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卷二

醫經(二)


〔黃帝素問遺篇〕宋史四卷 佚

〔趙簡王補刊素問遺篇〕明史一卷 存

林億等曰。刺法論。本病論。二篇。亡在王冰注之前。按病能論篇末王冰注曰。世本既闕第七二篇。謂此二篇也。而今世有素問亡篇及昭明隱旨論。以為此二篇。託名王冰為注。辭理鄙陋。無足取者。

馬蒔曰。刺法本病二篇。正本所遺。別有素問遺篇。其此。其本病論。正所以發明刺法論之義。內有折其鬱氣。資其化源等語。大義見六元正紀大論中。但彼則引而不發。至此二篇。始有下手處。惟升之不前。降之不入。故成五郁。惟不退位。故不遷正。司天不得遷正。則剛失守。而後三年成五疫。司地不得遷正。則柔失守。而後三年成五癘。後世不知司天在泉。天之右施。地之左施。及治五郁者。以其不知此二篇升降之義也。不能治疫癘者。以其不知二篇退位遷正。剛柔失守之義也。但不知始自何代。將此二篇。竊出私傳。不入官本。斯人者其無後乎。

明史曰。世傳素問王冰注本。中有缺篇。簡王得全本補之。

按先子曰。今所傳遺篇一卷。此乃王冰以後人所託而作。經注一律。出於一人之手。辭理淺薄。不足取。而馬氏稱之。亦何不思之甚也。趙府居敬堂刊本素問。載刺法本病二篇。明志所著。即是也。簡王名高燧。成祖第三子。母文皇后。永樂三年封。乎元年。就藩彰德。宣德六年薨。事屢見於明史宗室傳。

〔素問逸篇〕一卷 存

施沛跋曰。一曰獨坐靜寄軒下。有羽士顧予而問所讀何書。答以素問。乃備晰疑義。因出逸篇二。以授予曰。此長生訣神現方也。隨謝去。後訪之不可蹤跡。始知異人也。

按是書所載。支離不經。實無足取者。蓋施沛所託而作。徒供有識者之一噱耳。考沛始末未詳。據四庫全書史部職官類存目。有沛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曰沛修此時。則為南京國子監生。

字數:599,最後更新時間:2021-09-06