繇百姓徒役也。」是比妻子於徒役,文句凡鄙,不合經典。又分庶人章,從「故自天子」已下别爲一章,仍加「子曰」二字,然「故」者連上之詞,即爲章首,不合言「故」。是古文既亡,後人妄間此等數章,以應二十二章之數。今議者欲取殘經缺傳而廢注,理實未可,請注與傳依舊俱行。』」〇唐志:「鄭氏孝經注一卷。」經義考云未見,又附載劉肅曰:「梁載言十道志南城山,引後漢書云:『鄭玄遭黃巾之難,客於徐州。』今有孝經序,相承云鄭氏所作,蓋康成胤孫所爲也。」〇程大昌演繁露十八:「玄宗開元中,親注孝經并製序,八分書之,立於國學,以層樓覆之。」自注云:「秦再思洛中記異。」〇後漢書鄭玄傳:「益恩有遺腹子,以其手文似己,名之曰小同。」

115、

王去非云:「學者學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從孝字。」【原注】慈湖云:「楊簡。」蒙齋何云:「袁甫。」謂古「孝」字只是「學」字。愚按古文韻「學」字,古老子作「𡥈」;「教」字,郭昭卿字指作「𡥈」。

云】袁正肅公甫,字廣微,號蒙齋正獻之子。

集證隋志:「雜字指一卷,後漢太子中庶子郭顯卿撰。」

元圻案】説文:「𡥈,效也,从子爻聲。」郭忠恕汗簡云出字指。〇嘉定錢氏大昕養新録曰:「王伯厚王去非云云,又引慈湖蒙齋説,古『孝』字只是『學』字。案古文『學』作『𡥈』,『𡥈』从『爻』,『孝』从『老』,判然兩字,不可傅會爲一。」〇王去非,名,一字穎叔金壇人。嘉泰二年進士。理宗時權工部尚書,謚正肅

116、

「不敢毁傷」至「不敢失於臣妾」,言不敢者九。管子勢篇曰:「賢者行於不敢,而立於不能。」文王仲山甫皆曰「小心翼翼」。

117、

「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孝經緯之言也。【原注】見東漢韋彪傳注。

元圻案】孝經廣揚名章傳:「能孝於親,則必能忠於君矣。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也。」注:「欲求忠臣,出於孝子之門,故可移於君。」

118、

劉盛不好讀書,唯讀孝經論語,曰:「誦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誦而不行乎?」案:匡衡亦曰:「論語孝經,聖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蘇綽戒子云:「讀孝經一卷,足以立身治國,何用多爲?」愚謂梁元帝之萬卷,不如之一言。學不知要,猶不學也。

云】蘇威屈膝於王世充,虧體辱親也至矣,安能讀此一卷書哉!

元圻案】通鑑晉紀懷帝永嘉四年:「漢安昌王盛少不好讀書,惟讀孝經論語云云。」胡氏讀史管見曰:「劉盛匈奴耳。所嗜好乃爾,又知行之爲要,言之無益,與中國專門名家、講誦談説而不能行者,一何遼哉!」〇隋書儒林傳:「何妥,性勁急,有口才,好是非人物。時納言蘇威嘗言於上曰:『臣先人每誡臣云:唯讀孝經一卷,足可立身治國,何用多爲!』曰:『蘇威所學,非止孝經。厥父若信有此言,不從訓,是其不孝。若無此言,面欺陛下,是其不誠。』」又蘇威傳:「大唐秦王王充請謁見,稱老病不能拜起。王遣人數之曰:『公見李密王充皆拜伏舞蹈,今既老病,無勞相見也。』」

119、

范太史云:「范祖禹,字淳甫,謚正獻。」孝經説曰:「能事親則能事神。」真文忠泉州勸孝文曰:「侍郎王公【原注】蓋梅溪也。見人禮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養?』」蓋謂人能奉親,即是奉佛。

元圻案】王十朋,字龜齡,號梅溪温州樂清人。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一,官龍圖閣學士,謚忠文。事迹具宋史本傳。

120、

嚴父莫大於配天。神宗聖訓云:「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文王爲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原注】自唐代宗杜鴻漸等議,明堂以考肅宗配上帝,一時誤禮非祀,無豐昵之義。

元圻案】玉海四十九:「起居舍人林虙編集神宗大猷丕訓,爲一百門二十卷,上之,名元豐聖訓。」〇通鑑唐紀代宗廣德二年:「正月,禮儀使杜鴻漸奏:自今祀圓丘方丘,請以太祖配,祈穀以高祖配,大雩以太宗配,明堂以肅宗配。從之。」〇續資治通鑑長編二百四十神宗熙寧五年:「十一月,上問:『今明堂乃配先帝,如何?』王安石曰:『此乃誤引「嚴父」之説,故以考配天。夫孝經所謂「嚴父」者,以文王周公之父,周公能述父事,成父業,得四海懽心,各以職來助,明堂宗祀,得嚴父之道故也。若言宗祀,則自前代已有此禮。』上曰:『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文王爲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121、

「孝子之事親終矣」,此言喪祭之終,而孝子之心,昊天罔極,未爲孝之終也。曾子戰兢知免,而易簀得正,猶在其後,信乎終之之難也。

元圻案】樓攻媿季公古文孝經指解後序曰:「孝子之事親終矣,止爲喪祭之終,猶未爲孝之終也。若所謂孝之終,與孝無終始之終,蓋謂立身行道,死而後已者也。故雖曾子既啓手足,以其能全而歸之,自以謂知免矣,而易簀一節,猶在其後。蓋大夫之簀,猶非其正也。嗚呼,聖人之言,可謂深切,而能有終者,亦豈易易乎!」



校勘記

 孫通海校:「公羊訓詁傳」,據四庫本直齋書録解題卷三春秋類當作「春秋公羊傳解詁」。

 孫通海校:按見本書卷一第二八「召平董公四皓魯兩生之流」條注。

 孫通海校:「二十一年」,原脱「一」作「二十年」,按下文明言「以年則公、穀、史記有一年之差,以月則公、穀有一月之差」,可見於年穀梁傳同公羊傳,當作「二十一年」。且檢春秋穀梁傳,「庚子,孔子生」之文正是繫於「襄公二十一年」下,兹據改。

 孫通海校:「至」,元刊本無。

 孫通海校:「申棠」,元刊本作「申堂」。

 孫通海校:「禮樂」,元刊本、清嘉慶本作「禮學」。

 孫通海校:按見本書卷三第六七「袁孝政釋劉子」條注。

 孫通海校:「言」,元刊本、清嘉慶本作「書」。

字數:31758,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