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卷三十七

方論(十五)


〔泰始黃帝扁鵲俞拊方〕漢志二十三卷 佚

史記扁鵲傳曰。上古之時。醫有俞拊。治病不以湯液醴灑。鑱石橋引。案杭毒熨。一撥見病之應。因五臟之輸。乃割皮解肌。訣脈結筋。搦腦髓揲荒爪幕。湔浣腸胃。漱滌五臟。練精易形。

鶡冠子曰。龐緩云。王獨不聞俞跗之為醫乎。已成必治。鬼神避之。

說苑曰。中古之為醫者。曰俞柎。俞柎之為醫也。搦髓腦束盲莫。炊灼九竅。而定經絡。死人復為生人。故曰俞柎。

班固曰。方伎者。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

應劭曰。扁鵲俞拊。黃帝時醫也。

按俞柎。韓詩外傳。作逾跗。太平御覽引史記。作俞附。鄭玄周禮注。作榆柎。揚雄解嘲。作臾跗。

〔黃帝問答疾狀〕宋志一卷 佚

〔扁鵲陷冰丸方〕隋志一卷 佚

前漢郊祀志。谷永說方士之妄。有云堅冰淖溺。注晉灼曰。方士詐以藥石若陷冰丸。投之冰上。冰即消液。因假為神仙道使然也。

按千金方。有太乙神明陷冰圓。是書所載。豈其類歟。後漢臧洪傳曰。焦和恐賊乘凍而過。命多作陷冰丸。以投於河。似不是藥劑。

〔扁鵲肘後方〕隋志一卷 佚

〔扁鵲療黃經〕宋志三卷 佚

〔枕中秘袂〕宋志三卷 佚

〔亡名氏五臟六腑痹十二病方〕漢志三十卷 佚

〔五臟六腑疝十六病方〕漢志四十卷 佚

〔五臟六腑癉十二病方〕漢志四十卷 佚

〔風寒熱十六病方〕漢志二十六卷 佚

〔五臟傷中十一病方〕漢志三十一卷 佚

〔客疾五臟狂顛方〕漢志十七卷 佚

〔湯液經法〕漢志三十二卷 佚

〔倉公決死生秘要〕宋志一卷 佚

史記太倉公傳曰。太倉公者。齊太倉長。臨菑人也。姓淳于。名意。少而喜醫方術。高後八年。更受師同郡元里公乘陽慶。慶年七十餘無子。使意盡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予之。傳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知人死生。決嫌疑。定可否。及藥論甚精。受之三年。為人治病。決死生多驗。然左右行遊諸侯。不以家為家。或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文帝四年。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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